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一些地方还存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规范等等。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法治意识,规范举债融资。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已比较完善,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切实遵守和执行。在处理地方债务问题上,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应该做到“阳光化”,从发行、使用到偿还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来自人大、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一些地方违规举债融资现象的存在,和相关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事关重大,新预算法和相关政策已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
尤其是国办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具体规定了相关事项,包括违法违规责任范围、追究机制响应和责任追究程序。
(1)金融机构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㈡ 如何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今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上海等十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此次试点的推进迫使《预算法》修订工作提速,有利于强化市场约束,明晰偿债主体,从而控制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除了政策上的不断完善,近年来,国内外学者也对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给予了广泛关注,甚至有国际机构预测这一风险将引发中国版的次贷危机。如何防范和化解地方债风险,显然需要深入研究。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巡视员魏加宁长期关注地方债问题,并进行了十余年的调查研究。近期,他负责的CF40内部课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综合化解方案研究”完成了中期成果,CF40就此举办了内部课题评审会。本次会议由CF40秘书长王海明主持。与会专家认为,虽然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在短期,应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加以区别对待,加强债务信息披露。在中期,应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来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在长期,应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多方约束体系,并为地方政府推进城市化建设提供规范的融资渠道。
经作者审核和主办方同意,《21世纪经济报道》本期就本次会议成果做专题报道,刊登会议纪要和CF40学术顾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林毅夫的评审发言,以及部分与会嘉宾的现场讨论内容,以飨读者。参与讨论的嘉宾还包括:CF40成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部主任李伏安、浦发银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李麟,CF40特邀嘉宾、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巡视员纪敏,CF40理事单位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毛军华等。
近期,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内部课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综合化解方案研究”完成了中期成果,本课题由CF40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巡视员魏加宁负责。在CF40就此课题举办的评审会上,来自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统计局、上海市金融办等政府部门,财科所、北京大学等学术机构,国开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专家学者与业界人士围绕地方债相关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与会专家认为,虽然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课题组不仅提出及时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对策,还提出城镇化融资的三种新渠道: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和公私合作。
地方债问题凸显
从债务规模、负债率和债务率来看,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为11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即政府或有债务)加总约为7万亿元。政府或有债务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
根据审计署的测试,从全国来看,2012年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当年GDP的比率(即负债率)约为37%;考虑到政府的或有债务,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约为39%,低于国际通行的60%的标准。而从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即债务率)来看,截至2012年底,即使考虑到政府的或有债务,我国政府的债务率约为113%,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范围之内,在国际上处于中等水平。
虽然风险总体可控,但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问题已经逐渐显现。首先,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近三年来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均增长接近20%。其次,道德风险巨大。我国为单一制国家,从法理上讲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有兜底责任,由此引发的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十分巨大。
再次,宏观经济下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增强。我国各级政府虽然拥有大量国有资产,但是资产变现往往需要时间,而地方政府债务多为中短期债务,从而形成期限错配。一旦爆发财政金融危机,届时再卖国有资产就会越卖越不值钱。此外,由于地方政府债务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泡沫一旦破裂,就会使地方政府的偿债资金大幅减少,从而诱发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37%。
