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金融的案例分析
我的中文专业名词用的不好,请见谅!
我觉得首先是对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这种金融衍生品要慎用,甚至不用。这种证劵/投资产品简单来说就是把还没有被银行拿到的按揭款经过复杂的拆分和重组,变成可以被投资的金融产品。而投资者并不知道他们投资的具体是什么(其实是很多房奴的按揭款),到底是谁会在未来付款,这种金融产品只有一个风险等级。但是这种产品把银行的按揭风险(也就是说买房人不能按时付款的风险)转移给了投资者。在中国,如果有这种金融衍生品,很可能造成银行疯狂实行住房放贷,而不考虑借贷人的偿还能力。同时,由于中国人对一辈子有个房子看得很重,势必造成疯狂的借贷买房。这就会造成房价产生巨大的泡沫。当泡沫破灭时(也就是房价暴跌时),这种金融衍生品(MBS)会暴跌,银行将无法从这些证劵中获得流动性(也就是现金),那么银行就会收紧放贷,或者提高房贷利率,而这会使很多房奴突然还不起按揭款,而又由于房价下跌而不能把房子脱手,很多换不起贷款的人就会被强令迁出,甚至有无家可归的可能。所以,这种衍生品在中国如果监管不严,很可能有比美国次贷危机更严重的后果。因为中国人现在的钱不是在炒房就是在炒股,MBS的危险性就是他把这两个投资市场的风险联系在了一起。不过我觉得国家现在对房市的控制还是很特意的,所以这种产品应该会被禁止。
对美国金融危机付主要责任的第二种金融衍生品叫做credit default swap(信贷违约掉期)。 他的主要目的或者说是初始目的是为了避免风险,说白了他就是一种保险。比如说你买了莱曼的股票,你可以从保险公司(像AIG)买CDS这种保险,如果莱曼的股价跌倒¥10一下,那么CDS会给你赔偿。这种保险的目的是好的,但是错就错在这种保险是可以被交易的,就比如说你觉得莱曼的股价马上就会跌倒¥10一下,你就可以从市场上买别人的CDS,然后等真的跌倒¥10一下去领取赔偿金。换句话说,这种金融衍生品可以被用来投机。这在熊市的时候只能有推波助澜的作用。我认为在中国,金融保险这种东西可以实施,但是不应该被交易。 在中国这种不完善的股市,绝大部分人在投机,在升的时候买,降的时候卖(这种尤其危险),CDS只会进一步制造恐慌,从而拖垮市场。
我认为从发展的角度来讲,应该切实的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去采用可以降低风险的金融衍生品。可以投机的金融产品只会使少数人获利。
这只是我个人的分析,有什么不对的请指正。很抱歉,我对一些金融名词翻译的可能不太正确!
『贰』 安徽发生过什么金融监管的典型案例
很多比如,汇丰融资担保公司老总涉嫌金融犯罪,安徽天农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诈骗案, 据统计,2003年以来,安徽查处了十数名厅级、数十名处级干部的贪污腐败案,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无一判刑超过15年。
『叁』 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
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1)监管压力
在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下,设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银行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股权,各金融业务子公司各自持有相关业务牌照,独立经营,接受各自监管部门的监管,符合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精神。同时减少单一金融机构同时开展其他金融业务带来的监管压力。
(2)公司治理
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不用满足各金融业务监管当局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例如,在香港,按照《银行业条例》,金融监管局有权审批银行董事会的委任,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受到的约束将大于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协同效应的优势。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时,可以将不同地区、不同金融品种之间的优势加以组合利用。在金融业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可以有两种选择:
(1)增加单一金融服务产品的数量,如扩大银行地区分行和营业网点,可以多吸收存款。这样作法的意义是大银行只要收购一家小银行,就可以降低小银行的高额成本,由于平均成本的降低而带来了规模经济。
(2)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如银行经营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银行的一个网点,可以同时销售证券、基金、保险等不同金融服务产品,这就大大地降低了成本,比分别设立网点要节省许多人力和设立网点的费用。通过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由于平均成本的降低带来了范围经济。 (1)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管理风险。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权投资的职能,不同业务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独立,可以保证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避免单一金融机构同时管理其他金融业务的巨大压力。
(2)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银行与其他业务间的交叉销售等商业活动处于市场的监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风险更低。
(3)控股公司模式有助于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各项金融业务分别在独立的子公司里进行,一家子公司无需为其他业务的风险承担损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其他子公司还可照常经营,无需以自身的资金去承担责任,从而有利于保障其自身的资金安全。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控股公司在资金调配上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例如,当银行因资本金过剩要降低资本金水平时,需要得到有关监管当局的认可,这一过程可能会耗时较长,而控股公司则没有上述限制,有利于提高资本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控股公司模式在后续融资上更便利。例如按香港的有关规定,向控股公司注入其他资产,只需遵守《香港上市条例》及《收购合并守则》,不需要香港金管局的批准;而任何资产注入上市银行时,都要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和金管局的双重监管。
