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要成立金融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不知你所说的金融中介公司主要是什么业务?
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
信托公司?
证券公版司?
投资公司?
拿信权托公司举个例子吧: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具备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现行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
4,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从业机构,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如果你所说的,金融中介机构很小的话,应该属于服务行业,注册资本只需十万吧。这个方面的话就去问问工商局吧。
㈡ 注册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你可以在当地政府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意见中得到答案,你网络搜索一下“**省关于成回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指答导意见”里面会有注册资金,注册要求等信息!一般注册资金至少2000万, 5000万以上的居多,且都是实收资本!
小贷公司目前是归省金融办主管的! 你如果要成立小贷公司,需要和省金融办、地方工商局、公安局搞关系了。不过说实话,一般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人基本上都是企业!以个人名义设立小贷公司的很少很少。一般像你这样的可以入股小贷公司~ 个人注册难度比较大~
与其说开业后注意不如说开业前注意:风险控制(核心)、经营模式(总部、连锁式)、产品类型(定价、期限、特点、抵押、担保、还是信用贷款等等)
希望采纳~还有问题可以站内我~
㈢ 开一个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虽然抄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份额不大,但它有着其存在的必要性。小额贷款公司是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而设立,它肩负着促进社会发展和维持自身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使命,这也是普惠金融发展的使命。大部分小贷公司从服务对象上始终关注“中小微弱”群体,积极参与和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对于打通经济体的毛细血管、稳定就业和缓冲风险都有一定的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条件:
①有5家法人股,连续盈利并纳税满2年。
②人员:法人、高管、监事必须为从业5年的金融行业人士。
③5家注册资金总和1个亿以上。
④地址必须是写字楼、办公楼
⑤5家必须有1家主发起人,主发起人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㈣ 开一家贷款公司, 需要什么资质
方法一:看公司名称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一般由“地域+名字+‘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组成,且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可以跨区域办理业务的,如果业务人员向你鼓吹他们的业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毫无疑问肯定是非正规的公司。
方法二:外部形象
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牌匾中如使用简称则会有“小额”两个字,如“桃花江小额贷款”;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门口显著位置会有省金融办监制的“统一标识”铜牌,其右上角有该小额贷款公司专用的全省统一编号,可以向省金融办或当地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核实。
方法三:成立手续
小额贷款公司除营业执照等一般企业均需办理的手续外,还有省金融办下发的“开业批复”,文件名称通常为“关于桃花江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批复”。办理贷款业务时可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出示开业批复以便区分。
方法四:利率大小
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产品利率的4倍,超出这个范围的就有高利贷的嫌疑。或者也可打电话到当地的金融办、工商局进行咨询,辨别真伪。
㈤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有公司章程、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营业场所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以经营小额贷款,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成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它秉承“小额速贷、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基本策略,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型”的经营理念。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成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2.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6.其他审慎性条件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满足以上条件,而且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级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成立。
㈥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条件审批机构
①有5家法人股,联系盈利并纳税满2年。
②不可从事金融行业。
③5家注册资金总和1个亿以上,趴账半个月至一个月。
④地址必须是写字楼、办公楼。
⑤5家必须有1家主发起人,主发起人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因为这样审核容易通过。
⑥审批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
⑦人员:法人、高管、监事必须为从业5年的金融行业人士。
审批机构是区县金融办、市金融局。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㈦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能才开金融公司
开金融公司的大概流程与绝大部分人开公司的流程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政策要求,具体额外要求一些什么证件或者什么手续需要咨询当地工商局才可以。
注册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公司在农业银行开银行承兑汇票需要,需要带的材料:
1、对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
5、工商银行企业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
6、单位申请开银行承兑汇票银的报告、如果不是法人或负责人亲自前来办理的,需要委托书。
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证券、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等。
㈧ 开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条件如下:
1、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5、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提供走私资金、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创办关于金融司企借代公司的要求扩展阅读:
面对民间借贷乱象,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政府对其加以规范和引导,并对重大风险事件给予一定程度的干预和救助。可喜的是,民间借贷及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已陆续出台相应政策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然而,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根治民间借贷乱象,本身是一项系统性的综合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彻底解决以上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快宏观经济结构转型步伐,在利率市场化、小企业结构性财政扶持政策等多项体制层面协调配套进行改革,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要加快经济结构转型,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再平衡。唯有为各市场主体提供资源分配上的均等机会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才能不断保持民营经济的活力。
唯有保持民营经济的活力,才能在我国这样的13亿人口大国充分解决就业并促进消费。唯有不断促进消费、提高消费在GDP中的占比,才能逐步摆脱依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因此,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是经济结构转型成功的必要条件。
可喜的是,面对当前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财政政策已经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结构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力度。
二是应对民营资本开放金融牌照,合理引导民间资本组建正规金融机构,增加金融机构数量,进一步培育充分完全竞争的金融环境。
通过众多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民营资本以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将原民间借贷领域的资本纳入正规金融渠道和正常的监管范围,则可从体制上彻底打通和理顺民营资本供求双方的资金融通渠道。
三是要放松对利率的管制,扩大银行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使市场主体以资金价格为核心充分竞争,从而达到各项资源和经济要素合理优化配置的目标。
㈨ 怎样创办一家民间借贷公司
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向所在城市银监局申请,经核准开业的,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领取营业执照。
1、根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二)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3、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根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9)创办关于金融司企借代公司的要求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㈩ 请问开办投资担保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发起人、股东 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上海市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由1-2个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 如果是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企业应该(1)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2)持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盈利,近3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实施本项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的60%; 如果是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自然人应该(1)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2)无重要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了主发起人,还有一般发起人,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试行办法》的规定,一般发起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持续的出资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必须具备持续出资能力。 (二)符合条件的章程 在上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出资额条件 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上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区县政府主导设立、主要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适当降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由单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由2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20%;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应当持有适当比例的股权。一般发起人原则上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2010年9月27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据此,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世纪履行同类职责的人员都需满足任职资格条件。 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者对公司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未担任前三款所列职务或虽称谓不同,但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当纳入任职资格管理。 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同时满足如下4个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和声誉; 3.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 4.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对于公司的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提出了专门要求,一是独立董事拟任人还应当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或担保方面的专业人士,并不得与拟任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利益冲突;二是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五年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所任职务的职责,熟悉任职公司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任职公司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经监管部门同意的除外。 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符合部际联席会议规定的资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专门的担保、金融等方面培训,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有良好的合法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 根据《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3、最近五年担任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接管、合并、宣告破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或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 5被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的; 6、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明知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 7、个人或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健全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完善; 业务规程、决策程序、保后监管、风险预警及处置等制度符合审慎经营原则;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风险。 除了要满足以上条件外,在上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还需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该其他审慎性条件属于兜底条款,上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增加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