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美国广告法及美国有关广告法律
你可以到美国法检索网findlaw或者是westlaw上搜一下
相关法律比较可以到中国知网上搜一下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❷ 中美电视广告的特点,中美电视广告的历史文化差异。谢谢。
大同小异,因为中国文化已经逐渐美化,美国的电视广告大多数言过其实,不过基本上还是遵守法律法规,中国的电视广告“充水”现象比美国的多,喜欢打擦边球,钻法律法规漏洞,欺骗成分较浓。
欧洲的电视广告水准比较高,文化气息比较浓厚,也比较有创意。
❸ 最经典,独家的记忆,美国销量第一这些都违反广告法么
‘最经典’ 属于极限用词,违反广告法;
‘美国销售量第一’这个需要引用相关公正、真是有效的数据,以及数据来源。
广告法中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且如果该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话,根基行业而定需要相关政府批准进入市场的证明文件、卫生许可证等等。
❹ 美国互联网广告营销行业为什么会出现垄断现象
因为大公司有经济有背景,人才大量涌入,有资金去研发新科技,新技术,所以越来越好,小公司只能捡剩下的,还不一定成功或者出现火爆现象,所以越来越差。
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万维网(www)的出现,才推动互联网在90年代中后期迅速形成一个跨越国界的全球性新型媒体。互联网以其特有的交互性,逐步确立了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并列的第四媒体地位。联合国新闻委员会1998年5月举行的年会正式提出第四媒体的概念,对互联网的媒体地位给予正式确认。
同时,汽车行业仍将是美国第二大互联网广告消费者,2018年,美国汽车营销商在互联网广告上投入约136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6.9%,汽车行业支出则占美国所有互联网广告支出的12.6%。
另外,金融服务是美国2018年上半年互联网广告增长主要推动力,广告预算增长了18%,其中电信行业在互联网广告中投入将持续增长。
❺ 新《广告法》今起正式实施,哪些互联网金融宣传语或违反规定
1-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要求,有些已经开始陆续将网传的极限用语撤掉。
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
2-金融理财产品充斥着“稳赚不赔” “高额收益” “安全无忧”之类的承诺。比如对于招商理财类广告,明确其不得对收益等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
❻ 美国互联网广告营销行业的垄断情况怎么样
互联网自1969年诞生后很长时间,一直扮演着在国防、科技、教育领域用于通信交流的单一角色。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万维网(www)的出现,才推动互联网在90年代中后期迅速形成一个跨越国界的全球性新型媒体。互联网以其特有的交互性,逐步确立了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并列的第四媒体地位。联合国新闻委员会1998年5月举行的年会正式提出第四媒体的概念,对互联网的媒体地位给予正式确认。
自从1994年诞生至今,网络广告在美国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
市场规模逐年增长,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占比近7成
目前,亚马逊占据了美国互联网广告5%的市场份额,仅次于Google以及Facebook,同时根据eMarketer数据显示,2018年Amazon互联网广告收入增长比预期强劲,同比增长约为10-12%,达到46亿美元,且数据同时显示,Google和Facebook两大巨头广告收入正在减少;根据这一增长趋势,到2020年,亚马逊互联网广告收入将占美国互联网广告市场7%左右。
❼ 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有什么影响
一、互金企业“付费推广”将被纳入互联网广告范畴
二、互金企业发专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属,需在广告中显著标明“广告”
三、互金平台上 “没有关闭标志的小广告弹窗”将面临罚款
四、互金高管发朋友圈也可能被认定为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对广告内容负有审查义务
五、互金企业利用互联网媒介刷好评等行为也将受到约束
综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将为互联网广告行为提供行业指导,同时也对规范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宣传行为有着重大意义。互联网金融企业强势围观后,应当尽快对自己的广告宣传行为作出调整。一言以蔽之,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广告应当真诚善意、正当竞争、尊重用户的私人空间。
❽ 中外电视广告法规的比较(或者某个西方国家的电视广告法规)
美国的广告法规
来源: 作者: 日期:2005-12-9 21:53:07
美国的广告法规
