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股东是公司存复在的基制础,是公司最主要利害关系人,保护股东权益是公司法的一项基本任务。股东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股东关系到企业的财源,又是企业内部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想要正常地运转、顺利地发展,就需要与股东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良好的股东关系在企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股东员工的辩证关系扩展阅读:
股东关系的正确处理,能够促使股东为企业的投资决策出谋划策,提供投资信息。这当然有利于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股东和企业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们就会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同时,他们又是企业产品的第一消费者,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与企业同舟共济的推销伙伴。
❷ 公司与股东的关系 论述题 求答案
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汪艳英律师《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具有多重属性。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股东出资后与公司资产之间的法律关系。经常有人会把某个大股东(一般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混在一起,说“这个公司是他的”,所以,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股东就是公司资产的所有者,这显然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公司和股东一样,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享有与自然人一样的人格,所以,公司的资产就是公司的资产,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独立财产权最初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出资),股东一旦出资以后,就丧失了对其所出资资产的所有权,而股东以出资资产交换到的是出资人(股东)所享有的股权。这也是为什么公司法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原因,也是为什么刑法中对抽逃出资和虚假出定罪的重要原因。换句话说,股东投资以后,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等职位只是在管理一笔已经不属于股东自己的资产,只是代公司这个独立的主体在管理资产,管理好了,公司产生效益和利润,作为投资者的股东可以就其股权享有分红。
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同时,也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当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出资不位到、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情形,否则不能要求股东来偿还公司债务。
这就是股东与公司资产之间的法律关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与公司的法律关系一般是以这些权利以及相对应的义务为基础的综合法律关系。作为投资者的股东,如果上述这些法律关系没有搞清楚,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思维,难以依照法律规则定位自己的投资者身份,亦难以正确处理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问题,甚至触犯刑律
如前所述,股东可以自己当个“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自己来管理经营公司,也可以选择管理者来管理经营公司。如果股东自己在公司任职,股东就跟公司又建立了另外一种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所以,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并非单纯一种,具有多重属性特征。
尽管股东与公司的人格相互独立,公司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使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但这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这个前提就是股东严格履行了出资义务,没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行为,否则,在涉及公司对外债务时,公司 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主张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债权人可以向股东主张权利的情形:
1、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债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及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否定公司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❸ “员工”“股东”双重身份 劳动合同关系如何认定
国企正式员工就是合同制员工,非正式估计就是编制外,如商务或劳务用工性质的人员(一般不用员工),现在的员工都是合同制,只不过分为无固定期限还是有固定期限。
❹ 如何认识董事(股东)与员工的关系
股东,就是雇主,员工,就是被雇佣者。股东有决策或决定权。员工是执行者或操作者。员工是为雇主打工的。
❺ 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三者之间有怎样的制衡关系
正 首先,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人选,并有推选或不推选直至起诉某位董事的权利;但是,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事务后,股东就不能随便干预董事会的工作了。 其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具体委托经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并有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责任和确定对经理人员激励的权利;但是,董事会最终要对股东负责。
❻ 员工股东的定义
员工股东是指公司员工对其所在公司出资,占有该公司一定的股权比例。这样对于公司股东分类上来讲,这个出资的员工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他也就是“员工股东”。
❼ 如何理解股东和管理者的关系
组织与组织之间是利益关系,个人与组织之间是奉献关系。介于同一个组织里的老板和员工,员工的你最好好好奉献自己,增加自己的价值。
❽ 您好。请问。股东 、客户、员工和社会。这四者之间有什么利益
A 持有人(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四者利益协调发展
衡量一个公司是否成功有一个衡量标准,即持有人(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利益的协调平衡发展。一家公司,如果能做到均衡发展这四个方面的利益,那么成为一家受人尊敬的企业也在情理之中。
首先,公司要把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一般的教科书上说一个企业的治理好不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是不是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如果是基金公司,就不能单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来作为经营目标,因为基金公司所管理的资产不是股东的资产,而是持有人的资产,持有人利益是基金公司生存的一个基础,如果没有照顾到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公司自然无法生存下去,所以首先要把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
当然,股东的利益也要照顾到。股东投资建立了一家企业,最后是要有回报的。如果持有人与股东是重合的,那没有问题。如果是基金公司,持有人与股东是分离的,那就不能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
其次,维护股东(持有人)与客户利益的平衡。客户与公司是相对应的关系,在追求股东(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客户的利益,如果以牺牲客户利益来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显然是难以为继的。股东(持有人)与客户利益的平衡,是公司长远发展的必然追求。
第三,员工的利益也要照顾到。全球资产管理界有一句很经典的话“资产管理是人的事业”。其实,任何公司的成长都伴随着人的成长,公司以经理制为主经营,公司的发展,要依靠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员工来决策,要依靠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不照顾员工的利益,这个创造力自然发挥不出来,公司也就无从实现对股东(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最后,公司必须适当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要存在于目前这个社会环境里面,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去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如果一点社会责任都不想履行,对这个社会来说,这个商业机构存在的意义就大打折扣,如果想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发展,一定要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是公司发展成长的内在要求。
任何一个公司,在任何时候都要强调这四者利益的均衡发展,任何一方偏废其他方面都会受到损害。也必然会导致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❾ 为什么说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1、员工与企业的关系不是狭隘的、简单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是“风雨同舟、沧海共济”的关系,是合伙、合作的关系,是“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双赢、共好的关系;
2、联想集团总裁柳传志曾说过:“公司不仅是股东的公司,而且是员工的公司,员工应该把自己的追求融入到公司的长远发展之中,只有通过公司的发展,才能体现出员工个人的价值”;
3、广泰公司在公司司训的头一句里也提出了“同舟致远”的理念,这是最人性化的公理,体现出了员工与企业间不可分割的关系。
4、正确理解了员工与公司间的关系,那么显而易见:爱公司就是爱自己,为公司做贡献就是为自己做贡献。因为“奉献”除了具有精神风格外,它的本质更是一种忠诚—— 一种对公司的忠诚,一种对事业的忠诚;
5、企业其实就是社会的一个载体,它为员工提供的就业机会,也就是为员工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提供了机会。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爱这个家庭,我们没有理由不爱自己的公司,这就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古训的道理。
(9)股东员工的辩证关系扩展阅读
企业福利作用
1、对于企业来说,各种企业福利项目在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同时,也成为了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主要激励方式;
2、现金和员工福利都是留住员工的有效手段,但是两者特点不同;
3、尽管看得见、拿得着的现金可以对人才产生快速的冲击力,短时间内消除了员工福利的差异化要求,但其非持久性的缺点往往会使其他企业可以用更高的薪水将人挖走,尤其对于资金实力不足的中小企业而言,如果仅仅依靠现金留人,将很难幸免人才大流失的灾难;
4、而具有延期支付性质的员工福利,不但可以避免财力匮乏的尴尬,还可以很好地维系住人才,成为减缓企业劳动力流动的“金手铐”。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正确理解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是我们工作的不竭动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福利
❿ 公司法关于股东间关系是怎么规定的,求详细解释
这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公司;如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就其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就其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中国就承认这两种类型的公司,还有两种特殊类型,一人公司和国有公司)
这两种公司股东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内股份公司各股东间承担按份责任,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