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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赢三巨头金融服务模式

发布时间:2021-07-08 07:18:23

㈠ 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有什么

主要分为三块:

  1. B2B模式的盈利方式

    B2B应该是我国目前盈利状况最好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B2B模式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聚合众多的企业商家,形成买卖的大信息海洋,买家与卖家在平台上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在线电子支付完成交易。

    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三种模式中最值得关注和探讨的,因为它最具有发展的潜力。目前国内该模式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大型企业自建B2B电子商务网站来开展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来降低成本、提高销售量,如海尔、联想等推出的网上采购和网上分销。

    主要的盈利方式:广告、搜索、交易、增值服务、线下服务、商务合作

  2. B2C 模式的盈利方式

    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B2C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别对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这种模式可以为其节省宝贵的时间。

    主要的盈利模式:销售本行业产品、销售衍生产品、产品租赁、拍卖、销售平台、特许加盟、会员、上网服务、信息发布、为企业发布广告、为业内厂商提供咨询服务

  3. C2C 模式的盈利方式

    C2C电子商务模式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网上交易行为,目前C2C电子商务企业采用的运作模式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搭建拍卖平台,按比例收取交易费用,或者提供平台方便个人在上面开店铺,以会员制的方式收费。零售电子商务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C2C已经基本解决,目前真正的难点在于交易信用与风险控制。互联网突破了地域的局限,把全球变成一个巨大的“地摊”,而互联网的虚拟性决定了C2C的交易风险更加难以控制。这时,交易集市的提供者必须处于主导地位,必须建立起一套合理的交易机制,一套有利于交易在线达成的机制。

(1)电商赢三巨头金融服务模式扩展阅读:

根据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近几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一直保持较快增速, 年增速平均为 GDP( 7%-9%)的 2-3 倍。中国已成为交易额超过美国的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网络购物也成为推动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伴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中国的电商企业如阿里、京东、苏宁等也迅速崛起,在带来社会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变革的同时也给传统零售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来自跨境电商的数据显示,国人的“买买买”已至少延伸到68个国家,通过跨境电商购物(“海淘”)已成为更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统计显示,美国是最受中国消费者喜爱的海淘地点,占比超过20%;日本、德国、韩国占比则超过10%。在水果、化妆品热销的“助攻”下,默默无闻的泰国海淘紧随其后,位居第五。

随着移动购物市场的飞速发展、典型电商企业向三四线城市甚至农村市场的扩张及国际化战略的布局,未来几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仍将保持30%左右的复合增长。

根据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发现,从2012年到2016年,网络购物用户人数从2.42亿人增长至4.67亿人,增长近一倍;电子商务交易额从8.1万亿元增长至26.1万亿元,年均增长34%;网络零售交易额从1.31万亿元增长至5.16万亿元,年均增长40%,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值的贡献率从17%增长至30%;直接和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从1500万人增长至3700万人。2016年电子商务产生消费增量带动生产制造、批发、物流增量创造税收超过2000亿元。

从消费群体看,2016年,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1.38亿人,增长率为25%。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1.95亿人,年增长率为28%;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到2.09亿人,年均增长83.7%。网络约车用户规模达2.25亿人,增长率为41.7%。在线旅游预订网民规模2.99亿人,年增长率15.3%。从市场规模看,2016年,我国本地生活服务O2O交易额达到7291亿元,同比增长64.2%。

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对相关产业链发生溢出效应。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普及,将直接带动物流、金融和IT等服务类型的行业发展,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等领域涌现出大量的电子商务服务商,电子商务服务业兴起。

互联网金融有哪些模式

第一是来传统的金融借助互自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种模式,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

第三种模式,大家经常谈到的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

第四种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调整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㈢ 电子商务的模式都有哪些

