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投资 > 平台公司相关金融风险如何

平台公司相关金融风险如何

发布时间:2021-06-25 03:30:02

① 为什么说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风险

根据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备案指引,已开展业务的网贷机构需要完成有关违规经营行为的对照整改工作后,方可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据监管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风险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业务都会做以下几个风控措施:

1.审核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真实性;

2.审核融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

3.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

存在风险的平台有12个负面清单:

▪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的宣传,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完善程度,再对比以上内容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评判,希望解答可以给您帮助。

② 互联网金融公司为何频频被查

对于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来说,富贵与凶险可谓一步之遥。

当然,对于p2p平台来说,不形成资金池,就需要把资金托管出去,需要强调的是,这里说的“托管”,而不是“存管”。

依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托管有着非常明确的信托法律关系,其中的管理人,托管人,持有人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比如作为管理人的受托金融机构需要监督资金的投向和用途,如果违反需要上报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同时,对于受托的金融机构来说,如果对方违反资金用途,那么可以拒绝拨付。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都有托管资质,只有一部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第三方支付公司拿到了银监会颁发的托管资质,因此,p2p企业需要找到那些有托管资质的机构才能办理托管。

不过,由于p2p平台托管的金额普遍偏低,单笔交易金额不大,交易频繁且驳杂,托管成本高,责任重,所以银行一般不愿意做p2p的生意,目前大部分平台的资金“托管”都给到了第三方支付公司,而他们与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托管关系仍然存疑。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就表示:“这些放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金,名义上是托管,实际上的法律关系就是存管,第三方支付公司并不负责对资金的投向和用途进行监管,双方之间也没有签订正式的托管协议。当然也有些第三方公司根本就不具备托管资质。”

不过,伴随p2p平台业务的发展,尤其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债权众筹的实质需要,目前很多有托管资质的银行已经开始了布局这一领域的业务,比如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以及民生银行等都在开发专门针对p2p平台进行托管的系统。

法律双刃剑

尽管隐患重重,但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依然“铤而走险”,原因可能就在于互联网金融的具体规范一直在“鼓励创新”和“风险防范”之间进行探索,迟迟未能出台,导致一些机构要么鱼目混珠,趁机捞一把,要么由于缺少对于法律的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创新的路径上缺少了对风险的防范。

实际上,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说,其从事的业务规范散见于各种现存的法律条文之中,如果不熟知这些对应的“规则”,则有可能踩中监管的地雷。

有律师就指出:“一些股权众筹平台上的参与者认为我国当前没有股权众筹的法律法规,缺乏监管的办法和制度,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私募基金融资管理办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刑法》以及最高院的诸多司法解释,其中都有很多规定可以适用。2014年12月18日,《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则不过是既有法规的进一步清晰化地阐释和完善。”

举例来说,当前股权众筹最大的风险就是非法集资,即是否涉嫌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算是公开发行证券,而公开发行证券则必须通过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规则去交易。”

与此同时,对于融资项目及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审核,直接关系到平台所承担的责任。如果说在公开发行中在保荐人和承销人的责任认定上,保荐人承担的还仅仅是过错连带责任,那么,根据《私募融资管理办法》以及2014年3月25日最高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对于非法集资,平台无论有无过失,都是共犯。

该司法解释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 在金融公司工作的人来说说风控怎么做。

风控并不是个新职业,不过近几年它的发展势头变得越来越好。无论在传统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领域,它都成了一个紧俏的职业。这跟近几年金融领域形态的多样化有关,用户对于风险控制变得越来越关注。

总体来说,风控岗位涉及到的工作包括业务审查(业务发生前的审核,通常未通过审核,业务不能执行)、风险监测(业务发生后的持续风险监测,包括预警及应对等)以及业务综合管理(数据的统计分析等)。

一、工作内容(在银行、保险、信托、期货、P2P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风控的工作侧重不尽相同。)

1.银行

相比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更为成熟。“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7月制定的《巴塞尔协议》里为全球商业银行确立了明确的风险管理标准,确定了管理哪几类风险。尤其对怎么管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说得非常清晰。

