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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如何改革

发布时间:2021-06-23 20:23:43

『壹』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历程

我国明朝末年出现了类似银行的钱庄和票号。鸦片战争后,一些外商银行纷纷进入我国开展金融业务,并凭借其特权攫取了巨额的利润。我国境内第一家银行是1845年英国人设立的丽如银行, 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作为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开始营业。
20世纪30年代,统治旧中国的国民党政权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简称“四行二局一库”)为主体,包括省、市、县银行及官商合办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此外还有一批民族资本家兴办的私营银行及钱庄,其中约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规模不大且投机性强,在经济运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开始发行人民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迁入北平。新中国成立前后,根据1948年4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对官僚资本银行进行了接管,并分不同情况进行停业清理或改组为专业银行;将官商合办的4家银行改组为公私合营银行;对私营银行则进行整顿和改造;还取消了在华外商银行的一切特权,并禁止外国货币在国内流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的银行体系,即银行不划分专业系统,各个银行都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使中国人民 银行成为既办理存款、贷款和汇兑业务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银行。“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银行的独立性日渐消失,1969年9月甚至将中国人民银行并入财政部,成为财政部所属的二级机构,使其基本上沦为政府的“大钱库”和“出纳员”。不少领导人不懂银行工作的重要性,把银行当作一个办理收收付付的‘大钱库',需要钱的时候才想到银行,有的甚至把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混同起来,靠行政手段办事,做了许多违反经济规律的事。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结束,我国的银行体系也开始恢复和重建。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使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的银行业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从1977年至今,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体系重建阶段(1977—1986年) 尽管在197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恢复了其独立的部级单位的地位,但其所担负的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双重职能并未改变。从1979年初开始,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相继恢复了主管农村金融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了主管外贸信贷和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财政部中分设出了主管长期投资和贷款业务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1 年底又成立了负责接受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资金转贷给国内企业的中国投资银行。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发文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接办中国人民银行原有的信贷和储蓄等商业银行业务。至此我国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四大国家专业银行为骨干所组成的银行体系。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国银行体系迅速扩张。1985年人民银行出台了专业银行业务可以适当交叉和“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可以选择银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四家专业银行之间开展适度竞争,从而打破了银行资金“统收统支”的“供给制”,四家专业银行还开始将其触角伸向农村,为当时正在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提供贷款。
扩大发展阶段(1987—1996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为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动力。1986年12月,邓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各类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国银行业在改革中不断扩大发展。
尽管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提出国家专业银行要进行企业化改革,实行商业化经营,但由于这些专业银行既从事政策性信贷业务,又从事商业性信贷业务,既难以办成真正的商业银 行,又不利于进行金融宏观调控。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银行,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之后,在1994年内相继成立了专门办理政策性信贷业务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而为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转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的性质、地位及与其他金融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为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提高资产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6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有机构153 069个、职工168.68万人。
与此同时,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之下,其他类型的银行也迅速发展。在交通银行于1986年7月重组成以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全国性综合银行之后,相继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 行、深圳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12家股份制银 行。到1996年底,这13家股份制银行共有机构3 748个、职工8.55万人。
1986年1月,在国务院主持下,邮电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以投资所有者和业务监管者的身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办邮政储蓄的协议》,决定在北京、天津等12个城市试办邮政储蓄业务。1986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将邮政储蓄业务法定为邮政企业的业务之一,从而使邮政储蓄遍布全国,形成了一个“准银行”系统。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16个城市进行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试点。同年2月,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到1996年底共有18家城市合作银行开业。
深化改革阶段(1997—2002年) 改革攻坚阶段(2003年至今)