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七类电子商务模式等等。
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
商家(泛指企业)对商家的电子商务,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通俗的说法是指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供需双方都是商家(或企业、公司),她(他)们使用了Internet的技术或各种商务网络平台,完成商务交易的过程。这些过程包括:发布供求信息,订货及确认订货,支付过程及票据的签发、传送和接收,确定配送方案并监控配送过程等。有时写作B to B,但为了简便干脆用其谐音B2B(2即two)。 B2B的典型是中国供应商、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敦煌网、慧聪网、瀛商网、Needsee、电子商务学吧 等。B2B按服务对象可分为外贸B2B及内贸B2B,按行业性质可分为综合B2B和垂直B2B,垂直B2B有:中国化工网,鲁文建筑服务网。
B2C = 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式运营为标志。第一种:
综合商城:淘宝 线上的 天河城,正佳广场
商城,谓之城,自然城中会有许多店,是的,综合商城就如我们平时进入 天河城 正佳 新大新 等现实生活中的大商城一样。商城一楼可能是一级品牌,然后二楼是女士服饰,三楼男士服饰,四楼运动/装饰,五楼手机数码,六楼特价…… 将N个品牌专卖店装进去,这就是商城。而后面的 淘宝商城 也自然是这个形式,跟传统无异,它有庞大的购物群体,有稳定的网站平台,有完备的支付体系,诚信安全体系(尽管目前仍然有很多不足),促进了卖家进驻卖东西,买家进去买东西。如同传统商城一样,淘宝自己是不卖东西的,是提供了完备的销售配套。
而线上的商城,在人气足够,产品丰富,物流便捷的情况下,其成本优势,二十四小时的不夜城,无区域限制,更丰富的产品等等优势,体现着网上综合商城即将获得交易市场的一个角色。
这种商城在线下是以区域来划分的,每个大的都市总有三五个大的商城。而互联网这一领域,也注定了三五家综合商城独大,目前是 淘宝 一家独大的尴尬境地。其实相似的有拍拍/易趣/有啊,只是相差甚远,乃至都不太想提及。
第二种:
专一整合型:赛V网
赛V网主要从事体育用品网上销售、导购、新闻资讯、赛事报道等,将作为一体的大型体育综合门户网。北京赛威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富有创新性的综合性企业,他们把先进的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零售业进行创新性融合,用现代化网络平台和呼叫中心的方式为客户服务,主要做体育品牌用品业务,做到只做正品,假一罚十,十分注重客户服务。公司依托赛V网,用网络营销和网站推广为主要手段,主要靠先进的营销理念, 高效完善的配送方式,全新的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完美购物体验。
第三种:
百货商店: 亚马逊 当当 卓越 线上的沃尔玛
商店,谓之店,说明卖家只有一个;而百货,即是满足日常消费需求的丰富产品线。这种商店是有自有仓库,会库存系列产品,以备更快的物流配送和客户服务。这种店甚至会有自己的品牌。就如同 线下的 沃尔马,屈臣氏,百佳百货。
这种模式最据关注的当数 亚马逊,很多业内的朋友笑称,要入电商行业,先研究 亚马逊,要做电商行业,要摆脱 亚马逊,说的就是其专业,而规模化,让你既爱之,又妒恨之。而这里举 当当 卓越是我个人佩服的做了十年几乎不赚钱都还坚持 的公司,尽管在04年 号称 亚马逊 号称以 1.5亿美元收购当当被拒,后以一半的价格收购了卓越。或是这是资本运作层面的战略,也只能说操作这两个网站的主儿,资本运作能力还是不错的。
当当,卓越这种商店存在于网上的,会有多少家呢?
因为各自有库存,配送等环境的差异,会给每个平台赋予了各自不同的元素,也就是说是有品牌效应的。有了品牌效应,其实这种模式的网店是可以多家的,不仅仅三五家,可以是一个倍数。可能消费者会因为某一个体验,较小的价格差异,或是一次不好的购物体验,而使得会选择尝试其它家的可能。
其中,当当 卓越都试过 店中店的模式,不过比较失败,但有想往 商城转化的迹象。
第四种:
垂直商店:麦考林 红孩子 京东 优歌网 线上的千色店、国美 360商城 、笑购网
垂直商店,服务于某些特定的人群或某种特定的需求,提供有关这个领域或需求的全面产品及更专业的服务体现。
如 麦考林 定位于 18-25岁的年轻女性群体无店面销售载体,尽管起家是用DM,后面慢慢向网店倾向。
红孩子起步时就以母婴市场切入
如京东,做线上的国美,专业于销售电器/3C产品
这种商城的产品存在着更多的相似性,要么都是满足 于某一人群的,要么是满足于某种需要,亦或某种平台的(如电器)。
垂直商店,存在于互联网上有多少有呢?这取决于市场的细分。设定细分的种类是X的话,那就是X的三到五倍,因为每一个领域,总有三五家在那里竞争着,尽管互联网大家都说没有老二,但也其实不然,尽管老二活得很辛苦,也是卧薪尝胆,坚挺地活着。 而也正因为有了良好的竞争格局,而促进了服务完善。
这里我们发现一个现象,比如 上述例子的 京东,红孩子,以近期的动作来看,都开始了扩大产品线,如 红孩子 以原有的 母婴市场,拓展到以 家族为单位的购物平台;如 京东 通过低价的电器/3C产品吸引了大批的购买者,然后通过丰富产品线,添加/推荐 利润空间更大的 产品以谋求赢利。 很明显, 他们都在往 综合商店 转型。而另一个现象,像 麦考林,优歌网 这种针对人群细分的垂直商店,是将自己 形成 品牌的趋势。
第五种:
复合品牌店: 佐丹奴 百丽
