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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07-11 00:39:42

❶ 离岸金融市场的特征

特征

(1)业务活动很少受法规的管制,手续简便,低税或免税,效率较高。

(2)离岸金融市场由经营境外货币业务的全球性国际银行网络构成,这些银行被称为“境外银行”。

(3)离岸金融市场借贷货币是境外货币,借款人可以自由挑选货币种类。该市场上的借贷关系是外国放款人与外国借款人的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几乎涉及世界上所有国家。

(4)离岸金融市场利率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标准。一般来说,其存款利率略高于国内金融市场,而放款利率又略低于国内金融市场,利差很小,更富有吸引力和竞争性。

(1)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分类

1、避税港型

该类型的金融市场位于自身经济规模极小的小型国家或地区,起一个“记帐中心”的作用,产生的投资效应、就业效应和国民收入效应很低。

但在硬件方面的投入成本却不低,对软件的要求很高,既可以产生资金渗透,又可成为“洗钱中心”,该类型的市场以加勒比海地区开曼和巴哈马的离岸经济为代表。

2、内外一体

该类型的金融市场需要金融业具有高度的经营自由,境内市场几乎完全开放,对所在地的经济、金融发展基础和管理水平又较高的要求。该类型的市场以伦敦和香港的离岸经济为代表。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模式代表着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

3、内外分离

该类型的市场是由政策诱导、推动,专门为非居民交易所创设。一方面便于金融管理当局对在岸业务、离岸业务分别加以监管,另一方面可以较为有效地阻挡国际金融市场对国内金融市场地冲击。该类型的市场以纽约、新加坡和东京的离岸经济为代表。

4、分离渗透

该类型市场模式是将境内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帐户资金流入。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重庆目前的金融实力,渗透性离岸金融市场模式的设定建议实施“以内外分离为基础、适度渗透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

即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要专门开设离岸业务帐户,将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严格分离,同时在将境内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帐户资金流入。

❷ 离岸金融市场有哪些类型

恒信泰富为您解答离岸金融市场分类:
(一)依据各离岸金融市场实际运作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4 种类型
1.一体型,也称内外混合型。即境内金融市场与境外金融市场的业务融为一体。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从事各种货币的存款和贷款业务,银行的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没有严格的界限,合帐处理,伦敦与香港即属此类型。伦敦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是:
(1)离岸金融交易的币种是市场所在地的国家以外的货币(即英镑以外的欧洲货币)。1979年在伦敦的银行也可以经营欧洲英镑的存放业务,只是这种交易仍然只能通过英国的海峡群岛的离岸金融中心达成。银行在那里设立机构,通过电讯设备进行交易。所以从立法的角度看,在伦敦是不能直接经营欧洲英镑业务的。
(2)除离岸金融业务外, 还允许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但必须交纳存款准备金和有关税款,且金融机构严格控制“全面业务”执照的发放量。所以在这类市场上,在岸业务远远小于离岸业务规模。香港虽地处亚洲,但由于它与英国的特殊关系,其离岸,金融市场也属一体型的。
2.分离型,也称内外分离型。即境内金融业务与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居民的存贷款业务与非居民的存贷款业务分开,等等。典型地区是纽约、新加坡、东京及巴林。纽约《国际银行便利》(IBT )具有以下特点:
(1)所有获准吸收存款的美国银行、外国银行均可申请加入《国际银行便利》,可为其会员银行。《国际银行便利》的交易严格限于会员机构与非居民之间。
(2)该市场交易可豁免存款准备金、 利率上限、存款保险,交易者还豁免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
(3 )存放在纽约《国际银行便利》帐户上的美元视同境外美元,与国内美元帐户严格分开。可见,纽约离岸金融市场的特征是业务范围包括市场所在国货币(即美元)的境外业务,而在管理上把境外美元与本国境内美元严格分帐。另外,与伦敦的高度自由化不同,美国对《国际银行便利》的限制较其它国家对离岸金融市场的限制严格得多。新加坡离岸金融市场由于有政府的强力扶植和严格监管,并针对亚洲金融市场的特点首创了有特色的亚洲美元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从而使新加坡能在对制度灵活自由的香港和资金实力雄厚的日本的竞争中,迅速发展成为东南亚地区影响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截止1994年9 月, 该市场的总资产为4193 .72亿美元,比1988年底的2382亿美元增加76.1%。 与其它离岸金融市场相比,1986年建立的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管制相当严格,如规定不许进行债券业务和远期期货业务,除营业税外还要征收政府税和印花税等。
3.簿记型,亦称避税港型。即这类市场没有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只是办理其它市场交易的记帐业务,目的是逃避交易市场所在地税收,加勒比海的巴哈马和开曼以及百慕大、巴拿马和西欧的马恩岛等即属于此类型。据报道,70年代起,许多银行将资产大量转移到加勒比海的巴哈马、开曼等岛国,因那里政局稳定、税赋低、没有金融管理。许多外国银行为了逃税,只是在此进行记帐,并不进行实际交易,从而形成一种帐面上的离岸金融市场。
4.渗漏型。其基础是分离型,即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立两大帐户,居民的存款业务与非居民的存款业务分开但允许离岸帐户上的资金贷给居民。这种类型主要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典型的如雅加达离岸金融市场。恒信泰富提供离岸金融相关服务。

