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投资 >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金融服务商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金融服务商

发布时间:2021-07-03 16:39:03

㈠ 互联网保险的代表业务

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模式。当前持有互联网保险牌照的保险公司有众安保险、泰康在线、易安保险和安心保险。
互联网保险的市场空间包括两个部分,增量部分是保险市场的自然增长和互联网创造的新生保险需求;存量部分是互联网保险对传统保险渠道的替代。足够大的保险市场为互联网保险提供了发展空间;此外,保险行业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有提升效率和改善用户体验的空间。
保费规模持续增长
我国保险行业持续快速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保费收入规模从2013年的3880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3.1万亿元,几乎增长了10倍。从增速来看,从2011年起,保费收入的同比增速稳步上升,2016年的增速创2008年以来新高,达到27.5%。
如今互联网保险已经成为了保险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份额正在不断扩张,201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23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1431.1亿元,其中,人身险半年保费与2015年全年人身险保费接近。
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逐年增长
截至2017年上半年,国内共有129家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传统保险公司大多已经通过自建网站、或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基本已全部触网。2016年中国保监会记录的95亿份新承保保单中,约有65%在互联网销售,截至2016年3月互联网保民已经超过3.3亿。
互联网保险险种出现了明显的转变
在互联网保险的险种结构方面,出现了明显转变的趋势。其一是由产险向寿险的转变,在2013年时互联网保险中产寿险占比为8:2,而到2016年及以后变为了2:8;其事是由标准化险种逐渐向非标准化险种转变,曾经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主要是车险、意外险等类型产品,而到
2016年投违险、年金险和万能险等非标准化险种占据了互联网保险绝大多数的保费规模收入,2017年以来年金险和健康险占比又在持续上升。
互联网保费规模持续增长,近两年车险受政策调整影响较大。互联网保费收入高达2347亿元,其中财产险和人身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403亿元和1945亿元,互联网人身险占比进一步提升至83%。整体互联网保费同比增速仅5%,渗透率从2016年9.2%下降至7.6%,2017H1渗透率只有58%。
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互联网巨头公司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
2013年由阿里、腾讯以及平安共同设立的众安保险获得国内首个互联网保险牌照,近年来以网络、阿里、腾讯以及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更是持续在保险领域布局,其中尤以阿里及旗下的蚂蚁金服最为积极。其中阿里控股国泰产险,全资设立蚂蚁韵保和保进保险,腾讯控股的微民保险于2017年11月正式获批,网络也于今年10月正式完成对黑龙江联保龙江保险公司的收购。京东步伐相对较慢,2015年就拟设立的互联网财险公司至今未有实际动作,但刘强东在2017京东开年大会强调一定会做保险,并且正在申请保险牌照,同时不排除投资购买的方式。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金融与保险业营销有什么关系

