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与监管部门关系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抄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规范发展,既离不开政府监管,也离不开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互支撑,有利于降低监管和市场运行的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和促进市场创新,也有利于提升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B. 互联网金融合规咨询哪个部门
互联网金融的纲领性文件《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专称“《互金意见属》”)确立了分类监管的原则,将互联网金融划分为七大门派,纳入四大监管部门,分别是:将互联网支付归入央行,将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归入银监会,将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归入证监会,将互联网保险归入保监会。
所以,互联网金融合规咨询是归银监会监管
C. 互联网金融会由谁监管
首先一点,第三方支付已经明确是人民银行,基金销售证监会也监管。
基于现版有一行三会(央行、银权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格局,互联网金融将仍然按照业务属性分别由一行三会监管:
1.互联网金融整体监管策略将由央行牵头,银证保配合制定;
2.比特币基于虚拟货币属性将由央行监管(尽管央行包括世界绝大部分央行都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而把它归属于特殊虚拟商品——类似于黄金);
3.P2P网贷基于信贷业务属性将有银监会监管(这在监管层似乎已经达成共识,尽管前期央行做了大量调研);
4.第三方支付(含移动支付)基于支付业务属性理所当然归央行监管,因为整个中国的支付清算系统都由央行负责建设运维;
5.余额宝之类的网络理财相对比较复杂,涉及第三方支付和基金业务,理应由央行牵头,证监会配合管理;
6.众筹融资属于融资业务领域,由证监会监管比较合适,这一点似乎也在监管层达成了共识;
7.网络保险涉及保险业务,理所当然由保监会监管。
D. 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有监管部门吗
恒大金服等互联网理财平台的监管部门是哪个?
E. 指导意见发布后,P2P行业由哪个部门监管
指导意见发布后,P2P行业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八条 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
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5)互联网金融公司监管部门是哪个扩展阅读: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 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
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
F. 互联网金融有监管部门了吗
有了,指导意见没有明确哪个部门是互联网金融公司民贷网类企业的监管部门
G. 互联网金融公司归哪个部门管理
互联网公司都归信息产业部管理 犹豫是金融发明方面的还要归财务部管理,税务部门管理
H.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部门有哪些
理财
众筹
保险
白条
I. 互联网金融产品中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哪个
2015年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10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小编注)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
此外,意见对于互联网金融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都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划定了业务边界。那以上的这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到底都各属于哪些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据了解,意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具体监管职责分配如下: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
2、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
3、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
4、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