『肆』 金融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典型案例谁有请给个链接,谢谢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做好服务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核电集团)从1979年筹建,向中国银行贷款3亿美元作资本金起步,与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合资设立广东核电合营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大亚湾核电站,到1994年国务院决定以大亚湾核电站为基础,组建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至今,已经走过27年历程。按照“以核养核,滚动发展”的方针,广东核电集团在大亚湾核电站的基础 上,又开发建设了岭澳核电站,大连红沿河核电站和福建宁德核电站,现有13家主要成员单位,已形成以核电为主业,常规清洁能源开发、金融服务、信息技术研发和后勤服务配套发展的新格局。截至2006年1月,广东核电集团拥有总资产57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32亿元人民币。两座正在运行的核电站拥有4台百万千瓦级发电机组,年发电能力达300亿千瓦时。
广东核电集团多年来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始终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其中有一条重要原因,就是集团内各公司的管理层,都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内部审计监督。
一、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审计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评价活动,是以内部控制为主线来组织开展的,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既是各公司健康有序运行的基本保证,也是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建设初期,就参照香港中华电力公司的管理体制、机制,结合自身的实际,逐步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审计监督体系,实行科学的程序化管理。通过各种技术程序、行政管理程序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与相互接口,确保所有重要的经营活动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通过建立科学的授权管理体系,合理地分配和约束权力,真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集团公司成立后,通过推进集团公司管理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母子公司管理。这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在核电站的工程建设、运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3年初,广东核电集团审计部在组织对集团公司治理及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模式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又提出并实施了从策略控制层(政策)、管理控制层(制度)、运作控制层(程序)三个层次构建集团政策程序框架体系,与管理政策相配套的还有62个制度。集团公司管理政策从“公司治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安全质量与环境保护”、“科技管理”、“商务管理”、“信息化管理”、“公关宣传与企业文化”和“行政与后勤管理”等10个方面,明确了集团公司与成员公司的职责及分工,规范了集团公司重要事项的管理原则,为集团公司整体协调有序运作确立了行为规范与准则,为实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推进建立集团公司政策程序框架体系的基础上,各成员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管理政策和配套制度的要求,也对原有的制度、程序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逐步形成了集团公司上下原则一致、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具有广东核电集团特色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开展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
1、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大亚湾核电站引进香港中华电力公司的审计理念和模式,设置了总审计师,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政上接受总经理领导的双向负责制,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出了较强的适用性和优越性。向董事会负责,有利于保证内部审计较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有效实施对公司的全面监督,公司董事会也能够通过内部审计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融洽了与总经理的关系,也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管理咨询及监督服务,促进增加企业价值,这也是股东的终极目标。大亚湾核电站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用程序规定的风险分析评估方法,从公司管理目标计划和预算、政策和程序、组织机构分工和授权、管理信息和记录、资产管理与效益、员工培训、合同管理与成本分摊7个风险因素方面,对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逐项进行评价与分析,确定每个项目风险的高低,并全部列入“审计项目清单”。“审计项目清单”是制订周期性循环审计计划和年度专项审计计划的依据。通过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全方位的审计监督,确保了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有效控制了不正常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