导语:互联网保险描绘了客户与保险企业之间的新关系,在给保险业传统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带来挑战和机遇的同时,深刻改变了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传统保险企业必须积极主动改造和创新运营与服务流程,以适应新的保险业发展生态。
2011年以来,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轮廓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而日渐清晰。互联网与生俱来的“开放、平等、互助、共享”基因促成了网络与保险的融合。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络安全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使得互联网成本低、便捷性强、效率高等优势更加出彩。互联网保险已经成为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引擎。互联网保险市场蕴含的巨大潜力,也使其未来发展被业内外所看好。
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1~2014年,国内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每年增加约20余家,从28家增加至85家。其中,中资公司58家,外资公司27家。保费收入已实现858.9亿元,同比增速近200%,高于国内同期电子商务平台交易
现状:重要的新渠道业务
为互联网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近年来,国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日趋活跃,线上交易的便捷性促进了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新的交易行为。相对于实体店面对面的交易,线上交易不确定性的发生概率更高,从而激发了巨大的风险保障和管理需求。而互联网保险筑起了防范风险屏障,支持了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
例如,网络促销购物期间交易量陡增,网上卖家和买家都面临风险。卖家面临退货发生时的退货运费由谁承担等问题,买家面临卖家的信用风险等问题。近年来兴起的“双11”网购促销节日,每位商户平均退货率为25%,个别商户退货率已突破40%。谁来承担退货费用,是买卖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退货费用险的推出,有效解决了买家购物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卖家的低价利诱、虚假宣传、信息欺骗等信用风险,以及风险发生后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退换困难等问题,着实令很多买家头疼。信用保险就是针对卖家信用风险应运而生的险种。该险种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释放了商户信用保证资金压力。
类似产品还有很多,如快递延误险、货到付款拒签险,个人账户安全险、手机碎屏险等,这些产品契合了互联网消费经济碎片化、小金额、大规模、高频次的特点,依托互联网平台,服务大众经济,很快被市场接受并迅速形成规模。
促进保险企业转型发展结构升级
一是新型技术的兴起运用推动整个社会加速走向数字化。互联网保险描绘了客户与保险企业之间的新关系,在给保险业传统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带来挑战和机遇的同时,深刻改变了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目前,保险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部分传统保险业务增速放缓,传统销售渠道业务增长乏力。随着生存环境日趋网络化,传统保险企业意识到必须积极主动改造和创新运营与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适应新的保险业发展生态。
二是互联网保险成为保险企业重要的新渠道业务。保险企业主动运用新技术创新产品和完善经营模式,通过自建、合建或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作等多种方式,在互联网专业化经营道路上努力前行。中国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互联网保险占行业总保费比例由2013年的1.7%上升至4.2%,对行业保费增长贡献率接近20%。特别是新进入保险行业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借互联网实现了快速发展,其人身保险82%的保费收入来自互联网保险。
趋势:改变保险企业商业模式
随着新技术发展和应用成本的降低,作为数字化社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正在快速普及,并已经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信息技术、数据技术、移动互联技术、云计算技术和网络安全技术等在内的新技术,正在重构经济社会生活方式,网络化生存将成为未来趋势。
新技术改变企业与客户的沟通联络方式,推动保险企业市场拓展能力和客户消费体验同步提升
对“触网”企业来说,流量是关键。客户流量将从点式接触向面式接触转变,从链条式传播向网络式传播转变,从线下个体接触向线上海量客户转变。在单纯依靠实体网点和营销人员的销售模式中,销售终端的客户接触是有限的。销售终端植入互联网平台或场景中,在网络平台和终端接触到海量客户,将扩大客户接触范围,提高传播速度。
客户体验也从过去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式购买转变,从干扰型销售向场景型营销转变,从介入式销售向植入式营销转变。在传统的线下个人营销模式中,代理人基于利益强势推销,客户体验消极。但在互联网保险销售模式下,保险销售植入消费者生活场景,使消费者在网络场景中适时接受风险提示并激发投保意愿,客户沟通从单向反馈向双向互动转变,从受时间空间限制向全天候、全景式转变,从而提高沟通效率,改善客户体验。
而保险企业利用智能终端、互联网和智能电脑技术,构建全天候响应系统,打破客户沟通时空限制,实现双向智能无时空限制的沟通交流,亦将有效提升客户体验,改善行业形象,增强客户黏性。
新技术提升保险企业数据采集和挖掘能力,对市场需求快速作出反应,实现产品设计的定制化和个性化
大数据时代,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数据的采集,可以建立起标准化、系统性的数据仓库。在大数定律基础上,通过挖掘、整理、分析和应用,可以推进产品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
具体来说,综合大数定律、大数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产品推送将向更加契合客户保险需求,实现保险产品推送实时化、场景化,针对性和成功率不断提高。通过实时化的产品推送,还可以满足客户碎片化、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基于海量数据的积累和分析,有助保险企业切入客户日常生活场景,向客户推送相应产品。基于客户特定消费场景下衍生出某种风险管理需求时,及时应景的保险产品推送可以大大提高产品销售成功率。
同时,消费者在收入水平、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其风险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传统的标准化保单很难满足。通过自主化的投保购买方式,可以满足客户个性化保障需求,使客户“主动”消费感受增强。产品定价的科学化、个性化、精细化,也有效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大数据运用下的产品费率厘定则更加精细化,尤其是移动互联等技术的普及推广,使得特性数据可以运用到产品动态定价中。
新技术正在提升保险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实现风险管理远程化、实时化和智能化
新技术运用在远程化方面,将实现远程核保、核赔和风险监控,可以突破空间时间限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主要是移动互联技术运用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快速掌握风险发生状况,有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客户。同时,移动互联技术应用可以真正实现全天候风险监控和预警,实时为客户提供服务,提醒客户及时采取灾害预防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可能导致的损失,既保护了客户利益,也降低了保险企业经营成本。顺应智能化技术发展趋势,保险企业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大数据的运用,逐步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有效地降成本、提效率。
方向: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
“互联网+”时代,保险企业需要紧紧抓住“以客户为中心”主线,倾听客户心声,深入挖掘用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满意度。保护好客户信息资料,维护好客户合法权益,珍视客户对保险企业的信任。同时,保险企业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必须要在监管边界以内。
产品服务的设计要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
传统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开发模式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和定制化需求,这也成为传统保险销售模式无法提供良好客户体验的主要原因之一。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的综合运用,为保险企业提供了采集、挖掘、分析客户数据的工具和平台,为实现碎片化、个性化的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持。保险企业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以跨界视野谋划,从细化客户需求入手,着力专业化,突出差异化。充分掌握客户市场需求,分析客户行为变化,把产品开发的定制化和个性化建立在细分客户需求、着力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基础之上。细化后的保险需求要通过费率分解进行对应,以便客户进行个性化选择。保险产品创新设计在由“产品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方向上要更进一步,不断提高产品的便捷化,产品合同条款的简约化、通俗化、亲民化。将互联网思维融入产品设计,能够以网络化语言和表现形式向客户展示产品简介、合同条款、购买流程和服务衔接等内容。
切实保护好客户个人信息
互联网保险高度依赖网络信息系统,对系统运营维护、授权管理、硬件保护、软件运行、数据加密、灾备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很高要求。客户购买产品的过程,也是客户个人信息向保险企业传递的过程,数据公开和客户隐私安全的矛盾相伴而生。保险企业要不断完善保险交易认证过程和用户身份认证,具备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库、数据传输的安全,加强数据备份。尽管数据公开共享是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特征,但数据具有的资产性特征仍需要对客户个人利益进行保护。互联网保险信息系统与内外部诸多系统对接时,因销售支付等业务交易行为存在的数据交换,会面临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拒绝服务等各种可能的风险。保险企业在跨界对接交通管理、社会保障、健康医疗、征信体系等领域时,要充分评估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在监管制度体系内创新发展
产品创新能力决定了保险企业在互联网道路上能够走多远。创新需要企业具有快速洞察互联网全局的视野,需要快速调整精算思路和风控理念,需要不断自我挑战产品研发和业务运营体系。但是,保险企业也要时时牢记,创新要坚守底线思维。保险企业要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加强自律管理,加强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完善和自我保护。尽管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互联网保险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但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侵害消费者利益、中小保险企业表现出的较弱的风险承受能力、传统销售渠道和网络销售渠道之间的竞争等诸多问题,决定了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仍然需要在持鼓励包容态度的监管体系下完成。互联网保险企业要适应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生存发展,加强信息披露,切实认真落实信息披露要求,实现以外部监管促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杜绝销售误导,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㈢ 互联网保险业务第三方