❸ 什么进离岸银行业务,包括哪些

离岸银行业务

离岸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非居民的金融活动。俗称“两头在外”,即资金来源于境外,资金运用亦在境外。

1 、有助于非居民法人和自然人获得较高的存款和投资收益;
2 、有助于客户对公司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离岸帐户等同于境外银行开立的帐户,可以自由调拔,不受国内外汇管制;
3 、离岸存款利率、品种不受境内监管限制、而且利率优惠、存取灵活,特别是大额存款,我行可根据客户需要,在利率、期限等方面度身订做;
4 、我国对离岸存款取得的利息免征利息税,客户可实现避税的目的;
5 、依托我行面向全国 75 个城市的外汇业务分支行和位于香港、纽约、东京、新加坡的 4 家海外分行,通过“两头在外”的市场运作,客户可获得高效便捷的银行服务。

离岸银行业务的对象是非居民。所谓“非居民”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❹ 离岸金融业务的简介

离岸金融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例如﹐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将总部设在巴哈马群岛﹐其业务活动却是从欧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国居民那里吸收美元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投放于欧洲居民或非美国居民中﹐该公司便在从事离岸金融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业设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等﹐均属离岸金融。
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离岸金融市场又称境外金融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

❺ 离岸国际金融市场的特点

岸金融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的概念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离岸金融市场在60年代的兴起,使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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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兴起的原因

50年代以后,国际经济关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

第一,许多国家获得了政治独立,并渴望有一个能为它们提供不受任何一国管辖与影响的、资金可自由借贷的国际金融市场。

第二,跨国公司获得了巨大发展。它们不仅以对外直接投资为特点促使生产国际化,而且资本也国际化,迫切要求有一个灵活自由的资金贷放市场,以满足国际业务迅速发展和资金频繁调动的需要。

第三,一些短期资本持有者,鉴于美元总的地位相对下降和资本逃避的需要,也要求有一个不受各国法令管制的资金“避难所”。

第四,美国自从50年代开始,就连续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大量美元流往境外,形成了“欧洲美元市场”,即境外美元市场。60年代后,欧洲联邦德国马克、欧洲法国法郎、欧洲荷兰盾以及其他境外货币,也在这个市场出现,从而使欧洲美元市场发展成为欧洲货币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是一个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这种金融市场,最早出现在伦敦,以后在新加坡、纽约、东京、香港等地相继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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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

从不同角度来看,离岸金融市场有不同的类型。从从事的业务范围来看,有混合型、分离型、避税型及渗漏型等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形成的动力来看,有自然渐成型和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功能来看,有世界中心、筹资中心、供资中心及簿记中心等。下面我们仅从市场业务范围来考察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

1.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

该类型离岸市场的特点:离岸金融交易的币种是市场所在地国家以外的货币,除离岸金融业务外,还允许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但必须交纳存款准备金和有关税献,管理上没有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我国香港离岸金融市场属此类型。

