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结合新农村建设,谈谈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版用。争取1年时间实现权贷款风险向五级分类的过渡,3年基本理顺管理体制,用5-10年时间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期分批逐步建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是加快政策性银行改革,充分发挥支农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适时增加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秸秆发电、小水电等农村基础建设和农村技术改造,更多地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好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专项贷款职能。
三是加快农业银行改革,加大对农村的市场化支持力度。按照产权股份化方向,通过国家扶持和自身重组,把农业银行整体改造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四是加快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建立完善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今年年内要完成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工作,将邮政储蓄业务从邮政部门完全独立出来,扩大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的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
五是支持发展其他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和方式。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推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竞争。
⑵ 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一是鼓励更多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参与农村金融服务。农村贫困和偏远地区信誉程度高,金融风险小,贷款损失率低,小额信贷市场前景广阔。国际行动援助的一项调查显示,小额贷款被许多银行看作是降低银行整体风险的一种手段。因此,要打破农村贫困和偏远地区金融服务成本高的认识误区,通过制定恰当的定价策略,实现规模经济,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保持适当的盈利性,吸引更多机构参与到农村金融服务中来。要发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非政府组织等不同类型机构的各自比较优势,通过提供多样性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地区不同的金融需求,并将这些分散的零售金融机构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普惠金融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管理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新模式、新方法,直接和间接地引导各类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将更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供给延伸到农村贫困和偏远地区,帮助农村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三是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扎实开展农户建档、评级、授信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同时,可以依托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清算和支付结算功能,将农民的存款和消费记录等现金存量和流量数据纳入农村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支农贷款的信用评级系统,作为辅助手段,扩大信用评级的参考依据,更加真实地反映农民的信用程度和还款能力。
四是加强农村人民币流通管理与服务。以助农取款为基础,开办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小面额人民币余缺调剂以及反假宣传、反假监测和通信联络代理项目,为偏远农村群众使用现金、兑换零钱、兑换残损人民币提供便利,同时扩大金融宣传,打击制贩假币等犯罪行为。
五是开辟农村金融消费维权的新通道。积极开展金融消费维权宣传,协助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消费投诉,按类别指导农民的金融消费投诉维权,解决农民投诉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六是构建农村经济金融动态监测网络。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搜集和反馈机制,协助金融机构开展经济金融运行监测分析与调查研究工作,形成农村覆盖面广、情况真实可靠、信息反馈快速的监测网络。
七是依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工作。普惠金融体系向贫困和偏远地区深入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金融知识普及、农民金融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可以使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和偏远地区,逐渐认识并接受各类现代金融服务,共享现代化支付体系的发展成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升级,以此弥补金融供给和需求的缺口,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力,将中央提出的“发展金融普惠体系”落到实处。
⑶ 金融服务怎样融入社区和城乡
前段时来间看过一篇文章,《源自助银亭也下乡》说的是银行ATM取款机银亭在村镇安装,并助教导村中如何自助使用的事件。现在很多银行机构以经在乡村镇上安装了ATM取款机,方便了很多出行不便的农村朋友。
社区金融更多,现在社区银行正火,扎堆社区,亲民便民,确实给大家带来了很多便利。
今年6月,不少媒体报道,银监会发放了第一批社区银行的牌照,社区支行均分别由当地的银监局批复,而首批获牌照的社区银行集中在上海、深圳、天津等地。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沪上的部分社区银行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目前在上海地区,光大、兴业、民生等银行的社区支行已陆续开业。
社区银行以客户自助服务为主,不过相关运营成本不低,通过配备少量营销人员,进行主动营销、咨询与引导,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⑷ 如何促进农村金融改革
新农村建设中如何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梁继先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本文首先分析农村金融的需求和供给现状及存在问题,然后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合理化建议。[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金融 农村金融 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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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商场现代化》2007年10月(下旬刊)总第519期