根据《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由:
1、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
(二)具有合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操作规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的互联网站上开展保险业务:
(一)依法取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
(二)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三)有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相适应的电子商务系统,能实现投保人的全部投保信息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实时对接;
(四)具备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具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第三方电子认证、数据备份等功能;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㈣ 2019年中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有几家投保客户数达到多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根据《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由:
1、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
(二)具有合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操作规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的互联网站上开展保险业务:
(一)依法取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
(二)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三)有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相适应的电子商务系统,能实现投保人的全部投保信息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实时对接;
(四)具备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具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第三方电子认证、数据备份等功能;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㈤ 互联网保险公司有哪些

一、互联网保险公司有:

1、安心保险

安心保险,全称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首批互联网创新型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安心保险由北京洪海明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中诚信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起设立,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拟任董事长为黄胜,拟任总裁为钟诚。

2、众安保险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由蚂蚁金服、腾讯、中国平安等国内知名企业,基于保障和促进整个互联网生态发展的初衷发起设立,并于2013年9月29日获中国保监会同意开业批复。众安保险业务流程全程在线,全国均不设任何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承保和理赔服务。

3、易安保险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批准筹建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并于2016年2月6日正式获得保监会开业批复,正式开启了易安保险在互联网保险领域探索的梦想征程。

易安保险总部设在中国深圳,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公司目前的营业范围包括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泰康在线

2015年11月18日,作为行业内首家由国内大型保险企业发起成立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泰康人寿的全资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武汉挂牌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亿元。此前,作为泰康人寿的官方网站,泰康在线始终是泰康人寿互联网业务的主要平台。

(5)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金融服务商扩展阅读:

保险代理型互联网公司:慧择网

慧择网是由深圳市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的资深从业人员精选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由深圳市慧择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的全国首家保险产品对比系统并实现网上垂直交易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

慧择网是中国首家集产品对比功能,保险垂直交易与预约购买及为客户提供保险专业咨询互动为一体的综合型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慧择网由深圳市慧择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的全国首家保险产品对比系统并实现网上垂直交易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

阅读全文

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金融服务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黄金的未来走势 浏览:616
cpa融资租赁 浏览:744
深股通流入资金周排名 浏览:759
通达信普及版带交易吗 浏览:911
至尊外汇 浏览:123
2019投资界大健康投资峰会 浏览:683
恒指期货一个交易日是几点到几点 浏览:606
个人质押贷款期限一般为 浏览:862
欧元汇率人民币即期 浏览:328
25日人民币兑换澳元汇率 浏览:497
紫金银行理财 浏览:55
中泽股票 浏览:921
跃岭股票 浏览:326
2015年97号汽油价格 浏览:964
中证500指数天天基金净值查询 浏览:379
工行实物金条价格 浏览:497
股票账号注销后资金账户还在 浏览:45
历年理财规划师合格分数线 浏览:588
融资总额分界点 浏览:377
俄罗斯59转人民币 浏览: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