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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属于金融债券吗

发布时间:2021-06-12 02:07:01

⑴ 金融行业标准化产品和非标准化产品的区别和特点

1、业务不同:

非标准化产品有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类似于一种债权资产的一种OTC转化业务;

标准化产品是银行传统业务的金融产品比如贷款、债券、证券、贸易融资等就是标准化产品。

2、在国家级交易所的管理不同:

标准化产品是在国家级交易所可以挂牌并公开交易的金融产品;非标准化产品不可以在国家级交易所挂牌并公开交易的金融产品。

特点:

非标准化产品:这类资产一般不公开发行,风险较高,流动性也低,缺乏标准化的证券特征,但名义收益率会高很多。

标准化产品:公开发行、流动性高,安全等级最高,但利率偏低。

(1)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属于金融债券吗扩展阅读:

金融业标准化工作的四项主要任务:

1、建立新型金融业标准体系,全面覆盖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统计、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等领域;

2、强化金融业标准实施,发挥政府、行业协会、认证机构、企业等各方面的作用;

3、建立金融业标准监督评估体系,分类监督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实施;

4、持续推进金融国际标准化,在移动金融服务、非银行支付、数字货币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口专家排出力度,争取主导1-2项国际标准研制。

⑵ 请问“短期融资券”是什么债券发行人是谁期限多长有

债券的偿还期限。是指债券发行之日起到偿还本息之日的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回:偿还期答限在一年以内的叫做是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十年以下的是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叫做是长期债券。 债券具有融资的功能。 债券对于国家、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债务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融资工具。债务人通过发行债券,能够较快地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想知道债务人死亡。而且具有筹资成本低、无损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等优点,通常为资金需求者所青睐。政府发行债券可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减少赤字,促进经济建设,使政府对经济调控功能得以发挥;公司或企业可以以此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资金要求,与银行贷款相比,它使用周期长,稳定性强。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获得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更好地开展各项金融业务。也正因为如此,债券成了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 延期偿还一般出现在两种情况下:一种是发行人在需要继续发行债券和投资者愿意继续购买时省去新发债券的麻烦;一种是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还,在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展期。

⑶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企业债 都属于债券么

可以这么理解,因为它们都是企业公开发行的债项。前两者一般为中短期,后两者一般为长期。也可以说它们都属于融资性票据。

⑷ 债券的划分有哪几种

债券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记账式债券: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债券。我国债券市场的债券以记账式债券为主。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则必须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在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柜台买卖债券,则必须在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的柜台系统开立账户。

国债:在我国,国债是指由国家财政部发行的,以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为主要目的的债券。截至2007年2月底,财政部已发行尚未到期的记账式国债余额为2.84万亿元。

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一种债权人认购债券的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我国近年通过银行系统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而是根据认购者的认购额填写实际的缴款金额),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0.2%收取手续费。

央行票据: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3年)。但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回笼基础货币,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目前央行票据是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一项重要工具,央行固定于每周二和周四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央行票据目前是我国债券市场上托管规模最大的一种债券。截至2007年2月底,央行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央行票据为3.39万亿元。

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我国,企业债券泛指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的债券。在西方国家,由于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即公司债券,它包括的范围较广,如可转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一举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按照最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还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转换权一般是与债券同步到期的,行权后债券注销;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股权和债权分开上市交易,认股权的行权不影响纯债的存在。普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前是公司债形式,转换后相当于增发了股票,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普通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一般的债券一样,在转换前投资者可以定期得到利息收入,但此时不具有股东的权利;当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取得显着增长时,普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可以在约定期限内,按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成公司的股份,以分享公司业绩增长带来的收益。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纯债部分与一般的债券完全一样,认股权和一般的认股权证一样,认股权行权相当于一次股票增发。

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很大部分靠吸收存款,但有时它们为改变资产负债结构或者用于某种特定用途,也有可能发行债券以增加资金来源。我国目前的金融债券种类非常多,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其中政策性银行债发行规模最大,截至2007年2月底,三大政策性银行已发行尚未到期的金融债为2.31万亿元。

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无需担保,凭借企业的信用发行,是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上唯一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债券。短期融资券是目前债券市场发行最频繁的债券品种,截至2007年2月底,已发行尚未到期的短期融资券只数为224只,在各债券品种中居首位;规模为0.25万亿元。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是指发起人把若干笔资产进行捆绑组合,构造一个资产池,然后将资产池出售给一家专门从事该项目基础资产的购买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殊目标机构(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SPV以购买到的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委托发起人处置资产,资产处置形成的现金回流用于向证券购买者支付证券本息。目前国内债券市场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是两类,一类是以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为基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一类是以可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企业资产为支持发行的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⑸ 短期融资券属于公司债券的一种吗

短期融资融券,并不是属于公司债券,而是属于股票和资金。
一、短期融资融券的定义:
CommerCommercial Paper,商业票据(国外),又称短期融资券(国内)。
二、短期融资券 (CP)含义和条件:

(一)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条件:
1.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 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 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 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 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三)发行优势:
1. 信用担保,无需抵押;
2. 协助企业偿还到期较高成本贷款;
3. 补充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4. 申请发行的门槛较低,发行流程简单。