同时,逐渐远离了农村中小客户。尽管目前农业银行在大多数地区还设有县级机构,但由于贷款权的上收,很多分支机构都是“只存不贷”,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这样不仅没有为农村经济提供支持,反而加大了农村资金的供需矛盾。作为已经进行商业化改革的农业银行,自身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性质使得其无论如何改革,都必须考虑赢利目标的实现,不可能再承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职能,因此农业银行日益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3)农村信用社经营实力有限,难以独立担当支持“三农”的重任。由于农发行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位,农业银行等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出于商业化经营的目标纷纷退出,客观上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近年来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诸如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都较前些年有很大改善,但是长期困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风险等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经营实力还相当有限。随着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法人从乡一级向县一级提升,农村资金外流的现象很可能愈演愈烈。并且对于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来说,支持新农村建设要能够为其带来赢利,而如果是以亏损为代价的,必然缺乏内在动力。加上农村信用社目前的垄类单调,无法满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金融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广大农民的金融福利水平很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2.非正规金融没有得到规范化管理
民间信贷是农村融通资金的传统方式,长期以来由于正规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和农产的需求,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行为得到快速发展的空间,但是由于没有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管约束,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长期处于游离状态,造成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缺乏规范,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最近多项调查显示,除了部分私人间借贷外,农户和中小企业从非正规金融获得服务的成本一般都很高,相当一部分的农户和中小企业因支付不起过高的利息而被排除在非正规金融市场之外。
三、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建议
1.丰富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
主要应当解决好农发行的功能定位问题,不能仅限于粮棉油收购,应将其业务范围适当扩大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字号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和转化项目等领域,扩大支农范围。同时应发挥好国家开发银行的作用,加大对农村道路、饮水、电力、燃气以及农田水利等大中型基础设施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投入和国家政策性金融投入的持续增加,拉动城市商业性资金对农村的投入。
2.鼓励商业银行重回农村市场,引导城市资金回流农村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有了根本性好转,农村信用社持有的央行票据开始兑付,农村信用社资金紧张的问题有望得到根本性缓解。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引导商业银行重新进入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增加对农村互助组织、农村小企业的信贷供给。当然,引导商业银行重回农村市场,目前应主要引导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进入农村,暂时不宜允许其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这样,通过商业银行在农村开拓信贷市场,既可以达到城市资金回流农村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避免农村资金外流。
3.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间金融。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问题,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必须坚持农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制度特征,并通过相应的制度约束,保证其功能实现。这些制度特征和约束至少应当包括:(1)是立足于农村社区的金融组织;(2)这个组织的功能是聚集农村、农民和农户的资金,并通过金融手段在“三农”发展中进行配置;(3)这个组织应当使农民贷款尽可能地方便,并有内在动力自觉并不可选择地在“三农”中寻求资金出路;(4)这是个能够自动进化的、开放的和动态的制度安排,随着各地“三农”需求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组织结构和功能方向;(5)这个组织体系应当具备自我风险控制能力,并受相应必须的监管约束。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力争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基本解决农户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难的问题。
4.合理引导民间资金
(1)加快民间借贷立法,使民间借贷行为有法可依,规范发展;(2)加强民间借贷行为的引导,尽可能抵消民间借贷的消极影响。要送金融知识下乡,积极宣传信贷政策,使广大群众熟悉借贷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规避风险;(3)银行机构与民间借贷“联姻”。通过开办委托贷款、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为民间资金开辟更为广阔的投资渠道,让民间资金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
5.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掌握农户的资金需求状况,简化贷款手续,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努力满足农民生产、生活资金需要,要进一步发挥金融部门信息广的优势,为农民增收出谋划策,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当好农民的金融顾问,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重量。
6.建立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基本的金融风险。
