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三类股东
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三类股东”企业是指直接或间接投资人中含有“三类股东”的企业。
1、三类股东是典型代持,根据《信托法》的表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三类股东现实中对外开展业务确实需要以管理人身份,比如进行工商登记时都以管理人或者受托人名义进行,根据过往IPO案例,这类代持关系除了披露外,还需要还原,但是资管计划显然难以还原。
(1)非持牌金融机构风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Ⅱ 银保监会如何开展打击非法商业保险行动
各地保监局已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相关通知,将开展年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持牌金融机构及业务等八大行为。
第三阶段是7月至9月开展的查处整改阶段(7月至9月),包括依法严肃查处、督促整改落实。各保监局将针对辖内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摸清违规手段和风险特征,明确违规行为性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置。
最后是总结报告阶段,预计专项行动将于10月收官。
Ⅲ 为什么要禁止私募非标债权
在拟修订的私募基金监管文件中,监管层或正在考虑暂停私募基金的非标债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非标准化债权、发放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从事无限责任投资、向私募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等活动有可能在新的私募监管框架内,可能被监管层考虑设置为禁止项。
其实自2016年9月8日,中基协发布的《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中就删除了“债权基金”等类型。
募非标债权基金到底应不应该被禁止,私募非标债权基金业务到底有哪些风险点。
先看看经营贷款业务的法定条件
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修订)》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第五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2.我们再了解一下在我国可以从事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依法经批准设立,主要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有以下四类:1)、银行,从事存款、贷款及结算业务;2)、农村资金互助社,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3)、贷款公司,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4)、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3.据笔者观察,私募基金的债权业务可分为借贷业务、票据贴现及其他债权业务。
从资产端看,非标债权融资业务主要有三大类业务模式:
一是委托贷款(委托投资)模式,其运作方式主要是:用理财资金发放委托贷款、投资委托人指定项目。
二是银信、银证、银保合作模式。常见的运作方式包括:用理财资金发放信托贷款;投资于财产(权利)收益权类 信托计划(以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财产或权利的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起的信托计划);投资股权质押担保并带有回购协议(由融资企业或股权持有者提供,并承诺回购或处置)的信托计划;认购“优先—次级结构化信托计划”的优先份额,相较认购次级份额的投资者,银行理财资金承担较低的市场风险并拥有优先投资收益分 配权;银保合作模式中,保险资金投资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等成立债权投资计划,由商业银行提供担保。
三是资产收益权模式。银行以理财资金直接投资于企业所拥有的特定项目或资产收益权(比如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到期通过出让企业回购,或第三方收购实现投资退出。
4.从上分析来看我们的私募非标债权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就很清楚了,一是作为未得到金融许可的非持牌的金融机构从事经营借贷业务很有可能以“非法经营罪”追责。
二是作为未得到金融许可的非持牌的金融机构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很有可能以“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追责。
三是作为未得到金融许可的非持牌的金融机构从事其他变相的债权业务的,也存在“非法经营罪“风险。
5.综上总结就是私募基金作为未得到金融许可的非持牌的金融机构从事非标债权业务是不符合监管政策和制度体系的。
债权业务属于持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畴,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并购投资,夹层投资和证券投资。
Ⅳ “非持牌”是什么意思
所谓“非持牌”,对应的“持牌”是指银行设立分支行和专营机构,需当地银监局核准。银行在异地设立部门、部门分部或业务中心的,不受当地银监局管辖,业务数据报送给总行(法人)所在银监局。
在上海设立的非持牌机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属于总行部门的分部;另一种是独立部门,相当于是把整个部门搬到上海,由分管行长直管。具体涉及的业务板块包括同业、金融市场和投行等,但挂牌可能以“研究中心”为名。
但从监管的角度看非持牌机构,由于物理隔离,法人所在地银监局在监管资源和手段上都存在局限;经营所在地监管部门又不掌握真实数据和情况,有可能因此形成一定的监管真空地带。
随着监管政策逐渐明朗,据多名消息人士反馈,已有银行在2017年底前撤回总部,而2018春节后,更多银行开始部署行动,已有银行一边谈判“退租”,另一边安排人员分流。
Ⅳ 企业面对金融风险该怎么防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后3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指的是要求金融回归本源,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则应是要求重塑金融与房地产之间的关系,金融不但要配合房地产调控,防范房地产泡沫引发金融风险,同时也要服务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以资金和服务创新支持廉租房建设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则是要继续减少资金空转,禁止过度期限错配、严禁监管套利等,继续深入整治市场乱象,减少由此产生的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金融风险,促进脱实向虚的资金进一步回归本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
降低宏观杠杆率,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12月13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和建行、中国人寿签署《中船集团降杠杆暨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合力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业务。中船集团与建行签订240亿元意向性投资额的债转股框架协议,再由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中船降本增效私募投资基金,首期规模75亿元,由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管理运作。三方运营所获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降低企业杠杆率。
