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金融服务专业
金融即货币的资金融通,是货币流通、信用活动及与之相关的经济行为的总称。内包括货币的发行与容回笼,银行的存款与贷款,有价证券的发行与流通,外汇买卖,保险与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支付与结算等。
金融涉及到金融主体、金融客体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金融主体就是在金融活动中的人和单位,包括投资者和融资者;金融客体就是人们参加交易的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金融关系就是哪些人有资格发行股票等有价证券,哪些人有资格可以购买相应的金融产品。
❷ 金融行业进行服务过程管理有何作用
金融行业进行服务过程管理有何作用?金融?行业的人员对资金管理比较到位,可以帮助企业。分析资金流向。
❸ 怎样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真实内涵麻烦告诉我
但是,当该命题与我国复杂的经济问题相结合,就会产生种种混淆与误读,使人难以把握其核心内涵。而在现实中,许多人也只是把原有的金融发展思路,重新戴上了该命题的帽子。
某种意义上说,该命题本身具有似是而非的地方,如要进一步加以明确,首先就需要澄清两个基本概念。
一方面,要明白什么是实体经济。应该说,这一概念并没有严谨的学术内涵,如果追根溯源,可以看到在古典经济学中,由于把经济变量分为名义和实际变量,因此往往把实体经济归纳为企业和家庭的经济活动,而货币金融活动则作为其反面。当然,次贷危机爆发以来,该概念之所以广为人知,部分也由于其在美联储声明中的日渐显现,在美联储的表述中,实体经济涵盖除了金融和房地产之外的其他经济部门。无论是基于理论还是政策视角,事实上实体经济一词都表达了同样的含义,即属于使一国经济得以持续稳定运行的核心部门,并且与大多数企业的健康运作及居民生活福利密切相关。
另一方面,无论在经济还是统计意义上,金融与非金融部门,在本质上就是相依相存的,金融部门的利润很大程度上是与实体部门交易完成的,只是随着信息技术进步与衍生金融产品的结构化创新,才出现了某些自我游戏式的交易活动。因此,如果强调前者,则需注意避免无意义的重复;如果是后者,则需注意谈的不是金融与非金融部门的关联,而是金融部门内部结构问题。
结合我国国情,我们认为,与发达经济体不同的是,由于国人住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
房地产部门还应纳入实体经济范畴。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背后,实际上隐含了四方面的重要问题。
首先,在微观层面上,是强调满足非金融企业和居民的合理金融需求,使多数微观主体充分享受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成果。由此来看,衡量金融是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就是能否为那些最需要金融资源的主体提供了支持。就企业来看,小微企业与解决就业相关、农业企业与农业现代化相关、新技术企业与生产率提高相关,而它们又都是极易面临金融短缺的主体,因此理应是落实金融服务功能的着力点。就居民来看,与其衣食住行相关的消费和投资行为,都离不开金融支持,但在我国金融体系服务对象里,对其重视程度却一直弱于企业。
其次,在宏观层面上,是有利于实体部门规模和结构的完善,换句话说,如果现有实体经济结构存在缺陷,那么金融部门不应强化这种矛盾,否则就是金融市场功能出现了问题。从总需求角度看,过高的储蓄与投资、最终消费中的居民消费不足,都是改变我国结构失衡的重点,因此也应是金融服务的落脚点。从总供给角度看,产业结构的核心矛盾,应该是三次产业内部的低效扩张,而不仅是之间的替代问题,即高端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由此,如果不能认清金融支持的路径,那么就只会加重现有经济矛盾。
再次,就金融部门内部来看,则是避免内部结构失衡和金融创新的失控。一方面,所谓己不正难以正人,如果金融部门内部效率低下、金融机构与市场体系不完善、金融产品与服务严重落后,那么也谈不上服务实体经济、引导经济优化
,因此,促进金融市场、机构、产品等基本要素的完善,自然是讨论的起点。另一方面,判断金融创新失控与否,无非就是分析这种活动是否距离实体部门的金融需求太远,或者是否带来不可控的额外金融风险,以及是否会扭曲微观主体的行为。就此而言,虽然说我国面临的仍是金融创新不足,但也必须避免把推动创新成为金融部门追求超额利润的幌子。
还有,就制度层面来看,应该坚持两方面基本原则。一是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要避免行政性的干预,实现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分离
。我国金融改革中面临的误区之一,就是把改革与风险控制都集中在监管部门,造成内部政策目标冲突。我们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要创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引导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理运作,而不是牺牲市场金融原则来达到目标。二是以市场化金融运行为主,政策性金融运行为辅,共同服务于实体经济目标。正是由于前述原因,在依靠商业金融原则难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情况下,就需要运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或工具,由政府适当分担金融服务成本。作为市场机制尚未完善的发展中经济体,我国亟需防止政策性金融改革走向极端。
