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是什么意思
是指与银行合作,负责为银行的一些业务做配套服务,比如:银行卡公司、银联公司等
❷ 金融服务外包的综述
全球金融服务机构越来越多地将原先自行承担的业务转交外包服务商完成。监管当局进行的行业调研显示,金融服务机构已将相当一部分的业务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渐复杂。
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外包,可以将风险管理及合规等职责转交给不受监管且能进行离岸操作的服务商进行运作。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服务机构如何能对所负责的业务及风险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业务是否遵循了监管要求?当监管当局质询时,这些机构又怎样能表明自己确实在按章办事?
为回答上述问题并指导受监管的金融服务机构(受监管实体),联合论坛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为外包制订高级指引原则。
本文对有关主要问题及风险做了详细说明,并阐述了作为参考标准的高级原则。这些原则适用于银行、保险及证券业。每个行业的国际委员会可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更为详细和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个受监管实体的职能与业务可通过多种方式来执行,有关职能可拆分为产品制造、市场营销、后台支持与分销等。如果各种职能的实施地点不同,但仍由本实体内部的部门来负责,则此类情况就不属于外包。该实体应在常规风险管理框架内防范有关风险。
当前更为复杂的外包安排不断涌现。在每种安排中,无论服务商是否受到监管,但都要受到联合论坛原则的约束。
各种行业及监管报告指出,外包涉及风险转移及管理方面(多与跨境业务相关)的问题。各行业与监管当局认为,受监管实体越来越多地依赖外包业务,可能会影响到其管理风险及服从监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监管当局还担心:受监管实体采取适当措施管理风险及遵守监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难以有效向监管当局表明。
在外包业务引起的这些问题之一是对外包业务的过分依赖会严重影响到受监管实体的可持续性及其履行客户责任的能力。
受监管实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风险:制定全面与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风险监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应急计划、协商达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务商的财务与基础设施状况。
监管当局能够通过以下措施减少外包过程产生的问题:在评估单个公司时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情况、在分析系统风险时要考虑服务商的风险集中问题。
监管当局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受监管实体如何能保持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监管当局也担忧业务外包会影响受监管实体履行监管义务。除非市场与监管当局的影响联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量,否则随着金融行业对外部服务商依赖程度的加深及IT技术的迅速发展,业务外包可能导致系统性问题。
❸ 银行外包管理办法
别说一线岗位,银行很多内部的比如说档案员、驾驶员、守押岗位都已经外包了。此外大堂、催收、法律、诉讼,甚至POS机具维护,甚至信贷收单都外包了。
为何这么做?
第一是节省成本。
外包,就是把这些相对不重要的岗位包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派遣自己的雇员来代替银行正式签约员工工作。银行按月结算给第三方,第三方再剔除管理费、税金、五险一后支付给具体的外包岗位人员。
银行签约人员收入与福利肯定要比外包人员多一些,如此操作,银行少支出部分又节省了管理成本。第三方公司也能从外包人员头上多少搜刮些,双赢啊😡
第二是回避责任。
只要进行人员管理就有责任。这么一半人少了,银行各级管理者的责任降低了。
出了任何问题,简单将外包人员遣送回第三方公司就什么事都省了。
第三是规避风险
银行工作存在众多潜在风险。而很多事不好给内部员工做,比如银行催收,给员工做就得监督,是否内外勾结,冲销费用,减免利息啊,真很麻烦。给外包第三方公司,按照既定规则执行,就结束了。
所以...
不过,当银行也开始这么节省成本,让外包人员面对客户,估计外包人员心中也是愤怒的,同工不同酬,谁会创造性劳动?
