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简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与区别
因此,按照大陆法系的法律部门划分的思维进路,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是明确的,区别是明显的,边界是清楚的。即使二者在某些领域存在一定交叉,这种交叉也是较少的。比较典型体现大陆法系国际法部门划分思维特点的是国际商法学的主要创始人施米托夫。这位有着德国系统法学教育背景又在英国乃至世界取得辉煌成就的学者,在国际法部门划分上,仍然保留和延续了德国人的思维惯式。
在施米托夫的《国际商法———新的商人习惯法》(1961)一文中,对于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有这样一段阐述:“国际商法不同于国际经济法。后者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而前者是私法的一个分支,但它又不从属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涉及的是多边公约,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和国家之间的双边条约,如通商航海条约;国际经济法还包括怎样对待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商法调整的是在私法范围内进行交易的国际商业法律组织。
❷ 国际金融法与国际投资法的关系请求各位大侠帮忙!不甚感激!
这两门课我都上过,但是你问它们的关系,我还真答不上来,但回是我可以大概跟你答说下我们课上可能讲的东西,应该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国际金融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世界银行集团、区域性银行、人民币国际化、国际货币体系、货币发行、国际金融监管(巴塞尔协议三)、境外上市及其监管等问题
国际投资法:资本输出输入、投资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是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多投资担保机构、投资争端解决等问题
国际投资法是调整私人跨国直接投资关系的国内法律规范和国际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国际资金融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❸ 国际经济法专业,是北大厉害还是对外经贸大学厉害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978年对外贸易系即设立“国际商法教研室“,开始招收国际贸易法硕士生。
198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立国际经济法系。
1985年即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四所院校之一(其他三所为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
1997年,学院国际法学获选全国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2002年,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2017年国际法学科入选贸大“开放经济学科群”双一流建设专业名单。
2017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前十高校法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现有教授32名,专任教师的博士化率达到97%以上,
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曾在国外名校法学院学习或进修,包括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密西根大学法学院、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等。
四十年来,法学院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涉外经贸法律人才,除出国继续深造外,就业主要分布在国内外顶尖律师事务所、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知名外企等行业或单位,多数从事与涉外经贸相关的业务,许多校友成为相关领域的杰出代表。如证监会前副会长、中投前总裁高西庆,商务部条法司前司长WTO专家张玉卿,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钱锋,深圳证监局前局焦津洪,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长王雷等。
法学院重视培养并资助学生参加各类国际性模拟比赛,而且频获国际大奖。
例如,如2017年3-4月,贸大在第14届“VisEast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中首次进入全球32强;
之后在第10届“普莱斯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中首度挺进全球16强;
2017年12月,在第5届“FDI国际投资模拟仲裁庭竞赛”中荣获亚太第三、全球第四,创中国高校参赛史上最佳成绩;
2018年3月,在“ELSA-WTO模拟法庭竞赛”中首度位列东亚四强,成功晋级日内瓦全球总决赛。
法学院历来重视国际化工作,特别是教师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学生的海外学习经历。长期以来,法学院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杜克大学、乔治城大学、威斯康星大学、康涅狄格大学、劳约拉大学、西东大学法学院等保持稳定的交流关系。我们还与意大利、西班牙、以色列等国家的大学和科研院所保持密切的互访关系,互派学生交流学习。法学院近年来还资助多名学生赴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司、美国密歇根州法院、海因希里•伯尔基金会柬埔寨办公室、香港BIP公司等海外单位进行实习。法学院重视留学生教育,培养了一批海外留学生,并设立了留学生全英文硕士和博士项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有着曾经全国最著名的国际商法大家沈达明先生、冯大同先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可招收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金融法、国际争端解决、跨界破产法、比较证劵法、国际仲裁、国际公法等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
❹ 要去英国读法律了 国际商法和国际金融法哪个就业前景更好呢 求指点
如果想专门从事的话
就要先对这个行*业深入了解,看适合不适合自专己属
如果通过了解适合自己的话,不妨试试也不错,
俗话说问对人才可做对事
别再自己摸索,问路才不会迷路
请网络查——( 凌萱老师 )祝心想事成、好运连连!
❺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和合作班 还有国际金融法怎么样呀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的,金融和法律都要学,当然是以法学为主,涉外班还会有二外。国际经济法及其合作班是国际法学院的,合作班也会学二外,还有去香港的机会,但学费贵。
❻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法学什么专业好,国际法的三个方向 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公共采购法学哪个实用
我是教经济法的呢 我觉得国际经济法比较好点呢,但是作为经济法课程来讲,之间都是不孤立的是存在必然的联系的关系。国家经济法比较好,特别是从事国际商务管理之类的。
❼ 国际经济法和国际金融法这两个专业有什么区别急求高人解答!
我认为这不是两个专业,前者包括了后者。
国际经济法一般包括了:国际贸内易法,国际投资法容,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海商法。
估计即便在研究生阶段,仅仅研究国际金融法的都不太可能——还不能那么专。除非你的导师很专于此而且有意引导你专注于此。
总之,这二者的关系理解为“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更简单。显然,后者只是前者的一小部分。
❽ 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WTO法律制度,国际商法,哪一个最好啊
个人觉得,国际金融法和国际商法挺好的。但国际金融最难啦~~~
❾ 50分!列举5个国际商法法制,论述国际贸易的意义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贸易 在协助中国企业跨出国门、介入国际市场、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方面,显得尤具重要的现实意义... ,能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替代作用,使其在统一开放市场体系下,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达到平衡,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的腾飞。
❿ 什么是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经济法有啥区别急急急!!
国际金融法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间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金融法的本质属性在于其是国际货币金融交易规律所要求的行为规则。国际金融法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l. 国际金融法的主体
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亦即参与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当事人。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既包括一般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国家及其有关官方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是国际金融法的特殊主体,它们不仅可以是国际货币金融交易的当事人,而且,它们更是国际货币体系的建立者、实施者和管理者。法人和自然人作为国际金融法的主体,则主要表现在他们是国际货币金融交易的当事人。
2. 国际金融法的客体
国际金融法的客体即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币、特别提款权、票据和黄金等国际间普遍接受的金融资产。作为国际金融法客体的货币,一般应当在国际间具有可兑换性,即通常所谓“硬通货”。如果是不能国际上自由流通的货币,则其一般不能成为国际金融法的客体。但是,在一定的特殊国际货币金融交易中,非硬通货亦可成为客体。
3.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际金融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国际货币金融关系。
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实际上包括国际货币关系和国际金融关系两部分。国际货币关系是指以国家之间货币的收支、兑换,以及外汇管制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国际金融关系是指国际间货币资产的融通关系,包括国际贷款关系、国际证券关系,以及其他形式的国际资金融通关系。
应当注意的是: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与国际金融法的客体不同;前者是国际金融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后者则是国际金融法所调整的国际社会关系亦即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