美国早在1911年就颁布了《印刷物广告法案》,这是美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广告法规,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为:
“凡个人、商店、公司、社会欲直接或间接出卖或用其他方法处理其商品、证券、劳务或任何物品,或者欲增加这些物品的消费量,或用任何方法,诱使公众,就这些事物缔结契约、取得利益,或发生利益关系而制成广告,直接或间接刊载于本州各种报纸或其他刊物上,或作书籍、通告、传单、招贴、小册子、书信等分发的,如其中陈述的事实,有不确、欺诈或使人误信者,治以轻罪。”
美国是广告法规十分健全的社会,行业自律也十分严肃,如美国广播事业协会在1975年订立的《美国电视广告规范》,除了对一些电视广告播映的基本标准作出规定外,另外还订立了六项准则。全文如下。
美国电视广告规范
第一,一般性准则
(1)对于广告客户的信誉,广告商品或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如有充分理由加以怀疑时,应拒绝接受播映。
(2)对于广告的目的与精神,如有违背法律的嫌疑,应拒绝接受播映。
(3)由广告客户赞助的节目,应标明其提供者。
(4)对正常安全有影响的广告,应禁止播映。具有某种危险性可能的商品,禁止儿童参加其广告活动。
(5)基于社会习俗,认为某项广告将为社会上大部分人士所反对者,应拒绝接受播映,必须将此项广告作适当的改进,始能接受。
(6)用蒸馏法酿造而成的烈酒,其广告不得接受。
(7)啤酒及温和性酒类之广告,内容应力求高尚,制作应求审慎,不得表现饮酒的动态。广告影片中,应避免“饮”的镜头。
(8)香烟广告,禁止播映。
(9)训练、补习机构(学校或专班)广告,如暗示或夸大在参加课程讲习后可获得就业机会者,应拒绝接受。
(10)邮购火器弹药之广告,禁止接受。其他有关户外运动等等之火器弹药广告,必须先符合所适用之法规。
(11)算命、测字、占星、摸骨、手相、测心、测性等广告,禁止接受。
(12)痔疮药品及妇女卫生用品等,属于私人秘用的商品广告,必须从严要求,重视伦理道德及高雅格调。更须谨慎播映,以免引起观众反感。不合规定者,拒绝播映。
(13)对竞赛(赛马赛狗等)或赌彩(彩券抽奖等)作预测的刊物,其广告一律不
予接受。
(14)私人或机关团体,就运动比赛所举办的合法猜谜,其广告应以公告方式播出。
(15)销售多种商品的广告客户,不得在销售合格商品的广告中,同时连带销售另一种不合格的商品。
(16)暗含有不良引诱用意的商品广告,应避免接受。
(17)证言性质之广告,内容必须有真人真事为证。凡无法证实者,不予接受播映。
第二,广告播映准则。
(18)广告措词,应高雅有礼,避免使人厌恶拒听,广告的内容并须力求与节目格调保持调和。
(19)不得用欺骗,隐瞒的方式播映商品的内容,电视事业最好能收集充分之资料,证明商品所作的示范或介绍,全属真实。
(28)对于教会与宗教团体之节目,不宜收取电视时间费用。
(29)广告中提及有关研究、调查或试验之结果,其内容必须真实,不应在播映时,以虚伪的方式造成观众接受言过其实的印象。
第三,医药用品广告准则
(30)药品广告与观众之健康有关,应慎重对观众之影响。
(31)医药广告中,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毫无危险”、“无副作用”等夸大医疗效用之词句。
(32)医药广告如有令人厌恶的痛苦呻吟的表情、动作及声音者,应拒绝播映。
第四,赠奖准则
(33)对于广告客户的赠奖计划,电视协会全部了解,并于审查同意后,始可公开宣布举办此项赠奖活动。
(34)赠奖的截止日期,应尽可能提早宣布。
(35)赠奖之广告节目,参加者如需缴付现金者,电视业应先调查举办之广告客户,是否诚实可靠。遇有观众提出不满的申诉,应促使广告客户退还其所缴付的参加费用。
(36)对资金与奖品之描述介绍,应完全真实,不得夸大其价值。
(37)广告客户应负责保证所提出之奖品均属无害。
(38)偏重迷信的赠奖活动,电视业不应接受举办。
第五,广告时间准则。
(39)主要时间内,参加电视网各台,每60分钟之节目,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9分30秒。所谓主要时间,是指自每天下午6时起,至午夜止,由各电视台任选3小时及30分钟,
连续播出。主要时间内,如包含新闻节目30分钟,则这30分钟,可不列为主要时间,得另以30分钟作为补充。新闻节目的30分钟,可按非主要时间标准计算广告量。
(40)其他时间(非主要时间),每6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不得超过16分钟。
(41)儿童节目时间不包括在主要广告时间之内,是以12岁以下儿童为对象的节目时间。在星期六及星期日,每6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9分30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6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
(42)广告之插播,是指在节目主体播映中,所播出的广告:
①在主要时间,每30分钟节目内,广告插播不得超过两次。每60分钟之节目,广告插播不得超过四次;
②节目长度超出60分钟者,按比例每增加30分钟,可增加广告插播两次;
③综艺节目每60分钟可插播广告五次;
④在其他时间内,每3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插播不得超出两次,每6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插播不得超过四次;
⑤在儿童节目时间,每3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插播不得超过两次,每6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插播不得超过四次;
