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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平台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6-14 15:56:51

『壹』 如何上新闻,新闻发布流程是怎么样的

分享两种常见的新闻发稿流程,第一种:投稿方式,第二种:借助新闻发布平台,众多的发布平台让人眼花缭乱,小编推荐TM媒介具体可以自行网络了解。

『贰』 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频出,行业马太效应或将凸显

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以来,具备实力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结束野蛮生长的P2P网贷业务模式,依托自身经营优势寻求转型金融科技,主营业务逐渐演进为助贷业务、消费金融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等。
而在2020年,互金行业不仅迎来曾经的第一大网贷平台陆金所控股的上市,也迎来了金融科技相关监管政策的频频出台。
“监管机构制定了与金融科技公司发展相关的政策和指导性文件。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我们认为政府监管机构已经认可金融科技带给金融系统的价值,例如线上获客和服务、大数据分析和风控等。”嘉银金科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严定贵曾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电话会议中这样说道。
助贷业务有了监管指导,轻资本模式成为主要发展方向
2020年第三季度,陆金所控股旗下平安普惠的零售信贷业务促成贷款余额为5358亿元,同比增长21.4%。
另外,促成贷款规模达到百亿以上的还有:360数科660亿元,乐信483亿元,信也科技170亿元。宜人金科、嘉银金科为32亿元、33.3亿元。
2020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联合贷款、助贷业务提出相应规范要求。
对此,一位上海的助贷行业从业人士此前对澎湃新闻表示,对于助贷今后的机构合作模式,贷款产品模式及额度,产品信息披露要求,大数据隐私保护,各参与方风控要求等方面算是最终落地,未来在助贷业务中,各方的权责角色界限要求,都进一步明确,是有利于助贷业务更健康的进一步发展的。
“《办法》明确验证了360数科的业务模式,并为行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原则。”360数科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吴海生在2020年第三季度财报中指出。
乐信CEO肖文杰则表示,整体来看,《办法》展示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态度的积极转变,最受外界关注的一点在于,新政为助贷业务合规了指明方向,行业有望迎来良性快速发展。新规对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范围,作出概括性定义,将与商业银行在营销获客、联合贷款、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均纳入合作机构范畴。
“业内预计,助贷行业在规范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马太效应也会更加显著。”肖文杰还表示。
助贷业务可划分为平台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兜底的重资本模式,以及不兜底只输出技术的轻资本模式。《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助推了轻资本模式的推行,因为其更符合《办法》里对金融科技平台和银行等资金方助贷模式的发展方向的要求。
2020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360数科平台服务内轻资本模式的贷款发起量为169.08亿元,同比增长48.7%。平台服务内轻资本模式的在贷余额为214.53亿元,比截至2019年9月30日增长97.2%。
1月26日,乐信CEO肖文杰在新战略发布会上介绍称,截止到目前,乐信新增交易额中,无风险、纯科技服务模式的“轻资本模式”部分占比已达到50%。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
2020年8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最新的LPR的四倍为15.4%。此前上限为“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
一位北京的助贷行业人士认为,作为助贷方平台产生借款主要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按说不适用《规定》。
也有互金公司如趣店在2020年二季度财报中表示,如果相关法院或监管机构要求对趣店的业务采用相同的利率上限,则趣店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可能会产生净亏损。
嘉银金科方面此前也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最高法民间借贷新规仅适用于民间借贷,由于嘉银金科已成功完成了向机构资金的转型,因此预计此项规定对其运营影响将是微小且可控。嘉银金科对持牌金融机构对此项规定可能会存在的连锁反应做好准备。”
乐信总裁吴毅1月26日对澎湃新闻表示,按照《规定》,受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是下行的,潜在的定价空间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压缩。但他也指出,《规定》对长期行业的发展不一定是坏事,因为行业更加规范了才能够健康发展。