佐丹奴是一个传统的服装品牌,自己有N家直属、加盟店。正佳商城开了,佐丹奴进驻,而网上的淘宝商城开了,线上的佐丹奴也进去了。而哪怕是所有的商城都倒掉,佐丹奴也有自己有独立形象店,这就是传统的品牌。当佐丹奴发现线上的消费者和线下的消费者是不同的时候,他们大胆的作了不同价格的运营,而其完善的仓储调配管理通过网络的销售更好的把握了现金流及货品流通的运作。
就像百丽,线下有近8000家店,据公布08年就做了160亿的市场。目前进军网络,更是大胆尝试,线上的款式或是品牌有一定的区隔,也进行大量的生产,因为,如何线上卖不完了,那8000家店可是很好的清库存的出口。20万双线每家店销上二十多双就解决了.
类似这种店,随着电子商务的成熟,会越来越多的传统品牌商加入电商战场,以 抢占新市场,拓充新渠道,优化产品与渠道资源为目标,一波大肆进军的势头蠢蠢欲动。
这种网店有多少呢?线下有多少家,线上就会有多少家。而包括了国美这种,都是属于复合型网店,只是整合的力度还不够,模式未成熟,所以暂时不提。
第六种:
轻型品牌店 PPG VANCL 梦芭莎
PPG 与VANCL 的案例已传遍大街小巷了,尽管存在着诸多争议,但新事物总是在争议中产生的。而这里加入梦芭莎有两个原因,第一,是 YES PPG 已被众多媒体棒打,VANCL也传闻即将转型为综合商城。对于梦芭莎是先从 DM投递+网络+CALL Centre,然后再做线下形象品牌店。据说月销售额达600万了。也是值得关注的一个代表。
中国已是一个生产大国,N多的代工厂,成熟的行业链条足以满足生产需要,而中国人赚钱都是属于产品利润溢价,而非品牌利润溢价(比如中国的MP3,在赚十块钱的利润,而美国的APPLE 赚的却是不止十美金的利润),在环境的催熟下,做一个 品牌已非一定必要是自己有工厂,相反,中国拥有了与天独厚的优势,品牌商可以更专注的提供个性化,更细腻的满足受众群体需求的产品,基于品牌定位,加强产品设计,通过信息化应用,配合日益成熟的互联网销售平台,日趋完善的物流配送乃至各种服务等,整条链条日趋细化与完善,使得品牌商可以专注做自己擅长 的事情,而其它事情都外包,用最好的原材料提供商,找最好的生产厂商,寻找高效益的有效推广渠道,强强结合,你的优势将突现得淋漓尽致。回头看,世界顶级的品牌商们,不也是这样做吗?
轻型的品牌店是可行的,关键是别迷茫了自己,找出自己核心的竞争力,其它让更强的人来承担。而眼下,再有想着什么都是自己干的老板们,也需要重新思考了,别让自己绊倒。
前面谈到梦芭莎也开了几家实体店,甚至由原来的卖内衣,拓充产品系列至女性消费的方方面面。这也说明轻型的网店也正在往复合型转化。同时,往后,轻型的品牌店,将对传统的品牌店,挑起一场混战,谁都可能会赢,而输的总是不肯接受别人优点的企业。
第七种
服务型网店 易美 亦得
易美是一家 网上冲印公司,比如,小王结婚了,跟老婆去了欧洲度蜜月,拍了好多的相片,可是,还没回到家,亲戚朋友们都拿到了小王通过易美网上冲印好的相片,相片有的是嵌在骨瓷杯上,有的按自己的意愿,装订了漂亮的相框,正放在爸爸妈妈的房前。
亦得代购,购遍全球。是的,可以帮你到全世界各地去购买你想要的产品,并以收取适量的服务费赢利。
服务型的网店越来越多,都是为了满足人们不同的个性需求,甚至 是帮你排队买电影卖,都有人交易,很期待见到更多的服务形式的网店。
第八种
导购引擎型 爱比网
比友们可以通过这里分享到比友的产品体验点评,比友们也热衷于将自己用过的产品体验告诉给更多的比友。
作为B2C的上游商,给商家们带去客户,是建立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做服务的,这才是王道。爱比网力争成为电商有效的流量采购平台,并以降低高品质b2c商家们的营销成本。
C2C = 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同B2B、B2C一样,都是电子商务的几种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户对用户的模式,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C2C的典型是网络C2C、淘宝网、拍拍网等。
B2M = Business to Manager
B2M是相对于B2B、B2C、C2C的电子商务模式而言,是一种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而这种电子商务相对于以上三种有着本质的不同,其根本的区别在于目标客户群的性质不同,前三者的目标客户群都是作为一种消费者的身份出现,而B2M所针对的客户群是该企业或者该产品的销售者或者为其工作者,而不是最终消费者。
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该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职业经理人通过网络获取该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并且为该企业提供产品销售或者提供企业服务,企业通过经理人的服务达到销售产品或者获得服务的目的。职业经理人通过为企业提供服务而获取佣金。
B2M与传统电子商务相比有了巨大的改进,除了面对的用户群体有着本质的区别外,B2M具有一个更大的特点优势:电子商务的线下发展!以上三者传统电子商务的特点:商品或者服务的买家和卖家都只能是网民,而B2M模式能将网络上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完全的走到线下,企业发布信息,经理人获得商业信息,并且将商品或者服务提供给所有的百姓,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其实B2M本质上是一种代理模式。
Business to Marketing
