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结算会员制度,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
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答案解析: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结算会员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
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主要干什么的
登记公司也属于服务机构,为交易所、证券公司提供证券登记、存管、资金交收帐户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并收取一定费用。他的收入就来源于此。
❸ 我已在证券交易所开户是否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已在证券交易所开户..不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❹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公司、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上下级关系。
国务院下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
证券登记、存管、结算、清算、交收、过户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所出资设立的公司,证监会监管)。
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客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中间商)、自营等:证券公司(被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监管)。
证券交易的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直白的说:由证监会管理、为证券交易的机构、个人服务,对证券公司有一定管理职能)。
(4)中国结算和交易所扩展阅读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产生原因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证券交易效率,消除证券市场风险。证券交易风险来自多种因素,它可能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波动,也可能来自国家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动以及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交易结算规则对证券市场风险,同样具有重大影响。
证券交易的直接后果,是实现证券与货币的互换或交割,即货币持有人改持证券,证券持有人改持货币。保证货币持有人安全、快捷地改持证券,保证证券持有人快捷退出证券市场,显然是证券交易制度必须实现的重要目标。
安全和效率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按照交易安全理念,证券出卖者必须是证券的合法持有人,有权进行证券权利的转移;所谓效率,是指可顺利、无障碍和迅速地实现证券交割过户和投资变现。实现证券交易的安全、效率,是所有证券市场所追逐的目标。
❺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债登,上海清算所,上交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作用和区别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场所,属于前台部门,作用与沪深交易所相似。
中债登,上海清算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结算机构,属于后台部门。
❻ 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监会 中国结算公司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之间关系)
国务院下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
证券登版记、存管、结算、权清算、交收、过户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所出资设立的公司,证监会监管)。
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客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中间商)、自营等:证券公司(被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监管)。
证券交易的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直白的说:由证监会管理、为证券交易的机构、个人服务,对证券公司有一定管理职能)。
❼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采用什么结算制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来易所会员分为自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会员-----对-----全面结算会员-----对------特别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对-----客户结算全面结算会员-----对-----客户和交易会员结算特别结算会员-----对-----交易会员结算交易会员可以-----对-----客户进行结算我国其他期货交易所也有非分级结算制度。我国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并没有采取分级结算制度,即交易所会员不做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的区分;交易所的会员即是交易会员,也是结算会员。结算机构-----对-----结算会员 交易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❽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交易所
交易所是股指期货市场的组织者,是股指期货合约履约的保障者,市场风险可能使众多结算会员缺乏财务资源而违约,最后殃及交易所。交易所的风险管理首先是建立和完善一套基于期货交易特有运行模式的风险管理制度;其次,建立实时的风险监控技术;最后就是保证风险监控制度与技术的有效实施。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主要如下规定:
(1)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标准在期货合约中规定。
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①出现连续同方向涨跌停板;
②遇国家法定长假;
③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
④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调整期货合④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交易所应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2)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价格限制。
每日开盘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①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价格生效。
②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十分钟,市场暂停交易的,熔断机制终止,重启交易后,涨跌停板价格生效。
③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④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3)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
同一投资者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持仓限额。
会员和投资者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①对投资者单个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持仓限额为2000手。
②某一合约总持仓量(单边)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单边)不得超过该合约总持仓量的25%。
③获准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投资者持仓,不受此限。
会员和投资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4)大户报告制度
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投资者应通过受托会员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投资者的持仓达到交易所报告标准的,应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要求投资者补充报告。
达到交易所报告标准的投资者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资者大户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投资者名称和交易编码、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
②资金来源说明;
③法人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资料;
④开户材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⑤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投资者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会员、投资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①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②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
③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④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⑤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强行平仓的执行原则:强行平仓先由会员执行,时限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开市后第一节。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的,由交易所强制执行。
强行平仓的执行程序:
①通知。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结算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结算会员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
②执行及确认。 1、开市后,有关会员应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2、结算会员超过规定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3、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
(6)强制减仓制度
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7)结算担保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的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担保金和变动担保金。基础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担保金数额。变动担保金是指随着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的担保金。
(8)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约见指定的会员高管人员或投资者谈话提醒风险,或要求会员或投资者报告情况:
①期货价格出现异常;
②会员或投资者交易异常;
③会员或投资者持仓异常;
④会员资金异常;
⑤会员或投资者涉嫌违规、违约;
⑥交易所接到投诉涉及到会员或投资者;
⑦会员涉及司法调查;
⑧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❾ 中国结算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