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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优势

发布时间:2021-07-04 22:02:28

1.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的条件

1、在中国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股本5000W以上,连续3年盈利,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现象.公司对外发放的股数必须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 。

2、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发行红筹股上市:
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
·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以红筹方式上市。
·中国证监会亦在2000年6月发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项目,须在上市前取得中证监不持异议的书面确认。

2.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算不算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也是作为上市公司的旗下资产
可以打包到上市公司,也可以分拆独立上市
这个主要是看上市公司本身的规划和子公司资产的优良程度,来核算他的价值

3. 上市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对股价的影响是好是坏

可以根据以下两点来判断影响的好与坏:

  1.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如果是一家盈利能力很好的分内公司,当然对容上市公司是影响是好的,但如果是窗口式经营的分公司,那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不会太大的。

  2. 然后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子公司的影响好与坏主要是看的是盈利能力的强弱。

4. 子公司与事业部相比较的优点是什么

事业部制公司要处理好集团公司、子公司等之间的相互关系;
要处理好与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会之间的关系;
不管是领导子公司还是服务于子公司,我个人认为事业部制公司要在战略、资产、经营者三个层面上进行管理。
具体来说,要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来进行战略规划;资产的重组置换兼并(合资合作);聘用考核激励子公司主要经营者。
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事业部制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作为集团公司产权代表进入子公司董事会,进行宏观管理协调服务
事业部制有个最大的弊端,就是始终无法清晰地划分总公司和事业部的权限。人所周知,清晰的权限划分后,便于明确各级责任。但这都是理想意义上的说法,必须总公司、事业部、子公司的各级高层有很高的共识才能达到。从通常意义上讲,对权力的争夺将导致该体系的实际不可运行。同时,子公司还面临双重汇报,或者干脆直接向总公司汇报,由于总公司和事业部通常存在权力争夺,总公司会默许该情况的存在,甚至越级指挥,最终将导致决策的混乱。但个人的政治地位不会受到损害,反而因此更强。个人的政治利益选择对公司发展造成障碍。

有一个案例,在这种模式基础上上,还有一个总公司上的集团公司,而总公司是上市公司,事业部所领导的产业群是集团看重的。事业部还面临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双重管理。这种模式要成功的关键在哪里?
事业部成了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联系桥梁,其好处在于:能有效的预防子公司领导集体的徇私舞弊,瞒天过海,玩弄总公司的行为,坏处在于:在运作中,容易造成效率的问题。

5. 集团设立子公司优势和弊端分别是什么

  1. 子公司的好处: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 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 子公司的弊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6. 一个大公司上市对它旗下的小公司有什么好处

上市对于一个公司的作用我理解会在以下方面体现区别和好处:开篇立论好处方面:1、利于融资;2、利于股权进行行业整合或自我重组;3、股票流动性最大化;4、利于公司管理;5、品牌建设;不利方面1、合规成本;2、决策自由性;3、控制权风险展开来看:1、上市对于公司最直接的意义是融资意义(1)融资途径方面:在IPO时会首次公开发行融资,此后有例如向公开市场再融资、非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时的配套募集资金,这些都是上市公司股权募资的途径。同时正常的债权融资、借款路径都不受影响,受影响的可能是一些灰色的融资途径(一般资金来源多少有点法律问题)(2)融资能力方面:上市对于公司的募资能力有飞跃的提升,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可以向公众募股,增加募集资金对象的范围。另一方面对于私募由于其股票的流动性也增加了对于财务投资人(主要是后期的PE)的吸引力。此外上市公司因其股票价值有相较公允市场价格、同时主体较为被认可,在股权质押、发债等途径上均会有一定优势。(3)融资成本方面:一般相较非上市公司,融资综合费率相对较低。2、上市对于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对股权的运用,这就促成了上市后的产业整合或自身重组行为(1)收购一家企业用现金收购资金成本较高,同时尤其对于人才类公司,买下了公司资产,管理团队出工不出力或者甚至干脆另起炉灶这种行为司空见惯。用上市公司股权去收购行业上下游或者横向整合的企业做大,或者在行业低迷期收购新业务进行转型,则一方面省去现金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把对方绑上自己的战车,一同为公司出力才能获得最终的变现。很多行业里面,老二上市最后通过整合干掉老大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2)上市身份有助于并购重组的谈判,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有相对较为充裕流动性带来的市场公允价值,这是换股交易的一个较重要的定价基础。若两方都是估值定价交易时想达成交易难度往往是上市公司收购较小公司的两倍。同时股票价格的流动性及资本市场的高估值也是打动卖方的重要条件。 当然上市公司收购相对法规比较严格,尤其发股需要审批,相对时间较慢,流程上会影响收购效率,这也是相对非上市公司的弊端。

7. 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哪些优点和缺点呢

采用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国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

第一,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另外,管理者对子公司的产出和价格也可以保持完全控制。与许可和特许经营方式有所不同,子公司创造的所有利润也必须上交给母公司。

第二,由于成立全资子公司需要占用公司的大量资源,所以公司面临的风险可能会很高。风险来源之一是目标市场上政治或社会方面的不确定性或者说不稳定性。这类风险严重时可能会使公司的物质财产和个人安危都受到威胁。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者可能还得承担消费者拒绝购买公司产品所带来的全部风险。当然,只要在进入目标市场之前充分了解目标市场上的消费者,母公司就能降低这种风险。

8.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吗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8)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优势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末出台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在“完善基础制度”环节明确提及: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当前A股上市公司群体,已有众多公司将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挂牌的案例,将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趋常见,但将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则少之又少,个别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极端、特殊情形,或是避开监管红线变通实施。

在当前发行体制下,一家公司通过IPO上市便达到了融资发展的目的,如果再将子公司分拆上市,则相当于多拥有了一个资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还可能涉及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独立性等问题。

在专业人士看来,科创板允许分拆上市有着诸多积极意义。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短板,允许分拆子公司于科创板上市,有利于调动上市公司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发挥上市公司在资金、人员、研究能力和市场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创新企业,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9. 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算上市公司吗

当然可以。

子公司相对母公司来说,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母公司按股份比例获得分红。故他们可以同时上市,也可以子公司或母公司上市;可以在同一个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不同交易所上市。

比如现在的中国石化600628和S上石化,还有以前退市的扬子石化和中原油气都是中石化的子公司。

(9)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优势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优缺点: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

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当然,董事长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董事长,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总的来说,上市有好处也有坏处。

一、优点: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二、缺点: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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