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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28 05:19:08

A. 2019年扶贫搬迁还有吗

一、2019年异地扶贫搬国家补助多少钱?

我国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将按照区域类型实行差异化补助,其中:新疆、西藏、青海和四川、云南、甘肃 3 省藏区,按人均 10000 元标准补助;内蒙古、广西、重庆、贵州、陕西、宁夏等 6 个西部省份和四川、云南、甘肃 3 省非藏区,按人均 8000 元标准补助;河北、山西、吉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 10 个东中部省份,按人均 7000 元标准补助。此外还有安置住房和配套设施补助标准,对于特殊群体的,国家将出资补助,不过有的地区需要自己出一部分钱。比如:

1、2018年贵州异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人奖励1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资金不超过2000元。

2、2018年湖南汨罗市异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是:一户一宅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人均43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20260元;县城购置楼房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资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35000元,合计人均57740元全部用于购房补助。

总的来说,各地情况不一,所获得异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但具体的还需以当地政府的公告为主。

总的来说,2019年异地扶贫搬迁补助各地不一,所以想要知道自己能拿多少钱,就要看当地发布的公告。此外,搬迁后的农户,原来所拥有的宅基地或房屋将会被集体或政府收回,不再属于自己。以上部分内容来源政府网站,具体的以当地政府内容为主。

B. 国家异地扶贫搬迁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建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设由中央投资、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和农户自筹三部分组成,其中,中央投资为人均7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中央投资不需要偿还,地方政府统筹资金由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公司偿还,不需要搬迁户偿还。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住房建设以“保障基本、安全适用”为原则,建设面积严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面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既要“挪穷窝”、也要“换穷业”、“拔穷根”,最终目的是通过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和生产发展条件在2020年前实现稳定脱贫。国家对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与搬迁工作同步推进。实施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加大对搬迁对象后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制定各种扶持办法,如“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就业培训+公益岗位”、“资产收益+物业经济”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C.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3)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D. 金融扶贫的机制措施是什么样的,目的如何

两种机制法则
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
为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云南银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扶贫工作。各银行机构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分片督导的工作机制。
程铿介绍,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该局于2016年3月22日研究印发了《关于云南银行业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扶贫信贷投入持续有效增长、扶贫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大目标和精准对接金融扶贫需求、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量身定制贫困群众金融服务、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等10大工作任务。
在具体措施上,各银行机构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理念,将信贷资源更多倾斜配置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截至9月末,扶贫开发贷款余额348.3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路网以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农村基础水利和电力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改造及校安工程建设等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云南银监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把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和发展乡村旅游业、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至9月末,全省累计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1169亿元,已累计投放贷款381.9亿元。
除此之外,该局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合机构及村镇银行发挥网点多、覆盖面广、贴近贫困户的优势,探索扶贫小额信贷有效模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9月末,全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6.4亿元,同比增长44.2%;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9万户、67.9万人。
深化金融创新
努力提升精准扶贫质效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识到,金融扶贫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也是发掘潜在客户、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政策要求,不仅提供融资支持,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提供“融智”支持。
程铿表示,云南银监局非常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基地、农户、企业主体、金融机构、担保的“五位一体”模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辖内银行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特定人群、特殊行业研发多类信贷新产品。”他举例说,如农村信用社开发“贷免扶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25款创新信贷产品,目前该社已在全省累计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1.45亿元,辐射带动10万多户基层群众户均增收超过1.5万元。
在担保方式的创新方面,云南省银行业稳妥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抵押融资业务。据悉,截至9月末,该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76亿元,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6.46亿元,农土抵押贷款余额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13亿元和0.71亿元。
受特殊的自然地理、产业结构、社会历史以及交通教育医疗条件落后等因素影响,作为我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云南省脱贫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紧紧围绕银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金融扶贫列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引导、推动优化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方法,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11月9日,第80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云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铿以“云南银行业积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介绍了云南银监局引领当地银行业支持云南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
据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云南全省银行业对93个贫困县的贷款余额达到6328.5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此外,云南银监局还搭建桥梁,联合省扶贫办召开云南银行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与省扶贫办、财政厅、农业厅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定期获取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并向银行机构通报,提高贷款精准度,构建工作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普惠金融基础,该局对在贫困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并积极支持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云南银监局牵头绘制金融服务网点乡镇分布、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分布地图,实施挂图作战,限期消除空白。各相关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固定网点、简易服务站,布放惠农自助设备或提供流动服务等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到镇、到村、到户。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省14262个行政村(含城区居委会、社区等)中,1331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3.3%;地处贫困县的10230个行政村中,928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2.2%。

