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在保税区成立spv公司吗营业范围必须要限制某个行业吗,例如飞机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在保税区成立spv项目子公司的。
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优势——政策支持
一.与境内区外的融资租赁公司仅能开展国内业务相比,区内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广,可开展全流向的租赁业务,包括两头在内的境内租赁、两头在外的境外租赁、以及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进口或出口租赁业务。
二.自贸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三.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四.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SPV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并且对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五.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六.自贸区内注册的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5%)。
七.对于进口融资租赁,由国内承租人报关的,承租人可向海关申请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允许采取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
八.取消融资租赁公司境外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
❷ 美联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美联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CIT中国)成立于1998年,是美国CIT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华注册内资本为5,500万美元。容总部设在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区,并在北京、广州、厦门等地设有办事机构。
法定代表人:CLAUS PETER FRIIS
成立时间:1998-01-05
注册资本:5500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1000004000077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25层05室(实际楼层22层)
❸ 自贸区政策
上海自贸区
1.自贸区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可开展全流向的租赁业务,包括两头在内的境内租赁、两头在外的境外租赁、以及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进口或出口租赁业务。
2.自贸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4.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SPV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并且对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5.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6.自贸区内注册的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7.对于进口融资租赁,由国内承租人报关的,承租人可向海关申请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允许采取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
8.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享受浦东新区针对金融业的专项财政扶持政策。
9.取消融资租赁公司境外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
10.允许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11.便利融资租赁公司从境外购买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融资租赁项目的付汇手续。
12.自贸区内的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13.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额度限制。
14.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开立跨境人民币专户,向境外借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借款额度采取余额制管理。
15.自贸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可自行办理担保合同签约,无须到外管局办理事前审批手续。向境外支付担保费无须核准,可直接至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16. 允许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目前可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金融机构可凭收付款指令办理租赁公司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由贸易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暂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天津自贸区
1.在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支持设立中国天津租赁平台,推进租赁资产公示等试点。支持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推进租赁资产登记、公示、流转等试点。
2.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准予飞机租赁企业以绝对控股方式设立单机项目公司;准予飞机租赁企业设立飞机专业子公司,子公司可经营多个飞机项目;项目公司开展业务前可每季度进行一次纳税申报。
3.东疆保税港区试点促融资租赁业发展实行限时办结制。内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支持租赁公司业务外包,中介机构可全程代办服务。
4.经相关部门认可,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开展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鼓励租赁业境外融资。
5.签署租赁合同涉及的融资租赁物权属有明确登记主管部门的,应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出租赁物权属变更、权属转移、权属转让申请。
福建自贸区
厦门海关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区外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等。
大力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和对台离岸业务。
厦门市对融资租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并被我市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租赁合同、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0万元。购入我市地产设备开展业务的,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300万元。
广东自贸区
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和港澳地区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
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除了上面四大自贸区各自的特点,这四大自贸区还有相同政策,如下:
1.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设立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由省有关主管部门准入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享受与现行内资试点企业同等待遇。
2.跨境租赁实行异地监管模式,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❹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很不错,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浙商银行控股,并联合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起创立的一家金融租赁公司。