『贰』 如何进行金融体制改革

一是结合国情。中国金融改革已走到深层次阶段,利率市场化将成为一场不可避免的攻坚战。纵观世界各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总体上可以分为“外生推动型”和“内生演进型”,其中既有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成功案例,也存在一些国家的败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既需要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同时也需要制度、习俗、惯例等“内生”条件的共同作用。“摸着石头过河”是一个有效方法,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要取得成功,应考虑中国的实际国情,构建配套的宏观环境、市场机制、监管制度以及微观主体,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之路。
二是大胆创新。当前中国金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在于金融资源错配,进而造成市场结构失衡。要打破困局,必须大胆创新,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制度体系与架构。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需要从多方面改革创新:比如,改变大银行垄断格局,为民营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性支持;突破中小企业股权交易的制度障碍,积极探索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模式,打破区域分隔界限,拓宽中小型及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利用大数据平台,整合互联网金融、传统银行的优势资源,实现金融生态多样化,给实体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创新金融监管模式,等等。
三是以人为本。
一方面应推广普惠性金融理念。发展普惠金融,首要解决的就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内生供给是关键。要充分发挥市场内生性力量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与小微企业平等对接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与考核政策,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进一步改进完善融资担保服务等多种金融机制,扩大金融服务供给的覆盖面。
另一方面要发挥好政府作用。在以商业金融体系为主导的前提下,打造政策性金融体系,才能让金融改革真正惠及民生,服务百姓。打造政策性金融体系,可从多方面入手: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政策性金融机构,让政策性资金和市场资金形成合力,加强大病医保领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着力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叁』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是如何构建的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包括以下机构:
一、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版
二、国有商业银权行:
1.中国工商银行
2.中国农业银行
3.中国银行
4.中国建设银行
三、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有:
1.交通银行
2.中信实业银行
3.中国光大银行
4.深圳发展银行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6.招商银行
7.民生银行
四、政策性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五、主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
2.中金公司,汇金公司等金融公司
3.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等证券公司
4.上投摩根,泰达荷银等基金公司
5.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6.国家外汇管理局
六、外资银行和涉外金融机构。