最后,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来源日趋“影子银行化”,造成债务信息越来越不透明。近三年来,在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来自商业银行贷款的比例从75%下降到50%,而通过有明显影子银行特征的融资渠道形成的债务余额在明显上升,债务隐形化特征凸显。一旦某地或某项目爆发偿债危机,债务信息不透明不仅会提高化解成本,而且还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之策。在近期,可以根据风险的程度,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分为三类:第一类,债务指标已经超过警戒线,但尚未发生债务危机;第二类,已经爆发债务危机,但不具备系统性风险;第三类,债务危机已经十分严重,并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课题组建议对于不同类别的风险应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并且有必要建立一个跨部门的临时性决策机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应付近期内可能出现的局部性突发风险。但对于管理委员会的设置与功能,与会专家并未达成共识。
在中期,首先,应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源。为满足城市化建设的庞大资金需求,当务之急是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早日从法律上允许地方政府公开、透明、自主地从资本市场自主举债融资,开正门、堵旁门。对存量债务,可以通过地方政府债务证券化和银行资产证券化两个方向来盘活存量,把现有的隐形债务“暗翻明”,增强流动性,防止资不抵债,防范银行风险。此外,应增加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转移支付的规范性、公式化和透明度,以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
其次,应当让国开行回归政策性,使之成为专门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与商业银行不同,一般不会形成短存长贷或短借长投等期限错配现象。同时,还要加快推进国有银行的“去国有化”进程,以切断地方政府的“关联交易”。双管齐下,尽快化解商业银行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从长期看,应当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一是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必须建立起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监测指标、有效监管和预警体系。二是通过允许地方政府在资本市场上公开、自主举债融资,形成来自信用评级机构、金融中介机构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市场约束机制。三是强化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的自我约束机制,在各级政府之间打造“防火墙”,如强化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监督约束等。
城镇化融资新渠道
多方研究表明,我国未来城镇化的资金需求较大。从图3来看,城镇化也是地方政府频频举债的重要原因。为了顺利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课题组认为,当前亟须开拓城镇化融资新渠道。首先,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是可行的渠道之一,前不久国务院也批准了若干试点。地方自主发债符合公平、效率原则,也有利于改善宏观调控体系,但还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加强对地方债务信息的披露,发挥好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以形成良好的定价机制。
其次,在新型城镇化当中,需要的资金量大、期限长、回报慢,并且很多项目带有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性质,从而有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因此需要发挥“开发性金融骨干作用”。政策性金融一方面可以直接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筹资和投资,并通过制度的安排带动民间资本投资,另一方面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支持外部性强的准公共品生产。
最后是推动公私合作制。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为了完成某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而长期合作,并且运作模式灵活多样。私营部门是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提供者,而政府部门是监管者。公私合作模式具有很多优势,比如:可以增加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好地实现风险分担,提高服务质量等。但其成功运作离不开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保障,还需要公私双方加强对模式的学习和相关人才的培养。
(资料来源:网易财经)
㈢ 政府一般化解债务风险都用些什么方法
以下文件来自互联网,原文较长,简化后供参考。
审计研究简报
第6期
(总第201期)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2010年9月14日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分类施治,疏堵结合,完善风险管理,建立控制体系 (一)清查存量债务,积极化解风险。
1.摸清债务总量,分清类别结构。
2.区分举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
3.保障还款来源,全力化解风险。
4.关注敏感类型,分类评估风险。
(二)规范新增债务,实现有序管理。
1.允许地方政府适度举债。
2.科学确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3.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
4.明确管理机构,归口统一管理。
5.纳入预算管理,改革预算会计制度。
6.强化风险预警,健全监管体系。
二、着眼长远,促进发展,推动完善体制,健全法律法规 (一)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行为。
(三)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债务法治化管理。
(四)确立政府中期财政预测制度。
三、加强审计,强化问责,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债务管理 (一)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掌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及结构。
(二)强化审计问责机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
(三)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四)改进审计组织方式,保证债务审计的力度和深度。
该课题为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0年立项研究课题
作者:南京特派办课题组
课题统筹:李 玲 课题负责人:刘 利
课题组成员:丁德明 胡正禄 钱夫中 王小霞 王景东
卢红柱 刘素合 牟 遥 刘洪洁 赵 青
韩华溢 黄敏杰 宋秀辉 吴继光 郑海峰
郭珊珊
主题词:防范 化解 地方政府债务 风险 建议
报:署领导。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及科研 所,南京审计学院,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 各派出审计局。 发:本所所领导、各处,存档。 共印190份
编辑:罗伟芳 签发:王秀明
㈣ 化解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可能路径有哪些
政府债务收入就是政府举借的债,是政府及政府所属机构以债务人的身份,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的规定,同有关各方发生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债是政府债务收入的主要形式,也是政府财政活动的重要内容。人们对公债概念通常有两种理解:其一、认为公债是政府作为主体的一系列动态活动的总和,包括举债、用债和偿债等活动;其二、认为公债是对于政府所负债务的静态描述,是政府与有关各方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和消失是由举债和偿债为标志的。
