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提高全民的金融意識 急求~~~
對提高全民金融意識的思考順應時代潮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論斷的提出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的發展方向。這不僅要求金融業積極發揮核心作用,同時還要求公眾的金融意識能夠進一步得到提高。只有公眾具備了良好的金融意識,金融市場乃至全社會的發展才能是有序的、安全的和穩健的。金融意識屬於經濟范疇,是集理財意識、投資意識、風險意識及信用意識為一體的統一意識流。其特徵是人們的意識與貨幣相聯系。它的形成源於人們通過金融市場進行資產交換而取得的利潤。
一、理財意識的增強有利於公眾真正從金融行業受益
近年來,「個人理財」或「個人財務策劃」等逐漸成為我國銀行業流行的概念。新名詞的誕生有其適當的金融環境。個人理財服務是由專業理財人員通過明確個人客戶的理財目標,分析客戶的生活、財務現狀,幫助客戶制定出可以實現理財目標的方案或建議的一種綜合金融服務,是全方位、分層次、個性化的服務。優秀的理財服務能使公眾增強理財意識,加強對金融行業的認知度和忠誠度。過去,公眾缺乏理財意識,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理財成為必要。2004年9月光大銀行首家推出人民幣理財產品「陽光理財B 計劃」,隨後,其他各家銀行也相繼推出了自己的人民幣理財業務。合理享受理財服務成為公眾需求。老百姓可以利用個人理財服務,使錢生錢,增加收入來源,充分利用自有資金,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寬裕,還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制定不同的理財方案,達到自己的理想目標。但對於不斷進入銀行間市場的理財資金來說,可供投資的金融產品還太少,而且,目前國內大部分銀行把理財業務作為儲蓄業務的替代品放在表內管理的業務模式和定位上,長此以往,將會隱藏很大的風險。一是同儲蓄產品密切相關帶有一定的高息攬儲傾向;二是表內管理不利於風險控制和信息披露;三是不利於把理財業務發展為商業銀行獨立的主流業務。比照國際成功經驗,正確進行產品定位是人民幣理財業務發展過程中要首先解決的問題。因此,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風險應引起人們的高度警惕,公眾提高識別能力成為提高理財意識的關鍵所在。
二、投資意識是公眾金融意識的核心基礎
在金融意識中,投資意識處於核心地位,這是因為發展市場經濟需要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只有公眾踴躍投資,使其資本社會化,市場經濟才可能發達。同時,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是直接融資。它既不是政府融資,也非銀行融資,而是通過金融市場從企業特別是社會公眾那裡融資。如果沒有公眾的積極投資,直接融資將是一句空話。另外,居民的儲蓄傾向、消費傾向、投資傾向等變化會決定投資結構的合理化程度。只有公眾具有較強的投資意識,才能營造出正常、合理的投資氛圍,真正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並隨時向高效率部門和企業轉移。它與理財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理財是戰略,所注重的是資產的布局。投資是戰術,是理財規劃的具體執行,是戰略的運用,它僅僅只是理財的一個部門而已,其各項運作都要服從於理財的總體戰略。我國居民對金融投資的選擇還是存在嚴重的單一性的。比如,對銀行存款、證券投資、保險理財、持有現金的比率調查中,銀行存款一項佔比在60% 以上,其次是保險28% 左右,證券10% 左右,現金2% 左右。這說明我國居民的投資形式很集中,主要是選擇銀行存款這一傳統理財方式。我國居民對證券市場認知不足,風險偏好不強是制約居民不願選擇證券投資等其它投資工具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在長期的國有機制下生存,許多的企業家已習慣於政府公務員式的思維與待遇。無論是考核、升遷、還是薪酬獎金,自己的實際貢獻往往得不到合理的回報,企業家們的能力與創新沒能合理的轉化為企業的資本,投資意識淡薄。企業的投資意識作為金融意識的最高境界,在企業上市、並購、證券交易與買賣以及資產管理方面發揮著巨大的威力⋯⋯諸此種種。一個企業家或是一個普通公眾不可能像訓練有素的投資家那樣了解企業的價值,但是具有一定的投資意識,將會使得企業家知道如何得心應手的去區別、利用投資家的服務。
三、風險意識關系著金融意識的前進方向
風險意識在整個金融意識體系中既有挑戰的特徵,又有防禦的特徵。金融資產特別是其中的權益工具其最大特點就是收益的不確定性。預期收益越高,其風險就越大。沒有挑戰未知的膽量,也就根本做不出冒風險投資。在主客觀方面風險意識的防禦能力差表現在:1.企業防禦能力差,金融詐騙活動猖獗。近年來,高科技、電子化在金融業的導入,使銀行結算效率成倍提高,但是企業在享受銀行現代化結算工具諸多好處的同時,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也在時刻窺視著企業財產,利用高科技手段,偽造各種銀行結算憑證,大肆進行詐騙活動,企業稍不留意就會蒙受巨大經濟損失。當前犯罪分子的慣用手段,主要有利用簽發空頭支票和要素不全支票進行誘導詐騙、利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詐騙、利用假銀行匯票和假銀行本票進行詐騙等。應當看到,當前一些社會不法之徒的犯罪氣焰非常囂張,犯罪手段也更加專業化、科技化,這些犯罪分子偽造的銀行票據,足以達到亂真的程度,企業在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識和沒有及時進行銀行咨詢的情況下,很難辨別真偽。2.金融風險意識差,決策失誤頻繁發生。國家審計署審計報告表明:2002年1月至11月共查處違法違規問題金額達2000億元,其中大都因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嚴重。2002年審計機關審計查出由於違規擔保、投資和借款等,已給國家造成72.3億元損失。另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壞賬率在5% 左右,2002年至少有150億美元海關欠款的風險和成本。根據中國的入世承諾,2004年底國內所有企業都將自動擁有進出口權,屆時,外貿經營權的完全放開,國際貿易的地域將由以前集中在沿海、大城市和特區轉向內地,轉向地市級下面的公司和企業,轉向缺乏外資經驗的地區和企業,損失有擴大的趨勢。如欲少受騙、不受騙,就應當認清騙子的欺詐手段,增強金融意識。這在客觀上也要求投資者從穩健性出發,對經濟走向、市場走勢做出明晰的洞察,進而形成比較合理的投資決策、投資組合和投資結構,以避免其投資被風險吞沒。只有具備了風險意識,金融市場的投資者才有可能既如願以償的取得理想的投資收益,又最大限度地及時規避金融風險。