1.汇丰银行,东亚银行等外资银行机构
2.高盛集团等国际投资机构
3.量子基金等国际投资基金

『肆』 经济转型期如何推进金融体系改革

经济转型期如何推进金融体系改革
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2016金融街论坛上表示,我国金融业改革的着力点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改革的体制性目标是建立有效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现代金融体系。目前,国务院已决定由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共同编制国家金融“十三五”专项规划,即“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当前经济转型关键时期,如何推进金融体系改革,探索谋划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新路径,一时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此,国研网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道富。
国研网:当前,我国在一系列政策推动以及内外部经济因素影响下,经济正平稳转型到新常态,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我国金融体系面临哪些困难与挑战?
陈道富:我国当前正处于深刻的经济转型期。经济转型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国际经济的高度融合引起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二是经济增长从高要素投入转向寻求经济效率;三是开始平衡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原有的金融体系大体上是适应原有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模式的,当经济转型时就会出现各种金融困境,这也是金融需要转型的信号。
一、“三元悖论”与“中心外围”结构制约中国的货币政策
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合,金融的跨境融合就给原来相对独立的金融体系带来冲击,集中表现为所谓的“三元悖论”和“中心外围”结构。
“三元悖论”揭示了一个经济体不同同时实现汇率、利率及资本管制三个目标。“三元悖论”成立是建立在无套利均衡基础上的。如果将汇率看作货币对外价值,利率看作货币的对内价值,资本自由流动则意味着国内外形成一个统一市场,则三元悖论本质上是一价定律在货币领域的体现,即一种商品在一个市场只能有一个价格。要想破坏一价定律,则只需破坏该定律成立的前提条件即可,如一个市场、同质商品、无套利成本等。因此,在不同制度和市场结构下,可以有多种方式达到市场均衡。“三元悖论”仅揭示瞬间无套利均衡要求,无法判断哪个组合的均衡结构更好。
中国当前正在寻找“三元悖论”所揭示的汇率波动、资本管制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三者之间的平衡点。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资本账户逐步开放,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规模巨大。2009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的错误遗漏方向开始从净流入,转为净流出,截至2015年底累计净流出5939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从2014年二季度开始出现净流出,截至2015年底累计净流出5600亿美元。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近些年出现较大幅度升值,2011年4月以来,分别升值了27.6%和30%。其中,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幅度逐步加大。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和频率的增大,在有限的汇率波动幅度内,给国内的货币政策独立性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央行的外汇占款和外汇储备分别与2014年的5月和6月达到历史高点,截至2016年1月和2月,分别减少了30906亿元人民币和7908.92亿美元。我国的基础货币余额2015年3月达到历史高点后开始下降,截至2015年底已累计减少2万亿元人民币。
中国的金融体系与世界金融体系的融合,不仅受套利均衡的“三元悖论”约束,还接受了金融资源的世界再配置。从全球动态均衡来看,二战后全世界金融体系存在明显的“中心外围”的美元周期结构。这与是否采取浮动汇率没有太直接关系。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世界采取基于美元与黄金挂钩的固定汇率体系,美元波动牵动全球资金流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进入了以浮动为主的汇率体系,但仍呈现明显的美元周期。美国的利率和汇率调整,引导着全球资金的流动。随着资本账户的逐步开放,中国也成为世界美元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周期与美国并不完全相同,近些年甚至出现较为明显的分化,但仍深受美元周期。
二、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割裂
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但中国近些年金融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一方面货币大量投放,各类金融创新活跃,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除了承担大量经营风险,还不得不管理并承担大量金融风险。企业不是不得不应对流动性风险(资金使用的期限,与金融体系真正提供的资金期限不匹配,不得不从事期限匹配的流动性管理),甚至卷入金融操作(杠杆率不断提高,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为其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乃至进入国外被归入金融业的房地产业和地下金融行业)。此外,通胀预期和资产泡沫的阴霾始终无法消除。
