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机构营改增存款利息支出可否抵扣增值税
税法已经明确不可以
『贰』 个人从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后再借给公司,收到的利息如何缴税个人付出去的利息可以税前抵扣吗
可以税前扣除的,不过要保留好银行的利息单据,以便给公司开票时用到,
『叁』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抵扣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回付利息税前扣答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3]1114号)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因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标准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是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况且,投资公司收取的利息标准也不一定就比银行收取的利息标准高
『肆』 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增值税能抵吗
第二十七来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自销项税额中抵扣:
......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根据“贷款服务”的注释,接受贷款服务,是指接受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服务,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支出,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支出、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支出以及接受以货币资金投资支付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的支出。
『伍』 金融机构开的利息发票可以抵扣吗
《中华人民共复和国增值税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销售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陆』 贷款的利息可以抵税,那贷款本金可以抵税吗
贷款本金不可以抵税,这种贷款只是针对涉外贷款,才有利息抵税一说,目的是为了鼓励广大企业出口创汇。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柒』 利息进项税是否能抵扣
不能
根据营改增政策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并同时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企业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及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且这部分的税额无法做进项抵扣。对于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如金融投资、房地产等),企业每年支付给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的利息费用通常是巨额的,若贷款利息所产生的增值税由买方企业来负担,但企业却无法进项抵扣,无疑会增加企业流转税负,客观上要求企业需要寻求其他融资方式来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会推动企业融资方式的改革。
一、股权融资的再审视
实务中,选择股权还是债权融资,需要综合考虑商业、税务、法律等多种因素。从税务角度看,企业通过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并不涉及流转税。且从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等文件所规范的增值税征税范围看,未来股东进行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需要提醒的是,融资企业所发放的股利不能税前扣除,只能用税后利润进行股利分配。
二、充分运用优惠政策:统借统还
此次营改增全面扩围,将原来统借统还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移,对符合条件的统借统还业务免征增值税。统借统还是许多大型企业资金管理的方式,为享受增值税的优惠,规避潜在的风险,需要在政策把握,合同草拟等方面,予以高度重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资金借贷双方是否属于同一企业集团;是否由统借方对外借款(或发行债券统一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或与借款企业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所借入的资金;向借款企业收取利息的利率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利率(或债券票面利率)水平,这是享受统借统还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三项条件。
三、充分运用预收款
预收款是指购买方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在收到商品之前预先支付给销售方全部或部分款项。这是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商业信用,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预收款通常是买方在购买紧缺商品时乐意采用的一种方式,以便取得对货物的要求权。而卖方对于生产周期长、售价高的商品,经常要向买方预收款,以缓和公司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典型的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时的预收款。通过预收款融资合法、方便,融资成本低、限制条件少。属于一种自然性融资,不用做非常正规的安排,也无需另外办理正式筹资手续,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经常和大额的预收款项,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税务部门审核的重点。企业应注意预收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税法规定申报纳税,以免涉嫌偷税。
四、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利用
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是常见的增资扩股融资的方式之一。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有剩余的,方可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润时,经股东会决议,可将之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增加股东的出资额。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增加公司资本是公积金的用途之一,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另外,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增加股东的注册资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涉及流转税。
五、借道“融资租赁”
增加交易环节,争取特殊政策,是律师开展税务筹划的常用路径。既然债权利息不能扣除,企业可以另谋出路。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就是说,企业若通过贷款方式购买设备,其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无法做进项抵扣,若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设备,则内含有利息的融资租赁费,企业可以作进项抵扣,其税率为17%。因此,企业可以选择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替代从金融机构直接借款。而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本身借款产生的利息,税法允许其在计税时通过差额计税的方式直接扣除,因此融资租赁方式无论对于企业(承租方)还是融资租赁公司都是有利的。
总结:融资方式创新的潜在风险
利息征税但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问题,必然导致企业对于融资方式进行各种的创新及选择,同时也会影响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业务模式上的转变。而企业在创新融资方式的同时,仍有许多问题有待厘清。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未来企业融资方式的界定将成为难点。例如,应收账款保理的方式是否应该认定为贷款服务,产业基金、合伙制信托、理财产品、混合型投资等,其收益如何定性等等,收益性质不明确将导致征税上的不确定性。
『捌』 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8)金融机构可抵扣利息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玖』 贷款利息增值税能抵扣么
不能,根据营改增政策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回扣,并同时规答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企业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及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且这部分的税额无法做进项抵扣。
对于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如金融投资、房地产等),企业每年支付给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的利息费用通常是巨额的,若贷款利息所产生的增值税由买方企业来负担,但企业却无法进项抵扣,无疑会增加企业流转税负,客观上要求企业需要寻求其他融资方式来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会推动企业融资方式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