最后,必须解决好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之间的分配问题。从历史上,影响各国持续稳定的最终因素,还是要归为分配失衡。之所以有人开始把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对立起来,也是这个原因。譬如,所谓银行高利润背后,其实也是两大部门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出现分配矛盾。
❹ 金融的含义
什么是金融
其他回答 共 3 条金融学的历史在经济学中令人咤舌的短。经济学家们早就意识到信用市场的基本经济功能,但他们并未热衷到在此基础之上做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正因为如此,关于金融市场的早期观点大多非常直观,而且绝大多数都是由实业家们提出来的。而对金融市场进行开创性理论研究的 Louis Bachelier (1900) 似乎根本就被理论家和实业家们所忽视和遗忘了。
投资组合理论
以上事实并不意味着早期经济学家们忽视了金融市场。Irving Fisher (1906, 1907, 1930) 早就描述了信用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功能,尤其是其作为在时间上分配资源的作用--他已经认识到风险在这一过程中的重要性。之后 John Maynard Keynes (1930, 1936), John Hicks (1934, 1935, 1939), Nicholas Kaldor (1939) 及 Jacob Marschak (1938) 在他们发展货币理论的过程中,也已经开始孕育不确定性 (uncertainty) 具有重要意义的投资组合理论了。
但是对于那一时期的很多经济学家来说,金融市场仍然被认为只不过是纯粹的“赌场”而非真正的“市场”。他们认为资产价值大多是由资本收益的期望和反期望决定的,因此它们是“自己被自己套牢”了。John Maynard Keynes 的“选美”类比是其中代表性的观点。
因为如此,很多人对投机行为的研究费了不少笔墨(投机行为即为今后零售所需而进行的商品或资产买入或短期卖出的行为)。比如说,John Maynard Keynes (1923, 1930) 和 John Hicks (1939) 在其对期货市场的开创性文章中论述道,商品交割的期货合同的价格通常要低于该商品未来现货交割价的期望值 (Keynes称之为“正常交割延迟”) Keynes 和 Hicks 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套期保值者将他们的价格风险转让给了投机者以换取风险溢价(Cat 注:亦称风险贴水)。Nicholas Kaldor (1939)则分析了投机活动是不是能稳定价格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扩展了Keynes 的流动性偏好理论。
(后来 Holbrook Working (1953, 1962) 则认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的动机没有任何区别。这一论点引发了早期的实证研究浪潮-- Hendrik Houthakker (1957, 1961, 1968, 1969) 发现有利于正常交割延迟的证据而 Lester Telser (1958, 1981)则发现了不利证据。)
John Burr Williams (1938) 是挑战经济学家对金融市场是“赌场”观点及资产定价问题的先锋之一。他认为金融资产的价格反映了该资产的“内在价值”,其可以用该资产未来预期股利现金流的折现价来表示。这一“基本派”观点与 Irving Fisher (1907, 1930) 的理论,以及诸如Benjamin Graham等实业家的“价值投资”方法不谋而合。
Harry Markowitz (1952, 1959)意识到当“基本派”观点依赖于对未来的预期时,风险因素必须要起作用,从而由Jonh von Neumann 和 Oskar Morgenstern (1944) 创立的预期效用理论可以得到非常有效的利用。Markowitzd 在风险-收益协调均衡的前提下系统阐述了最佳投资组合选择理论--该理论从此成为“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简称“MPT”)的前身。
如之前所述,关于最优投资组合分配的早期观点早就已经在Keynes, Hicks, 及Kaldor等人的货币理论中被提及和考虑到,因而James Tobin (1958) 将货币因素加入Markowitz的理论中得到著名的“两基金分离定理”也是非常符合逻辑的一步。Tobin 有效的论证了经济个体将通过投资在一种无风险资产(货币)和唯一的风险资产组合(这一组合对所有人都相同)来分散其储蓄风险。Tobin 声称,对风险的不同态度,仅导致货币和该唯一风险资产的组合不同而已。
