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扶贫的机制措施是什么样的,目的如何
两种机制法则
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
为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云南银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扶贫工作。各银行机构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分片督导的工作机制。
程铿介绍,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该局于2016年3月22日研究印发了《关于云南银行业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扶贫信贷投入持续有效增长、扶贫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大目标和精准对接金融扶贫需求、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量身定制贫困群众金融服务、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等10大工作任务。
在具体措施上,各银行机构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理念,将信贷资源更多倾斜配置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截至9月末,扶贫开发贷款余额348.3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路网以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农村基础水利和电力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改造及校安工程建设等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云南银监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把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和发展乡村旅游业、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至9月末,全省累计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1169亿元,已累计投放贷款381.9亿元。
除此之外,该局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合机构及村镇银行发挥网点多、覆盖面广、贴近贫困户的优势,探索扶贫小额信贷有效模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9月末,全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6.4亿元,同比增长44.2%;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9万户、67.9万人。
深化金融创新
努力提升精准扶贫质效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识到,金融扶贫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也是发掘潜在客户、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政策要求,不仅提供融资支持,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提供“融智”支持。
程铿表示,云南银监局非常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基地、农户、企业主体、金融机构、担保的“五位一体”模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辖内银行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特定人群、特殊行业研发多类信贷新产品。”他举例说,如农村信用社开发“贷免扶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25款创新信贷产品,目前该社已在全省累计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1.45亿元,辐射带动10万多户基层群众户均增收超过1.5万元。
在担保方式的创新方面,云南省银行业稳妥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抵押融资业务。据悉,截至9月末,该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76亿元,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6.46亿元,农土抵押贷款余额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13亿元和0.71亿元。
受特殊的自然地理、产业结构、社会历史以及交通教育医疗条件落后等因素影响,作为我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云南省脱贫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紧紧围绕银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金融扶贫列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引导、推动优化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方法,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11月9日,第80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云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铿以“云南银行业积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介绍了云南银监局引领当地银行业支持云南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
据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云南全省银行业对93个贫困县的贷款余额达到6328.5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此外,云南银监局还搭建桥梁,联合省扶贫办召开云南银行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与省扶贫办、财政厅、农业厅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定期获取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并向银行机构通报,提高贷款精准度,构建工作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普惠金融基础,该局对在贫困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并积极支持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云南银监局牵头绘制金融服务网点乡镇分布、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分布地图,实施挂图作战,限期消除空白。各相关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固定网点、简易服务站,布放惠农自助设备或提供流动服务等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到镇、到村、到户。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省14262个行政村(含城区居委会、社区等)中,1331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3.3%;地处贫困县的10230个行政村中,928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2.2%。
B. 金融扶贫的定义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C.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扶贫中应该怎么做
——聚土回答
新型农村金融对于解决农业资金困难,帮助农户持续生产经营,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特别是在各大银行因政策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帮助的部分。
在扶贫中,农村金融也大有可为。在国家扶贫进入攻坚阶段,扶贫工作进入深水区,部分地区扶贫工作难度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将有利于解决贫困地区资金问题,加快扶贫进程,其中主要做法有:
(1)1.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总量,力争贫困地区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贫困地区所在省(区、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优化融资结构。通过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培育,促进贫困地区上市企业、报备企业及重点后备上市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进展,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3)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稳妥推进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