浙银租赁以打造国内最具特色和竞争力的金融租赁公司为发展目标,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以安全为前提,以服务为导向,以持续创新产品和商业模式为动力,向基础产业、高端客户、优质中小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化的金融租赁服务,为公司股东、客户、员工、社会创造价值。
(4)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在贸区扩展阅读
经营宗旨
以打造国内最具特色和竞争力的金融租赁公司为发展目标,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以安全为前提,以服务为导向,以持续创新产品和商业模式为动力,向基础产业、高端客户、优质中小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化的金融租赁服务,为公司股东、客户、员工、社会创造价值。
❺ 四川自贸区注册融资租赁有什么优惠政策么
四大自贸区相同政策
1.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设立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由省有关主管部门准入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享受与现行内资试点企业同等待遇。
2.跨境租赁实行异地监管模式,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上海自贸区
1.自贸区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可开展全流向的租赁业务,包括两头在内的境内租赁、两头在外的境外租赁、以及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进口或出口租赁业务。
2.自贸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4.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SPV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并且对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5.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6.自贸区内注册的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7.对于进口融资租赁,由国内承租人报关的,承租人可向海关申请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允许采取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
天津自贸区
1.在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支持设立中国天津租赁平台,推进租赁资产公示等试点。
支持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推进租赁资产登记、公示、流转等试点。
2.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准予飞机租赁企业以绝对控股方式设立单机项目公司;准予飞机租赁企业设立飞机专业子公司,子公司可经营多个飞机项目;项目公司开展业务前可每季度进行一次纳税申报。
3.东疆保税港区试点促融资租赁业发展实行限时办结制。内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支持租赁公司业务外包,中介机构可全程代办服务。
4.经相关部门认可,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开展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鼓励租赁业境外融资。
5.签署租赁合同涉及的融资租赁物权属有明确登记主管部门的,应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出租赁物权属变更、权属转移、权属转让申请。
❻ 只要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就可以拥有做飞机租赁业务的资质吗还是必须要在保税区成立项目子公司
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融资租赁之中的杠杆融资租赁业务。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向银监会(商务部)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第二步,银监会(商务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三步,银监会(商务部)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第四步,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第五步,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第六步,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第七步,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第八步,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第九步,银监会(商务部)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第十步,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国内飞机融资祖赁业务投资分析
航空租赁的运作方面一般有两种形式,分别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出租人拥有飞机,租用人在一定的财务或保证金保证下,按期交付租金以换取对飞机的使用权。这种租赁的租金比较高,租期比较短,通常不超过几年,租金一般按月或按季交付。此外飞机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和保险费也是由租用人支付的,租赁到期时退还飞机。
这种租赁主要用于临时性的满足运输需要,或是航空公司在经验不足时来获得对某型飞机或设备的使用经验,并不是航空公司租赁飞机基本方式。如我国的新疆航空公司在旺季(夏秋季)的运输量增加很多,因此在旺季租用独联体国家的飞机来缓解运输紧张的状况。
融资性租赁:这是航空公司使用的基本租机方式。它的特点是承租人和供货共同向出租人融通资金,签定长期租赁合同,以长期的融物方式代替融资。承租人选定机型和供应厂商,谈判确定使用的飞机,由出租人出资来购买飞机,具有所有权。飞机由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收取租金,对飞机的检验、交付及以后维护、使用以及经营中的风险不负责任。飞机的租赁期一般为10-15年,接近飞机的使用寿命。到期后,承租人可以购买飞机或把飞机退给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交易至少涉及三方,签定两个以上的合同。两个基本合同是出租方与供货方签定的购机合同,另一个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赁合同,此外承租人要和供货商有相应的交货和供货协议。
租赁经营对于承租人的好处是:不必筹集大笔资金就可以获得设备的长期使用权,由此可以采用先进的机型,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整个租赁期内租金按签约的规定交付,避免了金融波动的风险。租赁期限比贷款购机的融资期限长。此外,也避免保留过时的设备。
对于承租人,融资租赁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首先是当事人违约的风险,由于融资租赁的参与者多,环节多,某一方违约和有漏洞就会造成一定的纠纷和问题;其次,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国家,政治上和外交上的风险和事件都会使承租人承担风险。从金融上说一个航空公司租赁的飞机多,就会使资产负债率过多,使企业信誉下降。
权衡以上的优缺点,一个航空公司应该适当考虑自己的资本状况,根据经营条件都决定采用多大的租机比率。过高的租机比率,反映企业自有资金少,偿债能力低,将会降低企业信誉,抗风险能力弱。而过高的自有飞机比率,反映企业把大量资金投入该备,资金周转的周期长,不利于企业的经营。
虽然说融资性是国际上航空租赁的主要方式,但对于我国市场来说,国内的航空租赁公司没有国际上优秀租赁公司那样好的金融资本和相关产业资本支持,所以在资金运作方面要更加灵活。
中银航空租赁公司是国内一家比较成功的航空租赁公司,公司从1993年成立至今已连续16年保持盈利纪录,而他们成功的秘诀正是灵活的资金运作以及良好的经营模式。
国内融资租赁机构的重点是国内市场,而且这项业务也仅仅是银行主营业务的补充,因此国内金融租赁的重点并不仅在飞机这一种资产上,诸如船舶和其他机器设备也是他们关注的重点。而从市场容量来看,两种不同的租赁公司称得上各有所长。从金融租赁的市场来看,竞争最关键的是谁能拿到成本最好的资金。从经营性租赁来看,除了资金以外,还要有成本好的资产,所以国内银行的从业者对于融资租赁非常熟悉,但是对于飞机的采购、销售则会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而中银航空租赁有一个管理经验丰富的团队,除了能提供飞机租赁相关服务外,还可以提供全面的飞机转租、结构融资和技术管理服务,而这并不是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能做到的。
中银航空租赁一直认为,自己很强的一个优势就是售后回租。所谓售后回租又称购机回租,指的是租赁公司从航空公司购进飞机后立即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回租给该航空公司,从而为航空公司提供长期的融资,同时也使得航空公司的运营更加灵活。市场形势不景气的时候,租赁公司就多做售后回租,在市场好的时候,就出售飞机,正因为在这两大业务门类之间进行动态的调整和反周期操作,所以,无论市场是怎样变化,中银航空租赁基本上可以保持公司盈利的平稳增长。