⑥不论是主要时间或其他时间,凡节目长度在15分钟以内者,其广告插播的限度如
下:5分钟的节目,限插播广告一次。10钟的节目,限插播广告二次。15分钟的节目,也限插播广告二次;
⑦新闻、气象、运动及特别重大事件的节目,由于性质可免除其遵守插播标准之义务。
(43)在一次插播中,不得安排四则以上的广告,连续播映。在两个节目之间,不得一次安排三则以上的广告,连续播映。但节目如系独家提供,为减少插播次数,可不受上述广告则数的限制。
(44)在两个节目之间的插播广告,播映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又10秒(即70秒),此项广告,不得与前一节目及后一节目的内容不协调。
(45)在节目中,如必须对奖品及致赠者姓名合作合理而有限之介绍,此项介绍可不计算在广告时间之内。
(46)对妇女服务之节目及购物指南、时装表演、工作示范等节目,其内容难免含有若干广告性质。然而此为节目中必须的资料,此类情形,可不计算在广告时间之内。
(47)节目中的主持人或演员,除正常介绍节目的人物外,不应顺口提及别种商品,或使观众在其言谈中,知道别种商品。
(48)节目中的布景道具等,如有显示广告客户(即节目的提供者)的名称或商标或商品,只应偶然为之,以镜头略过为原则。不得作为主体出现,以免影响节目之趣味与娱乐性。
(49)节目前后的两张提供卡,每张播报的时间,以不超过十秒钟为原则。若只有一个客户作独家提供者,亦可播映十秒钟。
(50)前述的提供卡上,除广告客户之名称外,不得加入任何广告字句。
第六,独立电视台的广告时间准则。
(51)独立电视台之广告业务范围,应包括对公众服务之公告,及为播映某一节目事先所作之介绍等在内。
(52)在主要时间内(指照当地时间,自下午六时起至午夜止,任何连续不断的三小时),每3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每6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4分钟。在其他时间内,每3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每60分钟的节目,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6分钟。
(53)在两个节目之间,如不插播广告,每30分钟之节目中,可插播广告4次。每60分钟之节目中,限插播广告7次。每120分钟之节目,则以插播13次为限。如在两个节目之间插播广告,则上述各节目中的插播,应各减少一次,新闻、气象、运动及特别重大事件等节目,因形式不同,应属例外。
(54)插播广告,一次不得安排4则以上,作连续播出。
但长度在60分钟以上的节目,为减少广告插播次数,得一次安排7则以内之广告,作连续播出。
(55)现场实况转播之运动节目,不受上述插播次数之限制。因此类节目之形式,已具有限制广告插播的次数或则数的条件。
这里还有许多国家的
❾ 美国电视广播广告的经营模式和中国电视广播的经营模式有何区别
我国广播电视集团的经营模式
多元化与专业化一般以国家或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为依据。我国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标准对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4级,广播、电影、电视、出版、艺术、旅游等均为第4级小类的行业分类,而衡量企业多元化一般以第4级行业分类为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广电集团都是多元化的经营,不仅有广播、电影、电视主业,还有出版、艺术、旅游、房地产等副业。中办发[2001]17号文件也明确规定广电集团可以兼营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电影生产等。实行多媒体兼营是推进我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集团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的《世界新闻报》和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的《新华网》已进入主流报业的角逐。中国广播影视集团、上海文广集团和北京、湖南广电集团分别控股的“中视传媒”、“东方明珠”、“歌华有线”、“电广传媒”等上市公司已参与影视制作、广告经营、传输网络、房地产等市场,如湖南“电广传媒”还参与北京西红门经济适用房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并中标。我国已成立的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的经营业务构成,如表2。
1.根据我国广播影视的发展实际,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已成立的广电集团更宜采用专业化的经营模式,做强广播电影电视主业。理由主要有:
(1)从行业发展规律看,一般而言,行业分为新兴、成熟、衰退三个阶段。行业处于新兴阶段,企业多采取专业化战略,扩大规模;行业处于成熟阶段,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专业化或多元化战略;行业处于衰退阶段,企业大多采用多元化发展战略,争取从衰退行业中撤退。广播电影电视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已成为相对成熟、比较庞大的产业,但近年来数字、网络、卫星等技术的飞速发展给广播影视带来了新的机遇,广播影视在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娱乐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可以说广播影视还处于新兴成长阶段,属于朝阳产业。尤其在我国,随着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人们在对我物质生活需求越来越高的同时,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为广播影视的大发展提供了难得的良机。广电集团应当集中精力,抓住机遇,强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济,抢占广播影视业发展的制高点,真正满足人们对广播影视的需求。
(2)从行业特点来看,广播影视业属于重装备、高投入、高消耗的行业,对资金、技术、艺术等方面要求很高。尤其是我国广播影视目前正处于从模拟向数字技术过渡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广电集团应当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投入到节目制作、播出、传输、覆盖体系的完善中,努力提高节目质量,扩大节目覆盖范围,力争在数字化时代占据更为有利的竞争地位。
(3)从行业内涵来看,广播影视业的内涵越来越丰富,服务种类和服务方式越来越多。电影已从诞生时的黑白电影发展到彩色电影、数字电影、高清晰度电影、动感电影等,广播已从调幅广播发展到调频广播、立体声广播、数字广播、数据广播、多媒体广播等,电视已从黑白电视发展到彩色电视、数字标准清晰度电视、数字高清晰度电视、付费电视、互动电视等。广电集团应当在挖掘广播影视业内涵上下功夫,强化核心产业,强化主打产品,努力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对象化服务,走内涵集约化发展之路。
(4)从集团化进程来看,目前我国组建的广电集团还处在集团化的初始阶段。我国组建广电集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将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制片厂以及相关单位联合,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进行内部重组整合,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接受市场的磨练和考验。尽管中办发[2001]17号文件明确跨媒体兼营,但要真正实现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我国广播电视资源配置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要使市场调节发挥主要作用还需要加快改革。市场经济是专业化经济,专业化竞争非常激烈。广电集团只有扎扎实实从专业化做起,才能为多元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如过快进行多元化经营,势必分散精力,造成主业不强,规模很大但没有规模效益。同时仓促进入其它行业,因情况不熟悉,使多元化经营不但没有分散经营风险,反而增加经营风险。广电部门进行多元化经营,有成功的,但很多是不成功的,如中央电视台经营北普坨影视城失败,湖南广电集团经营的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和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一直亏损,这些都要求广电集团理性对待多元化经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追风不跟潮,实事求是,选择符合实际的集团经营战略。
(5)从我国广电集团的特殊性来看,广电集团可以借鉴跨国传媒集团的成功经验,但不可能完全采用跨国传媒集团商业化的作法。我国广电集团承担着喉舌功能和普遍服务义务,不可能完全采用哪里有利润就往哪里投资的作法,因此广电集团必须充分认识我国广播影视的特殊性,充分利用我国广播影视的政策优势,充分发挥广播影视方面的专长,使党和国家的声音进入千家万户,使中国的声音传向世界各地,真正实现为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务的目标。
2.广电集团的发展不能贪大图快,必须扎扎实实从专业化经营做起,目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高效的管理体制,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广电集团成立后,原来电台、电视台、网络中心等单位之间的外部关系变成了集团内部的关系。要使管理成本低于外部交易成本,必须加快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高效的管理体制,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减少管理层次,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专业化竞争中,劳动生产率低的企业会逐步被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所取代。目前成立的广电集团多是在现有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传输网络中心等单位之上构建管理机构,千万要防止管理机构重叠、管理人员膨胀、管理层次繁多,如果管理成本高于外部交易成本,这样的集团没有意义,也不可能达到做大做强我国广播影视业的目的。广电集团及电台、电视台、网络公司等微观主体充满生机活力、富有效率和生命力才是我国广播影视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