(4)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农村小额贷款。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建成土地流转业务规模化,土地租金金融,经营性金融等,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
(5)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构建贫困地区风险保障网络。创新农业保险险种,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
D. 甘肃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精准化识别
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扶贫对象和扶贫对象的准确信息摸清摸准,为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1、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标准、规模,对全省552万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摸底,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确定贫困农户。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做到户有《扶贫手册》,省、市、县、乡、村有接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
--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
--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
--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四定两不”,即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
--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
2、对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六有”。按照贫困村建档立卡的标准、规模,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做到:
--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
--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
--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
--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等实施计划。包括贫困户增收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覆盖带动计划、科技单位和人员技术指导方案等。
--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
--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二)集中力量,针对性扶持
各类扶贫资源要以建档立卡为依据,对准目标、选准项目,整合力量集中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贫困户增收的瓶颈问题。
1、专项扶贫要进一步提高精准性。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两后生”培训等扶贫项目要率先实现精准投放、精细管理,把项目、资金与建档立卡结果紧密联系。到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要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并大力实施整乡、整流域、整产业连片开发;到2018年,互助资金加上“中和农信”小额贷款要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从2014年开始,“两后生”(“雨露”计划)培训实行对58个片区特困县和17个插花贫困县贫困家庭全覆盖;到2015年,马铃薯、草食畜、林果、蔬菜、中药材、乡村旅游等主导产业和增收项目要实现对所有贫困村、贫困户的全覆盖。
2、行业扶贫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把贫困户作为“项目单位”,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各做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多管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形成攻坚合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不仅要到村更要进村入户,重点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安排项目、投放资金、检查效益、承担脱贫任务。
3、社会扶贫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积极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单位,将贫困村、贫困户作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解决突出矛盾和迫切问题;深化和拓展东西扶贫协作,推进天津、厦门等省外发达地区的市县乡村、企事业单位与我省贫困县乡村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双联”行动的载体作用和与扶贫工作同质、同步、同向、同力的平台作用,使“双联”工作队和“双联”干部成为“精确滴灌”的管道;进一步推进企业参与扶贫攻坚,深化“民企陇上行”行动,通过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形式,大力开展“村企共建”,将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支持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村一对一、与贫困户手拉手帮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文联、科协等各方面力量,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参与贫困识别、扶贫调研、支医助教、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通过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和社会爱心捐助平台,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为基础,建立精准化、规范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
4、金融扶贫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贫困村和贫困户,加快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步伐,为金融服务修渠引水;通过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小额信贷保险等机制和加大贷款贴息等方式,为贫困群众贷款保驾护航,确保贫困户贷得着、用得好、还得上。金融部门要将服务网点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延伸,确保到2015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提供金融服务;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扩大支农再贷款、缩小存贷差等金融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资金流向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扩大扶贫小额信贷、“双联”惠农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农耕文明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规模的基础上,为贫困户量身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力争到2015年,为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提供3-5万元、期限3年以上的小额信用贷款,扶持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要做好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共同研究确定金融扶贫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扶持对象,建立金融机构与扶贫部门联合调研、共同论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长效联动机制。
E. 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主要包括哪些统计内容
一、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包括以下五个统计内容:
1、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统计;
2、 扶贫贷款及相关普惠贷款专项统计;
3、精准扶贫贷款统计;
4、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统计;
5、货币政策支持情况统计。