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是保障农产存款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开放民营银行的前提条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是保护小储户,防止挤兑现象;二是为处置出现严重问题、破产或濒于破产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从我国当前情况看,建立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在于以此加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对濒临破产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为了降低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护公众信心。突出监管功能和加强对包括出现严重问题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将是我国农村存款保险机构的运作特点。
参考文献:
[1]董晓林 洪慧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
[2]董晓林: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经济问题,2006年第12期
[3]刘振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济南金融,2006年第4期
[4]韩 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的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在第二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的发言,2006年
[5]解洪文: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入点”.金融时报,2007
⑸ 如何推进金融服务进农村
可以多关注农村金融这一块 银行针对农村金融已经推了很多信贷政策了像动产抵押这些
⑹ 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就是金融的“平民化”;农村普惠金融,就是要将金融普及到农村所有群体,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十三五规划纲要》在“普惠金融”前面加上“农村”二字,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发展的普惠金融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普惠金融。
一、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明确政策性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功能,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三农”的能力。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持续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促进农村资金回流。支持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优化农村地区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
二、如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服务子公司。允许评级良好、管控能力强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重点布局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
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其开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协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管理政策,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自律管理,引导发挥支农服务作用。
⑺ 县域金融怎样服务三农,服务农村
提高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党的各项农村工作方针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
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
1.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市场,而农村信用社依靠其网点多人员多的优势,不断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加大支农力度,拓宽支农领域,增强服务效能,存贷款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场份额不断攀升,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支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日益显现。
2.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仍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广泛吸收农民的闲散资金,大力开展组织资金工作,各项存款增长很快。同时农信社还加大了贷款投放,办理了助学贷款、扶贫贷款、农户小额贷款、联保贷款等,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3.农民金融意识增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金融意识明显增强。逐渐明白了“借鸡生蛋”、“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道理,农民金融意识的提高也反映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制约因素
1.服务主体缺位。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度地撤并农村营业机构,向大中城市集中,致使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作用弱化;作为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重任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成为“粮食银行”,难以体现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支持作用;此外,农村保险机构缺乏;邮储只吸存不贷款,资金分流现象严重。农村市场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提供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明显缺位。
2.服务品种单一。银行票据承兑、代理收费等中间业务在农村没有开展;各种金融产品及服务项目例如理财和网上银行、银行卡业务鲜有办理;保险在农村开办的品种也不多,致使投保率低和人均保险金额少。农信社除了提供信贷资金外,金融服务品种不多,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层次的需求。
3.服务总量不足。最重要的农业信贷投入相对不足,一是农信社资金通过拆借和购买有价证券方式转移;二是邮政吸收的储蓄上存转移了资金;三是国有商业银行乡镇分支机构的存款上存,而使农村资金向其他行业转移和分流,导致了农村信贷资金来源不足,农业信贷总量投入不足,信贷投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增长。
4.服务机制不顺。首先,农村经济分散化经营同农村金融集约化发展之间存在着矛盾。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以农户为单位分散经营,农户贷款的发放额小、面广、量大,而农村金融在向商业化转轨的进程中实行集约化发展战略,这使农业发展中的经营分散化与金融服务集约化目标产生冲突。其次,农业产业化与农村金融服务专业化的发展步调不一致。在市场的导向下,各地出现了不同层次的农业产业化趋向,而农村金融机构却不能提供相配套的信贷、进出口结算等专业化服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再次,当前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日益扩大及多元化的趋势,但农村金融服务不论是在体制设计,还是在产品、服务的需求满足程度上都存在着缺陷。