损失的,嗯,其实还是银行自己。
且看着吧。
❹ 金融服务外包,信贷催收服务以及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合法吗
贷款服务外包,属于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中的一种。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专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外包属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对“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定义:外包是指商业银行将原本应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实务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经营行为。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或其所属集团设立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因此,包括贷款外包在内的银行外包行为,在规章层面已经得到了中国银监会的承认和支持。
从实例来看,以行业典型企业国内知名的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分类来看,在其接受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的全程贷款流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营销、调查、信用评级、评审、审查、担保物评估、担保登记、放款审查、台账管理、贷后管理、催收清欠等贷款服务。
❺ 如何防范金融服务外包所潜在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要防范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各种风险,我国须重视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开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内外结合”发展道路。
要想更好地发展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并完善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监管制度。2.制定相关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证外包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3.政府合理规划和建设金融服务外包园区和城市。充分发挥政府前瞻性的长远规划,应将各大城市分开管理,给予差别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优势,避免各城市之间的盲目竞争。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风险防范
(一)合理确定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商 (1)实行业务外包以前,金融机构应制定外包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主要包括对哪些业务适合外包做出评估。同时,应该全面考虑业务外包的程度问题、风险集中问题,以及将多项业务外包给同一个服务商时的风险问题。 (2)外包服务商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包活动的成败。在做出外包决策后,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应听取来自内部或外部的法律、财务专家、人力资源的意见,然后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寻找擅长该业务的所有高级公司,通过仔细的调查、分析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外包服务商。此外,也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财务状况。 (二)外包风险内部评估 在开始实施金融服务外包之后,为了确保及时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风险来临之前获得信号,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低最小,必须在外包的过程中时刻对风险进行内部评估。 (1)派专人到外包服务商的公司任职,及时与外包服务商沟通在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特派员作为一个中间人协调和处理在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这种方法相对比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响。 (2)缩短金融机构和外包服务商沟通的周期。由于外包业务的关系,外包服务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汇报业务报表或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尽量控制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沟通周期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 (三)完善金融外包监管制度 (1)金融监管当局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金融监管当局针对不同的业务和不同的外包服务商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对于明确规定可以外包的业务,只需要经过备案程序即可,而对于规定之外的业务,则应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对于不同的外包服务商,也应采取有差别的监管程序。 (2)金融监管当局应进行外包业务的持续监管和系统性风险监管。为了实现持续监管,可借鉴国际监管组织制定的监管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关条款,确保监管当局随时可获得监管所需的资料。 (3)金融机构及外包服务商均应制订应急计划。金融机构应该尽力要求外包服务商制订应急计划,保证信息技术的安全性,以及发生意外情况时灾难恢 乌骨鸡苗鸡苗0.2元/只 送全程饲料 养殖死伤全赔 广告 一年养4批利润40万 每户10000元补贴 45天死伤全赔 培训养鸡技术 查看详情 > 绍兴 鸡苗批发 0.2元/只 订1000只送800只 包销成品 广告 大型禽苗孵化基地 常年出售鸡苗 品种齐全 免费防疫 订满1000只免费上门建温棚 送饲料 查看详情 > 复能力。对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形,外包商应设计必要的应急计划。
❻ 科信银通(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怎么样
科信银通(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是2014-05-23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内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北容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4号楼5层531B室。
科信银通(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05399884409A,企业法人贾善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科信银通(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收委托从事票据中介外包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策划;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科信银通(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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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学计算机信息管理(金融服务外包方向)有用吗
有用的,偏实用为主吧
❽ 现在还可以注册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吗
金融类公司现在全国抄政策都是不能注册的了,建议您注册成企业管理类型的公司,与金融类经营范围相似,打个擦边球是可以注册的。
注册公司的流程: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公司注册
5.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6.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7.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
1、核名:免费
2、开验资户:0元
3、验资报告:0-500元(认缴制的公司不需要)
4、工商执照:免费
5、公章合同章等:各区收费不一样
6、银行开户:0-1000元(每个银行收费不一样)
7、税控器:成本价820元(根据公司情况而定)
❾ 我国出台了哪些关于服务外包的法规
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接包方)妥善保护保密信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是指接包方通过合同向境内外的企业、机构、组织或个人(以下称发包方)提供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业务资料或数据:
(一)接包方在承接服务外包业务过程中从发包方所获取;
(二)发包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且不为公众知悉;
(三)接包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接包方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员工不得违反服务外包合同的约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发包方的保密信息。 第五条接包方应成立信息保护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制定本企业的信息保护规章制度,对保密信息采取合理的、具体的、有效的保密措施,包括:
(一)限定涉密人员的范围;
(二)对保密信息载体及其存储场所采取技术物理控制,以避免信息被他人不当访问或获取;
(三)对保密信息的记录载体进行分级管理;
(四)对配方含量和程序步骤等重要信息加密保存或保存于受限区域;
(五)对保密信息载体使用密码;
(六)对存有保密信息的厂房、车间、办公室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对他们提出保密要求;
(七)对存有保密信息的计算机建立有效的网络管理和数据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授权体系,采用完善的系统备份和故障恢复手段,定期进行安全补丁和病毒库的升级;
(八)接包方与发包方约定的其他措施。
第六条接包方应通过与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以及与涉密的第三方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七条接包方应当加强对员工的信息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免泄漏保密信息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鼓励接包方积极借鉴国内外信息安全认证要求、行业最佳实践来制定企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并获取国内、国际信息安全认证。
第九条接包方应积极开展对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及维护,持续改进企业内部信息安全体系。
第十条接包方违反与发包方之间的保密协议或服务外包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发包方可以根据保密协议或服务外包合同的约定提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接包方应与发包方明确约定接包方在为发包方提供服务、履行信息保密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的归属。
第十二条接包方不得侵犯发包方依法享有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
第十三条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可根据需要定期公布接包方的信息保密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