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投资 >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非金融机构提供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非金融机构提供贷款

发布时间:2021-06-12 19:43:21

❶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有哪些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版力、18-65周岁的中国权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❷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

选 A、B、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摘自“网络”

❸ 哪些是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从事的业务有

  1.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银行间的清算,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账户透支。

  2.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对商业贷款,但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4.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5.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 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中国人民银行没有自己的自有资金,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都有由国家法律授权归其使用的,所以,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能以国家的资金为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等提供贷款,也不能为政府财政部门、各银行透支,不是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

❹ 人民银行贷款的对象有哪些要求

中央银行贷款的对象是经中央银行批准,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版业务许可证》权,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央银行以金融机构为贷款对象是由中央银行特殊的职能和地位决定的。与以企业和居民为主要贷款对象的金融机构不同的是,金融机构是社会信用中介,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是社会信用的“总闸门”和最终贷款者,具有及时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特殊使命。因此,在贷款对象上,中央银行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是有本质区别的。但是,中央银行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的共同点是,借款人都需要按规定的时限和利率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增加或减少,会引起基础货币的增加或减少。中央银行贷款是基础货币的重要投放渠道之一,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重要手段之一。

❺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政府发放贷款吗

不可以。
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证货币币值的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如果对政府发放贷款,政府除了财政税收外,是没有其他收入的,政府不能通过增加税收来归还银行贷款,只能用政府权力压制银行用超发货币来对冲贷款,这会引起货币贬值,造成通货膨胀。为了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所以,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能向政府、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❻ 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给个人贷款吗

不可以。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❼ 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性的业务有哪些

人民银行的禁止性业务
为确保人民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中国人民银行法》专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属定了人民银行不得进行的业务。主要包括:
1)不得向商业银行发放超过1年期的贷款;
2)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3)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4)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5)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❽ 中国人民银行向谁贷款

商业银行直接的拆借太正常了,时间一般都是短期的,很少超过一年,也会代理它行做贷款业务抽取佣金

❾ 人民银行可以向哪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

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❿ 中国人民银行禁止从事哪些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上述两条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性业务的规定。 中央银行和政府财政和收支都是货币收支,又都是整个社会货币流通的构成部分,因此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应相互配合,共同维护货币收支的平衡和人民币币值的稳定。财政透支是指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提取的款项超过了其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财政透支会迫使中国人民银行增发货币,这部分增发的货币是没有物资保证的,致使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引起物价总水平普遍上升,导致通货膨胀。 从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来说,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将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后果。所谓直接认购,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动用其自身资本或信贷资金直接购买国债或其他政府债券;所谓包销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负责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的销售,对于未能出售的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予以认购。这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是对财政的变相透支,是财政以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用抵押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这部分借款是没有物资保证的,而且借款通过银行的货币扩张机制,成倍地扩张,将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发生,所以《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在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财政透支的同时,也规定禁止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从事的贷款业务是其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最重要、最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其贷款对象是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贷款与商业银行的贷款有着本质区别,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地位及再贷款的对象决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 同时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中国人民银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此项规定的意义在于,如果允许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提供商业行为的担保,势必会扩大中央银行的对外债务,因为无论任何担保都会有一定的风险,一旦这种风险出现时,它是没有特定的资金来弥补这部分亏损的。中央银行掌握的这部分资金都是有特定用途的,在没有正当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它只有靠多发行一部分货币来弥补亏损,那么靠多发行货币来弥补这种亏损是要负出昂贵代价的,所以,法律明确禁止这种行为。

阅读全文

与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非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上海丰南投资中心 浏览:203
资金博弈通达信 浏览:227
外汇汇款申请表 浏览:818
外汇缩减 浏览:991
诺安成长基金320003 浏览:707
微银融资租赁 浏览:55
通达信股票投资价值公式 浏览:958
济南农发融资 浏览:883
贷款公司权证部岗位职责 浏览:346
期货600秒买涨买跌 浏览:483
东方证券推出的基金有哪些 浏览:698
短债基金债券久期 浏览:65
镍期货东方财富贴吧 浏览:924
政府平台信托融资 浏览:241
马来西亚农产品价格水平 浏览:123
潜江周边有哪些正规小额贷款公司 浏览:125
如新的股票 浏览:224
招商理财产品有哪些 浏览:120
上海菁葵投资管理公司 浏览:386
高管信托设计 浏览: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