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法规
不同国家对于本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遵循的日常法律法规如下: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7号),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当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活动依照的核心依据。详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词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2001年4月11日) 。 内容如下:
金融资为深化金融改革,规范金融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本规定仅适用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有关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法[2001]156号】(2001年10月25日)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级人民法院陆续依法受理了一批华融、长城、信达、东方等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的案件,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涉及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此类案件数量多、标的大、所需交纳的诉讼费用数额也很大,要求适当给予减免。为了支持国家金融体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减轻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的费用负担,使这部分不良资产得以尽快依法处置,现对审理此类案件交纳的诉讼费用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属上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提起诉讼(包括上诉和申请执行)的案件,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和申请保全费,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计算,减半交纳。二、上述案件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第五条的规定执行。三、对于诉讼过程中所实际支出的诉讼费用,以及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的规定应向当事人收取的差旅费等费用,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和金额收取。四、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计费方式以及违反规定加收诉讼活动费、执行活动费等其他费用。五、本通知规定的事项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至2006年2月28日废止。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案件,所收取的诉讼费用不予退回。人民法院过去处理这类案件,已决定同意当事人缓交的,超出本通知规定限额的部分不再追收。
4、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法函(2002)3号】(2002年1月7日)具体内容如下:
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你们于2001年10月15日发出的“信总报[2001]64号”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函中所提问及解题答复如下:依据我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条规定,为了最大限度的保全国有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或升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所构成的诉讼时效中断,可以溯及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原债权银行债权之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已承接的债权,可以在上述报纸上以发布催收公告的方式去的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证据。关于涉及资产管理公司清收不良资产的诉讼案件,其 “管辖问题”应按《规定》执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法【[2005]62号】(2005年5月30日)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了深化金融改革.规范金融秩序,本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最近,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为了维护金融资产安全,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现将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发生的纠纷案件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贷款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本院发布的上述规定。二、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贷款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的约定,对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约束力。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处置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和转让人或者受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或者执行主体。
6、《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4)40号)。
该文件将国务院批准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代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收购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印发给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2005年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作,从风险控制角度制定了监管制度。
7、《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4)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详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网络词条
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驻京监[2008]191号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9、《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09第42号)
⑵ 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公司、民营企业发布转让公告、催收公告的效力一致吗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2号、法函(2002)3号等司法解释先后规定,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内全国容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或者发布催收公告,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但对其他债权人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没有明确,司法实践对此也有分歧意见。
简单来说,非金融企业通过公告催收的有可能导致催收无效。
⑶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才可以开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条——第10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一)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二)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资产管理是指“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分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⑷ 民营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主要做什么
资产管理,通常是指一种“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从这个意义上看,版凡权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一类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一般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⑸ 什么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国家全资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简称AMC)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共有两类:从事“优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和“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前者外延较广,涵盖诸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方面的子公司
主要面向个人、企业和机构等,提供的服务主要有账户分立、合伙投资、单位信托等;后者是专门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金融资管公司合法吗扩展阅读: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背景
1、产生的国际背景
(1)经济和金融全球化及其引致的危机
20 世纪以来,各生产要素逐步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持续融合成一个难以分割的整体;以IT为中心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冲破了国界,而且缩小了各国和各地的距离,使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整体。
(2)危机根源:银行巨额不良资产。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学界对金融危机进行了多角度研究。这些研究发现,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爆发前有一些共同点:银行不良资产金额巨大。
发生危机的国家宏观和微观经济层面均比较脆弱,这些基本面的脆弱性使得危机国家经济从两方面承受压力,首先是外部压力,巨额短期外债,尤其是用于弥补经常项目赤字时,将使得经济靠持续的短期资本流入难以维系。
(3)解决银行危机:AMC产生的直接原因。为了化解银行危机,各国政府、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采取了各种措施,以解决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
⑹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做什么的
从理财的角度来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跟基金是差不多。其实跟信托公司发行的专阳光私募更加接近。
区别主要是属面向的投资者群体不一样,基金是公募的,也就说可以向大众销售,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推销,包括广告。券商理财不可以公募,只能向特定人群销售,一般还有门槛限制,比如最小金额等等。(这个对于基金可能只要100或者1000,券商理财一般在10万或者100万) 君弘投资者俱乐部提供多种资产管理渠道,5w就可以申请加入银卡会员
⑺ 国家经贸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名单博琪集团给客户债转股合法吗
客户在转股合不合法这个要看你买的时候是不是有规律是可转债
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可以开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一)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二)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资产管理是指“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分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