货币凝聚着人类的普遍信任。在经济阶段转换期,特别是经济增长模式和动力的转换期,在原有的增长点和增长模式下出现产能过剩,竞争过于激烈,盈利状况恶化,难以凝聚社会普遍信任。但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没有经过社会实践的充分检验,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规模还较小。这样以商业盈利模式为基础的社会信任大幅下降,社会普遍信任转向以物和政府信用为主,表现为房地产和政府信用(含隐性担保)的过度膨胀。
货币借助资产实现扩张或收缩,支持货币扩张的资产价值的来源不同,货币扩张对实体经济具有不同效果。
当实体资产属于新的商业创造(包括新项目、原有项目的扩大、改建等),货币因此而扩张会带来实体经济的真实扩张,从而引起对现有实体资源的争夺,引发实物资源的相对价格和绝对价格水平的调整。如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当这些投资机会被证明确实具有稳定回报,货币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就能实现良性循环。但当投资机会并不具有稳定回报,成为不良资产,货币金融体系则需要通过不良资产退出实现货币收缩来及时承认错误。如果不良资产不能及时退出,则在经济体中保留了多余的货币创造,产生虚假繁荣的货币基础。
当实体经济属于现有的存量资产,只是实现了证券化进入金融领域(货币的深化)。这种类型的货币扩张不再对实物资源产生增量需求,只是产生金融领域的资产供给。如农村经济(自给自足经济)的货币化,货币的国际化及各类资产的证券化等。货币深化并不会带来对现有资源的增量争夺,只是货币金融体系的边界扩大。
当资产价值增加来源于现有金融资产的价值重估(利率或者风险偏好变化,那么并不产生金融领域的资产供给,只是实现金融资产的再配置。如我国上一轮股市繁荣期,大量上市公司将非上市公司装入上市公司,以获取两者之间的价差,等等。当价值评估重估以合理定价机制为基础时,这是利用金融体系利用其价值评估体系以较低成本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的过程,是广义的套利和资源整合过程。但当价值评估的定价机制不合理,存在非理性因素主导,或者存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时,不再是套利和资源整合,而是价值的再分配和欺诈掠夺。
当经济处于转型期是,经济体中的投资机会匮乏,货币扩张越来越多的由存量投资机会证券化和价值重估实现时,货币的大量投放并不能带来实物资源价格的上涨,而会表现为资产价格的上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通货膨胀相对稳定,但不断出现资产泡沫。投资者普遍面临“资产荒”难题,不断寻找价值洼地,提高风险偏好。从微观企业来看,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企业盈利状况较好,但由于缺乏新的投资机会,上市公司保留较大比例的现金。我国近期更是出现上市公司的盈利不高,但股票价格较高。当房地产价格上涨与货币投放相互实现时,市场参与者陷入了囚徒困境:虽然不看好房地产内在价值,但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会显著损害货币持有者的购买力,不得不参与房地产的追逐。
三、金融运行与金融管理的割裂
微观金融机构从业务发展出发,顺应实体经济转型的需要已进行了大量创新。从实践看,近些年随着我国金融放松管制,金融跨业和跨界融合日趋丰富,传统金融领域外出现了大量创新。受制于本身的缺陷和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框架的制约,金融管理无法有效回应金融发展。
在相当长时期内,我国金融体系事实上承担着除资源优化配置外的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的功能,“窗口指导”、“行业目录”广泛存在。我国政府(中央和地方、一行三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投资者保护机构)在金融领域的职责和管理架构,特别是政府和不同市场主体在风险管理和风险承担方面的界线并不清晰。政府在金融领域中,所有者、监管者、行业促进者、经营者的职责交错,甚者承担了部分社会安全网的职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责(险)利并不能基本匹配,大量的金融风险最终转化为财政风险和货币风险。
事实上,我国有必要将监管部门应从微观金融风险中解放出来,更多关注行业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加强一行三会、中央和地方在监管方面的分工合作。强化政府在平衡市场力量(消费者、投资者保护;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方面,尤其是防止部分金融机构将某个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不合理地渗透到其它市场)的职责。需要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服务中介的去行政化进程。金融机构应在风险管理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性并因此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获取必要的风险收益。
国研网:“十三五”时期,金融改革将面临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两大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一。当前存在哪些金融风险?