二、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三、扶贫贷款存在的问题:
1、扶贫贷款与商业化经营两种属性的矛盾。
扶贫贷款是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的结合载体,它是国家为了促进和保持国内经济的区域均衡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本地优势产业而实施的一项扶贫发展计划。说它是一项经济工作是因为它有别于其他的财政无偿拨款和无偿投人,实行以借贷有偿和付息对价的原则,是一种信贷行为和经济杠杆,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性经营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遵循的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当前扶贫贷款在农业银行的商业化运作过程中,欲使熊掌与鱼翅二者得兼,必然顾此失彼,从而导致扶贫贷款的商业化运作矛盾迭出。
2、承货主体能力弱化与信货主体控制风险的刚性约束的矛盾。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3、三农的低效性与货款追求高效的矛盾。
农业本身的自然特点就具有较大的风险,更何况贫困地区农业对自然的高程度依赖及农民对现有农业技术掌握程度的限制,造成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均难以达到增收的目的,即使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取得丰收,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决定了当前贫困地区三农的低效性。同时,在贫困地区依托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深加工能力差,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市场销路不够看好,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效益难以提高。
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要保证贷款本金收回来,而且要能够得到利息收人,这是贷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项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贷款追求高效目标产生矛盾,同样使贷款主体对承贷主体失去信心。
4、扶贫货款风险的多重性与货款责任终身追究的矛盾。
扶贫贷款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项目风险、承贷主体的信用风险和贷款的财务风险。
①由于扶贫贷款本身扶持的承贷主体个人及法人经济实际状况,无法为贷款提供担保,使扶贫贷款缺乏风险保障。
②由于贫困地区农业银行大多是贷差行,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绝大多数是靠向上级行借资金,资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贷款利率倒挂,形成扶贫贷款发放越多,银行亏损越大。
③扶贫贷款贴息补贴难以到位,从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累计亏损13922万元,其中,因贴息政策变化应补未补利差2130万元,应补未到位873万元。
由于利率倒挂和利差补贴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贫贷款的风险。扶贫贷款风险的客观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极不完备,贷款风险责任让人难以接受。
F. 农商银行如何开展精准扶贫
自扶贫开发攻坚战打响以来,作为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宣汉农商银行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坚持精准扶贫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惠农兴村”、“扶微助小”、“融城旺社”三大工程,创新扶贫模式、助推产业发展,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随着工作的持续推进,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笔者就县域农商银行(农信社)如何持续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扶真贫”、“真扶贫”,助推金融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进行思考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宣汉农商银行支持精准扶贫的实践
宣汉农商银行立足于自身优势,着力于农业产业扶贫,创新信贷模式,加强银政合作,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子,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大胆实践,努力作为,成效显著。
(一)深化银政合作,优化信贷扶贫
宣汉农商银行勇担责任,主动作为,与地方政府签订《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协议》,为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由地方财政安排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一是县政府首次注入贷款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3000万元并专户存入,后期将按扶贫贷款发放进度适时补充,用于解决贷款风险问题。二是对贫困户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县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对贫困户贷款按不超过5%的利率给予贴息。三是按1:10比例放大对扶贫小额信贷进行风险补偿,在撬动信贷资源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二)创新信贷模式,助力开发扶贫
一是创新信贷产品。结合现代农业特点,利用林权抵押、股权质押、最高额循环抵押贷款等方式,创新信贷模式支持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协调企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创新信贷模式。紧扣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发展,积极参与种养殖业优化转型,以支持龙头企业为抓手,重点支持“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运作模式,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三是简化办贷流程。结合农户“小额、分散、急需”的资金需求特点,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小额农贷审批、发放流程,提高办贷效率。
(三)加快产业发展,注重智力扶贫
一是积极引入优势产业。利用宣汉农商银行与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引入优势产业,既“输血”又“造血”,培育脱贫致富带头人,带动周边贫困户创业脱贫。协调引入宣汉县昌林中药材合作社,为贫困户送去药材、成品种鸡,为贫困户提供种子和技术,同时,以保底价回收药材,保证贫困户收益;引入“养牛分成”模式,由养牛大户为贫困户提供小牛,待牛长大后,贫困户按照比例进行分成。二是智力输入扶贫。扶贫先扶智,我行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注重从源头做起,以智力输入为主,以物质帮扶为辅,引入企业定期举办培训班,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户讲解种养殖技术,为贫困户提供商品销售信息。
(四)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创业致富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一是积极开办了青年创业贷款,通过信贷资金帮扶,积极联系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共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3825万元,支持976人创业发展。二是积极开办了妇女小额财政贴息贷款,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支持力度,共投放贷款11,424万元支持了3234位妇女朋友就业创业。三是积极投入对口帮扶,为帮扶对象号楼村改善道路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共同找思路、谋出路,引入中药材种植、蜀宣花牛等特色产业,有效为当地群众创收增收。
(五)践行普惠金融,延伸服务触角
为让金融空白乡镇及偏远山区群众享受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宣汉农商银行竭尽全力,强势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一是加大自助银行设备布放力度,在凉风、南坪、龙泉、观山等金融空白乡镇布放自助银行,为方便群众支取财政补贴资金,加载存折模块功能。二是聘请金融联络员568名,精准联系到村到户,收集群众金融服务需求,针对性地开展上门服务。三是利用流动汽车银行及移动服务终端,开展定时定点服务,抽调专门人员利用节假日赴柳池、漆树、漆碑等偏远乡镇提供金融服务。四是大力推广电子银行服务,拓宽服务空间,截至5月末,个人电子银行用户数达27,230户,企业电子银行用户数达276户,短信银行总量达95,334户,电话支付终端425台,POS机459台。
二、深化金融精准扶贫的制约因素
