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普通转账凭证和特种转账凭证有什么区别,分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1、作用不同:
普通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特种转账凭证适用于未设专用凭证的但又涉及外单位的一切转帐业务。
2、填制要求不同:
普通转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各种凭证上均有收、付款人名称、帐号,签发凭证日期,开户银行,款项用途,大小写结算金额,经济合同号码,凭证联次及用途,单位和负责人员印章等。
特种转账凭证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一般包括:凭证的种类及填制日期和编号;收、付款单位的全称、帐号或地址、开户行及行号;人民币符号和金额;转帐原因及银行盖章;会计分录和经办人员签章;原始凭证的有关事项记载及附件张数。
(1)什么是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扩展阅读:
2016年12月,裘某借给好朋友汪某5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当时碍于情面没有要他写借条,只是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裘某一直保存着银行转账凭证单。
2年期限届满后,裘某几次要汪某还钱,没想到汪某竟然耍赖,一会说自己从没找裘某借过钱,一会又说该5万元是裘某“偿还之前借款”。那么,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仅凭借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要回借款吗?
说法:银行转账记录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在民间借贷中,因为大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往往没有借条和签订借款协议,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等事项,仅有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或手机银行转账记录等。
为正确处理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据此,裘某可以起诉汪某,并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对方借款金额。如果汪某否认该笔借款的存在,就必须提供证明予以证明。
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法院会认定裘某与汪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并判令汪某偿还5万元借款。
另外,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搜集并根据双方关于商讨借款、还款事宜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已经偿还的利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打官司,要求对方还款。
应当指出的是,债权人如果仅凭借上述某一项证据材料讨要欠款,往往其证明责任较重、风险较大。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证据材料一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则胜诉的把握就大。
㈡ 付款凭证、收款凭证、转账凭证三者的区别在哪
付款凭证
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专门用来填列付款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
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专门用来填列付款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根据现金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称为现金付款凭证;根据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称为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既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的依据,也是出纳员付出款的依据。 付款凭证上需要有财务主管、记账、出纳、审核、制单人员的签字。
根据现金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称为现金付款凭证;根据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称为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既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的依据,也是出纳员付出款的依据。
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 是指用来反映货币资金增加业务而编制的凭证。 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金额栏填列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并在出纳及制单处签名或盖章。
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根据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㈢ 哪些是银行的转账凭证
银行的收、汇、付单据都可作为凭证,根据内容再选择用什么凭证,如果公司无特殊要求,均可使用转账凭证为记账凭证。
㈣ 请问什么叫转帐凭证转帐凭证一般用的科目都是什么啊我还是不太明白,能不能试举一些例子,谢谢!
不直接通过现金、银行存款帐户的都是填制转帐凭证。
㈤ 转账凭证是什么意思
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作为登记有关账簿的依据。根据转账业务(既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㈥ 什么是汇款凭证
银行汇款凭证是我们在处理经济事务中都会保留的证据,如借款等,许多人为了证明自己借钱给对方都采用转账的方式来获得证据,否则无法证明双方发生了借贷关系。
银行汇款凭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通过柜员机转账汇款,可以打印交易凭条,作为转账汇款的交易凭证。但是打印的凭条需要正确,有时候由于柜员机的故障很可能打印出来的凭条是残缺的,无法证明双方发生了汇款行为。而很多时候柜员机缺纸等原因无法打印凭条,也是制约我们获得凭证的重要原因;
2、如果在银行柜台进行汇款转账,其所提供的证据相对较多,包括转账凭条,银行的监控录像和银行系统的交易记录等都可以作为汇款的证据;
3、另外,网上交易的快速发展也给了转账汇款更多的渠道,但网络上进行转账汇款无法获得纸质的凭条,需要我们通过网络金融服务提供商来为我们提供电子版的汇款凭条。同时,网上银行的交易记录和细明等也是我们汇款凭证,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调用。
(6)什么是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扩展阅读:
转账凭证的效力:
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实际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开始生效。所以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借贷双方的关系除了要求其在资金偿还期限、数额等方面表示一致外,
最重要的是出借人把货币或者其他的有价物交给借款人,只有这样,借贷关系才能够正式生效。故此,只有银行转账的凭证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只能作为认定借贷关系生效的证据。因为当事人之间也可能存在其他经济纠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和第七十六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将不予支持。
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是因为他比对方当事人更容易阐明事实情况。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案件,故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负有以下的举证责任,即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及出借人是否已经将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
同时,借款人对其是否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可以说,转账凭证是证明出借款将借款交付借款人的直接依据,但是还需要其他证据才能认定借贷关系。
㈦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这三者怎样区分
首先,凭证一般只有收款、付款和转账三种,区分它们的方法是看相关凭证是否涉及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如果该凭证中有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的科目,则是收款或付款凭证,否则为转账凭证;
其次,原始凭证经过初步处理后便得到了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和科目汇总表的依据。(一般认为,记账凭证包括收款、付款和转账凭证三种)
另,查看会计记账流程便可知道各种凭证的编制起点和时间前后了~~~~
㈧ 什么是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作为登记有关账簿的依据。
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
㈨ 转账凭证有哪些
一般来说,抄银行汇款凭证有以下袭几个方面:
1、如果通过柜员机转账汇款,可以打印交易凭条,作为转账汇款的交易凭证。但是打印的凭条需要正确,有时候由于柜员机的故障很可能打印出来的凭条是残缺的,无法证明双方发生了汇款行为。而很多时候柜员机缺纸等原因无法打印凭条,也是制约我们获得凭证的重要原因。
2、如果在银行柜台进行汇款转账,其所提供的证据相对较多,包括转账凭条,银行的监控录像和银行系统的交易记录等都可以作为汇款的证据。
3、另外,网上交易的快速发展也给了转账汇款更多的渠道,但网络上进行转账汇款无法获得纸质的凭条,需要我们通过网络金融服务提供商来为我们提供电子版的汇款凭条。同时,网上银行的交易记录和细明等也是我们汇款凭证,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调用。
一般来说,只要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完成交易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汇款凭证的,这是我们不用担心的。只是如果采用不记名的方式转账汇款,可能无法证明该笔汇款是我们支付的,因此,特别针对不记名方式的汇款要小心处理,尽量到柜员机等能够留下较多证据的地方进行汇款,保证后面发生纠纷的时候能够获取诉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