四、信用意識增強可以為金融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支持
金融活動的正常開展,需要以良好的社會信用為基礎。誠實守信是金融生存發展的生命。當前,社會信用環境問題已對我國現代化建設產生了諸多危害。如信用喪失嚴重影響投資和消費,表現在欺詐、賴賬等失信行為泛濫,特別是企業和個人信用意識淡薄,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十分嚴重,導致銀企關系扭曲,各類經濟主體難以形成以契約為基礎的信用關系,阻礙了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因此,加強全社會的信用文化建設刻不容緩。要發揮好金融文化的導向作用,促進全社會廣泛參與信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查詢功能防範金融風險,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和個人誠信制度,逐步促進社會信用體系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五、強化公眾的金融意識有助於中國金融平穩發展
發揮政府在培育居民金融意識方面的職能作用,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居民抵抗金融風險的能力。政府是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的管理者和調節者,要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對不同人群進行必要的金融知識教育。電台、電視台及各種報刊均可以開設金融知識講座,也可以通過網際網路,提高民眾的金融意識,可以為居民金融意識的培育創造必要的體制條件和良好的社會條件。繼續推進經濟體制的深層次改革,減少行政干預,為培育居民的金融意識提供最佳的市場環境;擴大民間投資范圍,為民間資本提供足夠的行業信息,以便其做出正確的投資判斷。只有民間資本准入領域擴大了,居民更多的參與市場競爭,擴大活力空間,居民金融意識才有其成長的沃土。另一方面,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人,不可能不接觸金融及金融工具,因此,每一個人都要認真學習,培養自己的金融意識。
❷ 金交所定融計劃
定融產品融資資復金路徑一制般為認購方-交易結算賬戶(銀行監管賬戶)-認購方,不經過金交所賬戶,屬於場交易。2018年1月6日,銀監會下發《商業銀行委託貸 款管理辦法》,基本堵死了資管產品和低成本獲得資金的企業投資非標的途徑,但市場上的融資需求並未因此減少,目前市場上很多融資方及金融機構紛紛湧向各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掛牌發行的各類固定收益類直接融 資產品,如「定向融資計劃」等。進元財富認為金交所定融產品:金融交易所一般由省批准設立,受地方金融辦監管,各省市對金交所均出具了相對業務管理辦法,金交所自身也設有相應管理規則,金交所為定向融資的備案機構。
❸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資產處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資產處置行為,確保資產處置收益最大化,防範處置風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匯達資產託管有限責任公司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資產處置,是指資產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綜合運用經營范圍內的手段和方法,以所收購的不良資產價值變現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資產公司接受委託管理和處置的不良資產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委託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四條資產公司資產處置應堅持效益優先、嚴控風險、競爭擇優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第五條資產公司資產處置應遵循「評處分離、審處分離、集體審查、分級批准,上報備案」的原則和辦法。 第六條資產公司必須設置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負責對資產處置方案進行審查。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由資產處置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對資產公司總裁負責。資產公司可建立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後備成員庫。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成員和後備成員應具備一定資質,熟悉資產處置工作和相關領域業務,且責任心強。
