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办理小额贷款的流程: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回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Ⅱ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及其作用
第二次世界复大战后,国际金融制中一个重要的新现象是涌现了一系列国际金融组织。目前的国际金融机构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全球性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2)半区域内的,如国际清算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等,它们的成员主要在区域内,但也有区域外的成员参加。(3)区域性的,如欧洲投资银行、阿拉伯货币基金、伊斯兰发展银行、西非发展银行、阿拉伯银行等等。
这些国际金融组织对国际货币制度与世界经济的发展都有深远的积极影响。在促进会员国取消外汇管制、限制会员国进行竞争性货币贬值、支持会员国稳定货币汇率和解决伙计收支困难、缓解债务危机与金融危机、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等方面,这些国际金融组织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Ⅲ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以及赠款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财政部负责贷款、赠款的管理工作,是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
第四条贷款、赠款的使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体现公共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五条贷款的筹借、使用、偿还应当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现债务可持续性和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第六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贷款,是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
(三)外国政府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外国政府、北欧投资银行等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国务院批准的参照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其他国外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
(四)赠款,是指财政部或者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作为受赠方接受的、不以与贷款搭配使用为前提条件的国际赠款。
Ⅳ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中国应用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渠道之一。自1981年至今,中国利用世界银行(简称世行)、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累计达457个,承诺贷款金额约为657.5亿美元,并累计获得国际金融组织赠款28亿多美元。其中70%分布在中西部,涉及交通、能源、城建、环保、农业和农村发展、教育、卫生、工业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为促进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取得较好财务、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还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以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为载体,中国引进了竞争性招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先进管理制度,借鉴了环境影响评价、供水和污水处理收费等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的国际经验,推动了公用事业(1596.311,20.76,1.32%,吧)单位改革、区域卫生资源规划等多项试点工作。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主权外债,通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中国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执行质量和偿债信誉最好的国家之一。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各有关部委、地方各级政府以及项目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财政部作为中国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多年来与有关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一道,逐步完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涵盖“借、用、还”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强化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项目执行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积极推动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赠款合作实现从重数量向重质量和效益转变,从重筹借向重使用和偿还转变,从重资金引进向资金和智力引进并重转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管好用好每一笔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资金。
Ⅳ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第三十五条贷款法律文件签署后,转贷机构以及债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应当严格遵守转贷协议,制定贷款项目到期本金、利息、承诺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偿还计划,保证按时足额偿还。
第三十七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债务人应当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贷款债务会计核算和债务统计,及时编制本地区、本单位完整、准确的债权债务总体情况报告,并定期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地方政府。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转贷机构应当根据财政部和有关省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债权债务统计信息和资料。
第三十八条债务人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设立贷款还贷准备金,专项用于垫付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到期债务。
各级政府的贷款还贷准备金由同级财政部门设立并管理。
第三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政府外债的统计、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第四十条债务人在遵循审慎原则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金融工具保值避险。
债务人在选择交易对象时应当遵循竞争原则,在进行交易时避免损失本金。交易结束后,债务人应当将交易有关文件送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一条贷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明晰产权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债务逃废。
第四十二条债务人实行资产重组、企业改制等产权变更或者破产时,应当事先征得转贷机构和财政部的同意,必要时还需要征得贷款方的同意,并就有关债务偿还安排达成协议,保证优先偿还政府外债。
Ⅵ 请问商务部或商务局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商务部主要职责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负责制定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拟订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牵头负责多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谈判意见并签署和监督执行有关文件,建立多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牵头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二)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四)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牵头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受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六)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七)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以及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人员选派;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Ⅶ 国际金融公司的融资范例