面向市场营销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公司或电子商务是其重要营销渠道的公司)。B2M电子商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核心而建立起的营销型站点,并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渠道对站点进行广泛的推广和规范化的导购管理,从而使得站点作为企业的重要营销渠道。
M2C = Manager to Consumer
M2C是针对于B2M的电子商务模式而出现的延伸概念。B2M环节中,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该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职业经理人通过网络获取该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并且为该企业提供产品销售或者提供企业服务,企业通过经理人的服务达到销售产品或者获得服务的目的。而在M2C环节中,经理人将面对Consumer,即最终消费者。
M2C是B2M的延伸,也是B2M这个新型电子商务模式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后续发展环节。经理人最终还是要将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而这里面也有很大一部分是要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类似于C2C,但又不完全一样。C2C是传统的盈利模式,赚取的基本就是商品进出价的差价。而M2C的盈利模式则丰富、灵活的多,即可以是差价,也可以是佣金。而且M2C的物流管理模式也可以比C2C更富多样性,比如零库存;现金流方面也较传统的C2C更有优势。
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信息服务、交易和支付。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情广告;电子选购和交易、电子交易凭证的交换;电子支付与结算以及售后的网上服务等。主要交易类型有企业与个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业之间的交易(B to B方式)两种。 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四类: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你可以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据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
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外还有两类:
B2A = Business to Administration(也即 B2G = Business to Government)
商业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指的是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例如,政府将采购的细节在国际互联网络上公布,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招标,企业也要通过电子的方式进行投标。
目前这种方式仍处于初期的试验阶段,但可能会发展很快,因为政府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树立政府形象,通过示范作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这类电子商务实施对企业的行政事物管理,如政府用电子商务方式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开展统计工作,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理交税和退税等。
我国的金关工程就是要通过商业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如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出口退税、电子报关等,建立我国以外贸为龙头的电子商务框架,并促进我国各类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
C2A = Consumer to Administration(也即 C2G = Consumer to Government)
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指的是政府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活动。这类的电子商务活动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然而,在个别发达国家,如在澳大利亚,政府的税务机构已经通过指定私营税务,或财务会计事务所用电子方式来为个人报税。这类活动虽然还没有达到真正的报税电子化,但是,它已经具备了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电子商务的雏形。
政府随着商业机构对消费者、商业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对社会的个人实施更为全面的电子方式服务。政府各部门向社会纳税人提供的各种服务,例如社会福利金的支付等,将来都会在网上进行。