資產公司分支機構也應健全處置程序,成立相應的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對分支機構負責人負責。
第七條資產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必須完善資產處置內部控制制度和制衡機制,明確參與資產處置各部門的職責,強化資產處置內部監督。 第八條 資產處置方案未經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核通過,資產公司一律不得進行處置,經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裁決的資產處置項目除外。資產處置無論金額大小和損益大小,資產公司任何個人無權單獨決定。
第九條資產處置方案審批工作程序。
(一)分支機構資產管理和處置部門制定處置方案,如有必要,經征詢相關部門意見後,將在授權范圍內的處置方案及相關資料(如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提交分支機構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查通過後,由分支機構負責人批准實施。對超出授權范圍的,上報資產公司審批。
(二)資產公司指定歸口部門對分支機構上報的處置方案進行初審,將處置方案及初審意見提交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查通過後,由資產公司總裁批准實施。分支機構上報的處置方案提交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查前,如有必要,應征詢資產評估、資金財務、法律等部門意見。
(三)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召開資產處置審核會議必須通知全體成員,7人以上(含7人)成員到會,會議審議事項方為有效;分支機構召開資產處置審核會議必須5人以上(含5人)成員到會,會議審議事項方為有效。全體到會人員以記名投票方式對處置方案進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獲到會人員總數2/3(含2/3)以上票數方可通過。
第十條審查依據和審查重點。
(一)資產處置方案的審查依據是資產收購成本、評估價值、盡職調查和估值結果、同類資產的市價和國家有關資產管理、資產處置、資產評估、價值認證及商品(產權)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資產處置方案的審查重點是處置方案的成本效益性、必要性及可行性、風險的可控性、評估方法的合規性、資產定價和處置費用的合理性、處置行為和程序的公開性和合規性。
第十一條資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分支機構負責人對資產處置的過程和結果負責。
資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分支機構負責人不參加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可以列席資產處置審核會議,不得對審議事項發表意見,但對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核通過的資產處置方案擁有否決權。如調整處置方案,調整後的處置方案如劣於原處置方案,需按資產處置程序由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重新審核。
資產公司副總裁和分支機構副總經理(副主任)參加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的,出席會議時不得事先對審議事項發表同意與否的個人意見。
直接參與資產處置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可以列席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資產處置審核會議,介紹資產處置方案的有關情況。
資產公司和分支機構審計與紀檢、監察人員應列席資產處置審核會議。
第十二條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必須實行迴避制度,資產公司任何個人與被處置資產方、資產受讓(受託)方、受託資產評估機構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在整個資產處置過程中必須予以迴避。
第十三條經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裁決的資產處置項目,不再經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核通過。但是,該項目在訴訟或執行中通過調解、和解需放棄全部或部分訴訟權利、申請執行終結、申請破產等方式進行處置時,應事先經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核通過。
第十四條分支機構不得向內設機構和項目組轉授資產處置審批權。
第十五條資產公司和分支機構應按規定,逐月分別向財政部和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報告資產處置進度。報告內容包括資產處置項目、全部債權金額、處置方式、回收非現金資產、回收現金等內容。分支機構對單項資產處置項目收購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和單個資產包收購本金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項目,終結處置完成後報專員辦備案。 第十六條資產公司可通過追償債務、租賃、轉讓、重組、資產置換、委託處置、債權轉股權、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方式處置資產。資產公司應在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業務許可范圍內,探索處置方式,以實現處置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第十七條資產公司可依法通過公告、訴訟等方式維權和向債務人和擔保人追償債務,加強訴訟時效管理,防止各種因素導致時效喪失而形成損失。
