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应对来自的下属的误解
误解可能会来自很多方面,但大部分情况下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还是管理者并没有真正被自己的下属所了解和认识。 某公司市场部刘经理结算了上个月部门的招待费,发现有一千多块的结余,按照以往不成文的惯例,他要用这笔钱请部里的员工去外面吃一顿饭或者是搞搞其他的活动,于是他走到休息室叫小张去通知其他人晚上吃饭的事。然而,快到休息室时刘经理却听到了这样一段对话,对话的双方是自己的部下小张和销售部员工小王。 “哎,刘经理对你们不错啊,他经常组织你们吃饭、搞活动。”小王略带羡慕的对小张说。 “算了吧”小张不屑的说到,“他也就这么点本事来笼络人心,遇到我们真正需要帮助的事情,他没一件办成的。上次公司办培训的事知道吧,我们部里的人很多都想参加,一来可以有几天休息调整的机会,二来工作了这么长时间我们也总得充充电吧。别的部门都报了不少名额,可我们连一个都没报上去,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门外的刘经理听到部下如此评论自己,不免有些委屈了,其实培训的事情刘经理根据下属的需求早就反应到了人力资源部门,可一直以来老板认为市场部人员不稳定,并不愿意给所有员工都投入成本去培训,刘经理只好想别的办法来安慰部下。 如同这个案例故事中的刘经理一样,很多时候由于所处角度的不同,管理者与下属之间往往很容易产生一些误解,如果没有充分的沟通,久而久之这些小误会就很可能会导致下属对领导上司产生不信任,对团队心生抱怨,那么管理者在面对下属的误解时应该如何化解呢?本期圆桌讨论邀请到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玮、北京时代创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运营总经理杨立、北京人众人拓展训练公司董事长刘力和中铁快运集团副总经理冯石琪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误解产生的原因 问题:不知道几位嘉宾有没有被下属误解的时候?在几位看来,下属对上司产生误解通常是什么原因所导致的呢? 张玮:我做企业人力资源30多年,对这个现象可谓是深有感触,一个经理人尤其是直接和人打交道的人力资源部门的经理人,这种误解几乎是难以避免的,只能谨慎而巧妙地去处理。 我觉得下属的误解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可能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受到侵害、工作能力不被上司认同以及管理者管理方式不当等几种情况。从管理者角度分析,在公司工作责任越重的人遭受误解的概率也会越大,这种情况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也是经常会出现的。因为,职务越高的人所掌握的信息量就越大,准确度也越高,而下属则相反。在信息量不对称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就会出现下属分析信息不准确,从而产生误解的情况。所以,我认为当误解产生时管理者不要去埋怨下属,而是先要做自我检讨,看自己是否及时把信息合理的反馈给员工,之后再进行必要的沟通。 刘力: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误解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是绝对的,而理解是相对的。日常生活中包括夫妻、父子、亲人间也存在一些误解,所以企业中上下级关系,同级同事之间存在误解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无法避免。 我认为误解主要来源是管理过程中上司的工作与下属个人发展形成的冲突,而下属与管理者所处的角度不一样,形成的看法也就不一致,而管理者与下属间的沟通不畅、下属信息衰减和个人气质的差异都导致了误解的产生。比如某员工本来就对上司在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感到不解,而此间这位员工又了解到其它同事对上司的这种做法也有不满行为,这个时候往往就会产生误解。另外下属的性格气质也是导致误解产生的原因之一,比如下属脾气暴躁,对一些流言偏听偏信等。 冯石琪:误解可能会来自很多方面,但大部分情况下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还是管理者并没有真正被自己的下属所了解和认识,因此在面对一些很难协调的问题时(比如当经理人维护公司利益但却与员工利益发生矛盾时),那些被部下了解甚少的管理者往往就会陷入下属的误解之中。但我觉得误解是可以避免的,管理者完全可以通过更多的工作之外的接触了解(比如与下属聊天、吃饭、一起娱乐等方式),让他们全面的认识你,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减少或避免误解的产生。
② 立体绿化实施方案 全方面的绿化方案
对于现在污染严重的中国,推广一系列“绿色”产物成了我们现在社会的主流。我们的公路中间修上了绿化带,我们在超市购买地食物多为绿色食物,绿色成了一种健康的象征。不过我们国家现在的绿化程度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全面的绿化,包括对墙面等一系列的绿化。这种全面的绿化方式叫做立体绿化。立体绿化是一种先进的绿化方式,在不久的将来这种绿化方式将会应用到咱们中国。小兔来介绍一下它的具体实施方案。
立体绿化实施方案
为大力发展城市立体绿化,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减少热岛效应,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开创城市生态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市城区内有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都基本完成的立体绿化建设,在地面、垂直、屋顶基本形成立体绿化的格局。
三、组织管理
成立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住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全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评等。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按管辖范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工作内容
立体绿化主要包含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两种形式。
(一)现有的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所有实心围墙予以拆除,并建成为透视围墙,实行垂直绿化;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挡土墙等应实行垂直绿化。
(二)市城区内高架桥、立交桥桥墩进行垂直绿化。
(三)市城区内河道硬质护坡进行垂直绿化。
(四)市城区内建(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屋顶绿化。
(五)在实施立体绿化中,市市政园林局应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的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实施监督工作。
五、鼓励政策
(一)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资奖励的原则,鼓励产权人对建筑物在符合建筑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建设。
(二)将立体绿化技术指标纳入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社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园林式单位(社区)评选时重要考核指标。
(三)对新开发小区进行立体绿化的,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荆政发〔20XX〕35号)规定,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可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完成绿地。
