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11年温州民间借贷崩盘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
不是说温州那些放老高的,崩盘后大都逃路了?温州政府所能采取的措施,就是把他们统统给抓回来。
❷ 温州民间借贷为什么会存在
民间借贷优势是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版,主要是城权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贷双方直接见面,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由口头约定、或打个借条,用于个人之间,主要是亲友之间临时性资金调剂,金额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企业之间金额由数万元到数百万元,有的民间抵押借款甚至单笔达上千万元。
因为温州人情网很广,有足够的对象。而且民间借贷的利息会比银行要低,而且一些人可能会因为,麻烦等原因拒绝去银行贷款。而且贷款需要一定的抵押,没有抵押则不能贷。
另外,这是我想出来的,可能不够准确。看在期中考前一天我还会问题的份上,就采纳吧。
❸ 温州轨道交通向民间融资利息6%是年利息吗
你好!
是年是月有区别吗?
应该问利息会累加计算么
如有疑问,请追问。
❹ 温州民间借贷
温州中院统计,全市平均每天有近30起民间借贷纠纷
人人都是“回食利者”,在这答个局中,如果资金链没有断裂,他们看似都在“分享”可观收入。
然而,潜在的风险,却是无法逃避的话题。
在温州,高.利贷不是没有悲剧案例。
早些年,温州永嘉一家泵阀制造企业的老板,因不堪高利贷连本带利滚到1000多万元的重负,从永嘉出走,在乐清一家小客栈,以服毒方式,结束了自己56岁的生命,也了断了半年多的逃债生涯。
临终前,他留给一对儿女的遗书只有20余字:“你们自己保重,对你们的妈妈好一点,爸走了。”字字带血,催人泪下。
❺ 温州民间借贷问题
一、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现状
温州是中国沿海浙江省的一个地级市,以富于活力的民营经济、活跃的民间资本市场、在各地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性投资以及对各类最流行的资产的投资而著称。温州GDP虽占全国总量不到1%,但却拥有超过40万家企业,这些企业高度依赖民间借贷市场融资。从中国人民银行最近的一项调查中可以看出,温州近90%的家庭和60%的企业都参与民间借贷市场。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7月21日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据里昂证券的民间借贷调研报告称,温州的民间未偿贷款总量可能已经高达8000亿元到10000亿元,由于一些本地企业开始破产,估计今年有10%~15%的未偿贷款将会变成坏账。
现今温州民间借贷“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一旦某个环节出问题,很可能导致“多米诺”效应,最后倒霉的,是实体经济。由于银根收紧,房企缺钱,加上实业制造持续不景气,于是越来越多缺钱的企业将目光转向了民间借贷,从而抬高了利率水平,高息诱惑下,不少原本投资于实业的资本也开始发生了转向。而因利益的驱使,尽管明知道风险巨大,很多人还是乐此不疲,“利息会随着资金的倒手,越变越高,只要链条不断,参与其中的人都会稳赚不赔,何乐而不为呢?”也成为很多放贷者的理由。
然而由于实体经济放缓、房地产市场降温,且正规银行贷款持续收紧,一些企业无法履行债务。今年4月份以来,据媒体报道有90多名企业老板因无法偿还债务而出逃,仅在9月份就有20多个。围绕这些案件的媒体炒作,进一步激发了已然对银行资产质量和房地产市场放缓产生了担忧的投资者的焦虑情绪。有关民间借贷信息的缺乏更是让问题显得更严重。
❻ 温州与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区别
温州与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区别如下:
一、抗风险性
1、温州借贷:温州的900万人口相比于鄂尔多斯的60万人口,借贷基数庞大,风险性比鄂尔多斯多出数倍不止。
2、鄂尔多斯民间借贷:鄂尔多斯的借贷更多体现在熟人社会,只是在一个圈子里通行这样的法则。内蒙古大学的一份调研显示,50%的鄂尔多斯城镇居民都参与到了放贷与借贷的资本活动中,但相对于温州,风险性较低。
二、资金的投向
1、温州借贷:温州钱借出去根本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也几乎没有人会去问,对温州人来说,钱为了生钱,只会问,月息是多少,大概多久会还钱。
2、鄂尔多斯民间借贷:《中国民间资本投资调研报告》显示,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的资金主要来自民间借贷,而非传统的银行。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资金,都有较为明确的去向,比如煤矿,或者房地产,这是目前为止投资最多的两个行业。
三、范围不同
1、温州借贷:温州民间借贷影响的范围更为广泛,泛滥的资金到处乱飞,覆盖到了各个行业,带来的社会影响更为严重。
2、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相对于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而已,影响范围要小,几乎都是放进了地产业,当地民间放贷的资金大部分都用在于当地。
(6)温州民间融资条例扩展阅读: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