2.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

它是指没有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只是办理其他市场交易的记账业务而形成的一种离岸金融市场。该类型离岸市场的特点: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是离岸金融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账户;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经营离岸业务可获得豁免交纳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并享有利息预扣税和指一种把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立,居民的存款业务与非居民的存款业务分开,但允许离岸账户上的资金贷给居民的离岸金融市场。地方税的豁免权。纽约、东京、新加坡等离岸金融市场属此类型。

3.避税或避税港型(taxhaventype)离岸金融市场

这种类型的离岸市场的特点:市场所在地政局稳定,税赋低,没有金融管制,可以使国际金融机构达到逃避资金监管和减免租税的目的。巴哈马和开曼以及百慕大等属于此类型。

4.渗漏型离岸金融市场

这种类型的离岸市场兼有伦敦型和纽约型的特点,但最突出的特点是离岸资金可贷放给居民,即国内企业可以直接在离岸金融市场上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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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作用

离岸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有利于大量国际资本的流入,弥补国内资金缺口,使国内市场主体能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渠道筹资、融资;有利于缩小各国金融市场的时空距离,便利国际借贷资金成本的全球性降低;有利于引进大量现代化的金融技术工具和金融产品,促使东道国国内同业改进经营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素质,加快金融创新;有利于加快东道国的金融监管向国际惯例靠拢,提高监管质量;有利于增加外汇收入,增加本国外汇储备;有利于调节东道国的国际收支,稳定国际经济金融秩序;有利于带来广泛的经济效益。

离岸金融市场作为一个高度自由灵活、快捷便利、高效新型的市场,它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所在国或地区的政治和经济稳定;有发达的国内金融市场,完善的金融体系和经验丰富、运作高效的金融机构;有灵活自由的金融法规制度及有利于市场发育的财税政策,放松或取消外汇管制,放松金融管理,提供减免税的优惠;有比较优越的经济和自然地理位置。

❻ 中国大陆获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牌照是哪四家商业银行

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四家银行。

200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银行重新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截至2004年9月底,四家银行离岸资产总计在16亿美元左右。

银监会2014年01月正式批复同意四家具备离岸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可授权上海自贸区分行办理离岸业务。据了解,浦发银行、交行、招行、平安银行四家商业银行获准从事离岸银行业务。

此前,四家试点商业银行按照规定只能通过总行的离岸金融业务部门办理离岸业务,而此次银监会批准了浦发银行、交行、招行、平安银行可授权上海自贸区分行办理离岸业务。截至2013年末,累计2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获批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25家营业性网点。

(6)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招商银行凭借自身在离岸金融领域中的出色表现,荣获由《贸易金融》杂志、中国贸易金融网联合中国贸易金融研究中心、北京财资和供应链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第5届中国经贸企业最信赖的金融服务商” 评选活动中的2015年度“最佳离岸金融银行”奖项。

据了解,中国离岸银行业务始于1989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招商银行成为国内首家试办该业务的银行。凭借着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和根植于中国本土文化的先天优势,招商银行开启了中国离岸金融业的先河。

❼ 什么是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一般来说,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它外币的存贷款业务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这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finance)。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
以欧洲美元市场为例,它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离岸金融中心,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通常是银行及跨国公司,其业务通常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贷给外国。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机构进行投资。
理论上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
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其特点:经营的货币是境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
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经营离岸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帐户。
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
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
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❽ 请详细论述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主要分类及经营特点

请详细论述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主要分类及经营特点?离岸金融市场有不同的类型:从业务范围来看,有混合型、分离型、避税型及渗漏型等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形成的动力来看,有自然渐成型和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功能来看,有世界中心、筹资中心、供资中心及簿记中心等。以下以市场业务范围分类。

其一,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主要特点在于离岸业务与在在岸业务相互交融。离岸金融交易的币种是市场所在地国家以外的货币;除离岸金融业务外,还允许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但必须交纳存款准备金和有关税赋,管理上没有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我国香港离岸金融市场属此类型。

其二,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主要特点是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立、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分离、居民交易与非居民交易基本分开,严禁资金在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之间的流动。

