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民到底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服务
农民最关注的还是农业相关的金融服务问题∶
规模化生产的资金周转问题。传统商业银行回向农业答贷款的可能性很低,因为这涉及抵押问题,农民,其次最大的财产其实是土地,但是土地按现有体制: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只有承包权。
农产品生产出来后的销售价格问题,销售多少钱和金融直接有关联。产品的生产周期长(最少半年以上,长则几年)、市场价格波动很大。
农民生产的农产品未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品质和品牌,而品牌,靠小农经济很难完成,需要金融、资本的投入。
最难办的是缺少抵押物,对于农民来说,最重要的是土地,宅基地不能抵押,林地、耕地等属于集体财产,也不能抵押。
②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1)农村金融体系结构与运作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机构网点少。农村金融机构网版点分布不均匀。在东部地区,网点权过于集中,但是在中西部有些乡镇都没有设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2)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2003年以来,作为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3)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比如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平均数达到13.4%,而这个比例高于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
(4)产品和服务单一,支农功能不强,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民贷款难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5)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没有形成合力,在农村地区进行信贷资金投放缺乏宽松的政策环境和信用基础。
③ 为什么农民贷款那么难
因为农民质押物少、农业风险大、金融机构放贷成本高、农民征信记录少等等,都让金融机构有所顾虑。
贷款难、贷款贵、贷款繁,可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农民对贷款需求非常强烈,但农村家庭正常信贷获批率只有27.6%,远低于40.5%的全国平均水平。
现实中,一些金融机构“货币池子”水源充沛,但就是不愿流向农民群体。究其原因,农民质押物少、农业风险大、金融机构放贷成本高、农民征信记录少等等,都让金融机构有所顾虑。
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指出,“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从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到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具体落实,我国多措并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致力于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成效显著。
下一步,关键还是要聚焦“三农”、更好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以改革创新优化流程和服务,及时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
④ 怎样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党的各项农村工作方针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 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 1.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市场,而农村信用社依靠其网点多人员多的优势,不断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加大支农力度,拓宽支农领域,增强服务效能,存贷款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场份额不断攀升,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支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日益显现。 2.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仍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广泛吸收农民的闲散资金,大力开展组织资金工作,各项存款增长很快。同时农信社还加大了贷款投放,办理了助学贷款、扶贫贷款、农户小额贷款、联保贷款等,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3.农民金融意识增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金融意识明显增强。逐渐明白了“借鸡生蛋”、“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道理,农民金融意识的提高也反映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制约因素 1.服务主体缺位。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度地撤并农村营业机构,向大中城市集中,致使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作用弱化;作为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重任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成为“粮食银行”,难以体现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支持作用;此外,农村保险机构缺乏;邮储只吸存不贷款,资金分流现象严重。农村市场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提供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明显缺位。 2.服务品种单一。银行票据承兑、代理收费等中间业务在农村没有开展;各种金融产品及服务项目例如理财和网上银行、银行卡业务鲜有办理;保险在农村开办的品种也不多,致使投保率低和人均保险金额少。农信社除了提供信贷资金外,金融服务品种不多,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层次的需求。 3.服务总量不足。最重要的农业信贷投入相对不足,一是农信社资金通过拆借和购买有价证券方式转移;二是邮政吸收的储蓄上存转移了资金;三是国有商业银行乡镇分支机构的存款上存,而使农村资金向其他行业转移和分流,导致了农村信贷资金来源不足,农业信贷总量投入不足,信贷投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增长。 4.服务机制不顺。首先,农村经济分散化经营同农村金融集约化发展之间存在着矛盾。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以农户为单位分散经营,农户贷款的发放额小、面广、量大,而农村金融在向商业化转轨的进程中实行集约化发展战略,这使农业发展中的经营分散化与金融服务集约化目标产生冲突。其次,农业产业化与农村金融服务专业化的发展步调不一致。在市场的导向下,各地出现了不同层次的农业产业化趋向,而农村金融机构却不能提供相配套的信贷、进出口结算等专业化服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再次,当前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日益扩大及多元化的趋势,但农村金融服务不论是在体制设计,还是在产品、服务的需求满足程度上都存在着缺陷。 