資產公司採用訴訟方式應考慮資產處置項目的具體情況,避免盲目性,最大限度降低處置成本。
第十八條資產公司在資產處置過程中,根據每一個資產處置項目的具體情況,按照公正合理原則、成本效益原則和效率原則確定是否評估和具體評估方式。
資產公司對債權資產進行處置時,可由外部獨立評估機構進行償債能力分析,或採取盡職調查、內部估值方式確定資產價值,不需向財政部辦理資產評估的備案手續。
資產公司以債轉股、出售股權資產(含國務院批準的債轉股項目股權資產,下同)或出售不動產的方式處置資產時,除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權資產外,均應由外部獨立評估機構對資產進行評估。國務院批準的債轉股項目股權資產,按照國家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備案;其他股權資產和不動產處置項目不需報財政部備案,由資產公司辦理內部備案手續。
資產公司應參照評估價值或內部估值確定擬處置資產的折股價或底價。
第十九條資產公司轉讓資產原則上應採取公開競價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招投標、拍賣、要約邀請公開競價、公開詢價等方式。其中,以招投標方式處置不良資產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組織實施。以拍賣方式處置資產,應選擇有資質的拍賣中介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組織實施。招標和拍賣的底價確定按資產處置程序辦理。
以要約邀請公開競價、公開詢價等方式處置時,至少要有兩人以上參加競價,當只有一人競價時,需按照公告程序補登公告,公告7個工作日後,如確定沒有新的競價者參加競價才能成交。
資產公司未經公開競價處置程序,不得採取協議轉讓方式向非國有受讓人轉讓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公司對持有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的債權資產進行出售時,應提前15天書面告知國有企業及其出資人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第二十一條 資產公司以出售方式處置股權資產時,非上市公司股權資產(含國務院批準的債轉股項目非上市股權,下同)的轉讓符合以下條件的,資產公司可採取直接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給原國有出資人或國資部門指定的企業:
(一)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
(二)從事戰略武器生產、關系國家戰略安全和涉及國家核心機密的核心重點保軍企業的股權資產;
(三)資源型、壟斷型等關系國家經濟安全和國計民生行業的股權資產;
(四)經相關政府部門認定的其他不宜公開轉讓的股權資產。
第二十二條 資產公司直接協議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資產的,除以下情形外,轉讓價格不得低於資產評估結果:
(一)資產公司向國務院批準的債轉股項目原國有出資人轉讓股權的,經財政部商國資委審核後,可不進行資產評估,以審計的每股資產凈值為基礎,由雙方依商業原則協商確定收購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產凈值。
(二)國務院批準的債轉股項目原股東用債轉股企業所得稅返還購買資產公司持有的債轉股企業股權,無須經過處置公告和資產評估,雙方應根據企業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在協商的基礎上確定轉讓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產凈值。
第二十三條 資產公司以出售方式處置股權資產時,除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國務院批準的債轉股項目股權資產及評估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其他非上市公司股權資產的轉讓均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程序,在依法設立的省級以上產權交易市場公開進行。首次掛牌價格不得低於資產評估結果。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重新履行資產公司內部處置審批程序。
第二十四條 資產公司以出售方式處置股權資產時,上市公司股權資產的轉讓應按照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的有關規定,通過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系統進行,並根據證券交易的相關規定披露轉讓信息。
第二十五條除向政府、政府主管部門、出資人及其指定機構、資產公司轉讓外,資產公司不得對外轉讓下列資產: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債權;經國務院批准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的國有企業債權;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債權;國家法律法規限制轉讓的其他債權。
第二十六條資產公司不得向下列人員轉讓不良資產: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資產公司在處置公告中有義務提示以上人員不得購買資產。
第二十七條資產公司可按資產處置程序自行確定打包轉讓資產。對於打包處置項目,可採用抽樣方式,通過對抽樣項目的評估或內部估值,推斷資產包的總體價值,確定打包轉讓的底價。
對於將商業化收購資產與政策性資產混合處置的資產(包),資產公司必須合理確定各類資產的分攤成本,據實分配收益,不得人為調劑。
