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广东公务员工作几年才能用公积金贷款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首先必须上缴住房公积金,没有上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具备申请的资格。
02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其次还需要具备住房公积金上缴必须满6个月的条件,有参加公积金上缴的职工但不满6个月也没有申请的资格,不能拿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03
对于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申请了该项贷款,在没有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仍然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如若夫妻双方均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另一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后才能申请。
04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果有其它未还清的贷款也无法申请,其它贷款未还清或者有其它债务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实力,存在一定风险将不予以受理。
05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间一般最常不得超过30年,超过规定年限的贷款也不予以受理,申请人无法拿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满足以上申请的条件,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无法成功拿到贷款。
② 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开户缴存者须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外地调入职工将原缴存公积金转入本市,视为正常缴存);
(三)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贷款用途必需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置的住房应当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价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二手房房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七)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八)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
(九)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无论还清与否,一律暂停办理用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十)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含共同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③ 请问广东省的公积金比如韶关的在佛山可以做公积金贷款吗
韶关的或者外省的公积金是不可以在佛山购房时做公积金贷款的,少数开发商只能接受广州公积金贷款,像您这种情况建议选择商业贷款。
④ 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是多少
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3)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⑤ 广东省内买房广州公积金都可以购房贷款么
可以申请公积金异地购房。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⑥ 中国银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介绍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
指我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归集并向其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和在此基础上配发“住房公积金卡”的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公积金账户的开立及变更、委托扣款、汇缴、补缴、封存、提取、冲还贷等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卡”
我行定名为“长城公积金借记卡”(以下简称“公积金卡”)是我行向缴存单位职工发放的专用借记卡,除具有我行普通借记卡存取现、消费、结算、投资、理财、查询等所有金融功能外,还具有在我行网点、自助终端提取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功能。该卡归属长城系列借记卡产品体系。
(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是我行按照公积金中心要求向缴存单位职工发放的专用对账簿,职工个人凭对账簿可在我行网点、自助终端查询、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对账信息,以下简称“对账簿”。
(四)主办行和承办行
主办行是指根据公积金中心的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业务(包括在公积金系统及客户服务辅助管理系统进行有关操作处理),并根据其需要对归集资金进行管理(具体包括单位定期存款)的机构,承办行是指主办行及公积金中心批准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及提取业务(包括在公积金系统进行有关操作处理)的机构。
(五)账户结构
公积金账户包括一级账户、二级账户和三级账户。
一级账户是指公积金中心资金专户,包括归集账户和结算账户,用于对公积金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归集账户存放所有缴存单位公积金资金,并定时接收缴存单位汇缴的资金。结算账户用于日常支付结算业务,并存放归集账户和结算账户自身所产生的利息和支付相关费用。
二级账户指单位公积金账户,仅用于记录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有关信息。 三级账户指个人公积金账户,仅供单位或个人查询使用。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