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区别:
科目级别不同。
应收利息是一级科目应收利息;而应计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一个子科目,是二级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反映的内容不同。
应收利息是购买债券前应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计利息是购买债券后应收的利息。
拓展资料: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
网络_应收利息网络_应计利息
㈡ 关于利息报价的问题,应计利息的计算问题
它是对于债券面值为1000美元的债券来说的,由于债券每半年付息一次,票面利率12%,那么每次付息额=1000美元*12%/2=60美元。下一份利息将在4个月后支付,即利息支付的时间少于即不等于每次支付时间6个月,实际上是在说你所买的债券是在两个支付日之间买的,即你买的时间是在上次利息支付日2个月后买的,离下一次利息支付日还有4个月。(建议你画一个时间坐标就很清楚了)
你买入的债券的时间与付息日无关,别把你买入债券的时间就认定为是债券的起息日,必须注意你买的债券是在市场上流通的债券,买的时候很多时不是在债券起息日买的,如果你买的时候就是起息日买的当然,半年付一次时,下次付息就是距离6个月后,对于付息日或起息日来说实际上是在债券发行条款中已经规定好的,也就是固定的,一般是不会随意变更,除非遇上付息日是节假日会稍微顺延支付。
㈢ 在什么情况下,成交价格与债券的应计利息是分解的
债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
(一)对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附息债券(包括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贴现债券和剩余流通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到期收益率采取单利计算。计算公式为:
式中:y为到期收益率;
PV为债券全价(包括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下同);
D为债券交割日至债券兑付日的实际天数;
FV为到期本息和,其中:贴现债券FV=10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FV=M+N×C,附息债券FV=M+C/f;
M为债券面值; N为债券偿还期限(年);
C为债券票面年利息; f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
(二)剩余流通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收益率采取复利计算。计算公式为:
式中:y为到期收益率;
PV为债券全价; C为债券票面年利息;
N为债券偿还期限(年); M为债券面值;
L为债券的剩余流通期限(年),等于债券交割日至到期兑付日的实际天数除以365。
(三)不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的到期收益率采取复利计算。计算公式为:
式中:y为到期收益率;
PV为债券全价; f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
W=D/(365÷f); M为债券面值;
D为从债券交割日距下一次付息日的实际天数;
n为剩余的付息次数,n-1为剩余的付息周期数;
C 为当期债券票面年利息,在计算浮动利率债券时,每期需要根据参数C的变化对公式进行调整。
注:浮动利率债券的收益率是按当期收益计算的到期收益率,它更侧重于对即期收益水平的反映。
麻烦你了
㈣ 什么是债券的净价交易和应计利息
净价是指扣除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后的债券价格。全价等于净价加上应计利息。
债券买卖资金采用全价法交割
买入全价=买入净价+应计利息
卖出全价=卖出净价+应计利息
㈤ 公司债券在交易所行情显示中的价格是否包含应付利息
深交所的公司债行情揭示中包含应付利息,采取全价交易方式;上交所的公司债行情揭示中扣除了应付利息,采取净价交易方式。
㈥ 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方式大致分为两种,一个是发行股票,也就是权益性证券,另一个是发行债券。这两类筹资的方式各有各的特点,而每一个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情况以及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来决定,或者选择他们所需要的融资方式,债券就是很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选择的一种。在债券里面有一个一次付息债券应计利息,很多人就有疑问,这个应计利息究竟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一起了解一下。
一、买入债券中含有的已经计提的利息无论是发行债券还是股票都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区别,所谓一级市场就是这个股票或者债券第一次发行所直接面对的持有人,而二级市场是债券持有人或者股票持有人的再一次流转。
从上面我们就可以知道说,目前的债券持有人很可能是通过二级市场上获得的,那么在这中间就可能存在债券在前,手持有期间所应该计提的利息,然后这个前手把债券进行转让,后手取得这个债券就含有应计利息。
㈦ 企业债的应计利息额是怎样计算的
企业债实行净价交易。在债券净价交易模式下,按净价价格进行申报和交易,但结算价格仍是全价计算,即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其中: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100。其中,国债和企业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公司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收日的前一自然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电脑系统按默认位数全额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㈧ 一般来讲,债券的市值是否包含债券的应计利息也就是说,债券市值应该用全价,还是净价表示
债券交易基本上是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净价实际上就是该债券不计算应计利息时的债券价值,全价就是债券净价加上应计利息后的价值。一般债券交易在行情显示中都会有显示应计利息这一栏的。
如果以101元买入债券,一般这个价格是净价,等到债券交易交割时必须支付该债券从上一次付息后到当前为止的应计利息,由于当前剩余30天就到付息日,实际上买入后在101元的基础上还要支付该债券近11个月的利息。
粗略计算这11个月的应计利息为100*6.7%*11/12=6.142元(注:一般债券交易其应计利息是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故此持有该债券到下一个付息日时其纯利息收入为100*6.7%-6.142=0.558元。
若此债券当前剩余的30天已经是最后一次支付利息,即该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则实际上是亏损的,亏损额为100+100*6.7%-100-6.142=-0.4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