乐信第三季度财报数据显示,其平台促成借款平均名义年化利率为15%,低于最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陆金所控股则在财报中提到,其新增信贷用户的整体费用低于24%(含15.4%内部收益率和8.6%增信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1月15日,澎湃新闻从相关权威渠道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显示,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上述上海的助贷行业从业人士表示,从那个文件上来看,确实小贷机构不再适用于4倍LPR,接下去就看各地的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最高院文件的执行。
“只能说,有小贷牌照的主体可以做业务,”他说,“但不是所有的助贷业务都是通过这块牌照主体来做。”
网络小贷牌照或“沦为鸡肋”
2020 年11月,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将绝大部分网络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限制在了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只有“极个别”网络小贷公司在经过银保监会批准后可以跨省经营,并且将直接由银保监会负责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提高了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门槛至10亿元,跨省经营的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则不低于50亿元;要求网络小贷在开展联合贷款业务时单笔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由此限制了网络小贷公司通过联合贷款可以放大的贷款规模。
360数科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吴海生在三季报中也指出,《意见》旨在限制小额贷款和联合贷款活动中的杠杆比率。这套新规则与监管机构近年来为降低金融体系的杠杆作用和减轻潜在的系统性风险而做出的努力是一致的,360数科在小额贷款和联合贷款中有着边际敞口。
吴毅指出,乐信的助贷模式中,大部分的借贷并不是通过网络小贷的模式发放,因此,《意见》对乐信的影响很小。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宇此前也表示:“《意见》对助贷业务谈不上有特别的限制,提到的核心业务不得外包、不得引导借款人多头借贷等要求也都和已有的规定保持一致。”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也认为,监管认定的助贷业务基本属于金融贷款营销获客业务,风控不应当由助贷机构承担,所以谈不上杠杆监管,而且助贷也不需要资质。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东则表示,对助贷业务进行规范后,强调小额贷款公司的独立风控能力,杜绝“以助贷合作为由,行风险兜底之实”的操作方式。关于风险分担,在目前业务操作上银行一般都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保证金、担保或兜底,但该等由不具有融资担保或保险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增信被严格禁止。
另外,互金公司大多拥有网络小贷牌照,《意见》的出台或使其网络小贷牌照含金量大大降低。
“新规出台后网络小贷牌照沦为鸡肋,而且还有‘5年股权’的规定,对于网络小贷而言无异于一记‘闷杀’,网络小贷牌照存量的转让拍卖将会被冻结,也不会有新增,预计后续市场实力玩家更倾向于选择消费金融牌照,而不是网络小贷牌照入场。”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说。
消费金融政策频出
除助贷业务外,360数科、乐信和陆金所均开展了消费金融业务,尤其是陆金所还获得了消费金融牌照。消费金融公司也迎来数项政策。
2020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为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带来了3条监管支持政策:适当降低拨备监管要求,拓宽市场化融资梁道,增加资本补充方式。
对此,360数科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吴海生认为,《通知》明确规定了消费金融公司与贷款便利化平台合作的具体做法。此类监管变化似乎有利于具有强大风险管理和监管合规能力的平台。360数科看到了扩大由数据驱动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服务范围和深度的机会,以实现其长期战略目标。
2021年1月1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评级结果将作为消费金融公司市场准入事项等参考因素。
银保监会表示,《办法》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规制,为强化分类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强化风险防控,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只能说整个行业还是有发展前景和空间的,特别是持牌机构的前景还是向好的。申请消金牌照,以业内人士的感受来说,门槛并没有发生什么明显的变化。对于消费金融牌照的审批,还是非常看重股东背景。”上述上海的助贷行业从业人士表示。
他指出,如果未来网络小贷牌照的门槛还是很高的话,更多的互联网系或者银行系巨头都会谋求消金牌照,未来有更多的消金机构批复设立,但这背后也意味着更多的人在抢,被淘汰的也会很多。