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加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中长期信贷业务。二是加快农信社改革,建立规范化的合作金融体制,完善服务功能,为“三农”提供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放开管制,允许设立民营银行,增加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
2.创新金融产品。尽快开办通存通兑、异地存取款、办理代缴费等业务;尽快开发一些低费率、广覆盖的保险服务产品,特别是要推出进城务工民工的保险险种。
3.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一是扩大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浮动幅度,增强其组织资金的能力;二是中央银行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四是规定商业银行每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
4.拓宽支农领域。开发创业贷款、劳务输出贷款等产品。要把信贷与科技开发结合起来,支持科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把信贷与农村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切实提高素质,使其成为新时代知识农业的主力军。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信贷投向,拓宽支农领域,提升信贷服务的层次。
5.改进支农方式。针对农户贷款额小、面广、量大的特点,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增加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投放,完善小额信贷机制,开展现场放贷,设立“贷款专柜”,简化手续,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
⑻ 浅谈金融业如何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考
在我国乡村旅游业起步较晚,但这种旅游方式顺应了人们注重休闲旅游与生态旅游的发展趋势,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青睐,也使这种旅游方式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一些制约因素限制了金融资本的投入,不利于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笔者针对目前乡村旅游融资难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乡村旅游的发展起关键作用的两个因素一是乡村旅游资源,另一个是资本投资,投资可以发展乡村旅游市场的外部环境,提高竞争力,因此,金融资本的投入对乡村旅游发展的作用是毋庸置疑。近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强和改进旅游业金融服务,支持和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意见》专门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对于融资相对困难的乡村旅游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因此,各涉农金融机构应积极采取多种有效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破解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融资难题,努力满足乡村旅游业的资金需求。目前农信社仍是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角。一、当前制约金融业机构信贷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因素(一)、当前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的乡村旅游总体上处于初级阶段,最初由一些来自农村的城市居民以“回老家”度假的形式出现,我们常常把这种传统的乡村旅游归类于探亲旅游,乡村旅游逐渐由过去的探亲旅游发展到现在依托农村旅游资源,以农业生产和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这种旅游方式顺应了人们注重休闲旅游与生态旅游的发展趋势,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青睐。然而我国乡村旅游处于初级阶段,乡村旅游的开发大多是农户自营发展,文化层次较低,旅游产品单一,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不少地方没有将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纳入区域旅游开发,进行统筹安排,全面规划。目前乡村旅游现状“面广、点散”,季节性差异明显,尚未形成“片连片、村连村”的新型产业集群,缺乏乡村旅游龙头企业,旅游企业普遍实力较弱,旅游投资收益普遍偏低,这些都成为制约乡村旅游业投资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二)、当前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 在信贷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问题:1、信息不对称。我们金融部门对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关注度不够,对旅游项目的特征、数量、发展前景、以及国家扶持政策缺乏全面了解,对项目预期收益、风险程度难以作出准确判断。2、担保抵押较为困难。由于旅游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时间长、回收率低,项目单位在申请贷款时很难找到价值足够大又能长期保值的抵押物,而多数农户的房产不符合贷款抵押条件,其他可抵贷资产少,因此得不到信贷资金的支持。3、贷款管理难。长期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民普遍缺乏财务管理意识,经营“农家乐”的农民或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旅游酒店的经营者多数都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簿不健全,银行机构对其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及效益都无法做出准确的评价,从而无法控制贷款风险。二、金融业如何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旅游业不仅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是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这应引起涉农金融机构的清醒认识,将其作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予以支持,在乡村旅游产业链上做好文章。要主动破解融资难点,创新符合乡村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应适当降低旅游企业的贷款准入门槛,在利率、期限予以优惠,特别是要优先支持合理利用古村古镇、民族村寨、农业和农村景观资源发展观光、特色和休闲旅游项目和企业。(一)、不断探索乡村旅游融资渠道。一是支持乡村旅游企业或农户成立行业协会或其他自律组织,并加强与这些组织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积极探索发展满足这些信用共同体成员的金融需求。二是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依托乡村旅游资源和整体开发思路,从探索扩大抵质押标的入手,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旅游生产设备、林权、水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用于乡村旅游企业的贷款担保。