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
不同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为工商企业、公众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而中央银行只向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创造基础货币,并承担制定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监管金融机构的职责。 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主要有四个基本职能: (1)信用中介职能。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2)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商业银行作为货币经营机构,具有为客户保管、出纳和代理支付货币的职能。 (3)信用创造功能。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4)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利用其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特殊地位,及其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过程中所获取的大量信息,凭借这些优势,运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的其它服务。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这也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的主要特征。
2. 银行业金融机构立案之日起多久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原则上是3个月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版机构向银权行业监督机构报告。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
3. 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表现在哪里
中央银行具有一般金融机构的性质,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银行在从商业银行演变而来时,依然还有货币信用等业务,但是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它又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主要表现在经营目的、经营业务、经营对象及制度类型上。
(1)经营目的。
中央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中央银行从事的银行业务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实现宏观经济目标,为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战略性的金融服务。
(2)经营业务。
中央银行不从事普通银行业务。
中央银行不从事一般银行的业务,因为它的使命和地位的特殊性,使其具有很多的特权,主要是从宏观上把握货币和金融政策,负责协调和监管其他金融机构,做银行最后的贷款人,其实就是“银行的银行”。
(3)经营对象。
中央银行以政府和金融机构为经营对象。
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它的服务对象是政府和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原则上不对社会上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办理存款、结算业务,而是与政府、商业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业务往来,通过这些往来调控国家宏观经济和监管金融机构,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4)制度类型。
中央银行一共有四种基本制度。
中央银行受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政府控制,在其存在的组织形式及运转的制度模式上,可分为四种类型: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复合型中央银行制、跨国中央银行制和准中央银行制。
另外,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中央银行不能在国外设立分行,只能设立代表处、代理处。
4. 货币银行学判断题,高手帮帮忙啦,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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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机构的功能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 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的功能也有所不同,通常来说,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有: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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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演变
经济的快速增长(始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并随后在整个19世纪扩展到西欧和欧洲的延伸地区北美及澳大利亚广阔的定居点)在多大程度上要归功于17世纪以来银行业的发展,金融史学家尚无定论。毫无疑问,金融革命要领先于工业革命。虽然引发工业革命的纺织品加工和钢铁生产的决定性的突破,并未严重依赖银行的融资。但是,银行在欧洲大陆工业化进程中发挥的作用要比在英国更重要。实际上,是更先进的金融机构促进经济增长还是经济增长带动金融发展,要从中寻求一个简单的因果关系可能是徒劳的。这两种进程相互依存并自我强化,这种观点才是合理的解释。这两种进程伴随着经常性突变(技术创新)、新事物形成(新型公司的创造)和间断平衡(危机将决定哪些公司生存以及哪些消亡),表现出了明显的进化特征。
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慎重的银行活动以纸币代替大部分的金银……比喻得过火一点,简直有些像空中楼阁。”在他出版《国富论》后的年代,金融创新呈爆炸之势,欧洲和北美各种不同类型的银行激增。历史最为悠久的是票据贴现银行,为从事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商人提供融资。在亚当•斯密时代,伦敦已经成为一些非常成功的银行如巴林银行的基地,这些银行专门从事大西洋两岸的商业金融服务(这类业务后来才为更多人所知)。由于监管的原因,几乎所有的英国银行在此期间都是私营银行。一些银行专门从事伦敦城里的商业金融服务(伦敦东部方圆几英里的地方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商业金融中心);一些银行开展地产业务,也就是所谓的“乡村银行”,其兴衰与英国农业收成好坏密切相关。
金融演变和自然演变的决定性差异在于所谓的“智能设计”作用,要知道管理者是人而不是神。英格兰银行经过长期的试错过程之后,渐渐地开发出公共职能,1826年重新获得了货币发行的垄断权,并在英国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逐步接管了乡村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①。英格兰银行在同业往来中越来越多地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银行间越来越多的“结算”款项要通过英格兰银行完成。随着限制商业票据贴现率的《重利限制法》于1833年被最终废除,银行能够充分利用其位于城市的大银行规模优势。银行贴现率越来越多地被看做是“货币市场”(主要是通过商业汇票贴现进行短期贷款)最低的短期利率。