Markowitz-Tobin理论并不是非常实用。特别是估计风险分散化利益时要求实业家们计算每一对资产收益间的协方差。William Sharpe (1961, 1964) 和 John Lintner (1965) 在他们的资产定价模型(CAPM)中解决了这一操作性困难。他们论证了只要计算每一种资产和一个市场指数之间的协方差便可以得到和Markowitz-Tobin同样的结果。由于计算量大大减少到这一模型中少量的几项(betas,贝塔系数),最优投资组合选择具备了计算上的可行性。很快的,实业家们就开始运用CAPM了。
CAPM后来受到了Richard Roll (1977, 1978)一系列实证上的批判。可以对其取而代之的改良理论之一为Robert Merton (1973) 的跨期资产定价模型。Merton的方法和理性预期假设引导了后来Cox, Ingersoll 和 Ross (1985) 的资产价格偏微分方程,他的模型可能离Robert E. Lucas (1978) 的资产定价理论仅一步之遥。
另一个更有意思的可以取代CAPM的理论是Stephen A. Ross (1976) 的“套利定价理论”(APT)。他的方法偏离了CAPM中风险与资产的逻辑,却全面发展了关于“套利定价”的观点。如Ross所声称的,套利的理论推导在他的这一理论中并不具有唯一性,但实质上却是所有金融理论中的基础逻辑和方法论。如下的著名金融定理解释了Ross的观点。
Fisher Black 和Myron Scholes (1973) 著名的期权定价理论及Robert Merton (1973) 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套利的逻辑推导。直觉上来说,如果期权收益可以由一个由其他资产组成的投资组合复制的话,那么这个期权的价值一定等于该投资组合的价值,否则的话就会存在套利的机会。套利的逻辑还被M. Harrison 和David M. Kreps (1979), 及Darrell J. Duffie 和Chi-Fu Huang (1985) 用来计算多期(即“长期存在的”)证券。所有这些还反映在由Roy Radner (1967, 1968, 1972), Oliver D. Hart (1975) 及其他经济学家等创立的关于(完全和不完全)资产市场一般均衡的新瓦尔拉斯理论中。
著名的关于公司金融结构与公司价值无关性的Modigliani-Miller定理(简称“MM”定理)也应用了套利的基本逻辑。这一由Franco Modigliani 和 Merton H. Miller (1958, 1963) 创立的著名定理可以看成是最初由Irving Fisher (1930) 创立的“分离定理”的一个推广。事实上,Fisher认为在完全和有效的资本市场上,私人企业主的生产决策和企业主自己多期的消费决定应当是相互独立的。他的意思是说,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生产计划将不会受到企业主的借贷决定的影响,即生产决策和融资决策是相互独立的。
Modigliani-Miller 在套利假设下扩展了Fisher 的这一定理。将企业看作是资产,对具有不同融资政策的企业来说,如果它们基本的生产决策是相同的话,那么这些企业的市场价值就应当是相同的。否则的话就会存在套利机会。因此,不管公司的融资结构如何,套利机会的存在保证了公司的价值一定相同。
❺ 综合金融什么概念代表什么含义
1、 综合经营表现为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允许结合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区域越来越大、方式也越来越多,即由禁止金融机构的结合、人员的结合、资金的结合到逐步有条件地放开,在效率、监管成本和内部协调成本三者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2、 金融监管政策总是滞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是一种被动式的迎合。金融业综合经营一般是通过业务经营形式的融合与相对应的组织体制创新,在法律界定的空白点上进行突破,如美国金融服务法出台之前很多条款已经被突破。其后,再从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事实利益为依据来推动立法的变革。在目前已经允许综合经营的国家和地区中,除日本等少数金融体系外,一般都经历了一个对法律与政策逐步突破的渐进过程,但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正式确立,法律是最后一道屏障。 3、 由于各国分业的起点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同,在不同的金融发展阶段会采取不同的方式甚至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如在台湾银行内部可以设立信托部经营证券承销业务,银行与证券并未"完全分离",这与美国早年的证券与银行业完全分离并不相同,又与德国银行的一体化也不相同。 4、 实现综合经营的形式多样化。综合经营不等同于某一种形式,实现综合经营的方式不只是一种,在实行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美、日和我国台湾地区也允许资本或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综合经营采取母子公司制。 