陈道富:随着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和经济金融转型的不断深入,过去多年积累的体制机制矛盾让我国进入了金融风险集中暴露期。个人认为金融风险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风险是中国经济阶段性转换和经济下行伴随的风险。2015年,中国经济增长为6.9%,今年的增长目标为6.5%~7%。随着经济下行和世界经济环境的恶化,一些企业会破产退出,同时更多风险也会暴露。这一类风险是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必须要面对的。
第二类风险是“三期叠加”之前的一些政策所导致的负面效果新的阶段表达而产生的风险。
第三类风险是金融改革本身的风险。金融改革是中国进行的巨大探索,无论是利率、汇率市场化还是资本账户开放或者国内的政策调整,本身都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过程。越是伟大的改革转型,越是要踏足未知领域,对未知的探索是金融领域企业家精神的体现,是可能带来巨大收益的。中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决心“去产能、去库存和去杠杆”,这是主动暴露并解决问题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金融风险。从投资的角度看,承担资产风险也是获取金融收益的主要途径。因此,金融风险是破旧立新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危”和“机”并存,需要在实践中实现“转危为机”。
国研网:在当前经济转型大背景下,您认为金融体系的转型应该如何推进?
陈道富:目前,我们看到金融体系非常火热,看到互联网金融,看到体制外的体系,看到非常火热的金融,所有人都在从事金融业,都在做金融业务。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实体经济融资难等等一些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所以,我们需要寻找实体经济真正响应的方面,大致有三个方面:
第一,金融体系放在更广的范围内,放在经济系统、社会系统里,它的命题是经济发展阶段提出的命题,这个命题就是所谓的新常态或者三期叠加,所以首先要服务于新常态,尤其是转轨过程。转轨过程对金融体系来说,它的价值发现功能,重新创造价值功能,给金融体系提出了很强烈的要求。
第二,金融体系本身,整个世界的金融体系都不是稳定的系统,怎么实现它的优化配置?如果是一个稳定的系统,它是缺乏流动的系统。大家看到的乱,看到的不协调,一方面是发出了信号,在制度上有缺陷、有限制。另一方面,其实反映的是中国金融体系成长、突破过程中的烦恼。金融体系必须要面对他的乱,面对他的不稳,只有真正去面对自己金融体系不稳的根源,才能解决他。所以这个过程,中国需要充满活力、总体稳健的金融体系,这又是矛盾又是统一的过程。微观上需要活力,需要寻找经济的增长点,需要寻找市场机会,需要套利,需要破。在宏观上稳定的系统,一定是权、责、利一致的,中国现在很多问题都是制度设计上在破坏权、责、利,有一些是无意识的破坏了权、责、利,因此,宏观上就要进行对应,所以这是第二个层面,把金融体系变成一个有活力的、稳健的体系,这个过程中需要打破金融体系之间不合理的流动性障碍,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更加开放的系统,所以我们要从市场生发出来,更加市场化,更加开放的系统,需要开放、活力、稳健的系统。
第三,对金融体系来说它不是一张白纸,金融改革会在第三个层面产生问题,中国的金融体系是金融的转型。它最终的目标来源于实体经济,但是它又不是一张白纸,它是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下进行的金融改革,是在原有的金融体系里进行的金融变革,所以它只能是一种成长。这种变革的深度取决于处在哪个层面上,在枝节上的改革、改良,这些年的金融改革中已经做了很多了,就是大家讲的很多物理层面的变革。接下来是理念上的变革,这种变革需要建立在原有的基础上。所以怎样在现有的格局下归位,原有的金融体系相当程度上表现为错位,表现为对金融体系认识上的偏差,所以需要一种归位,需要一种转型的设计,这种归位有横纵两个坐标。
第一个是财政和商业的横的关系,中国一直在处理财政和金融的关系,今天中国很多问题都是来源于金融在执行很多财政、产业的职能,财政和金融之间到底如何协调?如何在这个光谱上处理政府和商业机构之间的关系?我觉得这是中国需要重新考虑的,金融体系外施加了很多金融体系不可完成的任务,或者不是最优完成任务的时候,所以首先需要做这方面的讨论。
第二个是纵轴,金融体系怎么发挥作用?整个企业家创新的最初动力就是破坏权、责、利的有限责任,只拿股本金,到这儿而止,这是一个断层。在国家层面可以看到国家隐性担保的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权、责、利的一致,需要在宏观上进行纠偏。但是我需要给你的偏差产生巨大的活力,这是在纵轴上,你会发现怎么划分微观实体的权利,行业监管,金融救助,宏观调控,整个纵轴的关系,这是在商业运行的点上,依然是需要分工才能完成的灵活金融体系,中国在这方面其实有很多的偏差。
为什么讲中国是“成长的烦恼”?小孩子总有青春叛逆期,在小孩不懂事的时候,家长处于爱护,可以给小孩任何指点。但是小孩成长起来了,有自己的思维,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有自己的发展空间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一种叛逆。这时候不是把我认为应该怎么做更好的东西给你,而应该是包容的,允许你犯错,允许你探索,允许你有不一样价值观。这里面就会涉及到微观主体、监管部门和宏观救助的关系。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改革真正能推动的力量都是来源于自己,其实最核心的是自己怎么看到自己没有跟上金融变动的情况。
所以国家再怎么管理,怎么面对金融体系更加灵活响应实体经济需求产品的风险点,所谓系统性风险一定是制度上的偏差,使得这种风险可以持续累积。国家要做的,就是在中国这个土地上寻找真正的风险点,建立起针对这样风险点的监管体系、救助体系、宏观调控体系,这是今后三五年会产生化学变化的地方。我希望中国金融体系在未来,能为中国经济新常态形成稳健、灵活、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一个体系。