(四)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优秀屋顶花园”评选活动,对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工作,绿化效果良好的单位与个人,由市政府按照其绿化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将组织立体绿化工作列为对各街办、居委会班子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组织工作到位,绿化成效显著的街办、居委会进行奖励。
(五)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区对本辖区内已完成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绿化面积大小给予适当补贴。
六、管理办法
(一)屋顶绿化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立体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向涉及委托人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对立体绿化的控制,将立体绿化作为新建项目报建时审查的一项内容,由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审查。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后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五)管理维护。立体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原则上由业主单位养护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要做好定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立体绿化建设的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可列入项目建设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立体绿化工作的推进。
(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立体绿化的宣传工作,使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立体绿化的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疏散和结构安全等要求,注意结构承重和防渗,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公安消防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已建成或在建项目的立体绿化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借立体绿化建设之名进行屋顶违章搭建。在实施立体绿化过程中,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城执法部门加强对屋顶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篇二:立体绿化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我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广城区构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护坡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城区立体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和较好效果。
三、实施范围
(一)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二)酒店、工业园区、医院、商场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三)XX年以内已建成的产权明晰、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公用建筑以及居住区、会所、围墙等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
四、实施原则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成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建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选择适生植物以及可循环利用材料,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缓解地面绿化资源不足的矛盾。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梧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张学军副市长
副组长:陈景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冰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杨立程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周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勇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聂敏轩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振传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畅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坚强市环保局副局长
秦清泉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莫炯升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聚文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剑彪市文新局副局长
黄福林市卫生局调研员
邝日晓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黄昌平桂东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中万秀区副区长
李丽铭蝶山区副区长
韦贤康长洲区副区长
江春成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英志光市东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廖相华市保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逸鹏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和八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勇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1.建设项目立体绿化推广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使项目在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和建筑设计阶段加入立体绿化建设内容,并将立体绿化纳入节能建筑建设、评比的指标体系。
2.资金组。
(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资金和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对各城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2)各城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城区、街道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