融资性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和传统银行业务开展竞争,是增加银行业务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而作为经营性租赁公司,本身就要完全融入机队经营和飞机买卖的业务中来,思维出发点和行为方式都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考虑的。作为经营性租赁公司,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在飞机价格有利时购入。如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期,许多航空公司会急于出售多余的运力,但又苦于找不到买家,利用自身庞大的资金优势,中银航空租赁在此时购入飞机,待经济好转,飞机价格上升时将飞机卖出,可赚取相当不菲的差价。
综合以上情况分析,对于国内仍处在发展期的航空租赁业来说,有一个好的定位以及灵活的资金操作是重要的,利用低价购入,高价售出的简单道理,在市场景气与否时采用一些诸如反周期操作的手段,是目前国内租赁公司的一个不错的选择。
❼ 上海自贸区迎融资租赁“新政”,都有哪些解读
为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近日,上海发布《关于加快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争取到2020年,实现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融资租赁资产规模占全国比重达到30%以上。据悉,《实施意见》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支持在自贸区设专业子公司
《实施意见》指出,支持自贸区先行先试,促进融资租赁业集聚发展。在做好各项服务配套方面,继续加大对融资租赁产业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推进建设融资租赁服务创新基地;支持搭建融资租赁资产交易服务平台等。
“探索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基金”、“搭建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等条款,在去年浦东出台的《关于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有所涉及。
同时,《实施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开展飞机、船舶和重大装备等租赁业务。允许融资租赁公司以绝对控股方式设立单机单船等特殊项目公司。允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单船等特殊项目公司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与母公司住所相同。允许融资租赁公司设立飞机、船舶等专业子公司并可持续经营多个飞机、船舶等项目。
交银租赁和招银租赁等租赁公司已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专业子公司。交银租赁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参加“上海自贸区三周年总结评估企业座谈会”时表示,上海自贸区挂牌后,交银租赁首家获批在区内设立航空航运专业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已增至15亿元,“按照监管要求既可在境内设立项目公司,也可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但资产的管理均由自贸区专业子公司负责,自贸区成立三年以来新增业务已超过了之前业务总和。”
允许开展本外币资金池
利用上海自贸区的政策优势,《实施意见》还支持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利用外债,举债的外债可调入境内存放在外债专户,实行支付结汇或意愿结汇使用。同时,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
《实施意见》还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本外币资金池业务,通过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境内成员公司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实现境内外资金的统一调配。在现行规定允许境内外币划转的范围之外,积极探索境内外汇资金划转管理的新模式,在交易真实、合理的前提下,融资租赁母公司与境内特殊项目公司之间的外币资金划转可向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提出申请。
为加快通关速度,为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租赁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对注册在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公司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按照物流实际需要,努力协调异地监管,便利通关手续。
鼓励融资租赁业兼并重组
在培育市场方面,《实施意见》还提出应不断拓宽融资租赁服务领域,鼓励引导境内外资本来沪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具有优势产业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扩大规模、拓展业务,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支持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租赁和跨境兼并,培育跨国融资租赁集团;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为融资租赁企业配套服务的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相关行业。
截至今年6月底,浦东新区集聚的融资租赁企业达1772家,较去年年末增加239家。
《实施意见》指出,将建立市级层面融资租赁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由市商务委、市金融办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快落实本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分工合作,落实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细化政策措施,并搞好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
详情可网络自贸家zimaojia了解
❽ 内资,外资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区别
一、投资主体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没有特别限制,直接参照公司法执行。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金融租赁公司
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
3)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二、设立条件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1)内资融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最低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营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1)注册资本折合美元最低1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5)股权比例中外资比例不少于25%。股东必须是企业,该类股东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当前以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为准入前提,单纯的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暂停审批,除非是知名跨国企业;
6)外方股东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总额不小于500万美元,董事为外籍自然人,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近一年无股权变更记录。中方股东公司须至少1亿元以上的资产证明和注册资本认缴能力,以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为优;
7)必须充分说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经营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审批部门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和税务总局。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
3、金融租赁公司
银监会。
四、经营范围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吸收存款或变相存款;