❼ 温州《关于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的实施意见》(暂行)
对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的性质和原则、试点内容、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和政策扶持方面提出了整体思路:初期在市区和瑞安、乐清两市先行试点;中心为民间借贷机构和相关配套服务机构提供场地、综合信息汇总和发布、借贷登记等综合服务;并通过相应的进驻机构为个人、机构、企业提供资金供需撮合以及融资信息、第三方鉴证、资信评价、信用管理、金融产品经纪代理、融资担保等专项服务。
《实施意见》规定该中心服务流程为:建立资金供求信息库,提供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提供民间资金的供给信息,通过信息服务系统实体和虚拟平台进行信息配对和对接,安排资金供需双方面谈,协助其办理手续并登记备案,最后整理借贷资料归档,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但这只是总体原则,并不是具体实施细则,参与该中心组建工作人士表示,该平台更像是一个实体市场或者交易所,由政府出面“招商引资”,将大批相关机构引驻到该大楼内。
上述参与组建工作人士表示,由于温州此举是中国民间的首次尝试,并无参照,各方建议始终难统一。他透露,组建工作在市政府催促下艰难推进,但目前各方可以明确的是,先由鹿城区政府主导并搭建平台,剩余细节和争议部分,随后再逐步协商解决。
改造民间借贷模式
作为温州地区已经运营的民间借贷融资的电子信息网站,温州民间借贷网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促成资金需求双方完成交易,为急需资金者寻找合法的资金来源。
该网站发起人温州攀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贻潘看来,温州民间借贷网是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雏形,初步具备该中心功能。温州民间借贷网自2010年5月运营
据了解,温州民间借贷网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完成撮合交易借贷额单笔最低为30万元。从资金供需双方信息发布到最终完成撮合交易,最快需七天,前提是借款利率能直接匹配,且有足额的抵押品,否则时间会更长。
颜贻潘认为,中心的成立,可以解决兄弟亲友间难以启齿的借款利息、还款拖拉、手续不到位等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效率和手续上将更加繁琐,原本快捷、灵活、广泛、具有人情味的民间借贷行为面临模式上的转变。
多年的实践表明,民间借贷最大的特点是快捷,数额较小的资金数小时内可以完成,借贷关系大多数只需口头承诺或者出具借条。快捷的特征适应了中小企业使用资金通常没有缜密计划所造成的资金临时缺口。
民间借贷通常在固定的范围和地域内、在亲缘网络和熟人圈子中进行,具有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综合功能。借贷双方所在的以亲缘、地缘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是民间经济活动最根本的信用基础,虽然没有任何成文规定,但是参与各方都遵守约定俗成的惯例。民间借贷具有很浓厚的人情味,借贷期限较短的或者关系较亲密的,甚至可免息。
倘若按照温州市政府的设想和规划,将参与各方逐步引入到公开的操作平台,交易完成后备案登记,这将改变传统的民间借贷非公开的服务模式。上述直接参与组建工作的人士表示,中心并无强制职能,为自愿参与,成立后有多少资金供需方会通过此渠道融资,连政府部门也没有十足把握。
更为关键的规定和争议是对利率水平的限制,《实施意见》要求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及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职能部门将监控资金交易利率和场内交易中违规行为,并及时处理。
但对于逐利热情高涨的民间资金,依靠中心撮合发放贷款,并非最优选择,最直接的损失就是利差。据人民银行温州支行官方统计,2011年9月,当时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在40%左右,此利率水平相当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6倍多。
而熟悉温州情况的金融界人士则认为,上述统计可能仍然存在误差,他们所感受到的温州地区实际民间利率远高于40%的水平。对这些可以获较高利益的放贷人而言,是否主动纳入官方的协调管理体系,事实上有不少难度。
此外,一些可能涉及资金来源存疑的灰色民间借贷关系,更不会轻易浮出水面。
细则仍待完善
政府试图整顿金融秩序的良好愿望,还面临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尤其是在指导意见的执行过程中,许多操作细节可能导致政策设计的初衷走偏。
多位直接参与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规则和组建工作的人士均表示,在政策层面,政府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基本框架,但在操作层面,涉及到该中心组建内容的细节、运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方面的细则仍不明晰,还在商讨过程中。