(3)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各城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自建设组内相关单位落实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3.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管理局、桂东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对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4.教育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教育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5.卫生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卫生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6.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东泰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保投公司、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7.社区、园区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城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负责辖区内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8.宣传督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新局配合,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报道、检查和督促,每季巡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确保立体绿化建设成果。
六、实施步骤
(一)在城区主干道两侧和骑楼城核心区优先推广实施立体绿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城区次干道立体绿化待主干道立体绿化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实施。
七、鼓励性政策
(一)立体绿化建设经费。
1.新建项目。
政府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应纳入项目投资建设预算。
社会单位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纳入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已建项目。
凡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各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城区政府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屋顶绿化:花园式为10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8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50元/平方米。
(2)绿篱围墙、桥柱绿化:20元/米。
(3)阳台绿化:50元/米。
(4)绿荫停车场:100元/平方米。
(二)立体绿化养护经费。
1.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立体绿化养护专项资金。
2.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3.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建设的以及虽属市财政投资建设但交由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管理、使用的立体绿化,其养护资金分别由建设、管理或使用的城区政府及社会单位自行落实。
(三)其他鼓励措施。
1.对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居住小区,在“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比时给予适当加分。
2.新建设项目确因用地限制,经批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的,花园式屋顶绿化按照30%、草坪式屋顶绿化按照20%计算绿化面积,垂直绿化按10%计算绿地面积。
篇三:立体绿化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将我市建设成中国西部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XX〕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开展的新居工程、平改坡工程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工作,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生态学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注重城市建设的循环性和环境共融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开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市民休闲空间,减少房屋屋顶滞尘量,进一步改变我市各行政区域之间绿化指标不平衡的现状。到20XX年,中心城区内达到人均垂直绿化2㎡(按竖向面积计算)以上,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以上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
二、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按本实施方案,重点在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其他各县(市)参照本方案的精神和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乡空间立体绿化工作。
(二)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建构造物的垂直绿化、绿墙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由市重大办牵头,市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小组,组织编写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技术导则、实施办法,并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开展此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将市上下达的目标进行分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由市建委、市园林局牵头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课题研究组,针对成都地区的空间立体绿化适宜种植基材、植物配置、生态效益、技术导则、质量标准等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于20XX年3月31日前形成研究成果及时用于指导生产,为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提供扎实的科技成果。
四、具体措施