贷款业务是占银行风控日常工作比重最高的一类业务。处于中端的风控部门往往在客户阅读贷款细则时就开始进入风险审核,看贷款对象的个人风险评估是否符合要求,经过风险评估后的业务才会被提交到更高管理处审批—也就是说,风控的工作存在于交易的过程中。

银行风控的这种运作方式也成为许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母本。比如保险行业大多是参照银行的做法。

2.期货、信托、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企业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说,期货、信托、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企业都算是比较新兴的类型。它们的风险管理以风险为核心,侧重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等。

这些行业的新兴之处还体现在业务的复杂和创新需求上。比如信托,以房地产作为信托产品和以汽车作为信托产品是不一样的,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个项目都需要开发一套创新的金融产品。当一个创新产品出来的时候,这个产品是不是能变成一只基金,或者变成某一种产品推到市场上去,它们的风险管理部就要进行审核。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部需要判断这个新产品的风险是否可控?风控敞口有多大?万一出现问题,项目坍塌了,储户或者是投资者来向公司要钱时,刚性兑付的资金压力有多大?有多少可能性这个项目就有多少可能收不回来钱?

风险管理部对于新产品的审批意见非常重要,如果风险管理部或风险管理委员会不批的话,这个新业务真的可能会被否掉。这是一个权力很大的部门。

3.网上个人信贷(P2P)

相对传统金融领域来说,P2P还处于初期阶段,因此风险管理工作可能并不是很完善。有一些企业在做这类金融产品的时候,可能只是从金融企业挖一两个人来就开始管理风险,他们的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信用风险审核。

二、岗位要求(论传统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风控都算是一个硬性技能要求比较高的岗位,但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对公司人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在传统金融领域及P2P中,金融行业相关的知识和经验是很重要的。

对于毕业生来说,尽管大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都抱着一种“反正都是白纸,我可以用我们的体系来培养”的观念,但如果是金融专业同时具备一些比如FRM金融风险管理师、CFA特许金融分析师等专业证书会更有竞争力。

对于社会招聘来说,风控人才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个是从其他类似机构找人;另一个则来自于大会计事务所或咨询公司,后者出来的公司人往往有一些金融企业审批或企业风控的外部服务经验。

三、工作状态及挑战

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及企业的风控因为其职能的不同,所呈现出的工作状态会有所不同。

通常,一些大型银行的风控部门由于业务稳定,规模较大,人员充足,因此工作负荷不大,属于行业中工作压力较小的部门。不过一些跨国银行的风控职能往往集中在国外总部或区域中心,中国的风控部门更多地扮演执行的角色,个人的能力体现和成长空间都会受到一定的局限。

在一些大型金融机构,风控的工作重点在于如何将领导的风险偏好转化为合理的风控工作指标,凸显自身价值。

一些中小型金融企业,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控,由于业务类型复杂、创新性高、变化大,原本就不够充沛的风控人员,往往需要承担更大的工作负荷。这类风控人员的职能压力往往来自于不仅要控制风险,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效率,即:不错杀好项目,不漏杀坏项目,同时也不能延误业务时机。这种时候还有可能受到来自业务部门的压力,如何在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压力下,坚持风控的专业判断,都是一个好的风控人需要考虑的。相对来说,这类企业的风控人员压力更大,能力的提升也更快。

不管是传统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都面临着不断发展和迭代的挑战,这使得风控人员必须保持很强的学习能力和好奇心。

四、职业发展方向

在大部分金融机构里,风控岗位的职业晋升往往通向首席风险官,最终可能成为银行的副行长,或是其他金融机构的副总经理,主要还是偏重风险管理和控制类的工作。

五、薪酬状况

根据统计数据表明,在金融行业各职能部门的薪酬涨幅里,尽管中后台部门仍然没有前台部门的15%高,大约在5%至10%之间,不过风控在中后台其他职能部门中算是涨幅比较高的。

之所以能有这样比较有优势的涨薪,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原因之一在于人才贮备不足。过去很多人都没能认识到风控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大家不太愿意入行,另一方面这又是一个需要专业技能的工作,因此整体而言从业者不多。原因之二是因为这两年互联网金融发展非常迅速,大大小小的P2P平台的出现催生了风险控制人才的需求。加上银行、保险、期货、信贷、小贷、小微贷、PE、VC这些行业本身也都有很大的风控人才需求,所以使得这类人才出现缺口。这些企业之间的人才竞争也把风控人员的收入拉到了一个比较高的位置。