E. 设立扶贫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有何重要意义

异地扶贫搬迁是在实践基础上探索出的一种扶贫模式,对精准脱贫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目标,异地扶贫搬迁工作须立足现状,解民之需,满民之盼。目前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意愿如何,对异地扶贫搬迁有何期盼?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为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依托“百村观察”调研平台,于2014年6月至9月,对全国15省75个贫困村2259位农民进行了调查与研究。调查发现,目前贫困村农民搬迁意愿总体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搬迁意愿更为凸显,建档立卡和偏远山区搬迁意愿相对更高。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盼集中体现在:资金政策有扶持,货币补贴更到位;住房提供有支持,生产生活更适宜;基本生活有保障,社会保障更配套。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一、异地搬迁意愿强,盼“搬得出”
在2189位受访者农民中,直接表示愿意异地扶贫搬迁的比重为35.02%,42%的农民表示“只要政府的政策条件合适就愿意搬迁”两者合计占比77.02%。可以看出,近八成的贫困村农民愿意脱贫搬迁,农民搬迁意愿总体比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农民搬迁意愿更为强烈。
具体而言,作为建档立卡农户,直接表示愿意搬迁的比重为34.07%,高出非建档立卡农户2.87个百分点;表示政府的政策条件合适就愿意搬迁的比重为42.75%,非建档立卡农户对此表示愿意搬迁的比重为46.19%。作为偏远山区农户,直接选择愿意脱贫搬迁的比重最大,比重为38.37%,高于非偏远山区农户24.06%的比重。可见,农民总体搬迁意愿高,建档立卡、偏远山区的农户更期盼异地脱贫搬迁。
二、资金扶持期望高,盼“迁得动”
一方面,期望政策支持有补贴。在2139个有效样本中,23.42%有受访农民表示最希望政府政策支持方式是“提供合理的货币补贴”,所占比重接超过两成。具体考察农民搬迁现金补贴期望值,在1777个表达了搬迁补贴金额的农户中,其平均愿意搬迁的补贴金额为21.29万元;最小愿意搬迁补贴金额为0万元,最大愿意搬迁补贴金额为200万元。一半以上农民对搬迁补贴期望在15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农民对货币补贴政府政策支持方式期盼高,同时对资金补贴期望值偏高。
从是否建档立卡农户看,在货币补贴期盼上,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货币补贴占比23.14%,略低于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货币补贴的24.23%。在货币补贴金额上,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补贴金额为21.51万元,远高于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搬迁补贴金额均值16.75万元;一半以上的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搬迁补贴金额在15.34万元以上,近半数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补贴金额在11.98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建档立卡农户对货币补贴资金期望值更高。
另一方面,期盼扶贫资金补到位。补贴资金如何落实成为贫困村农民的“心头盼”。在农户对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议中,有20.17%的受访者建议搬迁后应该“补贴合理到位”。偏远山区的农民建议“补贴合理到位”的占比为22.15%,高于非偏远山区农民。说明农民不仅期盼有足够的扶贫资金,还期盼扶贫资金能真正落地。解决好扶贫资金问题,成为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一环。
三、生产生活相适宜,盼“留得住”
一方面,住房提供有支持。在农民眼里,住房不仅有生活功能,还有保障和生产功能,它是农民生产生活中重要的物质基础。住房提供是否让农户满意,成为异地扶贫搬迁的关键一环。农户期待政府在住房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在2139个有效样本中,表示最希望获得的政策支持方式是“提供满意的住房”的农户有1087人,所占比重最高,为50.82%。不同类型的农户,住房需求不同。在希望获得满意住房的政策支持受访农户中,建档立卡农户所占比重高于非建档立卡农户,高出了6.79个百分点。可见,建档立卡农户更期盼的政策支持方式为提供满意的住房。
政府统一建设成为农户期盼的住房建设方式。在2140个有效样本中,有1280位农户希望住房建设方式为“政府统一建设,农民缴纳一定费用”,占比最高为59.81%。就不同类型农民而言,在1428个建档立卡农户有效样本中,59.31%建卡农户希望的住房建设方式是“政府统一建设,农户缴纳一定费用”。有22.63%的偏远山区农户期望 “农民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补贴”方式,高于非偏远山区的20.04%。可以看出,建档立卡农户更期待政府统一建设方式,偏于山区农户更倾向农民自建方式。
另一方面,生产生活更适宜。在希望搬迁的1262位受访农民中,49.92%农民表示因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更好而搬迁,占比最高;因农业生产更方便而搬迁的农民占比次高,为16.80%;有13%的农民反应会因为子女上学更方便而搬迁。因看病就医更方便而搬迁的农民占比为7.69%。根据全国579个有效样本中,农户对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意见的分析发现,有49.75%农民建议搬迁后的“安置点更适宜生产和居住”。说明安置点生产生活更适宜,不仅是吸引贫困村农户搬迁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成为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盼之一。
四、社会保障能配套,盼“过得好”
一方面,基本生活有保障。在农民的搬迁建议中,希望“搬迁后生活有保障” 的受访者有14.21%。偏远山区农民更希望“搬迁生活有保障”的占比为15.24%。老年人更多考虑搬迁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占比为18.25%。可见,对于贫困村庄中的弱势群体,没有生产能力,搬迁之后,基本生活保障成为他们一大期盼。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能完善。完善的社会保障,能解决农民搬迁后顾之忧。总体而言,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中,有324位农民表示最希望获得政策支持方式是完善的社会保障,占比15.15%。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农户,有20.66%低收入家庭更加期待社会保障支持,远高于高收入者的11%。另外,偏远山区农户占比为15.67%,高于非偏远山区的11.73%。可见,低收入和偏远山区农民更加期待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
五、多措并举,助力异地扶贫搬迁
由上述分析可知,农民总体搬迁意愿强烈,建档立卡、偏远山区的农户更期盼异地扶贫搬迁。农民的搬迁期盼集中体现在住房的满意提供,生产生活更加适宜,资金投入力合理到位,社会保障的提供与完善。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一)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
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另一方面要因需订制。首先,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其次,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最后,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二)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
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首先,政府财政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移民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其次,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用好扶贫资金。首先,分级设立搬迁补贴标准。搬迁成本是影响农民搬迁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根据搬迁的难易程度,设立梯级搬迁补贴等级,对特别困难家庭,可以解决全部费用。其次,加大对部门资金和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从管理体制、整合手段和投向重点上寻求创新和突破,真正做到以扶贫移民搬迁为重点,有效整合,相互配套,发挥资金集中投入的聚合效应。
(三)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
首先,尊重民意,决策住房建设方式。在政策支持方式上提供满意的住房已成为贫困村农民首要期盼。利用新地域的现实情况,分别建立政府房区和自建房区,针对不同人群的意愿进行统计,满足移民的搬迁需求。一是根据各户人口和经济实力,划分两间、三间、四间等多个建房层次,有效解决一些经济条件差的移民群众“想移难移”的问题。二是根据群众意愿和承受能力,可采取先建配房,再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设移民住房。三是根据农民意愿,灵活采取住房建设方式,“农民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补贴”和“政府统一建设,农民负担一定费用”的方式。其次,反应民情,协调土地处理方式。采用“亲靠亲、邻靠邻、村支两委搞协调”的办法,尊重民情,达成土地处理协议,确定每户土地亩数。
(四)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
一是引导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努力形成支柱产业,积极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体的服务业。二是完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移民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养老问题。三是公共服务保障。按照生产生活方便、庭院布局合理美观的要求,实施“六改五通四建工程”,满足搬迁地区饮水安全和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保障生活生产的有序进行;提供农村公路应备条件和道路服务,方便出行;保证迁入区的农民在就医方面方便快捷。