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加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中长期信贷业务。二是加快农信社改革,建立规范化的合作金融体制,完善服务功能,为“三农”提供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放开管制,允许设立民营银行,增加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 2.创新金融产品。尽快开办通存通兑、异地存取款、办理代缴费等业务;尽快开发一些低费率、广覆盖的保险服务产品,特别是要推出进城务工民工的保险险种。 3.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一是扩大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浮动幅度,增强其组织资金的能力;二是中央银行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四是规定商业银行每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 4.拓宽支农领域。开发创业贷款、劳务输出贷款等产品。要把信贷与科技开发结合起来,支持科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把信贷与农村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切实提高素质,使其成为新时代知识农业的主力军。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信贷投向,拓宽支农领域,提升信贷服务的层次。 5.改进支农方式。针对农户贷款额小、面广、量大的特点,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增加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投放,完善小额信贷机制,开展现场放贷,设立“贷款专柜”,简化手续,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
⑤ 如何解决农村经融问题,要与农村经融相适应
摘 要:我国对于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剖,对于这些问题所提出来的比较有针对性的解决方向和办法。构建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 经济发展 农村建设 金融生态环境 信贷资金
在如今经济飞快发展的中国,犹如一架承载着巨大能量的综合飞机领航于国际大舞台。飞机的两翼就如同城市和农村的建设发展,必须要平衡发展才能保证飞机领航的绝对优势。现在的中国的城市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要高于农村的经济水平,我们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所以说农村的经济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也是至关重要的。
要发展农村的经济,先就要改革完善农村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领域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些农村金融改革没有完全贴近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户是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农户的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小规模的工商业发展。我国大部分农业生产比较分散、规模小、比较收益水平低、易受自然灾害侵袭。大多数农村工商业市场小、季节性强、收益比较高。这些特点要求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低、额度小、能够承担比较高的风险。然而,目前农村金融改革在机构建设和产品服务上还没有“因地制宜”客观的、合理的进行改革,还延续了类似于城市金融服务中的倾向于大客户的现象,即使提供小额贷款也是成本较高,让农民难以承受。此外,在发展策略上,银行类机构一支独秀,但由于银行类机构对客户风险信息掌握不够准确,因而资产质量不高;与此同时,保险机构发展不完善不全面,所以难以达到通过“银保合作”有效降低风险的效果。在银行类机构发展上,强调做大做强,忽视做精做细,忽视本乡本土的真正所需要的服务。没能够切身实际的为农户着想。
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做真正能为农户的服务机构组织:
1、农村信用社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分类进行。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应按股份制原则将其改造为标准的商业银行,并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在恢复合作制的改革中,最关键的是产权制度改革要彻底。在兼顾中国国情,考虑地方具体情况的同时,合作制改革必须坚持标准的合作制原则,即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非盈利性、社区化服务。要按“农民入股,由入股社员管理,主要为入股农民服务”的要求,体现合作制的特性,信用社所有权归广大入股农民,“三会”切实发挥自身作用,从组织制度上保障农民获得对信用社的实际控制能力,以此为契机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税收上应得到比商业银行更优惠的待遇;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积极支持并协助其建立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人民银行可以采取一次性补助到位的办法,既能使其轻装上阵,又能防止其将自身的经营损失继续转移到政府头上。
2、信用村镇建设,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信用环境永远是金融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信用村镇建设。通过创建信用村镇、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推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在讲求信用的基础上,缩小质押抵押贷款范围。同时,积极发展农户联保贷款,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方式,避免信贷资金风险。二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中央银行推动、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各涉农金融机构配合的信用环境建设组织体系,变经营行为为政治任务,变银行职能为社会责任,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要把信用环境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旨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协调起来,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不良行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3、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是基础。农村信用社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支持农民增加收入。一是“多予”,就是要积极扩大“三农”贷款的总量。力争每一个农户做到“耕者有其钱”。二是“少取”,就是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减负就是增收。做到让利于农,反哺于农。三是“放活”,就是要灵活放贷,方便农民贷款。要灵活确定“三农”贷款的对象、额度和期限,尽量满足农村不同层次客户的贷款需求;要采取灵活的信贷经营方式,方便农民贷款;要加强“三农”贷款的风险控制,确保“三农”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促进“三农”贷款走上良性循环轨道。农业银行要改变目前现状,贴近于农村和农民,继续发挥支持农业的传统优势,在做好扶贫贷款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体的投入力度,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
