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业保理公司需要金融办批文吗
需要银保会批文,才能成立:
⑵ 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有什么区别
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的区别:
目前银行保理更侧重于融资,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况,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而商业保理机构则更注重提供调查、催收、管理、结算、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服务,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等,而非卖家资质,正做到无抵押和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因此,如果通过商业保理的形式把债权转嫁给保理公司,就可以实现对账款的盘活,提高其现金流的使用效率。有数据显示使用保理的企业比不使用的企业平均利润水平高出10%以上。
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将也叫应收帐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国外保理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
商业保理指供应商将基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⑶ 商业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别
一、商业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别:
1、从权利上看
商业保理公司只是基于赊销贸易产生的债权融资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是是基于设备的物权和租赁产生的债权的公司
2、从风险的程度看
商业保理公司只是基于贸易项下的债权融资,风险程度高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基于物权和债权,相对于商业保理的债权来看风险程度低的公司。
3、从信用风险来源看
商业保理公司主要的信用风险源是来自1、买方2、卖方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信用风险源是来自承租人。
4、从为客户融资额度来看
商业保理公司大多数都是小、频、急、快,一般给客户融资额度比较小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因为大多数都是基于大型设备一般金额都比较大的公司。
5、从为客户提供融资的成本来看
商业保理公司因为是信用融资又是基于小微企业成本相对较高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成本相对较低的公司。
6、从服务范围来看
商业保理公司一般提供贸易融资、信用担保、应收款管理与催收等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提供设备融资租赁、设备维修、设备残值处理等业务 。
二、知识延伸
1.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如果采购商无法付款,保理商则付款给供应商。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⑷ 商业保理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卖方将货物卖给买方,卖方可将贸易过程中销售或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再由保理商为卖方提供现金流提前用于采购、生产等,以避免应收账款产生到收回期间企业资金周转的难题。
⑸ 营改增后对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及经营有什么影响
营改增的全面实行现已开展,那么全面实行营改增对于商业保理公司的影响在哪些方面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下什么是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是指从事应收账款业务,涉及行业颇多凡是所有涉及贸易赊销的企业都会需要保理公司。它不属于增值税法意义上的“金融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指出金融机构是指:
(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信用合作社。
(3)证券公司。
(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5)保险公司。
(6)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由上述可以看出:商业保理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的金融机构,因此它不能享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缴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不过,据91公司注册网介绍要了解营改增对于商业保理的影响,首先要清楚什么是“三流合一”是什么?
1、增值税“三流合一”的含义。
所谓的“三流合一”是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如果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不能保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则会出现票款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将被税务部门稽查判定为虚列支出,虚开发票,承担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遭到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
2、增值税“三流合一”的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
第三条: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3、增值税“三流合一”对隐蔽型保理的影响。
在隐蔽型保理中,债权人(卖方)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同时不公开通知债务人(买方),债务人还是向债权人预留的账户回款,并未出现向债权人以外的账户回款的情况。
故资金流符合“三流合一”的要求,对隐蔽型保理没有影响。
4、增值税“三流合一”对公开型保理的影响。
在公开型保理中,债权人会公开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的事实,债务人并对此给予书面确认凭证,确保其回款进入保理商的指定回款账户,而该指定账户保理商为资金安全考虑,往往会设置成保理商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
此时,在公开型保理中,资金流已经不符合“三流合一”的要求,买方企业无法开出增值税发票,若强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就有违法犯罪的嫌疑。
这就导致公开型保理中回款账户还是债权人的账户,最多是重新设置,加大了保理商的风险。
税务机关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实物流、现金流、发票流必须一致的机械刻板标准。但是,商业保理实践中交易形式多样,货、票、款相分离的现象十分常见,难以保证三流的一致。而已有的税收法规政策又不得不执行,这就使虚开案件大规模爆发,纳税人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 增值税税率:(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金融服务业的主要收入都将适用于6%增值税。目前并没有法律概念和税务法明确将商业保理行业定性,但无论是将其定性为现代服务业中的商务辅助服务的金融代理服务还是金融服务,亦或是金融商品转让,都不影响核定商业保理公司的增值税税率为6%。
商业保理公司属于增值税纳税主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另外, 增值税征收率为3%。其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即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对于年销售收入达不到500万元的商业保理公司,可以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比例征收增值税,但不得进行进项税抵扣,也不能自己开具和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需要,可向税务局申请代开。
由此可见,营改增对商业保理的影响巨大,各位老板可要重视。
⑹ 商业保理是什么
1、商业保抄理指供应商将基袭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
2、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6)商业保理公司算是金融企业吗扩展阅读
保理业务主要涉及的法律包括《合同法》和《物权法》。《合同法》规定了上述所说的债权转让确权的问题、限制转让以及债务人抗辩权等。《物权法》则是对应收账款做了定义,保理业务在规定的应收账款范围内开展业务。
此外,需要关注的是《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加入了保理合同章,主要原因是保理商在发生保理业务纠纷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没有案由的问题,只能以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立案。此后,《民法典合同编》颁布后,就可以直接以保理合同纠纷进行立案。
并且要求债权债务人虚构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保理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保理业务,到期债务人不能因为应收账款不存在对保理商进行抗辩,拒绝付款。加入此条款也是因为保理业务案件大部分都是因为伪造贸易背景造成的,通过立法减少保理商业务风险。
⑺ 商业保理是什么与银行保理有什么区别
1、商业保理指供应商将基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
2、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的区别
目前银行保理更侧重于融资,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况,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而商业保理机构则更注重提供调查、催收、管理、结算、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服务,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等,而非卖家资质,正做到无抵押和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因此,如果通过商业保理的形式把债权转嫁给保理公司,就可以实现对账款的盘活,提高其现金流的使用效率。有数据显示使用保理的企业比不使用的企业平均利润水平高出10%以上。
⑻ 保理公司属于金融机构么
属于属于属于
⑼ 商业保理公司算不算金融机构
不属于,金融机构详见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