第二十八條資產公司必須按規定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時間等要求進行資產處置公告,國家有關政策另有規定除外。特殊情況不宜公告的需由相關政府部門出具證明。
第二十九條資產公司委託處置資產時,必須遵守回收價值大於處置成本的原則,即回收的價值應足以支付代理處置手續費和代理處置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資產保全費和拍賣傭金等直接費用,並應有結余。
第三十條資產公司可通過吸收外資對其所擁有的資產進行重組和處置,嚴格執行我國外商投資的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置方案按資產處置程序確定。
資產公司利用外資處置資產應注重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提升資產價值。
第三十一條資產公司在資產處置過程中,需注入部分資金提升處置回收價值的,在業務許可范圍內,按市場原則和資產處置程序辦理。
第三十二條為避免競相壓價,最大限度地回收資產,減少資產損失,資產公司處置資產中,凡涉及兩家或兩家以上資產公司的共同資產,應加強溝通和協調,共同做好維權和回收工作,不得相互之間發生惡性競爭。
第三十三條資產公司應建立資產保全和追收制度,對未處置和未終結處置的資產繼續保留追索的權利,並對這部分資產(包括應計利息、表外應收利息等)應得權益繼續催收。
資產公司接受抵債資產後,必須保障資產安全,應盡可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並按資產處置程序和回收最大化原則,擇機變現,不得故意拖延或違規自用。資產公司應加強抵債資產的維護,建立定期清理制度,避免因管理不當導致資產減值。 第三十四條資產公司應建立健全資產處置的項目台賬,對每一個資產處置項目應實行項目預算管理,加強對回收資產、處置費用及處置損益的計劃管理,並持續地跟蹤、監測項目進展。對一個資產處置方案(金額按單個債務人全部債務合並計算),如預計其全部回收資產價值小於直接處置費用的,原則上應另行考慮更為經濟可行的資產處置方案。
第三十五條資產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加強資產處置檔案管理。資產處置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必須完整、真實。對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的資產處置審查意見和表決結果必須如實記錄,並形成會議紀要。
第三十六條資產公司及其任何個人,應對資產處置方案和結果保守秘密。除國家另有規定以及資產公司為了處置資產必須公布有關信息外,嚴禁對外披露資產公司資產處置信息。
第三十七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資產處置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資產處置進行干預,資產公司必須抵制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資產處置的干預。
第三十八條資產公司要強化一級法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確的制約機制和授權管理,健全資產處置項目各種可行方案的比較分析機制,嚴禁採取超授權、越權、逆程序等違規手段處置資產,嚴禁虛假評估,嚴禁偽造虛假檔案和記錄。要採取各種措施從實質上防範商業風險、道德風險,按照最優方案處置資產。 第三十九條 資產公司以打包形式收購的資產,應將整包資產的收購成本按照適當的方法分攤至包內的每戶單項資產,作為該戶單項資產的收購成本入賬。
第四十條資產公司應採取合理、審慎的方法確定資產處置的盈虧平衡點。計算盈虧平衡點時,應考慮資產收購成本、融資成本以及資產收購、管理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成本和各項稅費等因素。資產處置項目的預計回收價值可以彌補或超過上述各項成本及稅費的,視為達到或超過盈虧平衡點;不足以彌補各項成本及稅費的,視為未達到盈虧平衡點,差額為預計虧損。
第四十一條對達到或超過盈虧平衡點的資產處置項目,資產公司可按照資產收購成本的一定金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分支機構的授權額度。授權額度之內的資產處置項目,必須經分支機構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核通過後,由分支機構負責人批准;超出授權額度的資產處置項目,必須經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核通過後,由資產公司總裁批准。
第四十二條 對未達到盈虧平衡點的資產處置項目,資產公司可按照預計虧損的一定金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分支機構的授權額度。授權額度之內的資產處置項目,必須經分支機構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核通過後,由分支機構負責人批准;超出授權額度的資產處置項目,必須經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專門審核機構審核通過後,由資產公司總裁批准。
第四十三條資產處置過程中,對列入全國企業兼並破產領導小組計劃內的兼並、破產等政策性核銷債權的處置,資產公司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審核並出具意見,從相關部門批准或通知之日起,資產公司對相關債權予以處理。 第四十四條資產公司應建立資產處置盡職調查和事後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分支機構資產處置進行審計。
資產公司審計與紀檢、監察部門和專員辦設立資產處置公開舉報電話,對舉報內容如實記錄,並進行核實和相關調查。
第四十五條財政部和專員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資產公司及分支機構資產處置過程的合規性和處置結果進行抽查。