(一)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绿资金补贴,各区(市)县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任务完成。对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已建建构筑物立体绿化工作,由所在地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区(市)县市容管理部门为实施主体;新开工房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市建委在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市园林局制定屋顶绿化折算以抵扣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具体办法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建设单位(或业主)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向市建委提供屋顶绿化的竣工验收资料。
(二)明确目标,逐级分解
1.由市园林局牵头,在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市区范围内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现状调查,并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的目标任务。
2.20XX年8月以前,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三环路以内具有绿化条件的立交桥、人行天桥、公用设施构造物外立面的垂直绿化覆盖,完成后及时移交原管理单位,并签定后期维护合同。
3.20XX年10月以前,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实现新增屋顶绿化30万㎡(各区按5万㎡计),垂直绿化12万㎡(各区按2万㎡计),绿墙建设6万延米(各区按1万延米计)。
4.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新开工楼房(12层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中高层和多层、低层非坡屋顶建筑)应按有关要求实施屋顶绿化,到20XX年全市屋顶绿化总面积要达到200万㎡以上。
5.除军事设施、监狱等有保密要求或其他特殊规定的单位外,各单位原有实体围墙改造为绿墙,临街的新建围墙应全部采用绿墙。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1.鼓励已完工或在建建筑物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和垂直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对在建的或近20年内完工且符合建筑安全的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屋顶绿化改造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由市、区、社区三级组织开展“优秀屋顶花园”等评选活动。
2.加强新开工的建筑物屋顶绿化管理工作。新开工建筑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屋顶绿化。
3.将屋顶绿化率、垂直绿化面积纳入市、区级园林式社区和园林式单位评选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抓好重点,示范联动五城区(含高新区)分别抓好一个5000㎡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抓好一个2000㎡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带动周边建筑群的屋顶绿化,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绿墙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和示范小区。要对三环路以内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其他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立面全面进行绿化覆盖;要结合新居工程抓好新建房屋的墙体垂直绿化,结合新居工程和平改坡工程开展屋顶绿化,使我市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屋顶承重和防渗。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屋顶绿化改造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屋顶违章搭建。
(六)培育产业,创造就业要利用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的契机,培育我市园林绿化产业,为绿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开辟新的空间。要依托城市就业培训和服务机制,加大对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拓宽再就业途径。
五、屋顶绿化管理办法
(一)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屋顶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提供完整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对产权明晰的1000㎡以上的建筑物,屋顶绿化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组织审查;1000㎡以下的由所在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园林局备案。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屋顶绿化工程完工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屋顶绿化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管理维护屋顶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产权业主签订项目移交和后期维护协议。原则上可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维护责任统一。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定期调查和维护指导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篇四:立体绿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市中心城区绿化水平,充分利用有限空间增加城市绿量,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市中心城区立体绿化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的决定》(赣市发[20XX]5号)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围绕扩大城市绿化范围,丰富城市绿化层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绿化用地不足的矛盾,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的目标。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立体绿化建设,开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立体绿化是指充分利用不同城市立地条件,选择攀援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各种构筑物及其它空间结构的绿化方式,包括城市桥梁、建筑墙面、坡面、河道堤岸、屋顶、门庭、花架、棚架、阳台、廊、柱、栅栏、枯树及各种假山与建筑设施上的绿化。
从20XX年起,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启动立体绿化工程,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绿墙文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示范单位和示范小区,用立体绿化装扮赣州城。