从具体行业来说,银行业风控的薪资涨幅平均在5%至10%之间;保险业相对平稳,因为保险业圈子狭窄,风控流动率较小,薪资涨幅不大。证券基金业内中资外资风控的薪资涨幅有非常大的差异,所以没法得出一个明确的参考标准。P2P行业的风控人员大多是来自银行或是同行业。在跳槽的过程中,他们的薪资会得到一个比较大的提升,增长幅度可达30%至50%。

从区域上来说,风控人员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需求量虽大,但薪酬偏低。

一线城市有5年到10年经验的银行风控人员平均年薪在30万到60万元之间;保险业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风控在外企的薪资约为70万元,在本土企业为60万元;证券基金业有5年至8年工作经验的风控经理在本土企业的年薪一般在30万至80万元之间

④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面临哪些风险,如何监管

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诸多不足。因此,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加强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
完善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控1.健全法律制度。2.加强市场准入管理。3.完善监管体制。4.调整监管策略。5.构建安全体系。6.加快人才培养。
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

⑤ 如何防范企业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防范包括四层含义:
第一,金融风险防范是针对一定主体而言的专。不同主体在金融市场中属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目的是不同的,其面临的风险态势和风险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防范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措施也是不同的。
第二,防范风险的前提,是对风险有充分的分析和认识,即防范风险是一种自觉性的行为。
第三,防范风险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选择不合规的措施和行为。
第四,防范风险的目的在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因此金融风险防范的程度可用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来衡量。

⑥ 当下的2p2金融平台有哪些风险

主要有本人的资金安全风险、风险和利润比例、收益和本金是否能有效兑换等风险。

p2p金融平台风险有:

1、经营不善,导致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平台无法存续,因为P2P作为平台收取的是两块收入,一块是根据达成交易的收入的一定比例,另外一块是会员费。P2P的支出是经营平台所需要的一系列费用。

2、交易机制设计不合理所导致的出资人信用判断出现失误,导致坏账出现,从而受到损失,交易机制的设计是P2P的核心点,一个良好的交易制度的设计,是可以避免很多风险点出现的。

3、其实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平台是否会存在利用交易机制设计的漏洞,人为的进行骗贷活动,由于交易数据、信用审核的权限都放在平台手里,出资人却不能有效审核这些信息,也无从判断真假。

(6)平台公司相关金融风险如何扩展阅读:

投资p2p金融平台注意事项:

1、投资前,一定要对平台有充足的了解,平台对投资者的资金是怎么保管的,是不是有第三方支付托管?还是直接到私人账户里。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资金流向。

2、再一个可以到工商局网上系统查询该企业是否是真实存在的企业。查询不到的企业,那么投资人可以不用投资了,这样的平台只是诈骗,并且我有查询,发现确实有的企业是不存在的。到公司考察下,确定公司的一个运转情况。

3、借款人的信息是否真实,在平台能不能看到借款人的信息以及借款合同,比如抵押的话,是否有抵押合同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P2P网络借贷平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和P2P风险化解工作

⑦ 企业面对金融风险该怎么防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后3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指的是要求金融回归本源,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则应是要求重塑金融与房地产之间的关系,金融不但要配合房地产调控,防范房地产泡沫引发金融风险,同时也要服务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以资金和服务创新支持廉租房建设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则是要继续减少资金空转,禁止过度期限错配、严禁监管套利等,继续深入整治市场乱象,减少由此产生的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金融风险,促进脱实向虚的资金进一步回归本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

降低宏观杠杆率,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12月13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和建行、中国人寿签署《中船集团降杠杆暨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合力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业务。中船集团与建行签订240亿元意向性投资额的债转股框架协议,再由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中船降本增效私募投资基金,首期规模75亿元,由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管理运作。三方运营所获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降低企业杠杆率。

高杠杆是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曾刚分析说,宏观杠杆率高会带来潜在的金融风险:一是货币信贷增长超过实体经济需要,容易导致金融脱实向虚和资产泡沫,尤其是房地产市场泡沫;二是部分经济主体的债务负担过高,如地方政府过度负债,不仅存在潜在的偿付危机,还扭曲了金融资源的配置。