能源效率行业
中国公用事业能效融资项目
中国公用事业能效融资项目中,国际金融公司将向中国参加该项目的银行,提供投资额最多为 5000万美元的风险分担机制,以便支持总贷款额为1.15亿美元的能源效率项目。中国公用事业能效融资项目将在促进能源效率、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及推动中国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产生巨大的发展影响。中国公用事业能效融资项目获得了全球环境基金1650万美元、及芬兰贸易工业部300万美元的赠款支持。
中国公用事业能效融资项目希望能最终达成如下目标:
1.支持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十一五计划中,关于能源效率及环境保护的战略重点;
2. 按商业原则运营;
3. 通过提供技术援助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能效设备的使用;
4. 与公用设施公司、银行和能效设备供应商结成合作伙伴关系,来实施该项目;
5. 积极解决目前能源效率行业存在的市场推广和融资障碍;
6. 支持政府加速推广使用天然气的战略。
中国公用事业能效融资项目第一次将公用事业公司、能效设备提供商、及银行三方集合在一起,为推广能源效率项目,创建了新型的融资模式。通过这一项目,国际金融公司将支持总额超过1.5亿美元的能效项目的融资,并从而导致500 万- 1000万吨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
金融市场业
(1)熊猫债券
2005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在中国国内市场首此发行本国货币的熊猫债券,该支11.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0年的债券是在银行间市场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国际金融公司将债券收益向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公司及北京和睦家医院进行了融资。
国际金融公司此次债券的发行,标准着中国人民币债券市场已经开始向国际金融机构开放。此次发行还为未来高信用等级的发行人发行人民币债券起到了示范作用,它还将帮助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国际金融公司的人民币债券发行说明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又往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它将进一步推动中国非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从而增加私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此次债券发行也使国际金融公司获得了一个独特的机会来帮助那些需要本国货币融资的、质量较好的国内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杭州联合银行
2006年,国际金融公司购买了杭州联合银行5%的股权,是外资入股中国农村合作银行的第一例。这一创新项目将为中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重组提供有价值的、第一手的实践经验。 国际金融公司把其投资于中国金融机构的精深经验用于这次富有开创性的项目中。国际金融公司的技术援助基金将支持省级农村合作体系的改革。国际金融公司还将委派一名富有国内和国际银行经验的高级银行管理人员,作为杭州联合银行的董事会成员,就杭州联合银行的管理和现代化金融机构的建设提供建议。
农村信用合作体系的改革对于中国农村的发展和脱贫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个项目的目的在于为中国的农业合作银行树立一个标尺。国际金融公司将致力于帮助杭州联合银行在公司治理、风险揭示、环境以及社会责任方面达到一个较高的标准。这样,他们在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中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业行业
北方安德利浓缩苹果汁公司
继 2005年国际金融公司向北方安德利浓缩苹果汁公司提供1500万美元贷款后,国际金融公司又于2006年向其提供了450万美元的股本投资。北方安德利于1996年在山东成立,并继而迅速成长为中国和世界浓缩苹果汁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德生产商和出口商。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将帮助北方安德利公司完成其全国主要生产基地生产设施的扩建,尤其是位于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生产基地的扩建。这与中国政府支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一致。该项投资还将帮助北方安德利提高生产效率、将生产能力提高到年加工100万吨苹果的水平。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还将帮助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并最终使约200万农民直接从北方安德利公司对苹果的生产加工而受益。
为了帮助北方安德利公司扩大其对当地农民的支持,国际金融公司还将提供一个为期三年、总金额为75万美元的供应链技术援助项目。该技援项目将提倡在中国的苹果生产过程中采用改善苹果种植地的管理、加强工人生产中的健康和卫生条件等好的农业生产习惯,减少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并降低固体和液体废物的排放。技术援助项目将为北方安德利引入苹果可追溯供应链系统,使其产品质量能够达到国际食品生产商所期望的标准。
基础设施
2006年,国际金融公司向云南中大盐津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了2200万美元的长期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与DEG、Proparco公司及FE全球和亚洲清洁能源公司一起合作,共同支持位于中国云南省境内白水河上总装机容量为7.8万千瓦的三座径流式发电站的建设和运营。云南中大现有6座小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85万千瓦,均位于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境内。该项目的主要发起人是浙江中大三川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浙江杭州,是一家开发、拥有和运营中国小型水电资产的国内控股公司。
这是IFC首次投资于中国欠发达的西部省份-云南省,它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由于项目将消耗大量的物资和服务,因此它将极大地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本项目还将产生示范作用,希望能籍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云南和其他西部省进行投资。
本项目的建设还将进一步推动中国政府开发水电资源以取代火力发电的政策。该项目在30年的运营期内,预计每年可以提供大约3.8亿千瓦清洁能源,从而缓解中国南方电力短缺的问题,并预计能够减少800万吨的温室气体的排放。
Ⅷ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贷款程序
①提出计划,确抄定项目。
②组织袭专家,
③审议通过,签订贷款合同。
④工程项目招标。
参加投标的国家,仅限于成员国。
国际金融组织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在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确已成交后,国际金融组织才能将贷款直接付给供应商或借款者。
国际金融组织还要对设备的招、投标合同的过程进行监督。
派出检查团定期检查工程进度,了解是否严格执行了批准的贷款合同,确保资金按计划使用。
⑤项目投产后,做出后评价。贷款全部发放后1年左右,企业效益、社会效益、银行效益以及经验教训等。
Ⅸ 国际金融组织的几个问题!!!急求答案啊啊!!小弟感激不禁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国际清算银行
会员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是联合国系统专门为促进国际货币与金融合作而建立的、由主权国家自愿参加的多边合作组织。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镇召开的联合国货币与金融大会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以下简称“《基金组织协定》”)于1945年底成立。现有成员国185个(2007年),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二)成员国和组织结构
1、成员国
根据基金组织协定第二条的规定,基金组织的成员必须是主权国家。2007年基金组织的185个成员国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
2、份额和投票权
每个成员国在加入基金组织时都要认缴一定数额的资金,称为“份额”(quota)。份额是基金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它决定了成员国投票权的大小、成员国可从基金组织获得的贷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一国可获得特别提款权分配的大小。