(2)加快内部资源整合,加强内部成本核算,理顺集团内部产业群。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在2002年初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提出广播影视集团发展的思路是:强化优势产业,扶持弱势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开发新兴产业,重视高新产业。广电集团成立后,应当眼睛向内,向资源整合要生产力,向经济核算要生产力,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既要明确广播、电影、电视合理分工,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又要突出重点,发挥集团资源共享的优势,着力打造主打产业和主打产品,形成集团的核心单位、核心产业、核心竞争力和高品质的文化形象。对于亏损的辅助产业,要进行战略性退出,千万不能在集团内部进行跨行业补贴,影响集团的竞争力。目前电台、电视台内部尚没有完全实现资源共享,集团要实现资源共享还需要加倍努力。如中央三台就存在这一问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设有新闻节目中心,在台港澳广播中心又设有新闻部;中央电视台设有新闻节目中心,在海外节目中心、体育节目中心又设有新闻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设有新闻发稿中心,在华语中心、英语中心又设有新闻部。因此也就闹出了同一台不同部门的记者采访同一事件的笑话,这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损害了电台、电视台的形象。广电集团的成立不是要另起炉灶、取代电台、电视台的应有职能,也不是杀富济贫、内部吃大锅饭,而是要整合内部资源,调整内部产业,理顺内部关系,加强内部管理,使电台、电视台的应有职能发挥到极至,从而全面提升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3)加快节目资源整合,推进集团业务横向一体化进程。广电集团的优势在节目内容,应充分挖掘节目资源的潜力,精心编排电台、电视台的各套节目,使各套节目精品叠出、丰富多彩,形成全国知名的专业化的有特色的节目品牌。同时要以节目为龙头,加快广播电影电视一体化进程,实现“一鱼多吃”,最大限度发挥节目资源的价值;加快中国广电集团、地方广电集团与地方电台、电视台节目一体化进程,推进跨地区经营、本地化经营。尽管中办发[2001]17号文件明确跨地区经营,但要收购地方台、与地方合作办台还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因为地方台都是当地党委、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要收购事业单位或合资举办事业单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范。目前广电集团实行跨地区经营的可行办法是有偿为地方台提供丰富的节目资源,或者与各地方台(城市台)合办栏目、合办节目,努力使集团的节目资源优势变为阵地优势和市场优势,扩大我国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争取国内外节目市场的更大份额。
(4)加快网络整合,推进集团业务纵向一体化进程。加快网络整合就是要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等环节一体化,推动节目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实现良性循环。国办发[1999]82号要求以省(区、市)为单位组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推进网络整合的难点在于既得利益的调整。目前中央和省级广电部门主要拥有干线网,地市县广电部门主要拥有用户网,中央和省级广电部门想通过网络整合把所有用户联成一体,地市县广电部门则想通过网络整合带来新业务和新收益。由于目前网络新业务尚未开通,还不能马上带来新收益,地市县广电部门担心网络被拿走,利益受影响,因此处于观望状态。有线电视网络收入是地市县广电部门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支持无线发射台转播中央、省和当地节目的经济来源,地市县广电部门也希望通过网络整合做大本地用户网。另外,地方网络是采用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也是网络整合的争议话题。中央和省级广电部门希望地市县用户网采用分公司形式,地市县则希望采用子公司形式。总之,网络整合是大势所趋,不整合,分散的广电网络无法应对其它网络的竞争,网络的规模效益也不能发挥。网络整合必须克服广电系统条块分割的体制现状,利用股份制等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共担风险、共同受益、共同发展,使网络成为中国广电集团联系地方广电集团、地方电台和电视台的重要纽带和传播通道,从而实现政令畅通和利益共享。
❿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哪些互联网金融宣传语可能要被禁了
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版最大、精确、顶权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