最核心的问题是哪些机构入驻该平台,尚未确定,而相关的选择标准,有可能陷入争议之中。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试点初期,从事民间借贷撮合的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先行入驻,其次引导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寄售行、旧物调剂行等中介机构进入,随后逐步引导从事民间借贷的一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场登记管理。
据了解,目前人人贷、宜信等网络借贷中介都在考虑进入该平台,浙江当地全球网、温州民间借贷网也计划与该中心接口。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在2011年底曾透露,2012年将引入三家到五家P2P(Peer to Peer 简称“人人贷”)企业入驻该中心。但据了解,在温州政府该中心的实施细则尚不明晰的情况下,此类机构还在观望。
《实施意见》规定,市场相关各方进场后自愿达成交易,如借贷发生违约,该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杭州全球网执行董事高红冰认为, 1对1的借贷交易,中介机构撮合即可完成,如果出现违约,中心可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1对多的交易,中心的角色不再局限于1对1交易中的简单撮合,这种情况下,违约发生后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还需讨论。
其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中心由国有公司主导或者当地优秀民营企业发起组建,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以向会员和进场机构收取一定的服务手续费为赢利模式。
既然中心的发起人股东往往带有利益诉求,如何平衡该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商业赢利要求。参与组建工作的人士表示,应该提前出台相关政策,确定收费标准。而目前温州相关部门尚未明确具体标准。
此外,接近温州市金融办人士透露,中心业务服务范围界定也未明晰,是服务温州地区,还是面向更大地域,各方还存在争议。
该中心能否像设计者期望的那样发挥强化监管的作用,业界部分人士对此仍存疑虑。
温州市提出成立该中心的最终目的是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给民间资本提供合法、阳光的平台,打击非法高利贷行为。为此,《实施意见》规定,资金供给方所出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并提供相关证明,严禁银行资金流入、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
但是2011年温州借贷危机的动因之一便是,大量银行资金流入高利贷市场,起到推波助澜作用。一位国有大行温州分行人士表示,银行往往只能监控信贷资金流出的第一账户。据该行统计,该行温州地区中小企业贷款95%的信贷资金流入非实体经济领域。
参与组建该中心的人士也坦言,在辨别放款人资金来源、防止银行信贷资金流出方面,中心的作用可能非常有限。对相关资金的深入核查,事实上涉及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能,绝非一个新成立的中心可以承担。
温州攀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贻潘则认为,伴随着民间借贷阳光化,个人财产信息也将公开化,而很大一部分民间资金持有者,并不愿意公开个人财产信息。这带来一个挑战就是,中心如何保障放款人个人隐私,消除放款人的疑虑。因此他们提醒,中心的设立也可能就是一个阶段性的尝试,意在恢复和重构当地金融秩序,而并非一定要替代民间借贷机构。
❽ 温州民间借贷如何贷利率是多少
温州的民间借贷一般是亲戚朋友之间进行,带有一定的互助性质,如果是陌生人之专间的借贷的话需属要有中间人介绍,同时介绍人也起到担保的作用。一般借贷的利息按月计算,利率一般是按每月每100元3分利息,按照这个利率计算的话年利率是36%。
温州现在还有一种财务公司的借贷比较盛行,这些财务公司一般都带有黑社会的背景,借贷的利率按天计算,一般是每天每一万元100元利息,借贷当天先从本金中扣除3-7天的利息,一周之内必须连本带息还钱或者另外约定还钱日期,如果到期不还,财务公司会想尽各种办法催债,比如:封门、用油漆喷字、绑架等等手段。一般人是不会向这些公司借钱的,因为一旦借钱就会有还不清的威胁。
❾ 温州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吗
2012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宣布,从 2012年5月开始,正式对社会公布温专州市民间借贷监属测利率。4月份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平均水平为21.58%(折合 月息一分八),同比下降3.0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08个百分点。
开展民间金融市场的监测分析、风险预警和规范管理是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多年来进行金融监管系统工作的子工程。2003年以来,该行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系统的民间借贷利率监测体系,该项监测已经成为反映社会资金余缺、分析金融市场秩序的晴雨表,是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温州资金价(1538.70,-18.40,-1.18%)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