(二)、金融机构应探索采取多种信贷模式,支持乡村旅游。首先要从区域支持“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发展,并促进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其次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依托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开发具有影响力的旅游精品,增加文化内涵,扩大知名度。城市居民游客出游的目的之一是体验不同地域的文化。发展乡村旅游要深入挖掘历史和本地的乡土文化,做到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统一。因此,信贷支持乡村旅游业发展要注重增加文化内涵。对于民族风情展示、民族产品开发等项目的资金需求要积极支持。各涉农银行机构将乡村旅游发展与农业紧密结合起来,支持餐饮服务业,促进“农家乐”的发展,“农家乐”的发展体现了一个地区乡村旅游的热度。要通过发放林权抵押贷款、门市房抵押贷款、联保贷款、农户信用贷款等多种信贷模式,为农民发展高效观光农业予以信贷支持。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来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要进一步引导农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实现“以旅助农、以旅富农、以旅兴农”的目的。(平正分社苟锡波)
⑼ 怎样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党的各项农村工作方针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 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 1.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市场,而农村信用社依靠其网点多人员多的优势,不断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加大支农力度,拓宽支农领域,增强服务效能,存贷款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场份额不断攀升,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支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日益显现。 2.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仍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广泛吸收农民的闲散资金,大力开展组织资金工作,各项存款增长很快。同时农信社还加大了贷款投放,办理了助学贷款、扶贫贷款、农户小额贷款、联保贷款等,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3.农民金融意识增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金融意识明显增强。逐渐明白了“借鸡生蛋”、“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道理,农民金融意识的提高也反映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制约因素 1.服务主体缺位。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度地撤并农村营业机构,向大中城市集中,致使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作用弱化;作为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重任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成为“粮食银行”,难以体现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支持作用;此外,农村保险机构缺乏;邮储只吸存不贷款,资金分流现象严重。农村市场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提供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明显缺位。 2.服务品种单一。银行票据承兑、代理收费等中间业务在农村没有开展;各种金融产品及服务项目例如理财和网上银行、银行卡业务鲜有办理;保险在农村开办的品种也不多,致使投保率低和人均保险金额少。农信社除了提供信贷资金外,金融服务品种不多,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层次的需求。 3.服务总量不足。最重要的农业信贷投入相对不足,一是农信社资金通过拆借和购买有价证券方式转移;二是邮政吸收的储蓄上存转移了资金;三是国有商业银行乡镇分支机构的存款上存,而使农村资金向其他行业转移和分流,导致了农村信贷资金来源不足,农业信贷总量投入不足,信贷投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增长。 4.服务机制不顺。首先,农村经济分散化经营同农村金融集约化发展之间存在着矛盾。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以农户为单位分散经营,农户贷款的发放额小、面广、量大,而农村金融在向商业化转轨的进程中实行集约化发展战略,这使农业发展中的经营分散化与金融服务集约化目标产生冲突。其次,农业产业化与农村金融服务专业化的发展步调不一致。在市场的导向下,各地出现了不同层次的农业产业化趋向,而农村金融机构却不能提供相配套的信贷、进出口结算等专业化服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再次,当前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日益扩大及多元化的趋势,但农村金融服务不论是在体制设计,还是在产品、服务的需求满足程度上都存在着缺陷。 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加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中长期信贷业务。二是加快农信社改革,建立规范化的合作金融体制,完善服务功能,为“三农”提供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放开管制,允许设立民营银行,增加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 2.创新金融产品。尽快开办通存通兑、异地存取款、办理代缴费等业务;尽快开发一些低费率、广覆盖的保险服务产品,特别是要推出进城务工民工的保险险种。 3.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一是扩大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浮动幅度,增强其组织资金的能力;二是中央银行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四是规定商业银行每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 4.拓宽支农领域。开发创业贷款、劳务输出贷款等产品。要把信贷与科技开发结合起来,支持科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把信贷与农村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切实提高素质,使其成为新时代知识农业的主力军。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信贷投向,拓宽支农领域,提升信贷服务的层次。 5.改进支农方式。针对农户贷款额小、面广、量大的特点,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增加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投放,完善小额信贷机制,开展现场放贷,设立“贷款专柜”,简化手续,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