其三,避税或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又称为簿记型离岸金融市场,是通过在不征税的地区设置名义中介机构、在帐簿上处理境内与境外交易。其主要特点在于,市场所在地政局稳定,税赋低,没有金融管制,可以使国际金融机构达到逃避资金监管和减免租税的目的。巴哈马和开曼以及百慕大等属于此类型。

其四,渗漏型离岸金融市场。其主要特点是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分立、居民交易与非居民交易基本分开运作,但允许两个账户之间有一定程度的渗透。

❾ 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

由于离岸业务可能会给国内经济金融带来较大的风险,获准开办的离岸金融业务仅限于银行业务且采取了严格分离型的发展模式。从对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及管理角度来论证上海发展有限渗透型的离岸金融业务是可行的,关键是要有完善的统计监测网络以及对有限渗透的有效监管。
上海发展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方面上海发展严格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竞争优势并不明显。我国周边地区聚集了众多的离岸金融中心,比较成熟的就有香港、东京、新加坡三个。这些市场在金融机构数量、政策环境、服务水平等各方面都较上海有明显优势,对境外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在这种背景下,上海试行严格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的成效不容乐观。
另一方面上海市已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部分公司地区总部、财务中心也设在上海。在日常经营中,这些跨国公司产生了对离岸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我国对外汇资金划往境外还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跨国公司内部化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方式与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模式产生了冲突,一些合理的资金汇出要求由于当前外汇管理对交易真实性的审核标准与跨国公司的实际经济活动之间存在难于调和的矛盾而难以实现,他们只能借助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实现其资金结算及调度管理功能,如果允许跨国公司在上海开立离岸账户,把它们的一些资金转移到离岸市场,能够迅速扩大上海市离岸市场规模,有利于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离岸金融业务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发展有限渗透型的离岸金融业务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必要性。关键是监管部门能否对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业务实行有效且到位不越位的监管。 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
一是国家层面。即对离岸金融市场所在东道国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多方面的:(1)外汇资金运动中的风险。渗透性离岸金融管理的失控将会对国家经济金融带来相当的风险。(2)金融体系扩张经营的风险。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会享受免缴存款准备金以及不受流动性要求限制等待遇,因此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主体在受到外在约束减少的情况下,如再缺乏审慎经营意识的内在控制,则极易造成经营主体的自身风险,从而波及该主体母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二是微观层面。即对经营主体的风险。离岸金融业务对其经营主体—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由于金融机构经营规模过度扩张风险外,还需面临比在岸业务更大的经营性风险,如离岸客户的信用风险(离岸客户大多为远距离客户,进行有效信誉评估和管理的难度较大,可控性较低)等。
我们认为无论是国家宏观层面还是主体微观层面,只要监管的切入点把准,其风险还是可以有效控制的,关键是渗透的通道设计以及监管的有效执行。把渗透途径归纳为账户渗透和产品渗透两方面。账户渗透是指银行自身账户资金的渗透以及开立在银行的客户账户之间的资金渗透。产品渗透是指借助金融产品进行的渗透。另外,金融机构本身作为经营主体也可能会发生各种渗透,如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内部在岸头寸和离岸头寸之间的相互弥补会导致资金在离岸与在岸间的渗透。
由于经济金融活动的多样性以及金融在监管与创新矛盾运动中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上述渗透经常是立体多维发生的,但渗透的最终结果应该是导致资金上的渗透。所以我们认为渗透通道的设计与管理层最终的监管切入点是对离岸金融业务外汇监测与管理。 对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离岸金融业务必须纳入东道国的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其业务规模应反映在该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以及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否则在整个世界经济金融的发展中将会出现非常大的遗漏。具体的监测可按以下方面进行:
一是对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监测。这项监测应以审慎经营为目标开展。应制定统一的离岸金融业务会计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定期报送离岸业务的各项报表及临时要求的特殊报表,使当局及时了解离岸金融业务的规模,并监督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外汇管理上则采用国际投资头寸表要求的相关因素由银行通过BSPL(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二是对资金在离岸与在岸之间渗透的监测。这项监测可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前提开展。由于离岸账户资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在岸,对国内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冲击,在岸资金也有可能离岸化,因此当局应严密监测资金在离岸与在岸之间的流动,要求主体进行资金账户间流动申报,全面了解离岸资金的流向和规模。
三是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随着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资金跨境流动的规模必将扩大,流动方式也会复杂化。应在现有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中相应增加离岸与境外之间资金流动监测内容。 对离岸与在岸有限渗透的监管
首先要对渗透进行规范,明确哪些领域可以渗透以及渗透的规模和方向,然后才能对渗透实施监管。我们设想渗透可以在以下领域发生:一是客户层面上的渗透。离岸金融业务从定义上讲是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业务,但我们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目的不是为离岸而离岸,而是希望借离岸带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经验,允许有适当的客户渗透。基于当前上海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客观需求——跨国公司区域总部的运作需要,我们建议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在客户层面上有一定的渗透,即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进入离岸金融市场。这里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可以限定为经我国外经贸部门确认的具有集团内跨境管理功能的机构,与其设在我国境内的其他机构分账核算。二是业务及资金层面上的渗透。混业经营已是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主流趋势。离岸金融业务应允许混业经营。业务及资金层面上的渗透可以双向进行,可允许离岸经营主体面向在岸市场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也可由在岸主体面向离岸市场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可以通过离岸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式或在岸证券在离岸版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渗透(这与B股与H股交易相似)。
其次对渗透的监管。一是渗透方向和规模监管。一般情况下可允许规模内的资金双向渗透,但当国家外汇资金出现异常流动时,可采用渗透方向控制,即允许只向内渗透或只向外渗透。渗透除了要按规范的方式进行外,还必须有一个渗透规模上的控制。总体设想的渗透规模应与我国的利用外资及对外投资规划相符,以不影响国内经济发展为前提开展渗透,这需要与国家的整个宏观经济发展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相配套制定并根据当时经济变动趋势动态调整。在双向渗透的条件下,以净流量渗透规模为监管和控制目标。二是渗透主体的监管。对居民进入离岸业务领域要有严格的准入条件限制。已出台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已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还应制订相关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及管理;在企业客户层面上,可规定经外经贸部门认可的、负责管理三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分支机构的、具有集团管理功能的机构进入离岸开展业务。

