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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待处理流动资产收益

发布时间:2021-06-05 21:39:42

㈠ 金融投资公司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1、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2、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1)金融机构待处理流动资产收益扩展阅读:

定期核对。为保证资金的准确与安全,各行处除进行每日核对外,还要按业务类型进行定期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使用丁种账的账户,如汇出汇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应按旬加计未销账的各笔金额总数,与该科目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2)贷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账核对相符。

(3)余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与该科目总账的累计积数核对相符。

(4)各种卡片账每月与该科目总账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5)在年终决算前,固定资产的账与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原值、折旧金额核对相符,低值易耗品与低值易耗品备查簿核对相符。

(6)与中央银行和其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往来的对账单应及时换人核对相符。

(7)联行间的账务核对,按联行查清未达办法定期核对。

㈡ 急!! 金融企业财务分析

你根据这些自己好好分析一下吧

金融企业的财务分析1
1、 金融企业的财务报表:
(1)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A、金融企业的资金来源:
a、各项存款,包括企业、机关团体、居民的活期或定期存款;
b、金融机构同业拆入、存放款;
c、应汇或解缴汇款;
d、发行债券集资款;
e、自有资金,包括资本金和实现利润。
B、金融企业的资金占用:
a、现金及贵重金属占用;
b、各项贷款,包括向企业、机关团体、居民的长短期贷款;
c、金融结构同业拆放、往来占用款;
d、应收款项;
e、买入有价证券;
f、租赁资产,包括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
g、缴存风险准备金。
(2)金融企业的损益表:
A、金融企业收入:
a、贷款利息收入;
b、同业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c、手续费收入;
d、证券买卖差价收入;
e、融资租赁业务净收益;
f、买卖兑换外汇的汇兑收益;
g、其他咨询服务业务收益。
B、金融业务支出:
a、存款利息支出;
b、同业往来业务利息支出;
c、手续费支出;
d、经营业务费用;
e、汇兑损失;
f、证券买卖损失;
g、其他业务支出。
(3)金融企业的现金流量表:
A、金融企业的现金流入:
a、吸收的存款;
b、收回的贷款本息;
c、同业拆入资金;
d、出售证券投资;
e、处置固定资产;
f、其他。
B、金融企业的现金流出:
a、发放贷款;
b、存款提取本息;
c、同业借出;
d、证券投资;
e、购置资产;
f、其他。
2、 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金融企业的负债率较高,一般在90%左右。
金融企业的自有资金要求不得低于一定比例,通常为8%。
(1)资本充足率:是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主要衡量其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月均余额÷∑(各项资产数额×风险权重)×100%
A、核心资本:指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的合计。
B、附属资本:指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资产评估储备和累计折旧的合计。
C、风险加权资产总额:是将金融企业各资产按照其风险权数加权折算之后的风险资产总计。
D、一般规定,现金的风险权数为0,其加权后的风险资产也为0;政策性银行的担保贷款
风险权重为10%,其他金融机构的担保贷款风险权重为20%;非金融机构的担保贷款风险权重为50%;信用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
E、一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F、资本充足率管理的一个重要含义是要求金融企业资产扩张最高不得超过资本的的12.5倍,资产规模超过这个倍数就应当压缩资产(贷款)或者增加资本。
(2)存贷款比例:能从总体上控制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
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的月平均余额合计/各项存款的月平均余额合计×100%
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旬末平均增加额/各项存款旬末平均增加额×100%
A、旬末平均增加额=(上旬末增加额+中旬末增加额+下旬末增加额)÷3
B、一般要求,银行的存贷款比例应当低于或等于75%,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比例均超过75%。
(3)中长期贷款比例:反映资产流动性的强弱,比例越低,资产的流动性越强。
中长期贷款比例=贷款剩余期在1年及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剩余起在1年及1年以上的存款月末平均余额×100%
A、该指标一般要求不得超过120%;
B、该指标是保证银行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重要指标;
C、该指标也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
(4)资产流动性比例:反映银行支付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保证银行清偿能力的控制指标。
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旬末平均余额/流动性负债旬末平均余额×100%
注:该指标要求:正常情况下不得低于25%;通货膨胀和利率下降时,可提高这一要求。
(5)备付金比例:揭示银行对存款支取的保证程度,也是反映银行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标。
一级备付金比例=(存放中央银行款+库存现金)÷各项存款×100%
二级备付金比例=(购买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人民银行融资债)÷各项存款×100%
A、一级该指标一般要求不低于5%,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应当在5%~7%之间。
B、通常将人民银行存款与库存现金之和称为一级备付金,将银行购买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人民银行融资债之和称为二级备付金。
C、各项存款为各项存款平均余额。
(6)单个贷款比例:
A、单个贷款比例是对同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总额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过15%,以分散贷款风险。
B、对前10家最大客户的贷款总额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过50%。
C、对单个项目的贷款总额要求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D、对最大10家客户的贷款总额要求不得超过银行贷款总额的50%。
(7)拆借资金比例:
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平均余额/各项存款平均余额×100%
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旬末平均余额÷(各项存款-存款准备金-备付金-联行占款)旬末平均占款×100%
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拆入资金比例不超过4%,拆出资金比例不超过8%。
(8)贷款质量比例:
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不超过8%)
呆滞贷款比例=呆滞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不超过3%)
呆账贷款比例=呆账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不超过1%)
(9)风险权重资产比例=各项风险权重资产月末余额/总资产月末余额×100%(不超过60%)
(10)对股东贷款的比例:要求对股东提供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缴纳资本金的100%,同时还要求,对股东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客户的同类贷款。
(11)资金损失比例=逾期贷款报告期各项资金损失之和÷同期各项资产总数×100%
(12)负债成本比例=报告期各项成本÷同期负债总额×100%
A、各项成本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汇兑损失、其他营业支出。
B、负债总额为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减去财政性存款)、长期负债和其他负债之和。
C、反映银行吸收各项存款所支付的成本高低。
(13)资产盈利比例=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期信贷资产月末余额×100%
注:信贷资产是资产总额减去代理政府投资、固定资产、财政性存款、代理贷款之后的差值。一般要求该指标大于1%。
(14)实收利息比例=(报告期利息收入-应收利息-待转营业收入)
÷同期各项贷款应收利息之和×100%