『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变化的原因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金融机构体系变化:大一统的金融百货公司——分业经营——混业经营趋势
原因:金回融市场不成答熟,监管不完善,机构内控制度有待改善、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
有混业的趋势是因为:国家趋势的金融全球化,监管一体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等。

『陆』 对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的看法是什么

从改革和开放的关系来看,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制是封闭的,金融业完全由国家控制,外资很难进入。我们推行市场化金融改革,为外资参与提供了基本条件。同时外资对中国金融业的参与促进了竞争,强化了市场约束,促使中国金融业接受国际上通行规则,为改革注入了活力。
中国金融开放最先体现为引进。首先是引进机构。1979年我们开始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代办处,1981年开始同意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营业性机构,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推进,引进外资银行的步伐也逐步加快。其次是引进资金。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经常项目出现了逆差,通过引进资金(即资本项目顺差)解决了。再次是引进服务。例如我们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就是我们进口金融服务。如果没有金融体制的开放,这些引进都是很难实现的。
在引进的同时,我们开放了市场。比如,在证券市场上允许个别的外资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债,允许境外投资者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形式在证券市场上投资,同时还出台了国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以方便境内投资者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分行业来看,银行、证券、保险在入世之前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外开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签订了入世有关协定以后,中国政府兑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因此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的开放都按预期进行,有的领域开放程度已经超过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地域上来看,由于沿海开放城市金融开放较早,开放程度也比较高,随着我们落实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对外开放领域将从沿海向内陆推进,外资金融机构布局也由沿海向内陆城市推进。可以预见,在不久将来,中国金融业必将迎来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金融业开放程度逐渐提高。以银行业为例,外资银行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已达1.9%,个别地区外资银行市场份额远高于全国平均比例。金融开放首先发生在沿海地区,所以沿海地区外资银行占银行业市场份额较高,有的沿海发达城市外资银行占当地全部银行外汇贷款的50%以上,人民币贷款占比也相当高且呈逐渐提高之势。随着市场规模扩大,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也会增加。近年来,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的方式也趋于多样化,除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外,外资机构还入股了中资金融机构。比如,几大国有银行及其他重要的商业银行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如果考虑这一因素,则外资在中国银行业所占份额不止1.9%。
要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金融改革和开放的良性互动。首先,我们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金融改革。按照国际通行惯例,继续推进金融机构的改革,进一步改善中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其次,增强包括市场组织者和市场参与者在内的金融市场主体的能动性,扩大金融市场参与者的活力,丰富金融市场的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培育市场自主创新机制。再次,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间接调控,还要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扩大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和汇率形成方面的作用。
金融业即将全面对外开放,可以想象外资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环境将更加宽松,未来中外资金融机构之间将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中外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将是全方位的,而不单单是高端客户服务领域的竞争。在竞争的同时,中外金融机构合作的空间将会更大。我们将按照世界通行的规则,对中外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未来金融业将是公平竞争、互利合作的格局。当然,对外开放不仅仅意味着对外开放我们的金融服务市场,也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对世界金融业的更加积极和全面的参与,意味着中国金融业与世界金融业进一步融合。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将更加活跃,中资金融机构也将在世界市场上更加活跃,我们有理由期待这样的前景。

2008-06-

『柒』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将如何改革,是否一行三会的格局将有大的变动

应该看到金融危机之后,各发达国家确实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改革。金融改革的重点,第一是收回或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力,第二则是加强金融信息的共享和沟通。