2017年,通过强监管治理金融脱实向虚,同时积极推动企业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降杠杆,我国宏观杠杆率呈现稳中趋降的态势,债务风险趋于下降。根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最新数据,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我国总体杠杆率为239%,较一季度累计微升1.5个百分点,总体态势趋稳。而企业杠杆率则开始下降,2017年三季度末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为154.8%,连续3个季度环比下降或持平,较一季度末累计下降2.9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下降趋势进一步确立,宏观高杠杆的风险正在有序消解过程中。

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董希淼分析:“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强监管’将持续推进,比如,银行体系的同业业务和资管业务,而非持牌金融机构从事的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将会被清理,现在风险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领域。下一步,应继续抓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不放松,进一步弥补在监管协调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监管短板,从源头把控、过程严管、事后追责等方面采取更有力措施,构建针对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的监管闭环,切实防范和化解突出风险,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建立强监管长效机制

未来金融监管将怎么走?曾刚说,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基本延续了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几个方向。2017年,金融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市场乱象,弥补制度短板,下一步则是要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建立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把短期治理乱象的成效通过更完善的制度建设巩固起来。防风险、强监管并不是短期内抑制资产泡沫,而是会延续之前的政策,在长期内“将防风险进行到底”。

“一直以来,政策就是在稳增长和防风险目标之间寻求平衡点。前几年,更多强调稳增长。现在把防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意味着明年的货币政策、监管政策会保持定力,不会因为经济增速放缓而放松金融强监管的趋势。”曾刚说。

“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充分体现了中央高层为经济稳增长、配合去杠杆营造合适货币金融环境的初衷。”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分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这意味着明年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仍是主要目标,强调“中性”意味着不会进一步收紧,特别是考虑到强监管、严规范下金融部门会有收紧的实际效果,“中性”政策要求更加灵活地运用多重工具平抑市场波动,化解金融体系中可能存在的潜在流动性风险,以保持宏观流动性总体适度和利率水平相对稳定。

连平说,预计未来一个时期金融去杠杆进一步深化推进,金融强监管力度不减,一系列类似资管新规的监管新政还将陆续出台。从主要领域来看,预计银行表外业务、互联网金融、“僵尸企业”处置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将被重点监管。

做好每一步,决策就是正确。

⑧ 13家被约谈网络平台企业表态,金融服务企业该如何更好的得到监管呢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国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营的电子商务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网络投资平台,理财移动财富管理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已全面铺开,将投资和财富管理带给公众。并且金融服务很方便。但是,与此同时,由于相应的监管措施不足以及第三方资金的支付方式不透明,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已经断链并关门,造成了一定的隐性金融风险。因此,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当务之急,引入非银行机构的网上支付监管措施也是合理的。但是,所有金融监管政策的出台必须以确保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为基础,以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和打破金融垄断利益为核心。否则,金融监管政策将带有偏见,甚至涉嫌利益偏颇,将遏制金融创新,加剧不平等竞争,并形成对金融利益的新垄断。

中央银行还应进一步改善其管理方法,将监管目标放在确保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的平衡基础上,并为现有银行业,网上银行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创造公平的竞争机会,并防止这种趋势。基于这些考虑,中央银行应进一步放开非银行机构的第三方支付交易额度,开户对象和开户条件,以消除对互联网金融的过度限制,避免扼杀互联网创新活力的现象。互联网金融业。

阅读全文

与平台公司相关金融风险如何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行境外汇款时间 浏览:473
外汇k线参数 浏览:894
宁波外汇期货交易 浏览:374
鸟巢融资模式 浏览:984
2016国家外汇局面试 浏览:11
中国银行S工行贵金属买卖 浏览:476
外汇交易员的工资 浏览:582
忘记股票帐号 浏览:779
股票市场功能 浏览:696
英国沃尔克外汇 浏览:383
巴菲特持有多少伯克希尔股票 浏览:270
合成股票多头 浏览:22
汇添富医药基金006113 浏览:946
汉森黄金平台 浏览:195
四中全会股票 浏览:411
股票缠论视频 浏览:167
广州本田股票 浏览:249
外汇交易平台选择哪种 浏览:368
基金002315怎么样 浏览:491
汽车制造股票 浏览: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