第四十六條對發生以下行為,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一經查實,按照處理人和處理事相結合的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違反黨紀、政紀的,移交有關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未經規定程序審批同意,放棄資產公司應有、應得權益;
(二)超越許可權或未經規定程序審批同意擅自處置資產;
(三)未經規定程序審批同意,擅自更改處置方案;
(四)隱瞞或截留處置資產、回收資產和處置收入;
(五)在進行收購成本分攤入賬時,未經規定程序審批同意,擅自更改資產公司既定的成本分攤入賬原則;
(六)玩忽職守,造成債務人逃廢債務;
(七)內外勾結,串通作弊,壓價處置資產;
(八)暗箱操作、內部交易、私下處置;
(九)泄露資產公司商業秘密;
(十)抵債資產管理不善,未經規定程序審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資產損失;
(十一)謀取小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
(十二)資產處置檔案管理混亂;
(十三)其他因自身過錯造成資產損失的行為。 第四十七條資產公司資本金項下股權資產應按照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產權管理的統一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資產公司可根據本辦法制定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報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財金[2004]41號)同時廢止。以往其他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
❹ 金融金融危機下如何實現金融資產的保值增值
「銷售的速度完全可以用秒來計算。」這是銀行職員對憑證式國債的形容,在北京市,2005年憑證式(二期)國債一小時就被「搶光」,這樣的場景在全國各地也成為普遍現象。
國債如此熱銷,是普通百姓對於當前利息政策以及理財渠道狹窄的無奈反應。作為工薪階層或退休一族,得存錢預備用於孩子教育、家庭購房、醫療養老,但根據央行公布的CPI指數,如果去年初存進銀行1萬元,到年底實際只值9000多元了,就這樣還得繳一筆利息所得稅。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工薪階層在社會結構中占著主要比重,股市低迷大家不能玩,房市火爆大家玩不起,而低利率甚至負利率卻在消耗著普通百姓的資產。
對普通百姓來說,影響他們行為的有非常現實的東西:存進銀行的錢所獲得利息無法彌補物價上漲的損失,如果有某種機會,並有高於銀行利率的誘惑,他們自然會將錢轉向收益高的方向,甚至會將錢託付給收益更高的「地下金融」。利率政策必須為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當前的首要任務是保證資金的安全,保障百姓存款的保值甚至增值。
「搶購」國債的大多是工薪階層,特別是「銀發」老人,那些能承擔一定風險的中等收入階層其實也面臨同樣的難題。
與國際的接軌讓「白領階層」逐漸懂得從一而終的就業模式正在消失,指望依靠就業單位來解決自己終生的經濟問題已不現實,每個人必須對自己的未來負責。同時,個人資產增加也對銀行個人金融服務提出了新的需求,誰也不希望讓錢躺在銀行里「睡覺」甚至「損耗」,因此個人投資理財既是保值的新渠道,也是商業銀行新的業務增長點。據資料統計,在過去的幾年裡,美國的個人銀行理財業務每年平均利潤都高達35%,年平均贏利增長12%~15%,遠遠優於一般的銀行零售業務。巨大的利潤同樣也應該吸引中國各家商業銀行,然而,即使是上市公司,國內各家商業銀行大多以存貸款業務作為利潤的主要來源,金融服務似乎還是比較陌生的項目。
隨著金融市場不斷對外開放,如果國內金融機構的服務不令人滿意,許多人很可能轉而選擇外國銀行。中國金融機構要想在相關領域佔有一席之地,關鍵在於打破銀行壟斷、推動金融體制的改革,將利率相對自由浮動、服務手段簡便快捷的目標導入金融體制改革過程。面對巨大的個人存款與投資渴望,內資銀行必須迅速轉變角色、搶佔先機,拿出可行的方案,精心培育並開拓個人理財服務市場。
如果在一段時間後,國債依然是「搶購」的主要金融產品,新的金融服務項目仍不見起色,那意味著誘人的金融產品開發與銷售市場將白白地向外資銀行拱手相讓了。
❺ 怎麼設計一個金融產品方案
是個綜合工程,設計兩大主題:融資和投資。本篇介紹理財產品的設計:
(一)產品創意設計思路
1.預期最高年收益率:1.80%
2.收益計算方法
每收益計算單位理財收益=100×投資者認購的該理財計劃的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實際理財天數÷360
投資者理財收益=認購金額÷100×每收益計算單位理財收益
每收益計算單位理財收益及投資者獲得的美元理財收益金額精確到小數點後2位
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3.投資方向說明
將投資於國內外金融市場信用級別較高、流動性較好的金融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債券、資金拆借、信託計劃、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資產。投資比例區間,理財產品存續期內,可能因市場的重大變化導致投資比例暫時超出如下區間。銀行將盡合理努力以客戶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盡快使投資比例恢復至如下規定區間:債券資產0—50%、資金拆借30—100%、銀行存款0—50%、其他資產0—50%。
4.風險提示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投資者應充分認識以下風險:
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違約贖回風險、政策風險、流動性風險、信息傳遞風險、理財計劃不成立風險、再投資風險、不可抗力風險、匯率風險等。