以改革力度最大的英国为例,金融危机之前金融监管的权限主要在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1998年、2001年英国银行业、证券期货的监管权力分别被转移至FSA,形成了财政部、英格兰银行、FSA共同监管的机制。但财政部业务远离金融业,英国央行想要监管缺乏相应的信息、工具和手段,心有余而力不足,FSA则备受诟病(如资本充足率要求较松懈),特别是其在金融危机期间的表现。这几个监管部门存在部门利益分割、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由此也造成了监管的低效和无效。
金融危机之后,英国酝酿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政治原因,通过设立新的监管体系,新政府机构获得民众支持)。2013年初,FSA被正式取消,其业务分别被转移至PRA(审慎监管局,隶属于英格兰银行,负责微观审慎监管职责,直接监管金融机构)和FCA(金融行为管理局,负责消费者保护等业务)。同时,成立FPC(金融政策委员会),成为英格兰银行理事会下的一个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英格兰银行行长担负,委员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消除或减少系统性风险,承担英格兰银行所担负的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稳定与活力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并被赋予强有力的宏观审慎管理手段。
至此,英国中央银行兼有货币政策制定、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三重职能。
欧盟区的金融监管也进行了改革。第一,欧洲中央银行可以直接对重要性银行进行监管。第二,欧盟完善了金融金融的主体构成,成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欧洲银行业监管局(EBA)、欧洲证券和市场监管局(ESMA)、欧洲保险和养老金监管局(EIOPA)四个机构,成为欧盟金融监管的四大柱石、四大天王,分业监管和宏观风险调控和谐共处,后三者又组成联席委员会,加强信息共享。
大西洋彼岸的美国,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权力也得到了扩大。
对于中国而言,曾经是金融分业监管的模式已经被公认是成功的,虽然略有瑕疵。但近年来,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已经如滚滚黄河,其势绝不可当。金融资本在各类金融机构间穿梭,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一行三会缺乏信息交流和部门利益固化,使得金融机构可以进行监管套利,被认为助推了今年的股灾。股灾过后,事前难有作为的央行不得不料理后事、给本次股灾擦屁股,央行买单也就意味着全体国民买单。既然金融机构业务差异性消减,慢慢同质化;金融资本、金融信息的能够夸金融结构加速流动,那么金融机构统一监管就势在必行。
鉴于国际经验和中国实际,中国的金融监管肯定要改。那么到底如何改,可以做如下猜测:
1.肯定是将金融监督的权力统一到一个监管主体,这个监管主体或者是央行、或者是三会合并后成立的金融监管局,或者是设置在三会之上的某个统筹机构。
2.央行肯定会对金融机构有了更大的话语权,这个话语权或者是直接的监管权力,或者是对统一监管主体的建议权、干涉权、信息获取权。
打个比喻,之前中国的一行三会就像是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互相有合作也有纷争;未来一行三会将会被大秦帝国一统天下,从此金融监管也是“书同文,车同轨”。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监管体系只是个形式,关键还是加强监管的有效性,防止金融结构乱来,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捌』 简述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按我国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进行划分,主要体系如下: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金融监管机构。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

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

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5、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

6、商业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融资者、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8)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如何改革扩展阅读

产生和发展

最早的金融机构是银行,它起源于古代的银钱业和货币兑换业,货币兑换业规则是现代银行业的先驱。古代银钱业及货币兑换交易大多发生在寺庙周围,及在中世纪西欧数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从商人阵营中逐渐分离出来的货币兑换商,最初只为各国的朝拜者和国际贸易兑换货币,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持续扩大和发展,为避免自己保管货币和长途携带货币的不便和风险,部分异地贸易商和国际贸易商便将货币交由拥有良好保管设施的货币兑换商保管,并委托后者办理异地支付、结算业务。

现代意义上的银行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当时,地中海沿岸各国和地区经济发展较快,贸易也异常活跃,处于地中海中心的意大利成为当时世界的贸易和金融中心,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银行。此后,随着世界商业贸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兰的阿姆斯特丹,银行业扩展至西北欧其他国家。

社会的日趋细密,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各类专业银行,如投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逐步出现;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典当行等专业化金融机构,也渐次出现并在各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玖』 怎样实现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目标

1、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1)现代银行的产生和特征
最早的金融机构是货币经营业,而后演变产生现代银行。
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要环节。现代资本主义银行形成的途径:①由早期高利贷性质银 行转化而成;②由资本家合股建立的股份银行。现代银行具有不同于货币经营业的特征。
早期的现代银行都是商业银行,而后从其中分离出另一类型银行--中央银行。
(2)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是指一国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结构形成的整体。
各国金融体系各有特点,一般都包括以下三类环节:商业银行;中央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3)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途径:在各解放区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银行,没收官僚资本银行,改造民族资本银行,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由此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大一统"金融机构体系。
(4)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
大体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①高度集中的金融机构体系;②多元混合型金融机构体系。③中央银行制度下的金融机构体系。
2、政策性金融机构
(1)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的金融机构。其特征有:经营目标是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资金主要来自国家预算拨款,在国内发行金融债券和发行国外债券等。资金运用以中长期贷款为主;贷款重点是政府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重点扶植的项目。
(2)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种类:开发性;农业政策性;进出口政策性等。
(3) 我国现有的政策性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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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jwc.cufe.e.cn/wj/lj/6.PPT

『拾』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商业回银行体系。

还可以参考答一下:
http://fol.math.s.e.cn/yjzy/content/content.php?id=70&tb=hbjr金融发展理论与我国金融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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