总之,综合经营只是一个程度的概念,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可能会不同。实践中,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按其主体不同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金融机构自身的选择,关键是看哪种模式能为其带来更大利益或更有利于同行竞争;二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其目的是在保证金融体系稳定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之间求得平衡,金融政策的开放将给金融业界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实质上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只间很难找到一个分水岭,因为金融制度中各种业务的分离或结合方式呈多样性,且不同制度对特定的结合方式规定具有差异。所以,我们只需判断某金融制度是否更趋向综合经营或者相反,而不需要判断参照物和被参照物孰是综合经营孰是分业经营。金融业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其发展必须与服务对象需求相适应,同样我们的金融政策也必须与金融业的发展相适应,并不是我们人为随意决定的。 目前世界金融综合经营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直接结合经营模式、间接结合经营模式和混合结合经营模式,而混合结合经营模式的体现就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保险业竞争正呈现出竞争主体集团化的新趋势,未来竞争成败的关键将是集团综合实力的较量。 随着金融综合经营脚步加快,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平安保险集团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都已经转型为综合金融集团。平安作为国内主要的综合金融集团之一,拥有一个完整的金融平台,平安旗下有保险、银行、证券、信托、投资等业务,做一站式的产品组合,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同时提供非金融方面的一些增值服务。有金融专家表示,综合金融模式长期具有可持续的竞争力和很大的发展空间。
❻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这两个概念如何区别呢
可以从以下两点区复分这制两个概念:
1、两者的定义不同:金融产品是指投资标的,即为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是指投资者参与整个投资所享受道德服务。
2、两者的内涵不同:金融产品是指股票、期货、外汇、现货、贵金属等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包括在做投资之前,给予投资者所需要投资的项目产品介绍,开户,后期服务等。
❼ 金融的含义是什么
金融(FINANCE)就是对现有资源中止重新整合之后,完成价值和利润的等效流通。专业的说法是:实行从储蓄到投资的进程,狭义的可以理解为金融是静态的货币经济学。
❽ 金融服务是什么意思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广义上的金融服务,是指整个金融业发挥其多种功能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
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现代金融制度建设,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增强金融业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金融服务过程含义扩展阅读:
金融服务的主要特征
1、投入少
金融服务的实物资本投入较少,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物理单位来度量金融服务的数量,这也就无法准确定义其价格,从而也无法编制准确的价格指数和数量指数,因此金融服务业的产出也就难以确定和计量。
2、融资中介
传统金融服务的功能是资金融通的中介,而现代金融服务则具有越来越多的与信息生产、传递和使用相关的功能,特别是由于经济活动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来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源之一。
3、劳动密集型
金融服务传统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务逐渐变成了知识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
4、自由化
在当今这样一个国内和国际竞争加剧的时代,金融服务正处于大变革的过程之中,信息技术、放松管制和自由化的影响已经永远改变并在不断重新塑造着金融服务业领域,而且这种趋势还将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