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对账单公司会计需要怎么做账啊
可以单独保留,每个月各个银行的对账单钉在一起;月底打出银行对账单同企业银行明细账认真核对往来,通过调节表对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时处理,确保银行账务明确。
凭证和相关银行原始凭证单独做账。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自成立起要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企业的资金通过银行进行收付结转。
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其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流转,同时,客观地记录下企业发生的每笔资金流转情况,并定期将企业在银行的资金流转情况打印出来。
(1)金融机构对账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常见问题:
在税务审查中,如果发现没有入账的资金收付,要认真查找原因,可能存在被查单位以现金支付交易款、出借银行账户、收入不入账、挪用资金、伪造变造银行对账单等问题。
一、以现金支付交易款,偷逃税款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企业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而企业为了逃避缴纳税款,在日常交易中通过大量使用现金交易达到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目的。
二、出借银行账户,帮助其他企业和个人偷逃税款
现金,躲避正常缴纳的税款,将银行转账支票通过第三方的银行账户转存和套取现金,达到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目的。
三、收入不入账,偷逃税款
企业通过收入不入账的手段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
1、企业在收到资金后,财务核算上不作任何账务处理,直接将资金一次或分次转出。
2、企业在收到资金后,财务核算上不作营业收入账务处理,而以借款或往来款的名义入账,然后一次或分次核销。
四、挪用资金,用于私人利益
挪用资金的情况多见于资金存量和流量都比较大,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企业。
这种情况一般是在银行对账单上先出现一笔资金支付,然后一次或分次转回,资金的支付可能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也可能流向证券营业部等其他单位。
五、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隐瞒收入偷逃税款
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情况多见于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企业。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职责分工、交易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制度的原则。
作用:
首先,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防范风险。企业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时往往出现两者余额不同的情况。
企业应该先分析未达账项,排除未达账项的影响后,两者的余额仍不符时,再分析是否是由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或外部风险导致的。
未达账项是指银行和企业对同一笔款项收付业务,因记账时间不同,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入账,另一方未入账的款项。
企业在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后,就可以排除未达账项的影响。
一、有助于企业防范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企业会计人员计算记账金额时出现的运算错误,登记账户的错误,以及银行操作人员记账错误等。
二、有助于企业防范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有缺陷或者是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企业的内部工作人员有机会侵占企业的资金。内部人员侵占企业资金可能会通过两种方式:现金或转账。
1、通过现金方式侵占企业资金。企业财务人员用现金支票取现,若取现之后不记账,虽然企业实际的现金减少了,但是不与银行对账是不会发现的。
取现时,需要做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通过转账的方式挪用企业资金。企业转账时,银行存款的减少一般要换来另一项资产(如存货)的增加,或者是一项负债的减少。记账的分录是:
借:一项资产(或是一项负债)
贷:银行存款
通过转账方式侵占企业资金,同样不会记账。无论用哪种方式侵占企业资金,都不会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因此,与银行对账是极为重要的。
三、有助于企业防范外部风险。
企业外部人员侵占企业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通常的手段是仿造单位的印鉴和银行票据,甚至有“克隆票”的出现,银行并不能100%识别出这些问题票据。
其次,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理财。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防范财务风险,同时,以对账单为基础,企业可以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收支计划、可以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1、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编制现金收支计划。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量入为出”,由于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现实的收入未必能为将来的支出提供100%保证,因此,企业要充分关注银行存款。
企业有多少银行存款,只有与银行核对之后,才能准确的确定,并以此为基础编制现金收支计划,避免签发空头支票(将会被罚款,以及引发该企业信用危机)以及陷入支付危机。
如果企业净现金流量为流出,那么企业就应该调整支出规则,或者是采用一些放大企业资金的方法。
比如:加强催收账款力度、采用差额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与进货商进行协商采用部分赊购方式购入原材料、短期借款等。
但是运用这些方法一定要慎重,要考虑未来的实际偿还能力。
2、有助于企业检查其财务制度的有效性。
银企对账有助于企业检查其财务制度的有效性,防范管理风险。通过分析银企对账中查出的问题,判断相关的财务制度是否有效的执行。
② 银监会关于员工行为管理"四禁止"的内容有哪些
四禁止的内容如下: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专指引属的通知》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行为守则及其细则应要求全体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在任何场所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2、不得销售或推介未经审批的产品;
3、不得代销未持有金融牌照机构发行的产品;
4、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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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银行从业禁止的行为: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从业人员招聘和任职程序中评估其与业务相关的行为,重点考察是否有不当行为记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利益相关人员,不得降低招聘录用标准。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晋升的基本条件,未达到相关行为要求的从业人员不得晋升。
第二十二条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
第二十六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泄露从业人员处罚信息。
③ 对账单问题!!!