⑥ 中国的农村金融为什么不发达
一是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不能适应“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需要。在农村金融市场,“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长期存在。这个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村林权、宅基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农村主要生产资料要素没有实现市场化,对农村实体经济而言是不公正的。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健全,缺少解决不公正问题的市场体系,包括主要生产资料要素评估机构、交易平台、担保退出机制等。
二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强大,不能承受“主力军”的重担。在众多农村金融机构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三农”结缘最早,已确立起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但是,部分农合机构历史包袱仍然较重、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不够完善、经营管理仍然比较粗放,“小法人、大系统”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联动发展的动力不足、后台服务能力不强,农合机构整体实力不够强大。
三是定价机制不健全,不能实现完全的利率市场化。首先,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议价能力较弱,定价机制不健全,尚未能准确运用各种精细化模型和定价系统对本机构存款成本水平进行科学核算;尚无法根据客户群进行有效的分层管理和细化管理;尚未能分别制定有吸引力的贷款利率,优化客户结构;尚未能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来实现精细化管理,引领机构朝精细化管理转型。其次,民间金融定价大起大落的影响,造成一定的冲击。最后,监管层同样严格的资本约束和业务管理,对农村金融机构议价定价形成了一定的时空限制。
四是风险管理不严密,难以始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国内经济将在较长时期内经历一个去杠杆、降产能、挤泡沫的过程,个别企业停产歇业、大股东和大客户失联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当前风险跨市场、跨机构传导特征越来越明显,单家农合机构的风险容易传染到多家农合机构;单个风险可能演变为多种风险,导致流动性风险、信贷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彼此交织,相互叠加,共振放大。各农村金融机构多为法人层级低、资产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机构。整体来看,这些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面临严峻的考验。
五是农村信用不透明,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规模和提高服务质量。在农村地区,农民、小微企业对内信息真实与对外信息不真实的现象比较普遍,陌生人之间信用信息“刚化”程度不高,农村信用评级与征信工作普遍不到位。因此,在农村信用水平较低,透明度较低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放款意愿大大降低,各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扩张动力减弱,服务质量难以提高。
⑦ 如何改进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提高竞争力
论文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市场定位
论文摘要:农村信用社准确的市场定位对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和壮大农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着重分析了目前不同类型特征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现状,并就如何规范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三农”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出了相关思路。
一、不同类型特征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
(一)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是面向“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之所以定位“三农”,是因为农村信用社主要是由广大农民入股组成,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农村,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和广大农民,服务对象以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为主,员工最熟悉的服务领域是“三农”。同时,受区域经营特性所限,农村信用社在资本、规模、成本、技术、人才、信息等各方面均受到严重制约,难以和大中型金融机构争夺大中型客户,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无论业务怎么发展,都必须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另外,这又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所必需的,因为农业是国家最基础的产业,受到国家的政策保护,综合考虑国家政策、经济周期、行业发展、人口和地理、社会心理和客户利益因素,可以得出结论:农村信用社的这种市场定位将使自身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不同类型特征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现状分析
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加强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这一提法,已明确了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也主要在“三农”,但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一些工业化程度高、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已经或即将从农业社会步入工业社会,“三农”的概念已发生了质的变化,一些个体、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农民已不再是农民,而是工人、商人、投资者,在此类情况下,如果再从传统的“三农”概念中去界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那么就很难适应形势的发展与情况的变化,支持“三农”、服务“三农”就同实际情况产生了严重的背离。