40年来悬而未决的问题依旧是,银行储备和货币流通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在19世纪40年代,时任总督的霍斯利•帕麦尔的观点就是准备金只需包括1/3金币或金条,实质上其受到再贴现业务量的调节。当时英国的罗伯特•皮尔爵士对这种说法提出了质疑,认为会在货币过量发行与通货膨胀方面冒很大风险。1844年皮尔主持通过《英国银行法案》,把英格兰银行分为两部分:一是负责商业银行业务的银行部;二是独立的货币发行部,它被赋予没有黄金保证的1 400万英镑银行券发行额度,可以持有未指定用途的金币和金块,并根据英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平衡来决定增减,即银行券发行数额不得超过黄金保证的数额。然而,一再发生的危机(在1847年、1857年和1866年发生三次危机)清楚地表明,这种过于僵化的束缚,使得《英国银行法案》在每次危机中都不得不暂时中止,以避免流动性的彻底崩溃。危机爆发之后,在见证了欧沃伦格尼银行因大规模挤兑而倒闭后,《经济学人》杂志主编沃尔特•白哲特才把英格兰银行在危机中的作用准确定位于不考虑罚息而自由提供信贷的“最后贷款人”,以防止流动性危机。
应当强调的是,沃尔特•白哲特并不能完全解决维多利亚时代的货币问题。根据每盎司黄金兑换3英镑17先令101/2便士的汇率,一英镑可以兑换成一定的、不可改变的黄金数量,这一神圣的原则创立于大师辈出的牛顿爵士时代。在应对这一神圣原则的挑战时,沃尔特•白哲特并不比19世纪其他杰出的经济理论家更高明。为了弄清楚当代有关金本位的讨论,就要在诸多方面理解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也屈从于贵金属,正如3个世纪之前的征服者一样。“贵金属仅仅是货币,”城市贵族巴伦•奥费斯迪宣称,“纸币能成为货币是因为它们代表贵金属货币。否则,这就是诈骗。并非所有的储户都能获得贵金属货币,因此存款不是货币。”如果这一原则得到遵守,并且英国经济中货币供应量真正取决于英格兰银行储备的金币和金条数量,那么英国经济的增长将完全窒息—即使考虑到19世纪新金矿发现的扩张效应。
英格兰银行纸币发行由于受到限制,从19世纪9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其黄金储量实际超过流通中的纸币价值。这使新型银行,特别是吸纳存款的银行激增,使货币扩张成为可能。1858年以后,股份制银行的限制被取消了,为几大商业银行的产生铺平了道路:伦敦西敏寺银行(成立于1833年)、国民银行(1834年)、伯明翰米德兰银行(1836年)、劳埃德银行(1884年)和巴克莱银行(1896年)。自欧沃伦格尼银行倒闭以来,起源于比利时(兴业银行)、法国(信用动产)和德国(达姆施塔特银行)的类似工业投资银行在英国的发展不太成功。重要的是,事实上银行并没有购买工业企业的大宗股票,而是吸纳存款,为新银行贷款的不断扩大奠定基础。
20世纪之交,新的储蓄银行的激增在这一进程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到1913年,英国储蓄银行吸纳的存款达2.56亿英镑,大约占英国存款的1/4。与那些被称为“大银行”的诸如德国达姆施塔特银行、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贴现公司(Disconto-Gesellschaft)相比,德国储蓄银行的资产超过它们2.5倍还多。总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英国银行的居民存款总计近12亿英镑,而流通中的纸币仅有4 550万英镑。货币目前主要存于银行,虽然离开了我们的视野,却从未被忘却。
(责任编辑:王蕊)
尽管存在差异,但最先进的经济体基本上遵循了英国的做法,即通过独有的央行和存款集中在相对较少的大型机构进行调节。法兰西银行成立于1800年,德意志帝国银行成立于1875年,日本央行和瑞士国家银行分别成立于1882年、1907年。与欧洲大陆国家不同,英国银行业表现出明显的集中倾向,具体体现为乡村银行数量的下降—从高峰时期1809年的755家到1913年减少至17家。
金融业在美国的演变迥然不同。在那里,议员唯恐银行家势力过于强大的观念,两次扼杀了央行(美国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的萌芽,因此直到1913年才通过立法创建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简称美联储)。直到现在,美国金融界才真正开始享有充分的发展自由。1864年颁布的《国家银行法》,在建立民营银行和欧洲标准的最低资本金要求方面,大大降低了障碍。与此同时,建立跨州银行还存在障碍。这些法规条文合并后的影响就是,银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数量急剧攀升,从1899年不到3 600家激增到1922年高峰期超过8 200家。大批资本不足的银行成为金融不稳定的隐患,恐慌成为美国经济生活中的常态。在那场大萧条危机中,最令人惊叹的是,运作超过15年的货币当局加剧而不是减轻了银行危机。1933年,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大大降低了美国银行遭受挤兑的脆弱性。然而,银行业仍然高度分散,直到1976年缅因州成为第一个允许州际银行合法化的州。到1993年以后,在经历了美国历史上最新的银行危机(见第五章)之后,全美的银行数量在将近一个世纪之后首次低于3 600家。
1924年,凯恩斯把金本位制贬为“野蛮的残余”。今天人们普遍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恢复黄金兑换体系的努力,不仅对英国,而且对整个世界都是一个错误。毫无疑问,金本位制有其优势。汇率稳定有助于在贸易与降低交易成本方面预测定价,而长期平稳的价格可以给出一个通胀预期。金本位制还可能降低政府奉行审慎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借贷成本。基于金本位制的货币钉住单一商品或其他货币的困难在于,决策者被迫选择要资本自由流动,还是要独立的国家货币政策—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换言之,这是一个“三角困境”,即所有货币当局中只能在汇率稳定、资本流动和国内经济稳定三者之间同时选择两个。央行力求在钉住汇率制下保持货币价格稳定,尽管钉住汇率制度可能意味着短期利率波动幅度更高。如果货币供给受到限制(如19世纪70年代和19世纪80年代黄金的供应随需求而变),这可能意味着通货紧缩。钉住汇率制度可以传输金融危机(如1929年后金本位制恢复过程中所发生的)。相比之下,主要基于银行存款的货币体系和浮动汇率摆脱了这些制约因素。金本位制已经垂死挣扎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其存在不再有意义的日子—1971年8月15日终于到来了。那天,尼克松总统关闭了所谓的“黄金窗口”—此前美元在特定条件下,通过这扇窗口可以换取黄金。从这一天开始,货币和贵金属之间百年联系的历史就此结束了。
7. 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
1、业务范围不同
商业银行为工商企业、公众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而中央银行只向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创造基础货币,并承担制定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监管金融机构的职责。
商业银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金融服务。
2、目标不同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以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能将部分负债作为货币流通,同时可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特殊企业,而中央银行是国家机构,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还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也是政策性机构,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
3、职能不同
金融机构的职能有: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主要有五个基本职能:调节经济、信用创造、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