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指导意见在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一是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是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
三是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
四是相关政府部门要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五是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是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促进市场化征信服务,增强信息透明度等。
■名词解释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促进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在满足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以及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可以发挥独特功能和作用
⑵ 互联网金融服务有哪些创新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演化过程实质上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的融合过程。互联网金融服务未脱离存、贷、汇、投资理财等金融功能,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同时,互联网金融显著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拓宽了金融服务的渠道,丰富了金融服务的模式。凭借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企业介入传统商业银行的支付、融资、理财领域,实现了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主要互联网金融创新特点体现在以下:
1、P2P网络借贷
点对点、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撮合、资信评估、投资咨询、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
2、互联网支付
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资金的服务,其实质是新兴支付机构作为中介,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提供的资金划转服务,如支付宝。
3、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
互联网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
4、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
一是传统金融机构为客户搭建的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综合平台;
二是不设立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
5、众筹融资
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
6、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基于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基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
⑶ 我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正在逐渐发挥其促进包容性增长的作用,社会各界对于互联网金融回领域的创新也表答现出比较积极的态度。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市场份额还很小,生长点主要在“小微”层面,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种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因此,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并非相互排斥、非此即彼,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两者都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⑷ 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保险有哪些创新应用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创富通宝等模式。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自然而然为适应新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⑸ 如何理解互联网+对金融行业的创新
“互复联网金融”早已不是制一个新鲜词,但在两会报告再次提及,显示出互联网金融势不可挡的趋势。从互联网金融产业链看,包括资金募集、理财、支付、网络货币、金融信息服务等多个环节,资金募集的模式包括股权众筹、P2P贷款、电商小贷等;理财包括互联网公司与券商合作发行产品,与基金合作的货币基金以及银行推出的各类理财产品等;支付包括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此外,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主要是利用互联网已经成熟的技术和思维在金融细分领域中的应用。
“互联网+”处于风口浪尖,而互联网金融则处于浪潮之巅。在经济转型、创新的大趋势下,今年互联网金融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然而不管怎么样,互联网金融作为顺应历史潮流而涌现的新事物,发展前景无疑是广阔的。在整个行业面临重新洗牌之际,谁具有核心竞争力,谁将站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最前端。
⑹ 谈谈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如何创新农村金融
(一)深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结合实际,确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发挥各自优势,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切实承担起政策性金融职能,使农发行逐步建成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的综合性政策银行,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基础力量;二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真正体现合作社原则,改变合作金融有名无实的状况,维护社员或者股东的真正权益,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三农”的农村金融机构;三是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业务开拓步伐,依托邮政网络,确立服务城乡大众,支持“三农”的零售银行定位,发挥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多、深入农村的优势,按照商业原则引导邮政储蓄资金以适当形式回流农村,增强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支付服务等功能,增强其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农村金融供给。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多部门持续不懈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金融监管、财政、税务、工商、农林等部门要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不断增强农村金融创新的内在激励和政策合力。另一方面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参加的协调工作机制,从政策制定、工作协调、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对创新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涉农金融机构要改变观念,加强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工作的开展,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以适应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需要。
(三)探索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优化农村金融创新环境。人民银行应依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加快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的步伐,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立法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以利于其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补偿涉农金融机构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信贷损失。建立风险分散机制,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散渠道。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把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新的增长点,积极创新消费贷款品种,调动农户和金融机构“求贷”与“放贷”的积极性。
⑺ 对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保险创新与实施有何看法或建议
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是指基于金融电子化建设成果在国际互联网上实现的金融活动,包括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交易、网络金融市场和网络金融监管等方面。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
⑻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诞生了诸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了根本的影响,也为金融市场带来许多全新的课题。互联网金融优缺点是什么?有人认为,互联网形态下所有的金融服务都叫互联网金融,也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银行的替代,就是要用互联网消灭传统金融或者是替代传统金融。
互联网金融特点
互联网金融是数据产生、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有力支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量。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而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信息。这些技术的发展极大减小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其中技术实现所需的数据,几乎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互联网金融产品
第一类:网络支付
支付领域有两类典型产品:支付宝、财付通、易宝代表的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的特点是业务侧重线上,并且和电商有紧密的联系,也有一小部分拉卡拉这样走线下商户的。
第二类:网络理财
理财类的典型产品是:天天基金为代表的基金电商。基金电商近两年的崛起是来自于第三方基金销售资格的牌照红利,这种模式本身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第三类:网络贷款
贷款类也是两类典型产品:阿里金融为代表的网络银行和人人贷为代表的P2P。阿里现在已经可以实现贷存汇三个功能了,和传统银行的区别就差那张牌照。
第四类:网络证券
目前网络证券有两类典型产品:以炒股软件为代表的证券网络交易和以雪球为代表的证券网络社交。证券的时效性天生就和互联网是绝配。
第五类:网络金融创新
网络金融创新,指的是所有通过互联网技术直接从原理上改造金融的产品,典型的是比特币,这类产品的特点就是要么颠覆世界,要么被世界捏死。
互联网金融这个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很快获得广大群众的认可,也受到金融研究者的追捧,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愈演愈烈,互联网金融下诞生的产品也如百花般绽放,“支付宝”、“余额宝”、“外汇喊单”等词汇一时成了热门。
⑼ 互联网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带来了哪些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
消费互联网已逐渐进入抄拐点,5G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将带来产业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未来金融科技的核心基础是产业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结合——产业互联网金融,其五个构成环节包括产业链、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产业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银行或保险等金融机构。其中,产业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将是今后金融科技的主战场,承担着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者的角色。对此,黄奇帆进一步阐述了他对产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理解:金融有金融的基因,金融业务的本质是要处理好信用、杠杆和风险的关系;数字化平台也有自己的基因,它特有的“五全信息特征”:全空域、全流程、全场景、全解析和全价值的信息,具有强大的颠覆性,从而对经济社会产生更强大的推动力。五全信息和金融三位一体基因的有机结合,就是金融科技或科技金融。金融科技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产业互联网,主体是产业互联网金融,而成功的产业互联网金融平台,必然是这两个优势的有机结合。
⑽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拥有着哪些优势
来以融资租赁为入源手点开创A2P模式,在A2P模式下,是以投资者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个单独的直接融资项目,而是融资租赁公司已经形成的优质债权。
和同质化的P2P平台相比,A2P模式提供了更进一步的专业化服务,风控仅仅依靠平台更为可靠。A2P模式既是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也是新金融形态中为投资者提供的又一种高收益、低风险、流动性强的借贷模式。
e租宝开创的A2P模式,是个人端对接的另一端是融资租赁企业已经形成的优质债权。具有两道整体风控流程,经过融资租赁公司与e租宝平台“线下+线上”双重风控流程,多层面保障投资安全。
A2P模式在将优质债权打包转让之前,增加了一层融资租赁公司的物理风控,承租人对设备只有使用权,大大降低了承租人的违约风险,同时还设有第三方担保和保理机制,资金可以随时赎回,使得投资者更为安心。
A2P模式标的本身是已经存在的融资租赁债权,是基于真实经济需求的融资租赁合同,其法律界线明确、资金去向透明、现金流稳定,安全性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