1、县级及县级以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1)明确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基层农村信用社应将自己服务范围定位于“三农”,强化支农服务功能。定位是竞争的手段,竞争是定位的目标,没有固定的客户群体和稳固的根据地就无法竞争,农村信用社要明确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以农村为阵地,为“三农”服务,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金融主导力量。(2)坚持以支持农民增收为目标。农村信用社在经营活动中要坚持以支持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支持“三高”农业,在满足农户一般性种养业贷款和小额消费贷款资金同时,增加对农产品加工户、个体工商户、运销户的信贷支持,要根据当地政府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对优势产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有一定种养规模且信用好的农户和辖内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优先扶持,对名胜和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当地龙头企业等作为自己主要的客户群体。针对实际情况,调整贷款期限,对一些经营周期长的项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或者实行活放活收的贷款管理模式,让农民拿到一笔贷款后,在定期归还贷款利息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不同季节的不同需求滚动使用贷款。转变观念,适当增加贷款种类和贷款投放数额,农民提供多门类全方位的信贷扶持。
2、城郊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1)坚持服务“三农”支持高效农业发展。城郊农村信用社要优先安排资金支持高产、高效益农业,以及与城市居民密切相关的“菜篮子”工程,重点要支持种植业、养殖业,努力把城郊培植成城区居民生活资源的供应站,从而加大城区对郊区市场的依赖。特别要支持用地面积小、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和经济效益好的特色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等。在支持方式上应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以产业大户和专业户为扶持重点,带动城郊农民走共同发展的路子,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信任与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2)大力拓展支持社区发展和民营企业两个空间。位于城郊的信用社与设在农村的信用社在经营环境与服务对象上有明显区别,城郊农村信用社必须根据自身的区域特点,创新发展思路,找准市场定位,走出特色之路。城郊型农村信用社随着其“农”字色彩的逐渐淡化,不能再将市场片面地定位于“小农业”,同时,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商业银行,片面的追求“小而全”的经营模式,那只会在削弱自身总体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为城郊信用社以后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随着城乡结合部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民营企业的兴起,为城郊型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空间,而这恰恰就是各大金融机构竞争力最薄弱的领域,是城郊型信用社最容易争取和发展的空间,这也符合城郊型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的现实和分散风险的要求。因此,城郊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应该是:坚持以“农民自己的银行”为定位点,大力拓展支持社区发展和民营企业两个空间。
3、城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1)摆正位置,不与国有商业银行盲目竞争。现阶段城市信用社首先应当稳住阵脚,在同国有商业银行有可比的地方要强化,比如存款工作,一定要做实做好,要力争创新服务水平;发展边缘业务,着手中间业务,把现有对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的支持做好、做足、做大。城市信用社在市场的位子必须摆正,不要贪大贪多,不应和国有商业银行盲目争大企业、争大项目,应在高科技、小规模上做出文章。业务方面首先要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把服务方向调准。(2)“以个私为本,为市民服务”的定位。位于“兵家必争之地”带有浓厚“农”字色彩的城区农村信用社,因其市场定位模糊、经营理念滞后、资产质量低下、业务品种匮乏、服务手段落后,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在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因此城区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定位的选择上,必须扬长避短,立足于支持城区经济发展,采取“依托个私,拓展市民”的战略,把市场定位在“以个私为本,为市民服务”上。这种市场定位是实事求是的,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取得最佳效果的组合模式。城区居民、个体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空间大,市场前景看好,城区农村信用社应该利用自身人多地熟的优势,积极拓展客户群体,重点开拓居民及个体民营经济组织这一信贷市场,抢占这一新兴市场。(3)以服务社区为定位。城区农村信用社应以服务社区为定位,以同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为思路,以贷款“零售”业务为手段,以多元化经营为方向,不断拓展自身的市场空间。具体讲,要以居民、商户、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制定符合需求的品牌产品。据相关调查显示,城市居民户或城镇化建设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准城市居民”户同农户相比,大多数有具有商品性质的房产和固定工资收入,有的还有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从事工商企业的还有厂房设备等一定数额的资产。因此,农村信用社可以吸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功经验,把社区金融服务业务的名称定为社区居民户小额贷款。按照这一思路逐步在城区或城镇化建设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创建出新的业务品牌——“社区居民小额贷款”品牌服务项目。
二、规范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思路
(一)推进农村信用社市场业务创新
1、加大科技投入将科技的创新转化为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创新。农村信用社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发挥其最大的效率,并积极依托中国银联、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等各种网络,拓展服务的范围和内涵;借助电子化及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一步开发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功能,提高科技含量和服务质量;创新网上银行业务,形成自身的独特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完善创新电子转账、支付等业务内容;提高汇兑、结算等业务的服务效率,巩固已有的市场份额。