㈣ 中国互联网三大巨头是哪三个

中国互联网三大巨头指的是BAT.

BAT,B指网络、A指阿里巴巴、T指腾讯,是中国互联网公司网络公司(版Bai)、权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腾讯公司(Tencent)三大互联网公司首字母的缩写。

网络总部在北京、阿里巴巴总部在浙江省杭州市、腾讯总部在广东省深圳市。

(4)电商赢三巨头金融服务模式扩展阅读

BAT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三家互联网公司。中国互联网发展了20年,现在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三家巨头各自形成自己的体系和战略规划,分别掌握着中国的信息型数据、交易型数据、关系型数据,然后利用与大众的通道不断兼并后起的创新企业。

过去五年,三家巨头共投资了30家已上市公司和几百家未上市公司。中国互联网未上市创业公司估值前30名的公司,80%背后有BAT的身影。

基于现有业务的竞争优势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构建完整的生态体系已经成为BAT的布局核心,但在这个过程中,三巨头的侧重点各不相同。

网络以搜索引擎为支撑,在探索新业务方向时,主要以战略投资为主,形式多为收购和控股,这样一方面可以引进人才,一方面可以卡位新的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BAT

㈤ 电子商务模式都有哪些

1、C2B

C2B模式更具革命性,它将商品的主导权和先发权,由厂商身上交给了消费者。传统的经济学概念认为针对一个产品的需求越高,价格就会越高,但由消费者因议题或需要形成的社群,透过社群的集体议价或开发社群需求,

只要越多消费者购买同一个商品,购买的效率就越高,价格就越低,这就是C2B的主要特征。C2B的模式,强调用“汇聚需求(demand aggregator)”,取代传统“汇聚供应商”的购物中心型态,被视为是一种接近完美的交易型式。

2、C2C

C2C是指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交易行为,这种交易方式是多变的。例如消费者可同在某一竞标网站或拍卖网站中,共同在线上出价而由价高者得标。

或由消费者自行在网络新闻论坛或BBS上张贴布告以出售二手货品,甚至是新品,诸如此类因消费者间的互动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竞标拍卖已经成为决定稀有物价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举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邮票…只要需求面大于供给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卖的模式决定最佳市场价格。

拍卖会商品的价格因为欲购者的彼此相较而逐渐升高,最后由最想买到商品的买家用最高价买到商品,而卖家则以市场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卖掉商品,这就是传统的C2C竞标模式。

3、C2C运作

阶段(1):卖方将欲卖的货品登记在社群服务器上

阶段(2):买方透过入口网页服务器得到二手货资料

阶段(3):买方透过检查卖方的信用度后,选择欲购买的二手货

阶段(4):透过管理交易的平台,分别完成资料记录

阶段(5):付款认证

及阶段(6):付款给卖方

阶段(7):透过网站的物流运送机制,将货品送到买方

4、O2O运作

O2O (Online-to-Offline) 将线下(离线)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离线)交易的前台。

简单说就是线上(网络平台订购)交易,线下(人与人或者实体店面)服务。 例如:O2O旅行、餐饮、美容美发等通过打折、提供讯息、服务预订等方式,把线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网络上的客户,从而将粉丝转成线上会员再转成实体消费,这就特别适合必须到店消费的商品和服务。

5、B2B2C

B2B2C 是指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金流及物流等服务 ,供第三方企业从事电子商务。供应商将商品上架至电子商务平台,由平台端来进行活动安排及曝光,若有产生销售行为则电子商务平台需开发票给消费者,而供应商则每个月结算总额后统一开发票给电子商务平台。

目前常见的B2B2C有MOMO购物网、YAHOO购物中心、PCHOME购物中心、东森购物中心等。

㈥ 什么是电商金融,它包括什么,现在存在什么问题

一、简介:
电商金融:是泛指P2P网络以及电商提供的诸如:互联网支付货币、互联网信贷、供应链金融、预售订单融资、跨界合作金融、中间业务、货币汇兑、账户预存款、支付工具、移动支付等金融业务。
二、包括:

互联网支付货币、互联网信贷、供应链金融、预售订单融资、跨界合作金融、中间业务、货币汇兑、账户预存款、支付工具、移动支付等金融业务。
三、与传统金融区别:
电商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以网络平台为依托,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解决社会闲散资金的有效利用。随着时代的潮流,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商金融以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四、存在的问题:
1.电子商务合同问题: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双方通过电子形式(email;传真;电话;或者网络电子表格等等)来签订的。电子商务进行的是无纸贸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与传统合同相比有了很大变化,这涉及数字签名、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问题,必然产生很多问题:首先,电子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属于不见面,双方都通过网络虚拟平台进行运作,其信用仅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密码认证的虚拟性和认证机构认证的多样性导致合同的信用体系存在较大疑问,对大额和长期的商务合作开展不利。
2.电子商务支付问题:电子商务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零距离收付、零距离购销,如果没有安全有效的电子商务金融渠道,尤其是电子支付手段,是做不到“零距离”的。而我国现在的金融支付手段不完善,各大商业银行的电子支付程序比较繁琐,并且还没达到数据的交互,没有形成统一的支付系统。当电子交易中的当事人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时,双方就不可能通过电子支付的手段来完成款项支付,从而也就不能实现因特网上的交易。另外,现存的支付宝手段虽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这只是电子支付中的过渡产品,其在解决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资金流动的实时性上存在明显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金融电子化的要求。
3.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问题:涉及到下面三个方面。第一,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大隐患,普遍容易受到黑客攻击,国内安全技术结构和加密技术强度普遍不够;第二,电子商务交易售后安全也是真空地带,出现问题后客户往往不知道去找谁负责,有人开玩笑说“电子商务目前是个‘三无’行业:无法可依、无安全可言、无规可循”;第三,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缺乏足够法律制度体系支持。我国现今对电子商务交易的保护主要分散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及民商法,没有相关的专门法律体系,制度建设上也存在混乱,加上网络技术发展速度过快,法治远远滞后。
4.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存在明显不同的特点,如垄断性、地域性、时间性、无形性、政府确认性等等。其中,又以垄断性(专有性)和地域性更为特别。如果知识产权不能保证权利人的专有,则知识产权制度就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权利也就成了一种摆设。如果地域性被彻底打破,权利就有可能成为世界通行的“全球权利”或者产生世界性统一的制度。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在互联网上,网络的传输表现出“公开”的开放性和“无国界”的全球性特点及状态。“公开”为“公知”提供了前提,也为“公用”提供了方便;“无国界”又使得地域性的知识产权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趋向之状况下,是否因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导致知识产权保护的真正本质意义上的国际化?
5.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是由现有的网络技术给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制度带来的问题。在其上的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呈现复杂性和难以根除性,有些问题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中还很难以找到有效解决的方法。
6.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问题: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络中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这些信息的范围包括事实,图像(例如,照片,录象带),以及毁谤的意见等。目前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领域遇到的三大问题:个人信息数据保护、个人数据二次开发利用和个人数据交易。网络侵权行为的泛滥会使电子商务交易的诚信基础更为削弱,不利于电子商务交易的长久发展。
7.电商金融在监管层面的问题:近年来,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中小企业融资加以规范。但由于网络融资兴起较晚,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相关业务的指导意见,基本还处于监管真空的阶段。在具体的网络融资活动中,各家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商大多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各自的网络融资规范,只在相对狭小的空间内适用,各资金供给方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没有政府的引导、缺乏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纠纷解决机制,在网络融资过程中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交易各方都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在行业监管方面,网络贷款作为新兴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新的问题,由于B2B企业并非金融机构,所以并不受金融监管的约束,这在提供了灵活性的同时,也说明了目前有关网络融资的监管仍处于空白状态。虽然如今电子商务领域已经逐渐发展健全但有关网络融资的问题在立法和监管方面仍显滞后。
电商金融在平台层面存在的问题:在平台层面,对于走合作模式的电商企业而言风险相对较小,而对于自主放贷的企业则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对于该类企业来说,存在企业本身资本金的限制,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股本、接收捐赠的资金以及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借入资金,这限制了企业的放贷规模。
从2010年浙江阿里小贷成立以来,3年多时间,阿里小贷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100亿。仅仅是今年第三季度,阿里小微信贷累计投放贷款达208亿元,这相当于截至2012年年底该业务的贷款总额。这一数字看似很大,实际上,跟一般的城商行相比差距都很大。尤其重要的是,阿里小贷的资金太少,旗下两家小贷公司可用于放贷的资金不超过27亿元,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任何借贷都存在风险,经历了百年发展的传统银行业也不例外,而传统银行业之所以能长久存在,在于它能有效地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从目前各大电商平台涉足金融业来看,大部分电商企业走的都是跟银行合作的模式,像慧聪网、敦煌网等跟银行合作推出相关信用卡产品,因不是自有资金在放贷,风险相对较小。
但同样是合作模式的阿里巴巴跟建行业合作的网络联保贷款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其主要风险表现为:
8.联合体成员的道德风险:网络联保贷款对于防范道德风险有许多优势,其主要优势是连带责任带来的成员间积极监督和加强还款的结果。然而连带责任机制并不是万能的,如在一个成员经营能力充足可以归还自身借款而非违约者欠款的条件下,未来是否无法再从银行借款对他来说影响不大时,优势就失效了,即违约成本不足以影响企业以后的经营,则达不到预期效果。如果联合体成员间串通一气,则使银行面临着骗贷陷阱,尤其对事后道德风险而言,当违约惩罚较轻时,联合体成员集体骗贷的可能性会更大。
9.网络联保贷款违约传染风险:所谓“违约传染”,即当联保贷款的一个成员违约时,其他成员即使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也可以选择违约,而非帮助其偿还贷款,由此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最后导致集体违约的现象。
10.联合体的整体信用风险:如果联合体内每个成员都把贷款资金全额支用,并由其他联合体成员提供担保,整个联合体此时类似于特殊的集团客户,那么这个贷款就变成了针对一个特殊团体的纯信用类的贷款。也就是说当联合体整体遇到风险时,只能依靠其自身的信用进行还款,没有其他的风险缓释手段,相对于有抵质押的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的风险很高。
11.联合体的系统风险:网络联保贷款其实是对联保体的信用贷款,连带责任机制虽然提供了一种社会担保,但相对于传统的抵质押方式而言,依然有较大的风险,尤其当整个联合体都遭到外部冲击时,社会担保就会变得很脆弱,银行将遭受损失,因此,网络联保贷款具有一定的系统风险。
12.网络联保贷款的信息安全风险:虽然网络平台为联保贷款提供了一个快捷的信息沟通渠道,但同样也带来了信息安全问题。在电商平台存储、传递的信息都可能被恶意窃取、利用和篡改,而且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信息丢失或被破坏等安全问题,计算机可能遭受恶意代码的破坏、黑客入侵,甚至系统的不正确使用都会危害信息安全。这不仅会对借款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导致投资项目的失败而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而且会威胁到网络信贷运营的方方面面,可能发生难以预计的损失。