『叁』 如何选择新闻发布会新闻稿

新闻发布会新闻稿平台有很多,信息发布属于互动营销新型营销方式,我所知道就是TM媒介,详细可以上网络进行搜索了解。

『肆』 能否创建可以发布融资业务的小程序

如果只是发布哪些企业有融资需求,然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为其解决问题,就不存在问题。

中国已经推出了各种政策和措施,以支持创新和保障风险最小化,确保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为了促进新兴产业的稳步推进,国家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据上周六联合公布的十个中央部委和行业监管机构的指导方针,其中包括中国的人民银行(PB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互联网金融是指贷款,投资和其他金融服务,通过在线渠道,而不是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创新与创业机遇。”央行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可以加大中国人民银行帮助规范非政府融资和开放金融业的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的行业,需要鼓励其推出新的思路,并提供政策支持,以确保其健康发展。
该指南强调了当局支持互联网金融的总体要求。他们已经过国务院,中国的内阁的审查和批准。
各级政府应积极鼓励电子金融平台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指南,金融业者在行业之间的合作应该得到保护和鼓励。
该官员表示,“网络融资可以帮助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资和资金筹集,从而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根据指南,政府也应该帮助其扩大资本市场的参与者。
该准则还敦促政府通过红头文件对相关财税政策加以改进,以抵御对行业的发展的潜在风险。
该指南称,支持服务和基础设施行业应该得到改善。市场人士正在鼓励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格的信用中介代理将支持在线金融公司的信用评级,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该指南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思维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持金融稳定,同时遵守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
它敦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法规规定应当拓展到处理有关互联网金融犯罪活动。
因此,需要为互联网金融参与者建立一个完善的,诚实的环境。
中国公布的“互联网+”行动计划,7月4日,整合互联网行业:如现代制造业,农业,能源,金融,公共服务,物流,交通,电子商务,显示了政府在互联网可以加强经济和就业探索的努力。

『伍』 现在在网上,去哪里才能搜索到真正的借贷宝,那新闻发布会,视频,广告

作为系列营销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8月8日活动前后,出现了少量关于借贷宝的谣言和误解,导致用户对产品和营销活动产生误读,对借贷宝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此,我们就近期相关问题予以郑重声明和澄清:
1、针对所谓电视台新闻报道画面的澄清
答:借贷宝低调上线至今,公司高管从未接受过任何电视台的采访和报道谈论借贷宝产品,也从没有任何一家电视媒体报道过借贷宝。网上流传的几张电视台新闻画面图片,皆为不法分子为达到造谣目的所PS出的。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采取措施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2、针对“借贷宝是传销”问题的澄清
答:借贷宝“拉好友抢现金”是正规且常见的营销活动,是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都会选择的营销模式。这种营销活动与传销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借贷宝用户邀请好友注册、绑卡成功后即可获得现金奖励,是“白送钱,玩出钱”的活动,用户没有任何资金投入,用户无需向借贷宝平台交纳任何费用。难道天下有不收钱、只送钱的传销?借贷宝的本次营销不是传销,而是“传送”。
3、针对“借贷宝诈骗、套取用户钱财”谣言的澄清
答:目前网络上有一个谣言,声称“用户注册借贷宝卡中现金被盗取,被诈骗8万元。”这完全是凭空捏造的,是一名叫“X公子”的自媒体账号捏造出来的虚假信息。公司对此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采取措施,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陆』 5省市“互联网+”行动计划曝光,看看有何新动作

今年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
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已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现综合整理福建、湖南、天津、广东、河南等地在“互联网+”领域工作重
点,以飨读者。

福建:工业互联网是发展重点

福建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设立自贸区的重大机遇,依托
数字福建总体战略,科学编制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位、产业、平台、政策等综合优势,把发展互联网经济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和打造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支
撑。该政策明确2015—2017年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的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争取到2020年,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总规模超过4000亿元。

需要强调的是,工业互联网是福建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重点。针对工业互联网,福建将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全流程生产协同和综合集成,建设
一批工业互联网行业协同平台,基本覆盖各工业领域的企业。推进“机联网”“厂联网”,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数控一代、工业自动化通用技术、信息物理融合系统
等平台建设,打造工业4.0。

另外,福建还将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和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跨境电商,健全跨境电商公共平台和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闽货网上专业市场,重点培育、整合
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加强射频识别、传感元器件、北斗终端、基带芯片、无线传感器网络等技术攻关,加快物联网产业园建设,提升
智能终端产业水平和规模。优先发展车联网、船联网、智能家居、人体感知、智慧城市等集成应用,深度推进环境监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应用。