❻ 急需解答~~~對金融資產發展的認識
金融資產管理與發展
主講人簡介
劉鴻儒: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經濟金融專家
柏士珍: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總裁
唐 旭: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主任 博士生導師
金 碚: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博士生導師
內容簡介
在我國的金融業發展過程當中,由於多年以來銀行在支持國家發展中,積累了大量的不良資產,但是針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國有銀行背負著這么多的不良資產,是難以在國際上進行有力競爭的,只有將這部分不良資產進行有效處置,才能保證國有商業銀行的良性發展。四位專家針對我國成立金融資產公司的背景進行了詳盡的闡述,針對在成立初期來自各方面的不同意見,有各種的看法,資產公司在三年的工作中,以自己的成績證實了國家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正確性,不僅是對國有銀行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創造了條件,而且對理清國內不良金融資產,對扶持國有企業改革都有重大貢獻,專家們以發展的眼光,客觀地闡述了金融資產公司的重要性和其工作的艱巨性,來徵得全社會的共同支持和關心。
全文
觀眾朋友你好,歡迎收看《百家講壇》,歡迎你參與我們的AMC資產管理與發展論壇,首先還是一起來認識一下,來到我們論壇的四位嘉賓,坐在我身邊的這位是經濟金融專家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劉鴻儒先生,歡迎你;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總裁柏士珍女士,歡迎;這位是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主任博士生導師唐旭先生,歡迎你,還有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的副所長,博士生導師,金碚先生,歡迎你。
柏女士,你們在實際操作當中,從理論上分析就有很多很多種困難,那真正讓你覺得很難克服或很難對付的事是什麼?
經過這三年的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在這個過程當中呢,可以說我們遇到的困難是很多的。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就是在我們的立法還不夠健全的這樣的一個情況下誕生的。我們的前進的道路真的是摸著石頭過河,當然國家也非常關心我們,對我們在前進的道路上遇到的一些困難,遇到的一些問題,也能夠及時地聽取我們的意見,來不斷地完善有關的法規,來幫助我們、來把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推向前進,那我覺得在當初,以及在現在的運行當中,我們在處置不良資產的時候,我覺得一個很大的一個問題就是社會對我們的資產管理公司,還不是很了解,還不是很理解;因此,他們在很多的方面還是不是特別很配合。
我曾經有機會到過很多地方去看我們的同事,我也有機會見了一些省裡面的一些領導。我曾經跟他們交換意見,我說你對資產管理公司可能還要多一點地理解、多一點地支持,你不要覺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是在支持你們的地方經濟建設,它們可以給你們錢,可以給你們貸款,但是,我們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手裡,是掌握著一萬四千億的不良資產,這個不良資產,如果在你的省裡面,可以通過我們的配合,通過我們相互的支持、通過我們相互的理解,來共同制定一個比較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方案,把你的企業當地的企業能夠盤活了。那對你的經濟發展,同樣是起一個很大的作用的。
那三位嘉賓你們怎麼看,就是社會上對我們AMC的這種認識,是我們的宣傳不夠,還是我們大家在認識上本身就沒有理解了國有這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它這種職能。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它和企業之間的基本的關系就是債權人對債務人的關系。那麼它要行使債權人的權利的時候,當然討債是內容之一了。但是債權人他也不是說可以在任何情況下,我不顧債務人的死活,我把債討回來就行。不一定事情就是這樣的,所以債權人他也是會希望債務人能夠存續下去、能夠活下去、能夠發展,然後他債權也得到了它債權的利益。所以呢,如果你單純地講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系,而且是壞帳,那可不就是債權人向債務人要錢嘛,但是,設立這個資產管理公司,這個初衷本身就是說,盡管是一種債權債務的關系;而且債務人已經是違約了,你已經還不了錢了。再一個問題,債權人去找你,然後是跟你共同地協商地來找到一個解決的辦法,如果這點企業能夠理解的話,我覺得雙方之間這種不信任是可以解決的。 人家會說,我理解是理解,就是沒錢。
我們可以談一談,尋找一個辦法,最佳的方案,來解決。沒錢,第一個要讓債務人你要知道,甭管怎麼樣,你還是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按照法律,來對待債權債務關系。這個意識必須要有,然後債權人可以想各種辦法,提出一些辦法,來幫助債權人能夠有可能的話渡過他的經營的難關;如果是你實在是解決不了債權債務關系,實際上債務人就不行,那就要依法辦理。
我覺得剛才柏女士講的那點特別對,就是我們可以坐下來談。那就證明我們的資產管理公司,它是為了救活你這個企業,不是說要把你搞垮。搞垮了對債權人也沒有好處,對他也沒有好處,對誰都沒有好處。所以說這點我們這個信息一定要傳遞出去,不是討債公司,而是真正相互坐下來能夠盤活一個企業。通俗的話講大家都有好日子過,是這個意思嗎?