㈦ 电商+金融+实业是什么模式

你可以理解为先消费,再赚钱,赚钱后再消费。
电商就是直接挂牌
金融就是投资
实业就是你可以收到实际产品,可以消费
这是一种新模式

㈧ 目前电商做金融的有几家

阿里巴巴、敦煌网、网盛生意宝、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慧聪网
阿里巴巴和苏宁都已拿到了开展独立贷款业务的牌照,采用的是由旗下独立子公司直接放贷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直接积累用户的信用及行为数据,放贷灵活,且有较强的控制力,劣势则在于有政策风险和巨大的资金压力,且受区域限制。
京东、慧聪等大多数电商企业则采用的是与银行合作的方式,电商将平台数据转化为银行认可的信用额度,银行依此完成独立审批、发放贷款。这种模式有利于回避政策和资金风险,由银行出面,也能方便地提供更高额度、更长授信。此外,电商企业的信用数据还能被银行征信体系认可并使用。缺点在于容易重新陷入银行操作死板,审批困难的境地。此前,阿里巴巴曾与建行合作尝试过此种模式,但以失败而告终。

㈨ 电子商务模式有哪些

电子商务模式随着其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和信息服务方式的不断创新,电子商务的类型也层出不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3.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4.线下商务与互联网之间的电子商务(Online To Offline即O2O)。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还有成交可以在线结算,很快达到规模。该模式最重要的特点是:推广效果可查,每笔交易可跟踪。
5.所谓B2B 是 Business-To-Business的缩写,意指供应方(Business)与采购方(Business)之间通过运营者(Operator)达成产品或服务交易的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
6.B2Q模式,通过在采购环节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售前验厂验货、售后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1]

B2C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随着因特网的出现,网上销售迅速地发展起来。
B2C就是企业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给个人消费者。企业厂商直接将产品或服务推上网络,并提供充足资讯与便利的接口吸引消费者选购,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见的作业方式,例如网络购物、证券公司网络下单作业、一般网站的资料查询作业等等,都是属于企业直接接触顾客的作业方式。可成以下四种经营的模式:
虚拟社群(Virtual communities):虚拟社群的着眼点都在顾客的需求上,有三个特质-专注于买方消费者而非卖方、良好的信任关系、创新与风险承担。
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电子商务即是买卖。
广告网络(Advertising Network)
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O2O模式)

B2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电子商务应用最多和最受企业重视的形式,企业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其代表是马云的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模式
B2B电子商务是指以企业为主体,在企业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B2B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主流,也是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改善竞争条件、建立竞争优势的主要方法。开展电子商务,将使企业拥有一个商机无限的发展空间,这也是企业谋生存、求发展的必由之路,它可以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B2B电子商务将会为企业带来更低的价格、更高的生产率和更低的劳动成本以及更多的商业机会。
B2B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以及企业(B)与上下游协力厂商(B)之间的资讯整合,并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企业与企业间交易。借由企业内部网(Intranet)建构资讯流通的基础,及外部网络(Extranet)结合产业的上中下游厂商,达到供应链(SCM)的整合。因此透过B2B的商业模式,不仅可以简化企业内部资讯流通的成本,更可使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流程更快速、更减少成本的耗损。