金融企业的财务分析2
3、 金融企业的财务分析:
(1)清偿能力分析:
A、变现能力指标:
a、变现率:反映企业可立即变现资产所占的比例。
变现率=现金及各项存放款÷流动负债合计×100%
注:国际上一般认为该指标值应该在15%~20%之间;对无储蓄存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来说,用该指标不适宜。
b、存款支付保障率:表示存款的多少被用于贷款,多少用来保证日常支付。
存款支付保障率=流动资产中的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0%
Ⅰ、贷款总额包括拆放同业、短期贷款、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及委托贷款和投资等。
Ⅱ、正常情况下,主要从事信用风险业务的银行(如商业银行)该指标较高,一般在80%左右,但在专门从事信托贷款或长期投资业务的银行该指标较低。
Ⅲ、如该指标超过100%,表示没有现金储蓄保证提取存款;如低于70%,则可能是吸收存款过多,也可能是银行借入款较多,都对银行获利不利。
B、资金保障程度指标:
a、独立性指标=所有者权益合计÷资产总额×100%
注:比值较高说明银行发展能力有可能较快;但在国外,一般认为高于9%或10%,是不正常的,说明企业存款业务开展的不理想,如果低于5%,则表示资产调度余地很小。
b、风险耐力指标=所有者权益合计÷贷款总额×100%(一般在15%左右较好)
c、自有资金利润率:
(2)收益能力分析:
A、净利息率=(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100%
a、该指标越高,说明银行业务的盈利水平,一般不应低于10%。
b、一般情况下,净收益与利息收入(毛收益)应该同步增减,但若有利率、特殊性项目和贷款损失准备金之一存在变化时,则可出现不同步增减的情况,一般两者不同步幅度不应超过4%~6%。
B、资产收益率=实现利润总额÷资产总额×100%
注:一般该指标投资银行比商业银行、储蓄银行高,国外要求该指标最低不应低于1%。
C、资本利润率:反映银行经营的资金效益,即银行自有资金经过1年后的获利率。
自有资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自有资金总额×100%
(3)管理效率分析:
A、贷款损失准备金与总总贷款量之比:
注:该指标是银行应付贷款风险能力的反映;贷款损失准备金越高,说明贷款业务风险大,或者是银行过于谨慎;如果该指标超过1%,则表明贷款业务质量差;过低也不好,过低表示银行没有准备足够的资金来应付可能出现的贷款损失。
B、呆账损失与总贷款量之比:指在一定时期通过贷款损失准备金弥补了呆账贷款的数额占总贷款量的比率,起伏过大应查明原因。
C、净营业收入与呆账损失之比:反映银行通过结清呆账损失之后,银行所创造的净利润,指标越高越好。
4、 企业资信评级:
评级指标通常由评级机构自己设计,一般包括信用指标、财务指标和发展能力指标三大类。资信等级通常分为A、B、C、D四级,在同一级内常常区分为三等,如在A级中分为AAA级、AA级、A级。
(1)信用指标:
A、商誉:指合同、协约的执行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一般根据过去经验和社会调查确定。
B、企业在银行的信用:包括贷款归还记录和企业在银行的结算记录两个方面。贷款归还记录根据企业逾期和欠息记录确定为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银行结算记录可通过企业在银行的平均存款与贷款比值(即结算记录=银行平均存款/贷款余额)
衡量,如果比值大于50%为优,在50%~30%为良,在30%~10%为一般,在10%以下为差。
C、企业领导信用:根据企业领导的品德、信誉确定出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
(2)财务指标:
A、净资产:反映企业的总体实力。
对于房地产企业,如大于1亿元为一级,1亿元与5000万元之间为二级,5000万元与1000万元之间为三级,少于1000万元为四级。
B、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的经济独立性。
一级:30%以内 二级:30%~50%三级:50%~70%四级:大于70%C、资产流动比率: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根据不同行业确定等级值。
D、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反映企业经营活跃程度和偿债能力。根据不同行业确定等级值。
E、存货周转次数:反映企业销售与生产各类情况及偿债能力。根据不同行业确定等级值。
F、资产利润率:反映企业资产经营的效率。
一级:大于50% 二级:50%~30%三级:30%~10%四级:小于10%
(3)企业发展能力指标:
A、企业素质: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职工素质、应变能力等。可分为优、良、一般和差。
B、企业地位:企业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等。可分优、良、一般和差。
C、企业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地理位置等。
D、企业抵押资产:指企业用资产担保的贷款额与企业净资产的比值,反映企业创造发展的能力。
该指标值定级:一级:0 二级:小于10%三级:10%~30%四级:大于30%在确定信用指标、财务指标和企业发展能力指标三类指标的基础上,根据被评级单位的特点和各指标的重要性对各指标确定权重,然后加权计算出总分,确定其资信等级。