2、以预防为主加强事前、事中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根本宗旨是“增效益、防风险”,本着“以防为主,防范胜于纠正”的审计理念,广东核电集团始终将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放在事前的防范和控制上,适当兼顾事中的检查和事后的监督,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约束与监督机制。通过将控制点前移,发现违规现象及时报告和处理,尽可能地将不正常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对于超过一定金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审计部门在合同招评标阶段就介入,并对采购过程中的各关键点,包括:采购计划、立项申请、供应商选择、评标规则、价格谈判策略、合同推荐、合同条款、授权审批等进行全面的监督,确保采购过程规范,并取得最佳采购效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审计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变更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开展事前、事中的内部控制审计,避免了潜在的风险损失。
三、提高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1、推行审计公示和问责制度。通过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找出制度不严、有制度不执行、管理不规范或内部控制有盲点的主要原因,通过三个“必须”,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对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必须落实,对相关人员的责任必须追究。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通过强化审计的问责制度,确保了审计的效果。在强调审计“问责”的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审计“公示”,实行审计公告制度。
2、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模式。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协同配合,发挥监督合力。一是推动建立集团内部控制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集团公司党组和总经理部领导,纪检、监察牵头,审计、财务、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参与,沟通和分析集团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改制重组、人力资源管理、合同商务管理、投融资管理和安全质量管理等关键环节上的有关信息和情况,适时分析集团内部控制监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形势,研究内部控制监督工作的重点和有效方法,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和措施。集团公司审计部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按时汇总相关的信息,提出需要关注的问题,并及时跟踪落实有关问题的整改。二是整合审计监督和监事会监督,通过健全完善成员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运作,来进一步强化监督。集团公司审计部对成员公司的监督和监事会的监督同样是代表股东的监督,其目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过去由于二者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和整合,在监督作用的发挥上,存在一定的不足。为此,集团公司调整了成员公司监事会管理和运作模式,在集团公司审计部设立了监事会办公室,成员公司的监事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审计人员兼任,集团公司对成员公司的监督将主要以监事会年度检查的形式进行,形成监事会年度检查报告后报股东会。这既理顺了集团公司审计部与成员公司审计部的监督分工,又进一步完善了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确保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
摘自:中国内部审计
『伍』 金融监管案例
参考答案: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陆』 能举一些银行监管的案例吗
你可以买以下一本书——银行监管案例精编
http://www.dearbook.com.cn/book/94991
贺力平(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新闻背景:继今年年初牵连众多的中行高山事件后,上月,建行、农行相继爆出多宗巨额惊天骗案;而就在上周末,中行北京分行亦向外界证实被骗6.45亿元。银行大案频发、高管屡屡落马,所有这些事件均发生于四大行积极筹备上市的关键时刻。
主持人:银行系统接连出事,其发生频次之高、涉案金额之巨、牵连之广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它暴露出中国国有银行体系内部存在怎样的缺陷呢?
何帆:银行,本来是一个最适宜“数目字管理”的系统,但在我国并非如此。从已经爆发的一些案件可以看到,国有银行系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缺陷。就基本技术层面而言,国有银行在结算体系、内部风险监控上存在着严重漏洞;银行系统内各自为政,造成内部风险监控形同虚设。从制度层面看,最大的问题就是职能机制不够清晰。目前对银行高管的任用,还是基于“我任命、你负责”的模糊的非专业化分工模式。对高管的激励,不是按照市场竞价的原则进行;一旦出了事,也不是按照银行家的标准对其进行惩戒,而是像对政府官员一样,采取“双规”的处理办法。这样一来,我们就很难界定中国的银行高管到底是官员还是银行家。因为如果是官员的话,其目标函数和作为一个银行家是完全不同的。