高杠杆是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曾刚分析说,宏观杠杆率高会带来潜在的金融风险:一是货币信贷增长超过实体经济需要,容易导致金融脱实向虚和资产泡沫,尤其是房地产市场泡沫;二是部分经济主体的债务负担过高,如地方政府过度负债,不仅存在潜在的偿付危机,还扭曲了金融资源的配置。
2017年,通过强监管治理金融脱实向虚,同时积极推动企业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降杠杆,我国宏观杠杆率呈现稳中趋降的态势,债务风险趋于下降。根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最新数据,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我国总体杠杆率为239%,较一季度累计微升1.5个百分点,总体态势趋稳。而企业杠杆率则开始下降,2017年三季度末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为154.8%,连续3个季度环比下降或持平,较一季度末累计下降2.9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下降趋势进一步确立,宏观高杠杆的风险正在有序消解过程中。
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董希淼分析:“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强监管’将持续推进,比如,银行体系的同业业务和资管业务,而非持牌金融机构从事的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将会被清理,现在风险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领域。下一步,应继续抓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不放松,进一步弥补在监管协调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监管短板,从源头把控、过程严管、事后追责等方面采取更有力措施,构建针对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的监管闭环,切实防范和化解突出风险,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建立强监管长效机制
未来金融监管将怎么走?曾刚说,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基本延续了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几个方向。2017年,金融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市场乱象,弥补制度短板,下一步则是要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建立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把短期治理乱象的成效通过更完善的制度建设巩固起来。防风险、强监管并不是短期内抑制资产泡沫,而是会延续之前的政策,在长期内“将防风险进行到底”。
“一直以来,政策就是在稳增长和防风险目标之间寻求平衡点。前几年,更多强调稳增长。现在把防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意味着明年的货币政策、监管政策会保持定力,不会因为经济增速放缓而放松金融强监管的趋势。”曾刚说。
“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充分体现了中央高层为经济稳增长、配合去杠杆营造合适货币金融环境的初衷。”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分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这意味着明年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仍是主要目标,强调“中性”意味着不会进一步收紧,特别是考虑到强监管、严规范下金融部门会有收紧的实际效果,“中性”政策要求更加灵活地运用多重工具平抑市场波动,化解金融体系中可能存在的潜在流动性风险,以保持宏观流动性总体适度和利率水平相对稳定。
连平说,预计未来一个时期金融去杠杆进一步深化推进,金融强监管力度不减,一系列类似资管新规的监管新政还将陆续出台。从主要领域来看,预计银行表外业务、互联网金融、“僵尸企业”处置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将被重点监管。
做好每一步,决策就是正确。
Ⅵ 萨摩耶金服是做什么业务的
萨摩耶金服是做助贷服务,业务方面是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一些营销获客、风控等科技支持,比如获客引流,反欺诈,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Ⅶ 征信花了,查询次数13次,信用无逾期,有负债。想申请20万的贷款怎么办
第一,征信花了,并不是贷款审批的唯一规则。贷款机构有很多,不排除有的贷款机构在制定审批规则时,明确规定了贷款查询次数在一定时期内不行超过几次的规则。因此,需要咨询多个贷款机构,是否有此硬性规定。
第二,需要明确贷款机构的选择。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网贷公司、还是小贷公司。从层次来说,银行审批最严,但额度高利率低,不会收取利息之外其他费用;网贷或小贷公司审批松,但额度小利率高,很可能有其他费用产生,实际支付的利息非常高。
第三,信用无逾期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很多机构会根据这个给予贷款的。
第四,银行对负债率是有一定标准的,比如说总负债与总收入的比,客户名下授信总额度等。这时,会关注客户的工作单位、职级、收入等,还可能用住房公积金交纳金额等进行衡量。
第五,20万元贷款不管在哪个机构,都属于大额贷款。如果线下,请找机构客户经理。如果线上,请先查询当地有哪些商业银行,先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后网贷。
第六,可以研究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
最后,建议客户先将自身情况梳理一下,包括贷款用途、未来的还款能力等,然后结合贷款机构、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利息高低等,再进一步操作。
此外,建议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远离非持牌金融机构。
Ⅷ 银保监会为何开展打击非法商业保险行动
近年来,非法经营商业保险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非持牌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在部分地区、个别业务领域有蔓延趋势,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
根据相关方案要求,对具体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各保监局要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紧明确定性,确保行动有发现、发现后严定性、定性后敢查处,坚决避免发现了不定性、以情况报告代替问题查处的倾向。确因情况复杂或调查手段限制暂时难以定性的,要坚持从严从紧的风险导向,采取各种监管举措及时干预,避免风险扩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