时任基金组织总裁拉托在“中期战略”框架下提出了“分两步走”的份额改革方案: 第一步是在2006年9月新加坡年会上就特别增资方案达成共识,对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四个份额严重低估的国家进行特别增资;第二步是修改份额计算公式、增加基本投票权等更深层次的改革,计划两年内完成。基金组织理事会在新加坡年会上通过了对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四国的增资方案(2)。
按基金组织规定,每一成员国有250票基本投票权,然后按其份额每10万特别提款权份额增加一票。长期以来,美国的投票权一直最多,2007年3月底美国的投票权占总投票权数的16.83%,是基金组织中唯一对重大问题有单国否决权的国家。基金组织的主要政策和业务决定都需要多数票通过,有些重大问题需达到规定的多数票方可通过,比如份额的调整和特别提款权的分配需经理事会85%的多数票才能通过。
基金组织的基本职能
当前,基金组织的基本职能包括对成员国和全球经济的监督及维护、向成员国提供援助、消除贫困、监督汇兑安排以及加强国际金融体系建设等。
1、加强各项监督工作,促进各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1)国别监督
(2)地区监督
(3)全球监督
2、向成员国提供援助
(1)备用安排(Stand-By Arrangement)
(2)中期贷款(Extended Fund Facility)
(3)减贫与增长贷款(Poverty Rection and Growth Facility)
(4)补充储备贷款(Supplemental Reserve Facility)
(5)补偿性融资贷款(Compensatory Financing Facility)
(6)紧急援助贷款(Emergency Assistance Facility)
3、减贫与减债
4、对汇兑安排的监督和管理
5、加强国际金融体系建设
世界银行集团的组成机构
IBRD 国际复兴开放银行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向中等收入国家和借贷信用好的较贫困的国家提供贷款和发展援助。其投票权与成员国的认缴股份额挂钩,而认缴股份额则根据每个成员国的相对经济实力确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债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
IDA 国际开发协会
国际开发协会在世界银行履行其减贫使命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国际开发协会的援助对象是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向他们提供无息贷款和其他服务。国际开发协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较富裕的成员国,也包括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捐款。
IFC 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通过为私营部门提供投资资金,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国际金融公司联合私人投资者向发展中国家的商业性企业提供贷款和股本融资。
MIGA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通过向外国投资者提供非商业性风险担保,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外国投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也协助政府传播有关投资机会的信息。
ICSID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解决投资争端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章程的规定,春有权进行下列业务活动:
⑴既可为自己,又可为中央争银行购买、出售、交换和储存黄金;
⑵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提供贷款和接受他们的贷款;
⑶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办理和重办其票,收买或出售期票以及其他优等短期债券;
⑷既可靠自己,也可以靠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收受展品出售外汇和有价证券(股票除外);
⑸接受各成员国中央银选择往来资金和存款;
⑹作为被委托人接受政府的存款或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接受其他资金销售量 不得发行提示付款银行券、承竞汇票、为各国政府提供贷款(购买国家公债例外);
⑺对任何一个企业有监督权;
⑻有由于低偿还银行的债务而归于银行的一不动产没有一更合适的价格被变卖之前,掌管这些不动产。
国际中心通过调停或仲裁的方式协助
Ⅹ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第十三条贷款的筹借工作包括贷款申请、评审与评估、对外磋商与谈判、贷款法律文件签署与生效、转贷关系确定以及还款责任落实等。
第十四条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地方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向财政部提交贷款申请书。
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其他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贷款申请书。凡债务由地方承担的,还应当附送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还款承诺函。
贷款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贷款的目的和必要性;
(二)贷款项目主要内容;
(三)贷款资金及配套资金来源;
(四)转贷及债务偿还安排。
第十五条财政部应当对贷款申请书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以及贷款方的要求等决定是否将贷款申请列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
第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对已列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的有关项目应当组织评审,并向财政部提交评审意见书。财政部根据评审意见书决定是否安排对外磋商谈判。评审事项主要包括:
(一)省级政府的债务负担和财政承受能力;
(二)贷款项目的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
(四)转贷安排、还款责任和还款资金来源等。
第十七条按照不同的还款责任,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一)省级财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作为债务人并承担还款责任的项目;
(二)项目单位作为债务人并承担还款责任,省级财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还款保证的项目;
(三)项目单位作为债务人并承担还款责任,转贷机构作为对外最终还款人的项目。在此类项目中,省级财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既不作为债务人也不提供还款保证。
第十八条省级财政部门对拟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应当组织评审。评审事项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拟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向财政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与债务人有关政府的债务负担情况;
(二)省级财政部门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请书。贷款申请书应当说明项目简要情况、贷款项目的贷款来源、贷款金额、债务人、转贷机构、转贷类型和配套资金来源等情况;
(三)根据贷款方的要求需要提供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英文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条财政部对省级财政部门提交的外国政府贷款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确认后,应当根据贷款方的发展援助政策要求以及资金承诺情况,统一对外提出备选项目。
第二十一条需要改变贷款国别和增加贷款金额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向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财政部统筹考虑贷款方要求、项目实际需要及其他情况后确定。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负责就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与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等进行贷款磋商谈判、组织签署贷款法律文件并办理生效事宜。其他部门应当协助财政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负责根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类型委托或者通知转贷机构及时办理评估等相关转贷手续。
第二十四条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与国外金融机构签定贷款法律文件、与债务人签署转贷协议,确保对外还本付息和资金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