2)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贷款;
3)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4)同业拆借业务;
5)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同上
3、金融租赁公司
经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
6)同业拆借;
7)向金融机构借款;
8)境外借款;
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10)经济咨询。
经银监会批准,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开办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发行债券;
2)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3)资产证券化;
4)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5)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政策依据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上述依据以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3、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❾ 万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抄万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PPmoney万惠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内首家全国化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自成立以来,万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秉承集团的发展战略理念,凭借自身的行业背景与服务优势,不断创新业务发展模式,开启以“互联网汽车金融服务+汽车以租代购+汽车后市场+品牌与市值管理”四大体系相融合的运营模式,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汽车金融服务。
法定代表人:侯山义
成立时间:2015-04-08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1104000044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27号1001房之十(仅限办公用途)
❿ 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上海自贸区
1、2016年8月,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比照“借款合同”税目计税贴花。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6〕32号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52号)第2条:“主管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企业的国家税务局负责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的认定、审核、审批及核销等管理工作。”将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免)税纳入审批。
来源:2014年8月8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通知》(沪国税法〔2014〕16号)
3、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
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1.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2.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3.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来源: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
4、财政补贴政策:
1.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0.5%的补贴;
2.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航运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通过航运租赁业务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1%的补贴,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3.对融资租赁企业在浦东新区注册或追加资本金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500万元。
来源:2012年1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5、对融资租赁企业实施激励措施:
1.对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对融资租赁企业增资,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融资租赁企业,按其对新区的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补贴。对增资一定规模的融资租赁企业,按其对新区的新增贡献程度,适当加大补贴。
3.对在浦东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购房补贴。
4.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新区内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特别鼓励其开展船舶、飞机租赁等航运租赁业务,按其业务量,给予一定补贴。
5.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购入新区企业制造的飞机、船舶,按照合同金额,给予一定补贴。
6.对融资租赁企业新购入船舶和飞机,给予一定登记费补贴。
7.对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在上海综合保税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飞机和船舶租赁项目子公司,加大补贴力度。
8.新区内的政府采购,公用事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政府财力投资项目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
来源:2012年7月26日,浦东新区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浦府[2012]202号)
6、融资租赁企业财政资助:
1.对新引进到位资本金超过1亿元(含)的融资租赁企业,参照《浦东新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和购房补贴。对本办法施行日前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未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奖励政策的,鼓励其进行增资扩股,根据增资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0.5%的补贴;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航运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通过航运租赁业务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1%的补贴;
3.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按照合同金额的0.5%,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
4.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企业制造的飞机、船舶,按照合同金额1%,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对单一企业不重复享受补贴,对单一融资租赁企业,每年该项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
5.对融资租赁企业新购入船舶和飞机,给予登记费100%补贴,单船或单机最高补贴额为10万元,对单一融资租赁企业,每年该项补贴额最高为200万元。
来源:2010年7月,上海浦东新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办法》
7、“对新引进的大型融资租赁企业,其相关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50%补贴”。
来源:2005年12月,上海在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的通知(浦府[2005]2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