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资租赁的利弊
1、融资租赁的利
(1)融资租赁除了融资方式灵活的特点外,还具备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压力小的特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所享有资金的期限可达3年,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期限。
(2)在还款方面,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分期还款,极大地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防止中小企业本身就比较脆弱的资金链发生断裂。
(3)融资租赁虽然以其门槛低、形式灵活等特点非常适合企业解决自身融资难题,但是它却不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
(4)融资租赁比较适合生产、加工型企业。特别是那些有良好销售渠道,市场前景广阔,但是出现暂时困难或者需要及时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
2、融资租赁的弊
(1)在市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贷款或是投资,只要把资金用于添置设备或进行技术改造,首先应考虑用租赁设备生产的产品的市场风险,这就需要了解产品的销路、市场占有率和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若对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调查得不细致,有可能加大市场风险。
(2)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因此,对还租的风险从立项开始,就应该备受关注。货币支付也会有风险,特别是国际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时间、汇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选择不当,都会加大风险。
(3)因融资租赁具有贸易属性,贸易方面的风险从定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着风险。由于商品贸易在近代发展得比较完备,社会也相应建立了配套的机构和防范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业性质,加上企业管理的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全部采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4)融资租赁的好处之一就是先于其他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技术的先进与否、先进的技术是否成熟、成熟的技术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权益等因素,都是产生技术风险的重要原因。严重时,会因技术问题使设备陷于瘫痪状态。其他还包括经济环境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1)融资租赁有风险吗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⑵ 设备融资租赁风险有哪些
设备融资租赁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租赁物的自身性质风险、租赁物的物权变动风险、环境因素风险。
相对应的具体防范措施:1.信用风险通过签约前详细调查,以及签约是明确详细约定来规避。2.租赁物自身风险可在签约时设置尽可能缩短的质保金支付时间和排除不确定因素条款来控制风险。3.租赁物的物权变动风险可以通过融资租赁登记来控制。4.对于环境因素的控制只能采取调查、购买保险等措施控制。
⑶ 融资租赁存在哪些风险,怎样控制融资租赁公司风险
一、融资租赁存在的风险
1.风险评估体系。该体系应该囊括包括风险评估部、商务部、资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建立。分别从客户风险、行业风险、资产运营风险及具体项目的商务风险多维度建立。
2.风险评估模型。根据自身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涉及行业,建立专属的风险评估模型,具体包括客户评估模型、销售商评估模型等。
3.项目考察及随访机制。在项目签约前及签约后应持续性的进行项目随访,随时掌握承租人运营情况,从而避免虚假交易以及恶性拖欠。
4.资产管理。对于执行中项目应进行资产分类管理。分别从客户维度及租赁物件维度进行管理。确保客户处于监控中,确保租赁物件在收回等恶性情况下的再处置。
5.保险。应对项目租赁物件购买保险,分担小概率情况下的资产风险。
6.供应商风险。对于租赁物件的销售商应以适当形式分担恶性情况下的资产损失。
二、控制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的措施
经营理念和风险控制理念;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方式,在经营理念上与一般商品贸易存在巨大的差异。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债权融资方式,经营理念上必须坚持风险控制第一的原则,即必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来谋求业务的发展。那种以为业务都没有谈何风险控制的论调是幼稚的,因为成功的可持续的经营必须是先有制度,在制度框架下去寻找对应的市场与业务,犹如比赛也是先有规则才可赛。那种先抓发展,等规模上来以后再来讨论风险控制的思路,因前期风控的缺失将留下巨大的后遗症,决不可取。
风控第一还体现在公司风控部门具有行业调研、为公司业务的行业拓展方向制定指导意见,并因行业的差异分别制定不同的进入门槛与风控标准。
另一方面,风险控制也决不是追求零风险,在所有债权融资中,零风险业务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风控不是为了控死,而是为业务开拓、市场营销以及租赁方案的设计提出风险包容度,风控方案及风控基本标准的指引。
⑷ 融资租赁风险种类有哪几种
(1)产物商场风险。在商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告贷或是出资,只要把资金用于增加设备或进行技能改造,首先应思索用租借设备出产的产物的商场风险,这就需求探问产物的销路、商场占有率和占有才调、产物商场的翻开趋势、消耗结构以及消耗者的心态和消耗才调。若对这些要素探问得不充沛,查询得不详尽,有可以加大商场风险。
(2)金融风险。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特征,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事务活动之中。关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才调,它直接影响租借公司的运营和生计,因而,对还租的风险从立项初步,就应该备受注重。
(3)技能风险。融资租赁的利益之一就是先于其他企业引入行进的技能和设备。在理论运作过程中,技能的行进与否、行进的技能能否老到、老到的技能能否在法律上侵略别人权益等要素,都是发生技能风险的重要原因。严肃时,会因技能问题使设备陷于瘫痪状况。其他还包含经济环境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4)生意风险。因融资租赁具有生意特征,生意方面的风险从定货商洽到试车查验都存在着风险。由于商品生意在近代翻开得比拟齐备,社会也相应建立了配套的组织和防备办法,如许诺证付出、运送稳妥、商品查验、商务断定和许诺征询都对风险采取了防备和抵偿办法,但由于咱们对风险的知道和探问的程度不同,有些办法又具有商业性质,加上企业管理的经验不足等要素,这些办法未被悉数选用,使得生意风险仍然存在。