2、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市场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拥有了推动业务发展的最基本的原始动力,谁就占据了业务创新的制高点。农村信用社应充分认识到创新人才的重要作用,通过努力深化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加强员工培训,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切实保证农村信用社能够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同时,要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在业务创新中做出贡献人员的激励力度。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二)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
1、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目前,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已经初步到位,绝大多数省份都选择了省联社作为政府行使管理职责的机构。在“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承担责任,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新体制下,省联社如何履行好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现在还没有成型的模式和做法可供遵循。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探索性的系统工程,我们称之为“现有认知水平的最佳选择”,是符合实际的。
2、理性选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由于历史、地理和人文种种主客观因素,中国各个地区农村经济建设情况不同,特别是东西部农村发展更是悬殊,因此不能片面认为合作制合适或者是股份制合适。农村信用社要明晰产权制度,形成多种金融组织形式并存的局面。在传统农业区,由于农民原有积累少、农业基础薄弱,“三农”问题的解决客观上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帮助。因此,对这类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先改革为政策性金融,待“三农”问题逐渐缓解后可进行股份制改革。在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可以改组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
3、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一是通过补充、修改完善有关问责制度,加大对各级领导人员管理责任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由于失职造成风险损失的各级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二是适应强化内控、规范管理的需要,对有关规章制度做进一步补充与细化,构建适合内部各业务环节、各岗位之间有的工作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更要建立严格的制度执行、考核和奖惩体系,确保有章必循,并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和要求。三是加大对责任认定人员的行为约束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认定工作得到落实。四是通过对处理程序的调整、完善,明确处理程序中应贯彻的原则、责任认定部门、责任认定的监查部门、责任认定程序与处理程序的对接等。五是切实做到违章必究。
(三)争取政策支持为营造实现市场定位的良好氛围
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扶持和其他支持,包括获取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的支持、政府有关方面给予农村信用社以商业银行平等的待遇、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等等;对各级党政部门和乡村两级组织的结欠贷款,要依靠当地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清理,对党政工作人员拖欠的不良贷款或担保的到期贷款,要依靠行政和司法手段予以清收,以挽回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损失;要依照国际惯例,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确保农村信用社支农信贷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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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
1、造血不足,加上失血过多造成了“三农”的严重贫血。农民贷款难一直是压在农民心头的老大难问题,输血不足是造成“三农”贫血的原因之一,但是造血不够、失血过多也是导致“三农”问题较为突出的重要原因。农村的造血机制远远不能满足其金融服务的需求。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结果显示,农民真正能够从正规机构得到贷款的大约只有20%左右,额度基本上是5000元左右,1万元、2万元以上的借贷较少,而且生活类借贷多于生产性借贷,资金使用的效益尚处于较低水平。一方面,银行惜贷;另一方面,农民对贷款的需求却不能满足。合法金融的缺口就由非法金融、不正规金融活动代替,并日趋活跃。
令人担忧的是,造血机制非但没有跟上,而且原有血液的流失也相当严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多的“抽血站”,大量的资金流出农村,缺乏回流机制和渠道。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不断上收,县以下鲜有效益较好的项目,越来越成为吸收存款的机构,农信社也是多存少贷,邮政储蓄是只存不贷。数据显示,每年通过正规金融渠道从农村抽走的资金在3000亿元以上,而2006年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总规模也就3000亿元左右。截至2005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为69.02%,而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3%,比全国水平低12.72%;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平均增长率为9.72%,全国为15.66%,相差5.94%。从总体上看,近几年农村金融体系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有所下降。在县域经济的存款市场上,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县域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2、农村财政公共品供应不足导致金融财政化现象严重。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尤其是地、县以下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在中央、省级政府掌握主要财力的布局下,县乡政府财力薄弱却承担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经费,当然无力承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沉重的乡村债务已成为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乡村债务主要靠拖欠农信社解决,债务金融化相当严重。这种做法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资产的质量。不少由政府牵头、企业出面贷款的公共设施项目,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金融与财政的互相渗透,不仅导致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也助长了政府部门的道德风险,结果是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财政再出钱核销呆账,这中间就存在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3、农村金融机构监管缺位,风险状况较高。