湖南:五大举措推动“互联网+”

在近日召开的“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是湖南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湖南将大
力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力争实现全省移动互联网相关业务收入增长100%以上,移动互联网企业数量增长100%以上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包括:
一是立足本省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产业互联网。大力支持智能制造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积极发展工业物联网和(服)务联网新业态,组织开展工业电子商务试点,推动工业物流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继续做大做强移动支付产业,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二是促进移动互联网与特色产业融合。面向浏阳烟花、醴陵陶瓷、芦淞服装等特色产业区域,扶持区域特色产业研发设计、销售推广、专业物流等网络平台服务。推动移动互联网与特色农业产业化融合,形成一二三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农业新型经营体系。
三是培育移动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扶持三、四线城市发展线上与线下结合(O2O模式)的本地生活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大力发展移动医疗、移动健康、移动教育等新型服务业。
四是促进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智能手机、穿戴式智能终端等新型终端产品,积极支持基于移动互联网各种智能应用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相融合、数字产品与内容服务相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
五是持续推进宽带建设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园区、酒店等城市重要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热点覆盖,确保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区免费Wifi全覆盖、宽带快速通畅,扩大特色农业集聚区移动互联网的覆盖率。

广东:物联网成核心
广东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在“2015物联网推进大会暨广东省物联网产业联盟年会”上向媒体透露,广东正在研究制定有关“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可以把“互联网+”理解为传统产业用上互联网,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均给广东带来了很好的机遇。
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为例,广东将用3年左右时间,使广东省50%以上的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省财政还将安排7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技改。而不论是引入自动化生产线还是机器换人,都与物联网密切相关。

产业推动和发展与政府支持紧密相关。2014年,广东省相继印发公布《广东省云计算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宽带广东发展规划
(2014-2020年)》、《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全力推动物联网发展。广东省经信委
和省财政厅组织申报2014年物联网专项,扶持资金近1亿元,重点资助30个项目。

据悉,2015年,面对广东物联网应用和发展中企业数量多但龙头骨干少等不足,广东省还将继续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力争2015年培育物联
网技术研发及产品设备制造优势企业50家和100家物联网示范企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物联网企业1200家。广东省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平均增长超过
30%,达到2800亿元的预期目标。

河南:瞄准智慧城市

近日,河南省政府宣布腾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互联网+”达成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将共同探索和推进“互联网+”在各个城市领域的
应用。根据协议,双方将依托于腾讯的数据基础、云计算能力、以及微信、QQ等社交平台产品,充分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以“互联网+”解决方案为具体结合
点,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
其中,郑州将作为样板城市,在“互联网+城市”、“互联网+民生”、“互联网+产业”等领域全面探索,并逐步向济源、洛阳、开封、焦作、鹤壁等城市乃至省级平台扩展。

在“互联网+”智慧城市的建设上,河南将会在微信接入电网、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气和城市入口等领域实现多个全国第一: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的支持下,河
南会成为全国第一个省级电网接入微信支付的省份;河南省交通厅也已与腾讯达成初步协议,将全面开展上下高速微信支付、全省高速服务区微信支付等全国首创的
合作。此外,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也将启动郑州范围的微信智慧解决方案。

根据协议,河南省各政府机构的政务微信公众帐号将统一整合入微信“城市服务”入口,包括交通出行、医疗、社保、交警、户政、出入境、旅游等多种政府事务
类型公众帐号,共同搭建微信智慧河南平台。市民只要打开微信,就相当于走进了一部手机上的政府服务大厅,不但将给百姓生活带来更多便利,也会为政府探索社
会治理新模式起到试点和示范作用。
河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是河南未来的新增长点。河南拥有发达的物流交通网络、庞大的消费市场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依托“互联网+”所带来的产业模式的革新,能抢占更多的发展先机,政府将全力支持。