⑸ 和皖新融资租赁贷款有风险吗
贷款风险倒是不大,就怕偿还不上是走司法程序,市值1000万的抵押物只能贷出700万,如无法偿还补偿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⑹ 融资租赁有哪些风险并且如何进行防范
产品市场风险
在市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贷款或是投资,只要把资金用于添置设备或进行技术改造,首先应考虑用租赁设备生产的产品的市场风险,这就需要了解产品的销路、市场占有率和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若对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调查得不细致,有可能加大市场风险。
金融风险
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因此,对还租的风险从立项开始,就应该备受关注。
货币支付也会有风险,特别是国际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时间、汇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选择不当,都会加大风险。
贸易风险
因融资租赁具有贸易属性,贸易方面的风险从定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着风险。由于商品贸易在近代发展得比较完备,社会也相应建立了配套的机构和防范措施,如信用证支付、运输保险、商品检验、商务仲裁和信用咨询都对风险采取了防范和补救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业性质,加上企业管理的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全部采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技术风险
融资租赁的好处之一就是先于其他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技术的先进与否、先进的技术是否成熟、成熟的技术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权益等因素,都是产生技术风险的重要原因。严重时,会因技术问题使设备陷于瘫痪状态。其他还包括经济环境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⑺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融资复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制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四点:
(一)承租人、回购人等对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存在认识误区
(二)出租人的资信审查、交付监督、跟踪服务机制存在疏漏
(三)合同约定不明
(四)业务模式创新放大风险
——恩美路演
⑻ 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和非法集资嫌疑有什么区别
从融资租赁的本质上看:融资租赁是承租人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交易方式。首先需要融资的不是承租人,而是出租人。若租赁公司不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后面的一切都是浮云。
为什么会出现“非法集资”和“吸收存款”呢?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结合的产物。若我们只强调金融的一面,忽略了贸易环节和物的属性,才会出现非法集资和变相贷款的嫌疑。
不管是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还是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都不允许开办“资金委托融资租赁”业务。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资金委托人委托租赁公司购买租赁物件并支付相应款项,然后出租给委托人制定的承租人。租赁公司在此交易中不承担任何风险。
资金委托人若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做通道业务,将资金直接转到承租人身上,那么既有“非法集资”又有“变相贷款”嫌疑。
融资租赁因为有物权特征,所有的“融资”行为都是以“投资”物的方式体现。若租赁公司受到“非法集资”、“吸收存款”和“变相贷款嫌疑”。一定是脱离了“物”的买卖,脱离物的“投资”的行为。租赁公司若犯此类错误,主要对融资租赁的本质认识不清,操作时只作为金融交易,注重资金的筹措和发放,忽略的租赁物的买卖和租赁交易。这样会出大问题。
现介绍互联网上一例正确的操作实务:中华雁柔翼无人机的委托租赁业务。首先,投资标的明确,即柔翼无人机,没有脱离“物”的买卖。其次,投资者直接将款项付给上游生产方,实际运作无人机的公司只作为信息平台以及后续的运营管理方。这样处理的好处在于规避了“非法集资”、“吸收存款”嫌疑,合理合法,并且以一种中介与实际运营标的物者的“双重身份”合理规避了融资租赁业务的种种限制。
回归融资租赁本质,即做金融,又做贸易。用吸纳投资人的方式吸收投资资金,规避非法集资和吸收存款嫌疑,把资金用在实体经济的直租上。这样就不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怀疑。就算要查,我们也有理直气壮的理由澄清对我们怀疑。
⑼ 融资租赁风险主要由谁承担
一、一般规则:由出租人来承担风险
根据合同法的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因不可专归责于承租人的事属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普通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一般是由出租人来承担风险的,影响的是承租人的租金给付。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法律作了另行的规定。
二、融资租赁物的特殊规定:由承租人承担风险
根据规定: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即使并非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也不能免除承租人给付租金的义务,换言之就是由承租人来承担融资租赁物中毁损、灭失的风险。
此外,根据《解释》的第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因交付承租人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的原因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按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折价一次性补偿,而如果合同未解除的话,承租人就需要继续按期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