㈢ 在看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中,哪些科目最容

会计报表粉饰的动机

  1. 为了业绩考核而粉饰会计报表 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或扭亏)计划的完成情况、投资回报率、产值、销售收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等,均是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除了内部考核外,外部考核如行业排行榜,主要也是根据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来确定的。 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有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可见,基于业绩考核而粉饰会计报表是最常见的动机。

  2. 2.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会计报表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然而,资金又是市场竞争取胜的四要素(产品质量、资金实力、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之一。在我国,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紧缺局面。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3. 3.为了发行股票而粉饰会计报表 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IPO)和后续发行(配股)。在IPO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此外,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也与盈利能力有关。为了多募集资金,塑造优良业绩的形象,企业在设计股改方案时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 在后续发行情况下,要符合配股条件,企业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必须在10%以上。因此,10%的配股已成为上市公司的“生命线”。统计表明,1997年755家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10%至11%的高达211家,约占28%,可见,为配股而粉饰会计报表的动机并不亚于IPO.

  4. 4.为了减少纳税而粉饰会计报表 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而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

  5. 5.为了政治目的的而粉饰会计报表 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有企业扭亏为盈、创造良好经营业绩已成为一项政治任务。对厂长经理而言,完成这项任务可能仕途光明,否则可能职位难保,甚至下岗分流。在这种政治压力下,国有企业很有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此外,许多地方的市长、局长从大型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挑选。为了表现其才能,体现业绩,厂长、经理们就有粉饰会计报表的动机。不难发现,一些企业的老总一旦被提拔为市长和局长,继任者往往不得不花费几年的时间来消化上任厂长经理因粉饰会计报表而遗留下的沉重历史包袱。

