1. 在证券公司开户有什么风险
在进行股票开抄户没有风险,股袭票账户的安全性非常高,比银行卡更安全。股票账户不使用的话,就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开户常识:
1、到同证券公司营业部有银证转账业务的银行办一张银行卡(可以是0存款),本人带身份证,银行卡,在股市交易时间,到证券营业厅开股东账户(股东卡登记费一般90元,也有的营业部免费),营业部给您一个客户号(一般利用客户号登录交易系统).
股票的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市)9:30-11:30、13:00-15:00.集合竞价的时间是9:15-9:25 ,其中9:20-9:25是不可撤单的时间。
2、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3、开通银证转账业务(含第三方托管).
以上3条都必须是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代办不行
4、下载所属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带行情分析软件)在电脑安装使用.
一般用客户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通过银证转账将银行的钱转到证券公司就可以买股票了。
开户的当天就可以买深圳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日可以买上海的股票。当天买的股票只能第二个交易日卖出,卖出股票的钱,当天可以买股票,第二个交易日才可以转到银行,转到银行后,马上就能取用。
2. 参与转融通业务,证券公司需在证券金融公司开立哪些账户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担保版证券的明细数据。证权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是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
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公司根据公司总部的通知,办理证券公司的深圳市场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配号和后续信息维护等事宜。
3. 考上证券从业资格证还能开立自己的股票帐户麽
★考试过了!
但是如果你要去证券公司上班!
并且证券公司已经给你拿到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话!
你也就不可以用自己的账户去炒股了!
★你可以用你父母的身份证去开户!
然后用那个证券帐户去炒股!
没什么问题!
★问题的关键在于
你有没有从事证券行业!
如果没有从事的话
就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开户!
并且进行证券交易买卖!
希望能够满意^^
4. 金融机构如何在国泰君安开立证券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规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开立自用(营)证券账户只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其他开立代理机构一律不得受理。
5. 公司在证券公司开立了公司证券户,购买股票炒股,进行交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急急急!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1.银行转帐至证券户不用做分录,版因权为资金与银行存款无差别。
2.购入股票,要根据您公司的投资性质选择会计科目,如果是短期以获得资本利得的,进和科目应该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是长期持有的股票进长期股权投资。
3.借:长期股权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印花税是在卖出时,证券帐户扣除掉了,证券公司代缴,企业不用做帐。
5.如果是短线交易,属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按月计
6.可以根据证券公司打印的交割单或资金流水做帐。里面能看出盈亏金额。
7.看你是长期还是短期投资了,短期的一般是要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话按月也要调整损益的。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朱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网络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官网或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6. 公司开立专用账户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第十九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6)证券金融公司本身开立账户扩展阅读: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银行应按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五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及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第六十条
银行负责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其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纠正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第六十二条
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银行应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7.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申请开立哪些证券账户
转融通证券金融公司开展深圳市场的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回,向中国结算公答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证券交收账户。
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归还的证券,该账户所持有证券托管在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交易单元中;该账户不可用于证券买卖。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提交给证券金融公司的用以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证券,该账户所持有证券托管在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专用交易单元中。
转融通担保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办理与保证金交易相关的证券交收业务;该证券账户不可用于证券买卖。
8. 金融机构如何开立证券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规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回、信用答社、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开立自用(营)证券账户只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其他开立代理机构一律不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