天津:重点推动“互联网+城市交通”模式

天津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日前向媒体表示,智慧出行是通过构建在数字化的交通运输系统、大数据分析平台以及移动互联网的高效适配,将人和各种交通工具、信
息源连接在一起,实现高效匹配和人性化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系统范畴除了航空、铁路之外,还包括出租车、商务租车、商务专车和公共交通为一体的综合化体
系。“互联网+城市交通”的模式,将盘活现有的公共资源,构建新的商业模式,塑造新的生态体系,并且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将大大便利市民群众的出行。

天津市工信委去年拟定的《天津市新一代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4—2016年)》对“互联网+城市交通”模式给出了“顶层设计”方案,这份已
经市政府批复的“方案”指出,天津在启动“智能交通”升级工程方面,将推广电子站牌、移动支付和统一结算平台,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交通引导系
统,开展智能泊车、公共交通行驶信息引导试点应用,实现交通运输要素的智能识别、指挥调度和应急响应;并在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中推广车联网、车辆智能终端
等智能化应用。

目前,天津市正通过搭建“两个系统、两个平台”来促进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据介绍,“两个系统、两个平台”即交通指挥调度系统、交通信息服务系
统,大数据处理平台、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平台。交通指挥调度系统能够实现基于警力和智能交通设备的应急指挥调度;交通信息服务系统能够实现对社会公众的有效
信息服务和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两个平台能够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发挥功能提供后台数据支撑和运行管理保障。