  6. 6.为推卸责任而粉饰会计报表 表现为:

    (1)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进行的离任审计,一般暴露出许多问题。新任总经理就任当年,为明确责任或推卸责任,往往大刀阔斧头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

    (2)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提前消化潜亏,并将责任归咎于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3)发生自然灾害,或高级管理人员着卷入经济案件时,企业也很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粉饰的类型

    1.粉饰经营业绩 利润最大化,这种类型的会计报表粉饰在上市前一年和上市当年尤其明显。典型做法是: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结转成本、亏损挂账、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利润最小化,当企业达不到经营目标或上市公司可能出现连续三年亏损,面临被摘牌时,采用这种类型的会计报表粉饰就不足为奇了。典型做法是: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结转成本,转移价格。 利润均衡化,企业为了塑造绩优股的形象或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评定,往往采用这种类型的会计报表粉饰。典型做法是: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科目调节利润,精心策划利润稳步增长的趋势。 利润清洗(亦称巨额冲销),当企业更换法定代表人,新任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或推卸责任,往往采用这种类型的会计报表粉饰。典型做法是:将坏账、存货积压、长期投资损失、闲置固定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和待处理固定资产等所谓虚拟资产一次性处理为损失。

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㈣ 谁能提供200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一)

(一)资产类科目

1001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企业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
六、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由企业财务部门单独拨给企业内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借记“备用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自备用金中支付零星支出,应根据有关的支出凭单,定期编制备用金报销清单,财务部门根据内部各单位提供的备用金报销清单,定期补足备用金,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除了增加或减少拨入的备用金外,使用或报销有关备用金支出时不再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地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一)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二)采用商业汇票方式。其中:(1)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2)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三)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收款单位按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企业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四)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及时编制付款凭证。
(五)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六)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在付款期满前提前付款,应于通知银行付款之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的,不作账务处理。
(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支款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账务处理;属于部分拒付的,付款部分按上述规定处理,拒付部分不作账务处理。
(八)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再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
(九)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五、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期末余额,应按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七、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七、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有信用卡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信用卡”明细科目中按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种类设置明细账。
九、企业应加强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的短期投资应在取得时,按照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具体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三)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不包括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易)。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在确定涉及补价的交易是否作为非货币性交易时,收到补价的企业,应按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支付补价的企业,应按支付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三、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二)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短期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涉及补价的,分别情况处理: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单独核算。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
(1)以短期投资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2)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换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存货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下同)。
上述换入的短期投资,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3)以固定资产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因换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相关税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4)以无形资产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5)以长期投资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上述换入的短期投资,如果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
2.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
收到补价时应按如下公式计算应确认的收益:

应确认的收益=(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

(1)收到补价的企业
①以短期投资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应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
②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换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按应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

由于字数限制原因,全部会计及使用说明请查阅:http://www.kuaijiren.com/club/htm_data/78/0505/5840.html

㈤ 汽车金融融资会计帐务处理

汽车金融概念比较宽泛,包括个人/公司汽车贷款、经销商融资、租赁、保险、二回手车贷款。还可能包答括汽车精品、配件的消费贷款、联名信用卡甚至汽车客户相关的房贷、助学贷款等。

公司本身也可以发行金融债券,并可以上市融资。总体而言属于金融业,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

(5)金融机构待处理流动资产收益扩展阅读:

主要工作内容:

一、负责与各专业分行之间联络,协调银企关系。

二、熟悉贷款办理流程,贷款到期前提请相关领导办理相应手续。

三、办理银行保函、资金证明等资料。

四、根据贷款、还款原始凭据正确编制融资业务相关记帐凭证。

五、积极搜集整理相关贷款资料,做好贷款资料档案归集存档工作。

六、从会计制度公司规范和节税原则,审核会计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

七、配合做好月度会计凭证装订工作。

八、月末自下而上收集信息编制下月资金收支计划,对上月收支进行统计分析并出具文字报告,每月6号前完成上述工作;每年12月份负责编制下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㈥ 劳烦那位大哥大姐帮忙写一个详细的会计科目明细,是所有的会计中会发生的,谢了