要利息凭证回单
④ 求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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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什么是对账函,对账函的格式和作用
一、什么是对账函
对账函,又称询证函,一般是指审计机构(包括内部审计机构或外部审计机构)直接发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文书。其发函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确认被审计单位债务人及其债务的存在从而达到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记录真实性、正确性的目的。对账函是债务纠纷中重要的证据,要妥善保管。
二、对账函的格式
从对账函的内容上看,一般情况下是由两部分内容构成的:
一是对账联,由发出对账函的一方根据自己的财务记录,列明原因并推导得出结算数额,并盖章、签名,以示对该数额负责。有些时候,发出对账函的一方不仅在此部分告诉相对方最终的往来金额,而且还具体描述业务发生的过程,包括货物的发出时间、数量,提供劳务的时间,已经结算的金额等情况;
二是确认联,由相对方对对账联所确认的包括往来数额在内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无异议则盖章、签名确认。
三、对账函的作用
从法律上看,我认为对账函至少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法律效力:
(1)有效地证明了交易关系的存在;
(2)有效地证明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一份经过相对方有效确认或者部分确认的对账函相当于欠条;
(3)可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一份表述恰当的对账函还可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因此,对账函是可以单独作为债权凭证使用的。
据我国合同法第10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由此可见,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签订某类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本着意思自治、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应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⑥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文件全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十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 (二)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三)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秘密。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对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完备的,应当认真协助办理。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对上述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金融机构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五条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第十六条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第十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并应当说明情况。
第十八条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内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冻。
第十九条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直接作出变更决定或裁定的,金融机构接到变更决定书或裁定书后,应当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⑦ 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对账和交易对账具体流程有什么区别
第三方支付与上游渠道(银行、银联等金融机构)对账时候一般会分为两步:
第一步:交易对账
一般是由对账系统每日自动完成,主要工作是将支付平台的账务记录/交易记录与银行提供的对账文件逐条比对,如果明细及总的金额都无问题,则对账对平;如果不平衡,则进行对应的差错处理(长款、短款)。
第二步:资金对账
一般由财务人员或清结算人员登录企业网银(有些银行提供网银对账单下载接口,可以做成自动化工具),查询不同渠道的入款总金额/出款总金额;同时在企业网银下载账务历史,与平台清结算系统提供的交易明细/账务明细比对(看各企业情况定,有些企业只对入款/出款总金额)。
⑧ 银行叫我去对账怎么对
这个很简单,比如你小时候父母给了你100元,让你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玩具,书本,你购物回家后,父母问你的钱都花在了什么地方,你大体能说得上来就可以了,比如买书本花了多少,玩具花了多少,小吃花了多少等等。
银行叫你去对账,可能是您是企业的会计,法人,掌管着企业的进出账目,并且在银行开户,银行是有每个月与企业会计,法人对账的责任,并且发送对账单给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需要及时与在自己网点开户的企业对账,防止差错,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
另外,如果您是个人类账户,比如借记卡,贷记卡,银行可能认为您借记卡或者贷记卡下的流水太多了,进出流水很多,金额很大会被列入银行的反洗钱甄别客户的,您去了说明流水的大概情况就可。
现在有很多个体工商户经营农资类,家电类,粮食收购加工类业务,没有开立企业账户,使用个人结算账户结算,造成账户上流水很多,金额很大,被银行反洗钱系统列入甄别类客户了,银行了解客户账目的大概去向也是银行尽反洗钱甄别的职责
另外,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也会在您的日常经济活动给您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多个银行的朋友,及时了解金融动态,把握挣钱的脉搏,不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