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截至2005年末,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6.3%,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贷款率为54.1%,远远高于同业水平。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有关金融专家称“很难说城乡金融机构之间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差多少,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这个指标都是负数;中国银行业的主要金融风险已经从不良资产问题转移为机构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目前,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农信社改革后交给了地方政府管理,但又不赋予其监管职能。这种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可以任意干预农信社的日常经营活动,但不用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成本。如果不对省联社管理权限进行限制或规范,新一轮的大面积亏损不可避免。同时对农村金融监管的不到位还助长了民间金融的活跃,一些民间金融活动已经成为孕育地下经济的温床。特别是高利贷现象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而且伴随着其他犯罪现象的产生。
4、机构布局不合理,功能交叉,缺乏协作。目前,在农村设立营业场所的金融机构大致包括:农业银行、农发行、农信社、邮政储蓄。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的个别业务涉及到农村业务。其中农业银行属于商业银行,商业资本的逐利性促使其陆续淡出农村领域,转向县域金融;农发行作为唯一一家专业支农的政策性银行,业务单一已经逐渐演变成“粮食收购银行”;农信社几乎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的正规金融组织,但其经营存在明显的地域限制,加上包袱沉重,实力薄弱,无力满足农村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农村实际上形成了农信社“一家独大”的局面,尚没有形成针对不同客户、不同需求,提供差异性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导致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不足、金融产品单一、服务质量较差。农发行无力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等支农事业,而作为商业机构的农业银行、农信社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不分,大大降低了商业性金融的效率。迫于政策压力,商业化改革后的农行与农信社承担了一部分政策性业务,但在利益机制驱动下,支农贷款比重逐年下降。
⑨ 浅谈如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开展有关金融服务和职工形象的专项培训
从眼前利益的角度讲,有关农村金融服务的专题培训是提高职工服务意识,纠正职工实际工作中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培训和专题学习的形式可以采取现场表演、真实案例、短片回放等渠道,目的是用更生动、形象、直接和反例等方式使职工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和服务上的缺失,争取让树新风、讲文明、提服务的专项学习成果成为日常金融服务中潜移默化的工作习惯。
培训结束后,要进行后期跟踪调查和电话回访客户等形式检验培训效果,并由各名职工和网点针对提升金融服务的专项学习中的学习体会和整改总结给予纠正,在书写这些学习心得和整改总结时,杜绝抄袭,严重者给予通报,真正做到“不求完美,但求真实”。对于那些学习心得认识到位、总结深刻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选择真实和深刻的心得和总结来打印多份,发放到各网点去学习,可以使那些学习不到位、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差的职工和网点认识到自身的差距,这也是很好的学习激励机制。
二、定期开展职工业务培训和同岗位职工经验交流座谈会
职工的业务培训是每一位在岗职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好机会,绝不能从思想上不重视,从行为上走形式。随着各种新业务、新流程的更新,每名职工只有不断参加业务学习和专门培训才能紧跟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步伐。如:最新开通的“农信银”结算业务,“信保通”业务等新业务。同时,要在广大职工中,树立 “终身学习”的理念,要让学习、培训以及工作中提供高效、准确、优质的服务成为一种学习风气和工作习惯。另外,可以利用视频会议、网络学习、异地检查和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
三、加大系统内部关于金融服务的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因此,设立专门的服务督导机构,建立有关金融服务的督察制度和奖罚程序等十分必要。专项的督导检查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督察工作不可或缺。在督查中,对服务水平好、工作效率高的个人和网点给予必要的奖励,树立起模范带头作用,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个人和网点要给予通报和惩罚。
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外公布专项服务督察办公室的监督电话,对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要主笔记录在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核实,同时,对客户公众进行信息公开和有效回复。在条件具备时,可以不定期举办客户座谈会,让客户打分和谏言。当然,社会各种大众媒体和客户对我们服务质量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利用大众传媒把服务形象传播出去,从而有利于我们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我们赢得更多的客户群体打好基础。
四、加大金融服务和产品宣传力度,增进客户对我们的了解
我们所服务群体的基本特点是整体知识文化程度相对低,对我们的金融服务流程和专业的金融术语不了解、接受能力相对缓慢。这就需要我们有必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放知识宣传手册和宣传单或是现场宣传讲解基本金融业务和产品等多种形式使客户更多地了解金融产品。从而,从客观上提高办理各项业务的效率。
五、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从长远利益角度出发,人才的引进和培训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 有效措施。高等教育承载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大学教育总是站在时代的最前沿,因此,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引进和再培训是将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及新业务、新产品推广的长远之举。
同时,通过人才的引进和制度的保障机制,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学习风气,激励每名在岗职工不断学习、锐气进取。
六、加大基本制度建设,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