『柒』 请问谁有九州证券发布经纪宝产品时候的新闻稿呀急求~谢谢各位大神

你好!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新闻稿我刚好在网络文库里发布了一篇,我可以转发给你
当然怕你不方便的话,我复制粘贴在这里:
九州证券互联网战略发布暨经纪宝上线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董事长 吴强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首先,十分感谢各位能够在百忙之中莅临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战略发布暨经纪宝上线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仅代表九州证券全体员工,对各位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对九州证券而言,今天是个十分重要的日子,互联网团队和经纪业务团队积蓄一年多的力量,终于迎来了经纪宝正式发布的这一天。我本人的心情十分激动,我想,在场的、不在场的每一位九州证券同仁,心情都和我一样激动!
九州证券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兵,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本土市场的根基。首先,我想与各位分享一下我国证券服务市场的现状。
当前,从政策、市场变化的角度看,中国证券业面临的情况与20世纪80年代美国市场比较相似,经纪业务收入在券商整体收入中占比较高。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124家券商总共实现营业收入超过4000亿元,其中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达到54%。
从数据上可以看出,经纪业务收入仍旧占据证券公司收入的半壁江山,尤其是在佣金竞争日益白热化的今天,经纪业务更成为各大券商的必争之地。这背后实际折射出的是,证券公司对规模庞大的大众投资者的重视。
那么,我国有多少大众投资者呢?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统计,截至2016年2月底,我国投资者数量超过1亿,其中个人投资者占比超过99%。而个人投资者中,持仓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比高达75%。
但与此同时,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服务的证券从业人员数量却很少:截至2016年3月16日,中国证券从业人员不到30万人,粗略计算一下,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大约需要服务333名投资者。通过这样简单的对比就可以看出来,中国证券服务市场的供需存在严重的不平衡,客户需求很难得到有效满足。
正是基于这种现状,九州证券从一开始就把“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立为服务根本,将客户细分为同类金融机构客户、企业客户、高净值客户和大众客户,一切从客户需求出发,重塑组织架构,重组资本结构,创新打造了“4+2”的业务开发及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
所谓4,也就是在总部层面设置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固定收益、经纪与交易4大业务模块,总部主要承担投资定价、产品研发、风险控制等职能,致力于做细做专;所谓2,也就是线上、线下“两条线”的营销体系。其中,线下体系主要分布在全国各省市区的30多家分支机构,这其中包括了31家分公司。这些分支机构不再只是经纪业务的营销单元,它们具备了从需求发掘、市场营销,到辅助承做在内的全业务链职能。针对不同客户,分支机构有专门的服务人员,为各类客户提供专业化、一站式专属服务。
线上渠道,也就是我们今天发布会的主题:互联网战略,具体到产品层面,也就是经纪宝。经纪宝是九州证券历时一年多,倾力研发的一款服务于证券经纪人的线上平台,通过直接服务证券经纪人,间接服务于基数庞大、需求旺盛,但需求又长期得不到满足的大众投资者。
事实上,如何服务好大众投资者,一直是证券公司的重要课题。在传统证券时代,证券公司通过广泛设立营业网点,力求更多更广地覆盖大众投资者。九州证券作为一个新兵,如果还用传统的办法与已经深耕了很多年的前辈们同台竞争,我想结果可能不会太好。在“互联网+”时代,贴身服务不一定非要通过线下手段来完成,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服务方式,这也为我们提供了弯道超车的可能性。那么互联网+证券,到底如何“加”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证券+互联网思维。思维决定行动,将互联网思维贯穿于行动中,才能真正实现“互联网+”的效果。
九州证券的控股股东是九鼎集团,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综合性投资与资产管理集团。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对九鼎集团应该并不陌生,这么多年以来,九鼎集团一直将创新视为业务发展的驱动力。与九鼎集团一脉相承,九州证券从诞生的那一刻开始,血脉里就充满了创新的基因,从市场细分、组织架构、业务模式、营销体系等各个层面,九州证券都在实践着创新的思维。
不仅新,而且快!
九州证券的前身天源证券是一家以经纪业务为主的单一业务类型券商,九鼎集团控股九州证券一年以来,我们快马加鞭,不仅先后拿到了证券业务全牌照,建立了30多家分支机构,还全资收购设立了九州期货,全资设立直投子公司九证投资、另类投资子公司九证资本,目前已经成为一家具备一定竞争力的全牌照综合类证券公司。
这种以速度和质量取胜的进取精神始终贯穿于我们的互联网战略。在快速变化和发展的时代,大众投资者的需求也在快速变化,都说现在已经不是90后的天下了,是00后的天下了,要做互联网+,就需要跟上时代的节奏,积极拥抱新事物。
其次是互联网+证券大众市场。互联网技术特征决定了互联网更适合于服务大众市场,提供标准化产品。首先,在获取增量客户方面,互联网为零售业务的低成本、大规模获客打开了空间;其次,在获取存量客户方面,过去由于考虑服务成本等因素,券商难以有效满足一般收入阶层客户的金融需求,导致部分证券账户成为了休眠户。而现在通过互联网平台和技术,能够实现低成本服务,这将会激活大批存量客户,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那么,具体到九州证券,我们的战略是什么呢?
第一,现阶段,我们以互联网+经纪业务为切入点,通过大力发展高素质、以用户体验为第一的证券服务提供者,也就是证券经纪人,同时也是互联网中常提到的B端,带动大众投资者数量发展,也就是C端发展。基于此,我们打造了经纪宝,解决的就是广大大众投资者的证券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问题。
就像前面所说的,现在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大约需要服务333名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首要问题是有没有服务的问题,其次是服务质量高低的问题。
九州证券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以客户体验为第一的证券经纪人队伍,为投资者提供便捷化、人性化、专业化的服务。
当前,经纪人管理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难以向经纪人提供有效的业务支持,缺乏合理的职业发展体系等,九州证券在坚持规范经纪人传统线下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经纪宝”实现线上管理,借助移动互联网、在线办公、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证券经纪人提供移动办公平台,向他们提供更加有效的业务支持,帮助经纪人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提升他们的整体素养,最终为用户提供便捷化、人性化、专业化服务。
我们不考勤,无业绩考核,我们希望证券经纪人抛开这些,全心投入金融专业知识的理解与学习,为客户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同时,我们为优秀证券经纪人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优秀的经纪人可以通过九州证券、九鼎集团的发展平台,获得多元化职业晋升的机会。
第二,未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打造超级互联网服务平台,全方位满足用户需求。我司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平台服务,打造从开户、交易,到金融产品购买、财富管理的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发挥九州证券在专业人才、风险控制、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客户黏性,打造集开户、交易、社交、专业投资于一体的全新金融服务平台。
以上就是九州证券基于“互联网+”时代的互联网战略。关于经纪宝,我们的产品负责人钟原稍后将会为大家做详细介绍。最后,再次感谢大家今天能够莅临发布会现场,感谢大家对九州证券、九鼎集团的持续关注和关心。未来,我们将继续开拓进取、坚持创新,为中国资本市场、为中国投资者,提供更加专业、完善的金融服务。