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使命和现实责任,宣汉农商银行踊跃投入到精准扶贫的具体工作中去,但由于一些天然的、历史的、现实的问题和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扶贫工作的推进,影响着扶贫效率的提高。
(一)自然条件恶劣,金融扶贫风险较大。贫困地区多地处偏僻,或高山峻岭,或峡谷沟壑,可耕地不足从而毁林毁草开荒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难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些地区致贫因素多,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灾年返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普遍。
(二)产业结构落后,金融扶贫难度增加。特困地区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缺乏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产业构成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为主,粮食生产占主导地位,经济作物等其他产业比重低,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留守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缺乏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意识,底子薄、基础差,扶贫工作基本从零开始,难度较大。
(三)农户认识偏差,金融扶贫持续性降低。部分贫困户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对扶贫开发和扶贫贷款认识不足,对依靠土地脱贫失去信心,以为精准扶贫只是走过场、搞形式,仍然抱有依赖政府“输血”式救济的老观念,以为扶贫贷款是国家救济资金,可以借钱不还,严重伤害金融扶贫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四)政策配套单一,金融扶贫动力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激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扶贫动力,但风险分担机制较为单一,针对贫困地区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货币信贷倾斜政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财政奖励补贴政策配套不够,更缺乏鼓励先进的激励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主力军的扶贫动力。
(五)业态环境限制,金融扶贫有力难使。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较为缓慢,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偏低,合格的贷款主体较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期限长、额度大,同时其生产要素无法有效交易和流转,要素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实现,在此背景下创新“四权”抵押贷款仍面临评估难、流转难、变现难的现实问题及相应风险。
三、助推金融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基于前期金融扶贫的有效经验,随着扶贫攻坚由易到难、由点到面,扶贫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实现金融扶贫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确保扶在点上、根上,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宣传引导,树立群众对金融扶贫的正确认识
一是逐村召开金融扶贫动员工作会议,向广大群众宣讲金融扶贫与目的、意义及措施,宣传扶贫信贷政策规定、优惠条件、操作流程等,让贫困户自愿贷款发展产业项目,放心使用贷款,到期归还贷款。二是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贫困地区示范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捐赠科普、农业、创业、管理等文化书籍和光碟,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文化水平,增长金融知识。
(二)因地制宜,坚持发展特色产业
农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在于产业基础簿弱,未形成产业“气候”。因此,发展产业是带动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出路。建议把发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户一案”,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的产业群体,利用多种模式,形成示范效应,发挥带头作用,让贫困户看到产业发展的希望,促进贫困户想创业、敢创业,想贷款、敢贷款,通过产业发展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精准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所包含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内容涉及财政、交通、农业、林业等多部门多条线,扶贫开发项目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对口部门的指导支持,农商行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仍需牵线搭桥,多方联动,以农商行金融扶贫为支点,撬动多方扶贫资源的高效运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扶贫项目服好务、找好路,通过协同作业建立联动反应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项目形成可操作性强的项目扶持方案,比如针对中草药种植、果木栽培、畜牧养殖、乡村旅游等不同经营类别形成各具特色的联动扶持方案。
(四)精准滴灌,深化产品服务创新
一是创新农村“四权”等生产要素担保方式,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积极探索农村“三权”抵押试点,创新“三权”抵质押金融产品。二是根据不同项目不同产业在不同发展周期的不同金融服务需求,个性化定制金融产品及服务,如目前大力推广并广受欢迎的“税金贷”产品。三是加强银行、保险、政府间业务合作,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分散和缓释三农信贷风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五)防范风险,确保扶贫开发健康可持续
农商行作为金融扶贫主体之一,同时作为经营风险的市场主体,其对风险的天然敏感和防控属性决定了对扶贫开发的可持续性、微利性有一定内在要求,从而决定了金融扶贫既不是慈善救济,又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在保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信贷投放,启动示范和带动效应明显的扶贫项目,支持有一定经济效益的产业发展,激发贫困人群的内生发展动力,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和发展。对风险的防控要求能实现扶贫项目的筛选功能,过滤低效甚至无效的信贷需求,在实现自身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精准扶贫工程高效可持续推进,最终达成互相促进的双赢局面。
G. 什么是金融扶贫金融扶贫的定义是什么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H. 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什么进行全面核查。
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
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
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不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8)金融机构扶贫工作机制扩展阅读:
建档立卡介绍如下:
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的作用,扶贫双方应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扶贫援助、经济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等方而展开多层次、全方位的协作。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
I. 什么叫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是指利用金融产品对贫困对象进行扶持和帮助,达到金融产品在扶贫中起到推动作用。一般来说是以向扶贫对象信贷为主,其他参与融资、投资、基金、参股等方式起得收益,而助推贫困群体尽快脱贫。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拓展资料:
金融扶贫政策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由央行、发改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开发办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 ,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的举措。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