㈤ 如何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财政风险及其化解 财政风险,是指财政收支在总量或结构上失衡,进而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为弥补财政赤字,政府经常通过举借债务的方式筹集财政收入,因此,财政风险实际上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财政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财政风险的特征 财政风险具有广泛性。财政风险往往引发政府系统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系统出现危机。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财政风险包括更为广泛的内容。我国的金融机构多为国有,所以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所导致的损失以及所蕴涵的风险最终要由财政承担。在政府财政和国有企业所有权统一的条件下,使得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就成为财政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面临着由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轨,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制的转轨,由此带来的空账风险最终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同时,要承担保障企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责任,这也构成我国财政风险的重要内容。 财政风险具有机遇性。财政风险对应着两种可能性,即得到收益或遭受损失。 财政风险具有传导性。财政风险是各种风险的最终承受者,是最深层次的宏观经济风险。比如企业风险、金融风险最终会影响财政运行,导致财政风险。 财政风险具有时滞性。财政风险首先表现为其他风险,然后通过一定的传导过程才最终表现出来,因而具有一定的时滞性。政府行为实质上就是政权在各个领域的表现与行使。由于政府因素导致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也是辐射面最广的风险。当然,这种政权的表现与行使也是在现代市场机制运行中政府对宏观经济实施调控,规避风险、控制不确定性的最根本的手段。财政风险的预警及防范 一要加强对财政风险的评估,建立财政预警评估监控机制;二要构建财政风险的预警指标体系;三要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建立财政风险基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四要转变财政职能,建立专业化制衡的风险控制机制。财政风险的化解 风险意味着收益与损失共存,完全回避风险会使行为过于保守,在避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时,也就放弃了获取收益的可能性。 要明晰政府债务,加强债务管理,制定合理的债务政策;要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实现财务阳光预算和透明化;要转变政府财政职能,通过市场机制转移风险;要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建立财政风险损失控制机制。
㈥ 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法
目前中国经济的债务风险已经到了危险的地步,全国债务总量占GDP已经超过200%,靠债务拉动的经济危险重重,经济一旦停滞,巨额的债务将会造成社会动荡,2015年的地方债务为16万亿,这只是官方的数据,相信实际数据更高,要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做1、财政收入减少对土地收入的依赖,这个也是说了好多年,一直都没改变,去年房地产一受冷,地方政府财政就出问题了,土地卖不了高价了,公共支出又降不下去,导致负债率一下就上来了,根本解决法就是政府要想法从其他地方增加财政收入比如企业税收,当然这不是要增加企业负担,而是引进的大企业,中小企业反而要减税。2、除了开源害的节流,精简地方政府人员,提升执行效率,减少寻租空间。3、地方政府债务很多都是投资所致,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所以适当减少不必要的投资。
㈦ 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如下:
1、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务的界限。贯彻执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的要求,严格区分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务的界限,适度允许地方国有企业发生违约,以便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
2、财政部一直监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总体有所下降,局部地区债务风险有所上升;地方政府违法或变相举债担保仍有发生;不规范的PPP模式等。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督促地方和相关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引入长期资金提供者。地方政府债券及地方基础设施项目可引入成熟的、风险偏好稳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尤其是要引入长期资金提供者;
4、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中央可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或地方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更好地支撑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5、适度加大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是政府依法规范加杠杆的重要举措,可以避免全社会债务收缩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随着全社会的杠杆水平逐步下降,政府的杠杆也可以逐步释放。
(7)金融机构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扩展阅读:
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将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和各省级政府,督促高风险地区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风险。
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印发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调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2016年全国预算草案中全面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指导地方分别在2016年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中反映政府债务情况,主动接受各级人大监督;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以国际通用的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指标衡量,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警戒值。
需要注意的是,与发生债务危机的国家不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加上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也为债务偿还提供了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