事实上,银行大案要案不是今天才有,只是以前没有暴露出来而已。现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确实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竞争力较之从前有明显提高。我们看到,政府也下了很大的决心,甚至不惜动用大量外汇储备注资积极推动四大行海外上市,目的只有一个———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但我认为,注资、上市也许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因为我们一些基本的技术、制度问题尚未解决好,还是应该从最根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多下功夫。
贺力平:从这个意义来讲,问题的暴露或许是好事。现在国有商业银行正在面临一种“转轨风险”,即在上市、内部调整的改革中,一些干部觉得他的前途命运是不确定的,出于对个人利益的考虑,很多时候就想歪了,不少银行大案要案其实反映了这样的问题。越是加快改革、调整,这样的风险就会越大,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会越多。但是,接连不断的银行大案、高管落马事件也表明,我们还没有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作很好的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防止类似事件的频发。发生银行丑闻并不新鲜,但是像我国这样短时期内反复出问题的却不多见。我认为,采取何种措施避免偶然性的事件重复出现,这是我们需要重点考虑并向国外大型银行机构学习的。
主持人:银行系统频频出事,的确需要从银行自身的体制找原因。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能够最大程度地预防金融腐败的发生。再看我国,自银监会成立至今,已向各家银行发出了73份风险提示文件,其监管态度也不可谓不积极啊。
何帆:一位银行家曾经问哈佛的学生,你们认为哪个国家金融体制的问题最多,很多人提到中国;又问,哪个国家金融管制最严格,很多学生还是提到了中国。这看似矛盾的回答,其实说明了一个道理:金融监管是否有效,决不是管制多与少的问题。
贺力平:是这样。如果仅从监管规章、处罚措施看,中国银行监管并不落后,在很多方面甚至是非常严厉的。但是,制度严苛不等于有效。不能用大炮打蚊子,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可现在我们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每当一起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都会发布一系列的监管规章,但这个“紧箍咒”却是越念越松,不起效果。显然,“打补丁”式的监管思路、应急性的监管措施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事件性质作冷静、客观的分析,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因为造成金融腐败、金融诈骗的原因很复杂。如果是因为银行管理者的正常利益没有到位,那就要在激励机制上作出改进;如果是惩罚不到位,则应该加大惩戒力度,以儆效尤;同时,在其他方面,比如信息管理是否有漏洞,我们也要进行分析。银行系统每天有大量钱财在流动,这个过程是不是有几双“眼睛”在看着?如果出了问题之后仍只有一双“眼睛”在看,还是会让人有机可乘。
主持人:没有执行力的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如果这样,中国银行业将不可避免地陷入“监管疲劳”的怪圈。如果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对于四大行来说,其即将开始的海外上市之旅不免令人担忧。
贺力平:银行体系出这样的事情,并不意味着不可以上市,或者上市时间要被推迟,只不过上市成本无疑将提高,价值可能会被低估。如果不能尽快树立中国银行业的新形象,那么对其他股份制银行的未来海外上市也将带来影响。现在金融体制改革已经到了一个攻坚的阶段,尤其需要我们拿出一些突破性的解决方案来。
回到国有商业银行这个话题。虽然现在问题暴露得很多,但如果说根源在于“国有”二字,我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有银行不一定就办不好,国外不少“国”字头的银行也办得很好,并没有那么多的呆坏账。即便将来海外上市,也不等于说就是完全甩掉了国有的“帽子”,因为股权多元化以后还是国家控股银行。但作为一个市场化的公司法人,肯定要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对其进行监管;政府也要适时改变和调整自己对银行管理的方式。这是迟早要做的,是银行改革的大方向。
金融监管是否有效,不是管制多与少的问题。制度严苛不等于有效。不能用大炮打蚊子,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打补丁”式的监管思路、应急性的监管措施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银行大案频发,要求我们必须对事件性质作冷静、客观的分析,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
http://case.hr.com.cn/detail.php?id=63053
『柒』 传蚂蚁将重组为央行监管的金融控股公司,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随着中国四大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之后,就有消息传蚂蚁集团将进行资产重组,在央行的监督下转型成为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这些背后究竟释放了什么信号呢?
第一个重要信号:国家坚决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反对资本无限制扩张和垄断。此次事件国家的政策其实很清楚,对垄断行为进行"预防和制止",对创新行为"引导和鼓励"。国家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但于此同时也规定企业应依法规范发展,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坚决反对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数字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但是因为少数平台的一家独大会导致其他一些小微企业发展受阻,导致企业在大型平台反竞争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蚂蚁集团的重组释放出了国家监督维护市场管理的决心和意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享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