(四)短期融资券与美国商业票据的区别
CP发行人多为金融公司,融资券以非金融企业为主
1、通常,人有信用佳、评级高的公司或外国政府才发行CP。目前一级CP余额占到美国CP市场余额的约90%。金融公司是CP发行的绝对主力,分为三类——企业附属金融公司、银行相关的金融公司以及独立金融公司。发行CP的非金融公司包括公用事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公司。截至2005年5月末,美国CP市场余额为15034.7亿美元,其中金融公司CP约占90%。
2、国内《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仅适用于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截至今年6月15日,共有6家公司发行8只融资券,总金额为129亿元。
3、CP平均期限30天左右,融资券大多为一年期
CP期限要求一般为一年内。但在美国,为了避免证券注册引起的成本,CP期限一般不超过270天。再者,美联储贴现窗要求,用做抵押的CP余期不能超过90天。因此90天以内的CP更受市场欢迎。事实上,大部分CP期限在1—45天之间,平均期限在30—35天。发行人通过短期CP的滚动发行,来满足自身对融资期限的实际需求。
4、国内规定,融资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5天,截至2005年6月15日,已发行的8只融资券中,有5只选择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资券发行量占到总发行量的86%。主要原因在于:
(1)企业“借短用长”倾向。国内企业债发行实行审批制和年度规模管理,大多数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满足资金需求。融资券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因此企业倾向于发行较长期限融资券,以部分弥补长期资金需求。
(2)投资者“饥不择食”。国内货币市场工具种类较少,融资券供不应求。投资者对投资的短期偏好在卖方市场中表现并不明显,融资券期限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要求。
(3)发行人基于收益率曲线形状的理性选择。如果认为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未来会变陡,则发行较长期限更有利;反之,应选择较短期限滚动发行。当前收益率曲线近端较为平坦,加息预期的存在可能促使发行人选择发行一年期融资券。

⑹ 企业短期融资券属于企业债券还是什么啊

企业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65的有价证券,属于企业债券的一种,但有区别

⑺ 请问“短期融资券”是什么债券发行人是谁期限多长有没有什么特性和要求

债券的偿还期限。是指债券发行之日起到偿还本息之日的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叫做是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十年以下的是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叫做是长期债券。
债券具有融资的功能。

债券对于国家、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债务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融资工具。债务人通过发行债券,能够较快地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而且具有筹资成本低、无损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等优点,通常为资金需求者所青睐。政府发行债券可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减少赤字,促进经济建设,使政府对经济调控功能得以发挥;公司或企业可以以此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资金要求,与银行贷款相比,它使用周期长,稳定性强。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获得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更好地开展各项金融业务。也正因为如此,债券成了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
延期偿还一般出现在两种情况下:一种是发行人在需要继续发行债券和投资者愿意继续购买时省去新发债券的麻烦;一种是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还,在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展期。判断,延期偿还共有两种情况下会出现,所以2006年发行过10亿元企业债的企业能否再继续发行短期融资券请参照上面两点.如果是,则可以通过相关手续审批再发行.

⑻ 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是否属于公司、企业债券

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是企业负债,进入资产负债表

⑼ 企业短期融资券和地方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区别

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六个方面: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 第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第三,信用基础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第四,管制程序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第五,市场功能的差别。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第六,市场功能的差别。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由于公司数量众多,因此,其每年发行量既高于股票融资额,也高于政府债券。企业债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每年的发行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业内人士认为,除企业债外,公司债与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品种也均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同,因此,大力发展公司债,决不意味着取代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而是与上述品种并立共存,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 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不是所有者,无权参与或干涉企业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本息。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都是证券,可依法自由转让。 企业债券在国外通常称为公司债券,其原因在于国外企业法人多为公司形式,公司是发行债券的主体,而我国则存在大量具有法人资格而未采用公司形态的企业和少数虽采用公司名称但并非依照《公司法》规范设立与运作的企业,这些企业也可发行债券。在我国,公司债券特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依该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一、我国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主要有以下不同: (1)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债券在《公司法》中有专章(第七章《公司债券》)规定,同时也是《证券法》明文规定的证券的一种,其发行、交易适用《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债券的发行、交易主要适用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 (2)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为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公司制企业(如各种厂、矿等)。 (3)发行条件不同。依照《证券法》第16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而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遵守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要求;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具有偿债能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债券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规定办理。 (4)发行程序不同。依照《证券法》第17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如扩大业务规模、筹建新项目、兼并收购其他企业以及弥补亏损等。在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时,便需要向外部筹资。通常,企业对外筹资主要有三种方式: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由于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不用偿还,没有债务负担,而且经常是溢价发行,故股票筹资的实际成本较低。但股票发行手续复杂,前期准备时间长,还要公布公司财务状况,受到的制约较多。此外,增发股票还导致股权稀释,影响到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对公司的控制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通常较为方便,能较快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但信贷的期限一般较短,资金的使用往往受到严格的监管,有时信贷还附有一定的附加条件。而且,在企业经营情况不佳时,银行往往不愿意提供贷款。相对而言,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期限较长,资金使用自由,而且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不变,从这一角度看,发行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股票融资和信贷融资的不足。因此,发行债券是许多企业非常愿意选择的一种筹资方式。但企业通过债券融资也有其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债券投资的风险性较大,为增强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债券利率一般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故发行成本较高,债券发行后的还本付息也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负担。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权衡以上三种融资方式HEAD> 追问: 企业 短期融资券 回答: 企业 短期融资券 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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