第一章 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
1.现金
⑴备用金
①开立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现金
②报销时补回预定现金
借:管理费用等
贷:现金
③撤销或减少备用金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⑵现金长短款
①库存现金大于账面值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X单位或个人)
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②库存现金小于账面值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XX个人)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管理费用-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银行存款
①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①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②用此专款购货
借:物资采购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③撤销采购专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4.坏账损失
⑴直接转销法
①实际发生损失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②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⑵备抵法
①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③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见后)
第二章 存 货
1材料
(1)取得
①发票与材料同时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②发票先到
借:在途物资(含运费)
应交税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③材料已到,月末发票账单未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下月初,用红字冲回,等收到发票再处理
(2)发出
平时登记数量,月末结转
借:生产成本/在建工程/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⒉委托加工物资
①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②支付加工费、运杂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等
③交纳消费税(见应交税金)
④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验收入库加工物资+剩余物资)
贷:委托加工物资
3.包装物
(1)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2)随产品出售且
借:营业费用(不单独计价)
其他业务支出(单独计价)
贷:包装物
(3)包装物的出租、出借
①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贷:包装物
注:出租、出借金额较大时可分期摊销
②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③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增(销)
其他业务收入
④退还包装物 (不管是否报废),
借:其他应付款(按退还包装物比例退回押金)
贷:银行存款
⑤损坏、缺少、逾期未归还等原因没收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其他业务支出(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增(销)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其他业务收入(押金部分)
⑥不能使用而报废时,按其残料价值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⑤摊销(略)——一次、五五、分次
4.低值易耗品(处理同包装物)
5.存货清查
⑴盘盈
①确认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报批转销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⑵盘亏或毁损
①确认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转出)
②报批转销
i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属于收发计量、核算、管理不善造成的损耗
借:原材料 (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i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损耗
借:原材料 (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注:待处理财产损溢在结帐前必须将其转平。分两种情况:①如果已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转入损益等,不用披露; ②如果未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应按上述方法结平,同时在附注中披露;如果其后批准的结果与自行处理不一致,则要调整当期报表的年初数。
8.存货的期末计价(略)
第三章 投 投
1.短期投资
①购入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②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X
③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债X
贷: 短期投资 -股票/债券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出售股/债X]
2长期股权投资投资
(1)取得
①以现金资产投资同上
②以非现金资产投资(见后)
(2)成本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取得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
I投资年度以前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投资年度
i属于投资前的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属于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III投资年度以后(按公式计算)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在实际业务中,因“应收股利”固定,可先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再通过计算即可得出“投资收益”
(3)权益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上
②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i取得时确认
借: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贷成本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投差额]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ii摊销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③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处理
I净利润
i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ii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企业(实际数)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II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减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损失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注:以后被投资单位又实现利润,先冲减未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若还有多余再恢复其账面价值,恢复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确认的损益-未减记的)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④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化的处理
i投资单位会计处理
借:长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捐赠物价值*(1-33%)*持股比例)
注:如被投资单位接受现金捐赠,则不须交税。
ii投资单位出售该项股权时,可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4)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①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I转换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II以后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i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属于尚未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
借:应收股利
带:投资收益
III对中止采用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单位仍按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贷:投资收益
②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i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原成本法核算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200
–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1
–企业–损益调整 5
–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2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帐面余额) 20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计影响数)1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
ii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302
贷:银行存款 302
iii再次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200+5+2+302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投差额 2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2
将“损益调整”和“股权投资准备”全部转入“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7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5
–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2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200+5+2+302-2
注:投资前与投资后新增股权投资差额应分别计算,分别摊销,前者按投资日算,后者按追加投资日算。但如果追加投资新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不大,可以并入追溯调整后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按剩余摊销年限一并摊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未摊销的一并结转
iv以后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同权益法
(5)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
借:长期股权/债权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者)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①损益的确认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股权出售收益/损失]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②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处理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注:转增资本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③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应随同转销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3.投资的期末计价(略)
4.委托贷款
①发放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②按期计提利息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注:若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到,则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薄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其后,收回该利息,则冲减委托贷款本金。
1、科目设置:“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二级科目
2、资产负债表中,按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反映。
第五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1.无形资产
①购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实际支付价款)
贷:银行存款
②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投资双方确认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注: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投资方账面价值)
贷:实收资本/股本
③接受捐赠
借:无形资产(凭据金额+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相关税费)
④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
i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相关支出
借:无形资产(确定的实际成本)
贷:银行存款
ii研究开发费用(如材料费、直接参与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租金、借款费用等)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工资