C2C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其代表是eBay、taobao电子商务模式
C2C是指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交易行为,这种交易方式是多变的。例如消费者可同在某一竞标网站或拍卖网站中,共同在线上出价而由价高者得标。或由消费者自行在网络新闻论坛或BBS上张贴布告以出售二手货品,甚至是新品,诸如此类因消费者间的互动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竞标拍卖已经成为决定稀有物价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举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邮票…只要需求面大于供给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卖的模式决定最佳市场价格。拍卖会商品的价格因为欲购者的彼此相较而逐渐升高,最后由最想买到商品的买家用最高价买到商品,而卖家则以市场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卖掉商品,这就是传统的C2C竞标模式。
C2C竞标网站,竞标物品是多样化而毫无限制,商品提供者可以是邻家的小孩,也可能是顶尖跨国大企业;货品可是自制的糕饼,也可能是毕加索的真迹名画。且C2C并不局限于物品与货币的交易,在这虚拟的网站中,买卖双方可选择以物易物,或以人力资源交换商品。例如一位家庭主妇已准备一桌筵席的服务,换取心理医生一节心灵澄静之旅,这就是参加网络竞标交易的魅力,网站经营者不负责物流,而是协助市场资讯的汇集,以及建立信用评等制度。买卖两方消费者看对眼,自行商量交货和付款方式,每个人都可以创造一笔惊奇的交易。

C2B
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Business,即C2B)。通常情况为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产品和价格,或主动参与产品设计、生产和定价,产品、价格等彰显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生产企业进行定制化生产。

O2O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Online to Offline,即O2O)。O2O通过网购导购机,把互联网与地面店完美对接,实现互联网落地。让消费者在享受线上优惠价格的同时,又可享受线下贴心的服务。中国较早转型O2O并成熟运营的企业代表为家具网购市场领先的美乐乐,其O2O模式具体表现为线上家具网与线下体验馆的双平台运营。

BoB
供应方(Business)与采购方(Business)之间通过运营者(Operator)达成产品或服务交易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核心目的是帮助那些有品牌意识的中小企业或者渠道商们能够有机会打造自己的品牌,实现自身的转型和升级。BOB模式[2] 是由品众网络科技推行的一种全新的电商模式,它打破过往电子商务固有模式,提倡将电子商务平台化向电子商务运营化转型,不同于以往的C2C、B2B、B2C、BAB等商业模式,其将电子商务以及实业运作中品牌运营、店铺运营、移动运营、数据运营、渠道运营五大运营功能板块升级和落地

B2Q
B2Q(企业网购引入质量控制),英文:Enterprise online shopping introcequality control,交易双方网上先签意向交易合同,签单后根据买方需要可引进公正的第三方(验货、验厂、设备调试工程师)进行商品品质检验及售后服务。

㈩ 电子商务大致有五种模式,它们方别是

1、B2B(Business to Business)模式,是指商家对商家建立的商业关系。如阿里巴巴、环球资源、慧聪等。

2、B2C(Business to Consumer)模式,是商家对用户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如天猫、亚马逊、当当等。

3、C2B(Customer to Business)模式,按照客户需求由商家进行个性化设计或定制,是电商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目前的拼多多未来方向主打C2B模式(即通过聚合众多消费人群去享受满足C端需求的特定优惠价格)。

4、C2C (Customer to Consumer) 模式,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淘宝、易趣。其主要盈利模式是会员费、佣金、广告费用、竞价排名等费用。

5、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即线下和线上的关系,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通过线上来反哺线下服务,拓展线上客户。

(10)电商赢三巨头金融服务模式扩展阅读:

B2C模式的代表

1、天猫——为人服务做平台

这种模式的优势是他的平台足够大,想卖什么就卖什么,前提是没有违法违规。商城负责维护这个平台的建立,而商户只管做自己的生意,盈亏要自负,与商城没有关系。不过不管你生意如何你都要交一定的场地费。

2、京东——自主经营卖产品

京东商城,2011年4月1日宣布获得15亿美元的融资,从此京东商城便开始大手笔的烧钱行动,花费巨资自建物流、重金砸广告、与行业竞争对手大打价格战。这些做法还是很有收获的,京东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并且利用资金优势重创了线上与线下的竞争对手,彻底的把国美和苏宁搞火了,使得苏宁做起自己的网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自建国美网络商城并收购库巴网来回击京东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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