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1、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2、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股东减持对股票的影响:
1、稀释了二级市场的资金总量,因为大股东们减持1%,往往也会带来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的资金流出证券市场,尤其是那些从财务投资角度减持筹码的大股东们更是如此。
2、股东大量减持说明公司的领导层已经发现未来该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股价在近期可能成为很长时间无法超越的高点,对股价非常明显的打压。
3、从产业资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资本,因为连控股股东都开始减持,那么,作为金融资本的中小投资者为何还要苦苦支撑呢?所以,股东们的减持相当于提供了一个估值新标尺。 4、盘活了股市市场的筹码,提升了股市市场的筹码流动性。毕竟部分大股东的减持并非是因为股价严重高估,而是控股股东为财务问题而做出的减持动作。
5、股东们的减持筹码一旦被市场所消纳,且股价再度积极走高,那么极有可能强化股市市场的牛市氛围,在持续减持声中一路上涨一样。
B.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1、大股东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版股份总数的1%。
2、大股权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 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3、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减持计划扩展阅读:
现阶段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单笔减持及多笔分量减持方式。
根据股东需要及所减持股份市场流通特点,制订灵活多样的减持方式。针对市场流通性强、减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单笔减持,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
而市场流通性弱、减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设定交易触发价,将所减持的股份分笔分量在设定的交易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变化择机、择量减持,以达到市场逐步消化的目的,从而不会导致因减持造成股价波动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维护股东市场形象。
C. 公司股东宣布减持计划完毕股价会大涨吗
这个没有那么绝对的,有的股票就是顶着减持涨停,关键还是看有没有主题资金版运作。
大股权东减持对股票产生两个不利的影响:
一是稀释了二级市场的资金总量,因为大股东们减持1%,往往也会带来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的资金流出证券市场,尤其是那些从财务投资角度减持筹码的大股东们更是如此。一旦大股东们的减持行为具有持续性,那么,将抑制A股市场的牛市氛围,降温A股市场。
二是从产业资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资本,因为连控股股东都开始减持,那么,作为金融资本的中小投资者为何还要苦苦支撑呢?所以,大股东们的减持相当于提供了一个估值新标尺。
当然,减持也有两个积极的影响。
一是盘活了A股市场的筹码,提升了A股市场的筹码流动性。毕竟部分大股东的减持并非是因为股价严重高估,而是控股股东为财务问题而做出的减持动作。
二是大股东们的减持筹码一旦被市场所消纳,且股价再度积极走高,那么极有可能强化A股市场的牛市氛围,就如同前期的中信证券、苏宁电器等个股在限售流通股解禁后的持续减持声中一路上涨一样。
D. 股东减持届满什么意思
股东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原有股东(一般指大股东)对所持有的股票进行转让,减少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股东减持届满是指这次股东公示的减持股票计划已经结束,届满后需按相关规定发布公告,再次减持需要重新发布减持计划。
温馨提示:
1、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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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操作流程
一、坚决回避基金重仓的高价股。
股价越高,大小非减持欲望越强。譬如减持压力较大的浦发等银行股遭基金疯狂“空袭”,中小散户应躲进“防空洞”,买入一季报大幅预增的低价股。这类股票业绩刚刚走出低谷,大小非不仅不会抛,可能还会逢低买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独立行情。
二、买入已经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减持的早已在6000点高位抛光了,更多的是考虑在低位回补。当然,前提是上市公司业绩呈增长势态。
三、买入脱胎换骨的重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没有大小非减持之虞,一是重组时,股权刚刚经过了置换,大股东不会再去减持;二是ST公司股改较晚,离减持时日尚早;三是ST股价低,大多跌破了发行价、配股价和增发价,在大股东成本之下,大股东想减持都下不了手。
譬如像重组的ST天桥,想买都没门,谁愿减持呢?还有ST罗牛市盈率不到15倍,已申请摘帽,涨势可期;ST科龙因外资并购缩量封涨停等等。
四、买入刚上市不久的新股。
新股没有大小非减持之忧,大小非要减持也是三年后的事,特别是那些上市后跌破发行价或接近发行价且网下申购机构已解禁的新股可以作为首选,譬如中煤能源、中国太保等。
五、买入三无板块。
不需过多解释,三无板块早已全流通,与大小非无任何瓜葛。然而,三无板块因数量小且良莠不齐,难成气候,因而要择优介入。譬如像已控股煤矿的爱使股份反弹强劲且已步入上升通道、参股风电的申华控股等都有较大机会。
六、买入袖珍盘的中小板超跌股票。
中小板里总股本在一亿股以下的袖珍股比比皆是,这些股票成长性好且无惧大小非减持,就是全流通了也还是小盘股,同样拥有大比例送股优势。这类股票随大盘超跌严重,投资机会已凸显。譬如方正电机,流通盘2000万,总股本才7700万,每股收益0.54元,股价从最高30元跌到14元。大小非若盲目减持定会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连公司一起被收购。
以上针对大小非减持的六大操作策略,应灵活运用,切忌生搬硬套。应波段操作,大涨时卖,大跌时买。如此,才能在反弹中取得收益的最大化。
F. 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短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空。
看股价在高位抄还是地位,如果低位出利空,八成是利用利空吸筹,如果是高位出利好,八成是出货,本来要减持,但是还没有实施减持,最终还是要减持,肯定是利空。
大股东减持解读为偏利空,股票市场的投资原理是:当投资者看好某公司未来发债前景的,可以买入该公司股票,待公司盈利后,获取公司分红。大股东既然减持公司股票,说明大股东有可能发现更好的投资项目或者长期不看好公司股价的上升空间,基于此两点出发大股东减持偏利空。
(6)股东减持计划扩展阅读:
利空:对空头有利,且能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重大利空消息,导致13日沪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备金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G. 什么情况下原始股东减持不需要公告
1、大股东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
2、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抄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大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7)股东减持计划扩展阅读: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H. 股东公告减持计划,还可以不减持吗
可以不进行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