⑤购入的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价款)
贷:银行存款
注:该项土地开发时
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⑥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
⑦出售无形资产(即转让所有权)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⑧出租无形资产(即转让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发生的相关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如服务费,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⑨摊销(期限一经确定,不能改)P197
借:管理费用(自用的无形资产)
其他业务支出(出租的无形资产)
贷:无形资产(帐面价值/尚可使用年限)
注:无形资产摊销期: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若当期发生减值准备,则下期摊销额要按预计可收回金额和剩余可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则将其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⑩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比如取得专利权之后,每年支付的年费和维护专利权发生的诉讼费,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
2.其他资产
①长期待摊费用
应由本期负担的部分不得做为长期待摊费用。
i发生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ii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营业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第六章 流动负债
1.应付账款(略)
2.应付票据(见后)
3.短期借款
⑴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⑵按月预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贷:预提费用
⑶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
预提费用
财务费用(尚未提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4.短期债券
①收到债券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短期债券(实收发行债券款)
②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票面利息±折溢价)
贷:应付短期债券
注:若金额小可在还本付息时处理
借:应付短期债券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③到期偿还本息
借:应付短期债券
贷:银行存款
5.预收账款
①预收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②发货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销)
银行存款 (运杂费)
③补付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6.应付工资
①支付职工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注: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即退休费)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②月份终了进行分配,计入有关费用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或分厂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厂部行政管理人员)
营业费用(专设销售机构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应付福利费(医务托幼人员)
其他应付款(工会人员)
贷:应付工资
7.应付福利费
①提取福利费时(按工资总额的14%提)
借:生产成本等(科目同工资的提取)
贷:应付福利费
注: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福利费
②支付时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作者: 雪舞纸禁 2007-9-3 18:5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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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计业务实务大全2
用于职工医疗费(包括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务经费,因公负伤就医路费,生活困难补助,医务人员、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和托儿所人员工资。
8.应付股利
①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分给股东的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注:若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批准的不一致,则应调整会计报告年度相关项目的年初数(以董事会多为例)
借:应付股利
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其他应付款
①提取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资总额×2%)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②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资总额×1.5%)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③应付经营性租赁的租金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④收取存入保证金(如包装物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10.其他应交款
①应交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比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支出(其他业务)
固定资产清理(销售不动产有关)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②矿产资源补偿费
i按月计提时(按月矿产品销售收入)
借:管理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矿资偿费
ii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计入成本
借:物资采购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矿资偿费
②住房公积金
i企业按规定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住房公积金
ii应由职工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住房公积金
iii实际上交时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注:以后企业按规定和要求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为职工提取款项时,不做账务处理。
11.应交税金
(1)增值税
①一般纳税人购销业务(略)
②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废旧物资
借:物资采购(买价*90%)
应交税金-增–进(买价*10%)
贷:应付帐款
注:应交的农业特产税计入采购成本。
③小规模纳税人购销业务
i购进货物
借:物资采购(价税合计)
贷:应付帐款
ii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价)
应交税金-增–销
③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以投资为例)
i销售方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金-增–销(计税价*税率)
注:若存在销售收入则须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ii接受方,视同购进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金-增–进(计税价*税率)
贷:实收资本
④不予抵扣项目的账务处理
i购入时即能确认不予抵扣增值税计入成本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
ii购入时不能确认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注:如以后这部分货物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可将税额转入有关科目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增–进转出
原材料
⑤转出多交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i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增–转出多交增值税
ii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增–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⑥进项税额转出-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流资损益
贷:应交税金-增(进转出)
⑦已交税金-上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增-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注:若退回多交税款,用红字作相同分录予以冲销;若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消费税
①产品销售
i将产品直接对外销售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ii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抵偿债务(视同非货币性交易),计税处理同i
iii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或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计入有关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投资)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
营业外支出(用于非生产机构)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I委托加工物资为非金银首饰
A受托方(代收代缴)
借:应收账款(代收代交税款) 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B委托方
a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抵扣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80000
应交税金–增(销) 13600(80000*17%)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贷:应付账款 113610
b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则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款)100000
应交税金-增–销 13600
贷:应付账款 113600
II委托加工物资为金银首饰,由受托方直接交纳,受托方于交货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③进出口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I进口消费品交纳的消费税
借:物资采购/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II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
i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ii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在计算消费税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注:①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②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时,作相反的分录
(3)营业税
①出租无形资产及其它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营业税
②出售无形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③销售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注:企业收到先征后返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当期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等;收到先征后返的所得税,于实际收到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于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补贴收入。
(4)所得税
i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ii个人所得税(单位代扣代交)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5)资源税
①销售应税产品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②自产自用应税产品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③收购未税矿产品,计入该矿产品的成本
借:物资采购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代扣代缴)
银行存款
④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
i外购液体盐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可抵扣)
贷:银行存款
ii销售固定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6)城建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注:耕地占用税是以实际占用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征收
(8)印花税(于购买印花税票时入账)
借:管理费用/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9)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
(10)土地增值税
①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
借: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③工程竣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预交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待该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方法进行冲销,多退少补