❿ 什么是银行离岸业务

最基本概念就是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简言之就是离岸银行业务是指在国内的银行经过监管部门,也就是原来的人民银行批准,向境外经营的企业合格人提供全面的银行服务,吸收他们的存款,用存款支持我们境外企业的贷款活动。那么,离岸银行业务的特点,跟我们商业银行相比,第一,离岸帐户安全保密。第二,离岸帐户资金全球可以自由划拨,因为我们离岸银行外部资金是在境外不能进来,所以账户上资金可以自由划拨。第三,离岸银行存款记绪根据世界上银行相比,有一个免税的机会。第四,我们境外业务境内操作,就是说我们公司走到国外去了,银行这块是在境内操作,可以降低公司成本。第五,我们走出国外的公司,一些公司会选择优惠的国家办公司,何以合理避税。

既然离岸银行业务有这么好的优点,我们看一下离岸业务发展的历史。离岸银行于五十年代末形成于伦敦。六十年代在欧洲初具规模,有两个原因,第一个,美国六十年代利息非常低,所以欧洲市场可以吸收美元存款,有一些趋利的因素,美元流入欧洲市场,比如那个市场欧洲美元债券,为了到欧洲市场取追求高额的利息收入。第二个,我们当时在六十年代的时候,比如说在伦敦的金融市场,对于英国公司来说,假如说境外在英国注册的公司,当时还不能贷款。所以,在英国经营的国外公司去追求在美元的贷款。那么,到了七十年代,有些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为了吸收更多的公司在他们那里注册,比如说现在大家知道的有的公司开展开始离岸业务。八十年代,因为离岸进入市场,尤其是美元和日元的货币量在全部金融市场里面占比非常高。所以,美国和日本也采取了一些办法,要吸收境外的美元资金或者是日元资金。所以地离岸业务在美国或者是在日本也开始形成,大量的由日本或者是美国意外的企业持有的日元或美元存入到美国银行里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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