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創業板注冊制度規則
你好!
一、交易特別規定適用
(一)規則定位
優先適用《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
(二)適用范圍
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憑證以及相關基金。既包括創業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規則實施後新上市股票 。
(三)實施時間
2020年8月24日起開始實施。
深股通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盤後定價交易相關規定暫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及業務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二、交易規則主要變動
(一)放寬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放寬為20%;同步放寬相關基金漲跌幅至20%。
(二)優化融資融券交易機制
創業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自該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三)實施盤後定價交易
創業板股票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買入限價低於收盤價或賣出限價高於收盤價的盤後定價申報無效。
具體來看,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 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 盤後定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四)增加連續競價期間
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不在有效競價范圍內的委託暫存於委託簿,待委託波動到有效競價范圍內參與競價撮合
(五)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
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 15 萬股;
保留現行創業板每筆申報數量為 100 股及其整數倍的制度安排。
(六)新增股票特殊標識
對未盈利、存在表決權差異、協議控制架構或者類似特殊安排的企業新增特殊標識;
為提示投資者防範新股價格波動風險,對上市初期新股進行標識
希望對您有幫助。
⑵ 什麼是創業板注冊制
創業板注冊制是指創業板由原來的核准制改為注冊制,即由證券交易所對上市企業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證監會進行注冊。
⑶ 創業板注冊制規則
漲跌幅限制: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之後,股票的漲跌幅限制為20%。
採取盤後定價交易:即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
盤中停盤:股票的股價第一次漲或跌超過開盤價30%,進行盤中停盤操作,停盤10分鍾,復盤之後第一次漲或者跌到60%的,會再次盤中停盤,其停盤時間為10分鍾,在盤中臨時停盤期間,投資者可以下單申報,也可以撤銷委託單;停盤的時間不管多長,在14:57都要進行復盤。
(3)創業板注冊制再融資審批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無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3、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⑷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創業板注冊制與之前有何不同
不知不覺創業板已經運行了10年了,終於在8月24日的時候進行了創業板誕生之後的最大的一次改革,那就是注冊制,伴隨著注冊制的執行,第一批註冊制企業也上市了。首批上市的企業共有18家,平均市盈率為39.3。
關於注冊制股票上市,相關專家也表示:新股上市頭5個交易日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這會使得新股的上市的價格會一步到位,在第一個交易日可能就會形成一個相對均衡的價格。如果網下定價偏高,新股上市首日就可能出現破發,打新的投資者就有可能被套住。因此注冊制之下,創業板的打新和炒新將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行為,不再是穩賺不賠。
⑸ 創業板的注冊制大概會多久實施
截至2020年,還沒有具體的時間,不過近來高層針對創業板發行、再融資、並購重組等改革頻頻表態。
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發布引起市場關注,提出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並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注冊制改革。
6月20日,證監會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允許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
(5)創業板注冊制再融資審批擴展閱讀
科創板為推行注冊制起到試驗田作用。
一、放寬上市門檻,允許暫時虧損但發展前景較好、成長性較好的科創類企業上市;
二、鼓勵代表未來經濟發展方向的、有科技含量的公司申請創業板上市。科創板試點注冊制已經基本平穩,積累了一定經驗,創業板實施注冊制條件已經具備。
⑹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市場迎來哪些變化
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迎來歷史性時刻,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這是2020年4月27日以來,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僅歷時4個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推進速度超預期。
在注冊制改革之後,截至8月22日,深交所受理365家企業創業板首發上市申請,其中29家已注冊生效,還有303家處於受理問詢狀態。除此之外,創業板還能夠再融資、並購重組同步實施注冊制,截至8月22日,深交所共受理161起再融資申請、9起並購重組申請。這些改革都會引起市場的新變化。
⑺ 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當前在這些方面有變動,即一是適當完善盈利上市標准,要求「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四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准。
從這里來看,創業板在實現注冊制之後,它的機制有了不少的變化,也就說具體上市市值和財務指標分為三套:
【1】一般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第三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2】紅籌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3】特殊股權結構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綜上所述,這就是改革後的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