㈦ 像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种金融类的公司帐务处理一般是怎么样的,举几个例子呢

给你一个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办法,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212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
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
》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置流动资产;
(二)待处置固定资产;
(三)待处置股权投资;
(四)待处置无形资产;
(五)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置股权投资)。
公司取得待处置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对待处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处置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403长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长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已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长期贷款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长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903定向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拨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权投资
(二)债权投资
(三)其他投资
三、投资公司收到定向投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在进行定向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公司取得无偿划入的投资项目时,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应按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及无偿划入的各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
1904待转投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
二、投资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股权投资项目按协议规定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应将该股权投资项目上所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入账,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结转的因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前期费用。
5103股权转让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
二、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定向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定向投资—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转让股权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4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短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或借记“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作表外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本科目按贷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5委托管理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接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资项目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公司取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3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5)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加“其中:待转投资费用”项目,反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投资费用。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5)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加“其中:待转投资费用”项目,反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投资费用。
2.利润表(会企02表)格式如下: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5)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加“其中:待转投资费用”项目,反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投资费用。

2.利润表(会企02表)格式如下:

㈧ 待处理财产收益是资产吗原因是什么

现在还没有统一的意见
财政部发布的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的《企业会计制度》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加入WTO面临的新形势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重要步骤,更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措施。它标志着我国新一轮会计改革高潮的到来。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被定义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该定义与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定义相比,更能揭示出资产的本质与内涵。新制度不仅借鉴国际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资产的研究成果,对资产定义进行了改进,还以此为基础,对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改进,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将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等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本科目下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两个明细科目。盘盈时贷记本科目,盘亏时借记本科目。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在制度中同时明确规定年度终了本科目一般无余额。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提到这一科目,只是在讲到存货与固定资产时,提到“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处理,记入当期损益”。可以说,上述相关规定在理论上讲是合理的。但问题在于,当“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有余额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就要将其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作为“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或“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 (若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这就意味着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在冲销之前视为企业资产。

从理论上看,这一处理方式存在下列缺陷:一是“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它既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也不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资源,正相反,它是企业的盘亏,是损失;对于它的处理企业也不再拥有控制权,重大的项目,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或经过主管部门的批示。二是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严重违背了谨慎性原则,虚夸了资产、所有者权益,有可能多计了利润。三是这一做法不符合相关性与可靠性的要求。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或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贷方余额列为资产的减项,即用盘盈的资产来抵消企业资产总额,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影响企业财务比率等指标计算的准确性,显然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例如,把待处理财产损失列在“资产”项下,因资产基数被不适当的放大了,会导致资产负债率缩小;反映变现能力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会放大;其他财务比率也被不同程度的粉饰,这将会干扰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正确评价。四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因为期末"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保留余额时,是作为资产在报表上列示,会使当期的费用或损失不能得到及时确认,收入和费用则不能进行正确配比。

从现实来看,将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等有关损失挂账,即潜亏挂账,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甚至虚盈实亏的现象。这种报表列示方法无疑为企业粉饰'经营业绩留下了可乘之机。

《企业会计制度》对这一急待解决的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益,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清查的各种财产损益,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此举对于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企业账面上的资产真正符合资产的定义无疑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开始实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同时废止。相信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之后在其他各类企业(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中的实施,“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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