就是这样了哦,希望能帮到你

『捌』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有没有出台

相关政策早有出台,非常具体的政策需要去人行、银监网站上去找。有个链接,你看版看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731/00/9851038_579671334.shtml
(别问我这个链接是什么权···心累····)

『玖』 互联网金融违规业务在下降吗

截至今年4月,原本设定为一年之期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进行两年之久。2016年4月,国务院牵头多部委联合召开会议,针对互联网金融制定了分领域、分地区条块结合的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方案,覆盖了互联网金融的多种业态,重点包含第三方支付、线下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领域新问题、新风险不断涌现,专项整治工作一直延续至今。

三是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相结合。一些非法集资平台通过线上大肆宣传和线下门店推广的方式发展人员加入,短期内迅速敛财,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一旦平台出现问题跑路,投资者资金难以追回。

四是“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管打击,使得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尽管如此,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自从专项整治以来,全国存量违规业务规模下降了近57%,违规机构大量退出市场,案件爆发频繁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孙辉在7日举办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孙辉介绍说,目前,互联网金融新领域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境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ICO清理整顿和取缔全国已经基本完成,现金贷的规范也取得了扎实的进展,各方面的金融秩序明显好转。

『拾』 网贷利息多少才算合法 超过多少算是高利贷

现行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分为3个层次:

1、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则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护;

2、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

(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3、超过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属于非法,法院一概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10)互联网金融平台新闻发布会扩展阅读:

案例:

最高法规范民间借贷:超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

人民网上海、北京8月7日电(魏倩李彤罗知之)“时移则法易”。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共三十三个条文,除了界定民间借贷、肯定企业间的借贷效力,亮点还在于明确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

《规定》分别对P2P(网络借贷)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同时,还对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做出调整,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

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CEO石鹏峰6日告诉记者,《规定》对P2P行业争论已久的担保问题从法律上给予明确定位,即认同了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接受了当前行业普遍承诺垫付的现状。36%的划定可能会对民间借贷造成较大影响。

首次明确P2P平台担保责任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曾颁布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但因经济社会的变化,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关于民间借贷的这份最新司法解释是回应金融市场化改革对形势发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

比如网络借贷。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自2013年以来,P2P出现井喷式发展,不仅实现数量上的增长,借贷种类和方式也得到扩张,但是问题也层出不穷。

“我国已经形成了有别与国外P2P网贷模式的新特点,同时也产生了平台角色复杂、监管主体缺位、信用系统缺乏等新问题。”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8月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按照《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后者是多出来的条款,石鹏峰解释,对于P2P平台以各种形式宣称承诺垫付的,法律均对出借人要求平台履行担保责任的请求给予支持。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

利率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本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多年以来民间所谓“高利贷”做出了更多解释,划了“两线三区”,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这是对1991年的《司法解释》重大的修改。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8月6日介绍,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以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的司法政策的变革势在必行。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究竟如何进行调整,采纳何种模式,固定利率上限标准如何予以确定,这一系列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亟待回答。

根据《规定》条款内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对于24%和36%两道线,杜万华解释说,我们划了“两线三区”,首先划了第一条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的24%。

这是一条线;第二条线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利息约定为无效,这就是两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这三个区域。

“24%-36%之间的争议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自行协调,并尊重既定发生的事实”,石鹏峰告诉记者。也就是说,法院不保护,但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他补充说,36%的划定可能会对民间借贷造成较大的影响,现实中的确存在不少综合利率超过36%的情况。

另有互联网金融平台懒投资总裁陈裕殷告诉记者,对于利率过高的平台,应该予以警惕,因为过高的利率可不被保护,这能有效限制那些用高利贷吸引投资者的平台发展。

据最高法介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着借贷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

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2.4万件,同比增长19.89%;2015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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