F. 易地扶贫搬迁要拆老房子吗

1、精准搬迁对象。 明确搬迁程序选准搬迁对 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 一定要因地制 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

2、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

4、科学布局。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G. 易地扶贫搬迁的五个体系指的是什么

为狠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狠抓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狠抓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狠抓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狠抓基层党建体系建设。

以贵州省为例,整合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等,重点聚焦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满足搬迁户子女就学需求,确保每个安置点有1个卫生服务机构。紧紧围绕搬迁群众生计方式非农化转变,结合省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和贫困劳动力特点,统筹各相关部门培训资源,强力推进搬迁劳动力全员培训,逐户建立培训档案,不断提升就业技能。

通过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化劳务输出、返乡创业带动、强化产业配置、托底解决困难人群就业等方式,确保有劳动力家庭1人以上稳定就业。大力推进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四进社区”,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移民夜校等载体,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增强搬迁群众社区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培育感恩奋进、积极向上、自强自立的社会心态和精神风貌。

根据安置点规模和区域实际,合理设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管理服务单元,强化社会事务、治安管理等职能,把大数据融入社区管理之中,加强社会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安置点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安置点各项工作中,合理设置党总支、党支部,配强干部,完善机制,强化功能,确保每个安置点基层党组织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7)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税收政策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H.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建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设由中央投资、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和农户自筹三部分组成,其中,中央投资为人均7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中央投资不需要偿还,地方政府统筹资金由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公司偿还,不需要搬迁户偿还。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住房建设以“保障基本、安全适用”为原则,建设面积严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面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既要“挪穷窝”、也要“换穷业”、“拔穷根”,最终目的是通过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和生产发展条件在2020年前实现稳定脱贫。国家对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与搬迁工作同步推进。实施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加大对搬迁对象后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制定各种扶持办法,如“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就业培训+公益岗位”、“资产收益+物业经济”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I. 异地扶贫搬迁三个严的标准指严格锁定搬迁范围严格守什么严抓什么

严格锁定搬迁范围,严守【住房面积红线】,严抓【住房工程质量】。

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9)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J.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事,大伙怎么看

按照“户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批复”的程序,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主要针对居住在深山、库区和地质灾害、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的同步搬迁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或离中心村、镇较为偏远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的同步搬迁人口,按照“户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批复”的程序,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安置方式采取以县城安置点点内集中安置为主,点外分散安置为辅,按照“县城安置先集中后分散、乡镇安置分散安置”的原则,统筹谋划,分类实施。 通过采取由政府统规统建的方式,县城安置点点内购房安置同步搬迁户约300户1643人。

(10)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同步搬迁对象认定难度大,工作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调、认真组织。各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责清晰、程序公开,确保同步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2、各镇要按照申请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搬迁户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虚假搬迁及套、冒用他人搬迁资金的,按套领扶贫资金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镇、村要对在各个审核环节符合条件或公示无异议的家庭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登记建档,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家庭的申请资料要退回本人,并说明原因。同时要切实做到交接手续齐全、申请材料规范,不丢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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