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隶属关系
国务院是中国抄最高行政机关,统管中袭国所有行政机关,你下面列出的都是它的统管范围.
财政部 人行 还有你说的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都是国务院直接领导的部门最高机构. 财政部和人行属于国务院全体会议成员机构,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非成员机构.其中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全部金融机构,其中商业银行只属于其中监管对象的一部分.保监会负责监管所有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至于说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它的监督主要由工商局负责,如果它做大了上市了,就归证监会监督和管理了.
财政部与地方政府共同领导地方财政部门,包括你说的财政局和财政厅.
我快被你的补充问题晕倒了.
人行和财政属于两个系统,各自管辖自己系统内的单位.人行总行和财政部都属于国务院全体会议成员,在实际中的地位也不相上下,都是属于管理钱财的财神.
⑵ 财政部为什么管金融企业
金融是21世纪经济的晴雨表,谁掌握金融领域谁就掌握了未来的经济走向,谁就掌握了许多重要的资源。
⑶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检查被检查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吗
呵呵 目前金来融机构协助查询源 冻结 扣划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机关存款的范围:
1、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及个人存款。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查询和冻结单位和个人存款,但无权扣划。
3、监察机关(包括军队监察机关):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但无权冻结和扣划。
4、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只有权查询单位存款,无其他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类似于冻结措施的对单位和个人存款暂停结算的权利。
除了上述的部门或机关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实施。
⑷ 有中央财政部金融特办组这个单位吗
根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政务信息——本部概况——机构设置”栏目公布的信息,在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驻地方专员办等机构中,都没有名为金融特办组的机构名称。
⑸ 财政部门都有什么行政权力
财政部门的权利
(1)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编制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预算和决算,办理预算执行业务;
(2)根据国家的财政法令和财政政策制定各项财政业务规章制度、法规条例,管理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防、外事等部门的财务;
(3)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法规条例,管理国营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会计工作;
(4)进行财政监督、检查,执行财经纪律;
(5)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以及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6)第十组各级政府交办的事项等。
财政部门的义务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的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有:
一是预算管理。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支付采购资金等。
二是政府采购的信息管理。如指定下令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等。
三是政府采购方式管理。主要是审批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还可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五种方式之外,认定其他采购方式。
四是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包括制定合同必备条款和受理合同备案。
五是受理供应商投诉。供应商提出投诉的,要受理并及时作出处理。
六是规定政府采购专业岗位任职要求。包括对政府采购人员的任职要求、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
七是监督检查。包括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八是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当事人对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不服申请复议的,还应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当事人对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到人民法院起诉的,还应办理应诉事项。除此之外,财政部门还将依法参与制定或单独制定有关实施或监督管理办法。
⑹ 财政部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的寓意是什么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是深化金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它从实质上宣布了民间版金融是合法的,可权以进行阳光化经营,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通过开放民间金融,让民间借贷合法化,承担起千百万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与小企业、微型企业经济活动相适应的金融形式。
可以说,允许民间金融合法存在,进行阳光化经营,比一概禁止又禁止不了,迫使其转入“地下经营”,对国家更有利。
⑺ 财政局国库的职能是什么,和人民银行有什么样的关系和业务往来
1、财政局国库的职能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提出并拟订本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办理各种预算内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拨款;
负责编制汇总本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办理部门和单位决算批复;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和分析,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财政、税务、国库预算收入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建设,承担与税务、国库之间的联络事宜。
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都是国务院组成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支柱职能,担负14项主要职责。
财政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部门,也担负着很多具体职责。
两个部门在国务院的具体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为维系和保障国家经济金融财政体系正常运转而努力。在具体工作上,两部门会有相应的协作和配合,比如在宏观调控政策贯彻中,需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紧密协作配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宏观控制效应;
在一些业务在,比如国库运转和管理方面,财政和人行也需要密切配合,因为人行经理国库等等。在权限上,财政部对人行的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和执行有审核、审批权,在这一点上人行是受制于财政部的。
3、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由上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有关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后,委托有关银行办理。
中央国库业务应当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财政负责,地方国库业务应当接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地方财政负责。
各级国库和有关银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预算收入缴库的规定,不得延解、占压应当缴入国库的预算收入和国库库款。
各级国库必须凭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签发的拨款凭证于当日办理库款拨付,并将款项及时转入用款单位的存款账户。
中央银行组织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特别是国库直接参加现代化支付系统后,国库直接参加清算,库款的报解和支拨不再通过其他部门办理,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划拨速度和使用效率。
(7)财政部金融机构采购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经理国家金库业务,组织拟订国库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支拨业务;对国库资金收支进行统计分析;
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国库单一账户的收支和现金情况,核对库存余额;按规定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国家金库简称“国库”。国家财政收支的保管出纳机构。国家既可以在财政机关内部设立独立国库,又可委托国家银行代理。我国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库制。
根据1985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库机构按照国家预算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中央设总库,即中央国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分库;省辖市、自治州设中心支库;县和相当于县的市、区设支库;
支库为基层库,支库以下设国库经收处,由当地专业银行办理,受支库领导。各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都属地方国库,是总库的分支机构。为了节省人力、物力,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实行两套机构,一套人员的办法。
国库业务实行垂直领导。各级国库主任由该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国库业务的副行长兼任。
在我国国库事业已发展到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今天,其职责主要是:
1、组织各级国库准确、及时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
2、为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及时办理财政库款的支付、汇划和清算;对商业银行零余额账户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各级国库对财政库款和预算收支进行会计账务核算,按期向政府财政部门、征收机关报送日报、旬报、月报和年度报表,定期与财政部门、征收机关对账。
4、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国库及国库经收处的工作;监督管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支拨、退付等事项,对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负责国库内控管理,防范国库资金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对发生的国库案件及时进行处理。
5、参与制定和完善国库管理改革办法,指导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6、参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国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协调财政、税务、海关、审计等部门与国库之间的业务关系;监督检查财政、税务、海关等机关在开户、拨款和退库方面的情况,对违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核查审计、财政等对国库部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落实改进意见。
8、拟定国库电算化发展规划,会同科技部门编制、开发、推广国库系统计算机程序;与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协调,做好横向联网工作。
9、编制国库收支统计各类报表,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测国库资金流量与存量的变化情况,预测国库资金变化趋势;调查研究当前宏观经济、财税金融等领域的重大改革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影响,为更好地实施货币政策、促进两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提供参考性建议。
10、参与制定国债政策和国债一级市场的管理,制定国债发行、兑付的制度办法;组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国债发行、兑付、防伪反假工作;对国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条件和社会承受能力调查研究,提出国债发行改革建议。
新形势下国库的职责在增加,也意味着国库的风险在增加,防范风险的任务在增加,防范风险的责任在增加,这些也考验着国库管理人员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