(一)市中心城区各单位、小区应充分利用建筑墙面、屋顶、护坡、门庭、窗台、花架、棚架、阳台、廊、柱、栅栏及各种建筑设施进行立体绿化;新开工的建筑物屋顶有条件的,必须实施屋顶绿化;临街的建筑物围墙、主要干道围栏等适宜绿化场所全部进行立体绿化。
(二)新建、改建的公园、广场、街道、小游园实施上层乔木、中层灌木或花灌木、下层地被植物或蔓生植物的立体绿化。
(三)桥梁、水塔、古城墙等公共建设物上采取种植攀附植物、悬挂种植框等方式实施立体绿化。
三、实施范围
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重要节点、大型公共建筑物、城市主要出入口、各单位和居住小区等适宜开展立体绿化地的场所。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心城区立体绿化工作,并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成立市推广立体绿化领导小组
组长:邓又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谢宝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郑昌宾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员:
谭学忠章贡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建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许志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智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宗禧市规划建设局副调研员
王历翰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启明市房产局副局长
卜明生市林业局副局长
朱丽琴市园林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区绿化办公室,郑昌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市立体绿化科研课题组
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成立“赣州中心城区立体绿化”课题研究组,针对赣州市开展立体绿化适宜种植基材、植物配置、生态效益等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及时用于指导生产,为科学开展立体绿化提供扎实的科技成果。
(三)工作职责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作用,积极组织督促区内各单位、小区认真落实好立体绿化任务;
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立体绿化的宣传造势,营造氛围,树立市民积极投入到立体绿化工作中的良好意识;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立体绿化专项扶持资金,并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其专项资金数量、用途、拨付方式由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报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市规划建设局严把规划关,将屋顶绿化竣工验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市房产局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组织业主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小区立体绿化任务;
市林业局选育和驯化适宜运用于立体绿化的乡土植物,为开展城市立体绿化提供丰富的植物品种;
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要充分发挥好技术指导作用,对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重要节点、大型公共建筑物、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适宜开展立体绿化地的场所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督促适宜开展屋顶绿化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明确屋顶绿化设计方案。市城区绿化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写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技术规范、质量标准、验收办法;负责督促和指导单位、小区完成立体绿化任务;受市城管局委托做好立体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及评比表彰。
市中心城区各单位、小区立体绿化建设和管养实行属地管理,由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小区、建(构)筑物,由产权人或该小区、建(构)筑物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立体绿化。
立体绿化是现代化的绿化方式,可以说是现在最先进的科学绿化,立体绿化是一种全面的,整体的,全覆盖式的绿化方式,可以说它的好处多多,在未来立体绿化建设之后,我们的生活环境会越来越来好,空气质量也会越来高。我们北方应积极实施这种绿化方式,在我们北方雾霾天气严重的今天,这种绿化方式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③ HR讨论:如何应对来自的下属的误解
误解可能会来自很多方面,但大部分情况下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还是管理者并没有真正被自己的下属所了解和认识。 某公司市场部刘经理结算了上个月部门的招待费,发现有一千多块的结余,按照以往不成文的惯例,他要用这笔钱请部里的员工去外面吃一顿饭或者是搞搞其他的活动,于是他走到休息室叫小张去通知其他人晚上吃饭的事。然而,快到休息室时刘经理却听到了这样一段对话,对话的双方是自己的部下小张和销售部员工小王。哎,刘经理对你们不错啊,他经常组织你们吃饭、搞活动。小王略带羡慕的对小张说。 算了吧小张不屑的说到,他也就这么点本事来笼络人心,遇到我们真正需要帮助的事情,他没一件办成的。上次公司办培训的事知道吧,我们部里的人很多都想参加,一来可以有几天休息调整的机会,二来工作了这么长时间我们也总得充充电吧。别的部门都报了不少名额,可我们连一个都没报上去,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门外的刘经理听到部下如此评论自己,不免有些委屈了,其实培训的事情刘经理根据下属的需求早就反应到了人力资源部门,可一直以来老板认为市场部人员不稳定,并不愿意给所有员工都投入成本去培训,刘经理只好想别的办法来安慰部下。 本期圆桌讨论邀请到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玮、北京时代创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运营总经理杨立、北京人众人拓展训练公司董事长刘力和中铁快运集团副总经理冯石琪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张玮:我做企业人力资源30多年,对这个现象可谓是深有感触,一个经理人尤其是直接和人打交道的人力资源部门的经理人,这种误解几乎是难以避免的,只能谨慎而巧妙地去处理。我觉得下属的误解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可能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受到侵害、工作能力不被上司认同以及管理者管理方式不当等几种情况。从管理者角度分析,在公司工作责任越重的人遭受误解的概率也会越大,这种情况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也是经常会出现的。因为,职务越高的人所掌握的信息量就越大,准确度也越高,而下属则相反。在信息量不对称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就会出现下属分析信息不准确,从而产生误解的情况。所以,我认为当误解产生时管理者不要去埋怨下属,而是先要做自我检讨,看自己是否及时把信息合理的反馈给员工,之后再进行必要的沟通。 刘力: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误解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是绝对的,而理解是相对的。日常生活中包括夫妻、父子、亲人间也存在一些误解,所以企业中上下级关系,同级同事之间存在误解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无法避免。我认为误解主要来源是管理过程中上司的工作与下属个人发展形成的冲突,而下属与管理者所处的角度不一样,形成的看法也就不一致,而管理者与下属间的沟通不畅、下属信息衰减和个人气质的差异都导致了误解的产生。比如某员工本来就对上司在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感到不解,而此间这位员工又了解到其它同事对上司的这种做法也有不满行为,这个时候往往就会产生误解。另外下属的性格气质也是导致误解产生的原因之一,比如下属脾气暴躁,对一些流言偏听偏信等。 冯石琪:误解可能会来自很多方面,但大部分情况下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还是管理者并没有真正被自己的下属所了解和认识,因此在面对一些很难协调的问题时(比如当经理人维护公司利益但却与员工利益发生矛盾时),那些被部下了解甚少的管理者往往就会陷入下属的误解之中。但我觉得误解是可以避免的,管理者完全可以通过更多的工作之外的接触了解(比如与下属聊天、吃饭、一起娱乐等方式),让他们全面的认识你,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减少或避免误解的产生。 问题:那么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在面对下属的误解时各位又是如何处理的?前面有嘉宾也讲到误解产生的原因和个人性格气质的差异有关,很多下属对上司产生了误解后,他们可能并不愿意将自己的不满主动说出来,各位觉得有什么迹象可以使管理者容易判断出下属对自己产生了误解?同时,管理者在遭遇下属误解时是否应该对下属作出解释和道歉? 杨立:前两天,因为某些原因我刚调换了一名门店经理的工作岗位,对这样的事情是深有体会。在我们公司门店经理的职权相当于一个公司或者部门的总负责人,所以门店经理的岗位非常重要。而这位被我调换了的经理在营销、公关方面的能力非常强,这家门店也正是在他的努力下从无到有逐渐打开了市场,但对于门店后期的管理维护,他的能力就相对欠缺一些,后来顾客对这个门店的投诉逐渐增多,经过多方面考量后我把他调换到了营管中心任市场部经理,其实这个职位更能发挥他的长处,也更适合他。我的做法和决定是出于对他本人和对公司负责的态度来考虑的,但他不能理解,心里有怨气,我采取的解决方式就是冷处理,先把这事搁置一段时间,然后再去主动找他沟通。因为我觉得当时这位经理正在气头上,即便找他沟通也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待他完全熟悉了新的岗位和他了解了这个岗位的重要性后再找他谈,这个时候的效果就会非常好。对于管理者来说,做人的工作是最重要的,虽然前面说到的那位经理在我做出调岗决定时并没明确表达不满,但我从他的言谈和那段时间里他的工作状态就能看出他的一些心理波动。每月我和部下都会有一个交流谈话,这使我能够很好掌握他们的状态、情绪以及是否对我的工作存在一些误解。对于管理者来说,要能放得下面子,必要的道歉也是管理的一种手段,和表扬一样,都是激励下属的方式。在我们公司,我的下属就比较怵我,但该道歉的时候我还是会道歉的,因为凡事我都会有我的原则。比如对一个事先就存有争议的方案后来与我最初的设想有出入,这时我会选择道歉,我并不觉得道歉会有损管理者在下属心中的威信。 张玮:我觉得虽然沟通是解决误解的最好办法,但沟通并不是管理者能力强的唯一表现,相反,如果管理者能在误解发生的过程中依然精神饱满、不急不躁地去工作,这才是优秀的管理者。所以如果我遭遇了下属的误解,我不会立刻去沟通,而是想办法先找到下属误解我的原因,这里面首先想到是我的工作方式是否存在问题,这时我可能会重新建立一条针对下属的信息沟通渠道。还有,一些经历让我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管理者必须具有很强的忍耐力,也就是遭遇下属误解时能经受得起误解,应该有这个度量。有的时候,只要不影响到下属的业绩和个人进步,管理者就不必去做过多的解释。但如果这种误解足以对公司形成不利或下属是公司的骨干,而误解又导致下属工作情绪和业绩受到影响,这时我会马上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场合去做出解释。 刘力:我的解决方法也是倾向于首先分清误解产生的原因和导致的影响,如果误解的确给公司和下属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那我寻找合适的时间、地点,诚意地邀请下属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在这种宽松的气氛下单刀直入把事情说开,误解自然也就很容易消除了。事实上,小的误解产生后,管理者事后进行解释和辩解也是一种开脱责任的表现,有时这样反倒会令下属产生反感。所以,因为我的过失导致了下属对我的误解,我会检讨自己的,但如果是其他原因我不会因此而去道歉。 冯石琪:多数情况下,只要下属对我的误解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我相信用时间证明一切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当然,我也可能会寻找机会与下属开诚布公地谈一次,然后在所有团队下属面前说明误解的原因。但我不会为此向他解释什么,而只是告诉他你误解我了!。如果误解是来自于工作上的,而且性质和后果可能会很严重,那么即便存在误解,下属也要无条件去执行管理者的指令,作为管理者要对下属体现出一种权威来。我和我的下属相处都很融洽,所以一旦他们有什么心理和情绪上的波动我都能察觉出来,所以作为管理者应该有洞察下属心理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驾驭管理工作。当然,解决这样的问题,管理者需要对下属表现出自己的诚意,尤其是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管理者该向员工致歉就一定不要怕折了面子,不过如果是因鸡毛蒜皮小事引起的误解管理者也就没有多大必要去解释、道歉,上下级还是需要保持一定距离的。 问题:我们还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当一个员工对上司有误解的时候,他可能将误解和消极的情绪传递给其他员工甚至是其他部门的员工,并有可能给整个团队带来不利的影响。前面几位嘉宾也说到了面对一些小的误解时,管理者没必要去沟通和解释,但当一个小的误解升级为团队大多数人的误解时,管理者应该如何控制这种不利的影响? 张玮:通常,影响到下属切身利益问题导致的误解最容易给团队带来情绪上的影响,这里所谓的切身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企业对员工的认同与尊重。如果发生这样的误解,管理者要很敏感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主动去找员工做沟通交流,避免将影响进一步扩大化。 不过,作为下属在团队内甚至更广的范围传播或议论上司的一些问题也是缺乏职业素养的行为。而作为管理者这时一方面是要保持足够的亲和力,另一方面还要有管理者的性格,处理问题手不能软,要当机立断。作为管理者,我不会允许我的下属去传播或在背后议论我,因为不仅对于我,对于整个团队前进的脚步都有可能因此而受到影响。一旦发生这种事情,我会在公开的场合当着全体员工的面把事件说清楚,并对这名下属做出严肃处理,杀一儆百。 刘力:当一个团队在信任方面产生误解时最容易给团队带来伤害。信任来源于人本身,而信任又是直接针对人而非事的,工作中产生误解时我们常讲要对人不对事,所以这样的误解产生时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变得异常困难,彼此间谁都不信任谁。当误解升级为团队性质时,说明事态已经变得严重了,作为管理者面对这样的误解时一定要冷静分析误解产生的原因,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情绪化,即便是下属对你的人格产生误解也不要激动。通过与个人谈话,多倾听下属的意见和看法,进一步进行沟通的同时用自己的行为去感化员工,用行动证实你们最初对我的看法有失偏颇,这才是最佳的解决办法,同时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也能体现出作为管理者的心胸和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