其實世界上有很多這種制度,都是為了解決債權債務人之間的這種關系,這個資產管理公司只是其中的手段之一。你比如說在國外有那種破產保護制度,它也是這個問題。按道理你只要到期不能償還債務你就破產,很簡單。但是為了能夠讓你既到了符合了破產的條件了,但是如果你要破產了,那債權人也得不到好處。那就搞一個破產保護,在一定時期內,構造一個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系,由債權人怎麼樣能夠跟你債務人在一塊,能夠使你這個企業能夠度過這個經營的難關;如果你實在度不過去,當然還是破產;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合作來解決這個不能償還債務的這個事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你說的這個好像我們從理論上這么去分析,或者去理解,都很順,但我想問柏女士,在現實中有多少人願意坐下來和你聊?
我覺得還是有的,我可以給大家舉個例子,江蘇有一個叫銅材廠,叫銅,太倉的一個叫銅材廠,它欠了我們的錢。它欠了我們的錢以後,如果說我們就是單純地去叫它還錢,叫它還債這個企業可能就不行了。但是通過我們同事的工作,我們跟它們進行了多次的協商,我們研究了一個非常好的一個方案。什麼方案呢?我可以告訴大家,我們根據國家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政策,我們可以給它減免一部分債務,利息我們可以給它減免,甚至本金我們都可以給它減免一部分債務。這是一項,第二項它還了一部分,它不能一點都不還,它還了一部分錢;第三種剩下的債權,我們呢,實施了債轉股,變成了我們的股權,這樣子的話,它就活了;在這個同時,我們還支持它引進外資,來對它的這個企業進行重組,我覺得我們設計了這個方案以後,對這個企業實際上我們不是把它逼到了一個走投無路的地步,而是通過我們的這種多贏的方案,使得這個企業就活了;它又引進國外的戰略投資者,那我們資產管理公司又進去了,它又還了我們一部分錢,這種多贏的方式,現在在我們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每家都有,這樣的例子還是很多的。
這么看上去就好像給一個人卸下一點包袱,又注入一點新鮮血液,那麼他感覺他自己也有了精氣神,好像前途也有了一點光明,不是那麼暗無天日;那麼另外兩位教授,剛才柏女士她談到社會上對它們資產管理公司的這種偏見也好,這種不理解也好,你們怎麼看待?
首先也要讓債務人知道,資產管理公司肯定要討債,如果不討債這就不叫資產管理公司。我們剛剛傳遞出去一個信息,我覺得一定要讓它們明白,債是肯定要討的;債是要還的,雖然沒有父債子還,但是這個債是不能跑掉的,市場經濟原則就是這樣。你只要承擔了這個責任你簽了協議你就要承擔責任你就必須要還,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也要讓它明白,資產管理公司不是無條件地讓你破產,不是把你逼到絕路上,讓你一點退路都沒有。資產管理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要合你站在一條線上,因為它是讓你破產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是實在是扶不起來了,那沒有辦法了,阿斗扶不起來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有一線希望,資產管理公司會盡力地幫助你。所以呢,債務人要明白,資產管理公司向你討債,你也可以充分地利用資產管理公司這個渠道,這些專業人士,這些信息,就像柏女士說的,我可以給你引進外資,我可以給你觀察市場,我給你提供一些政策線索,你再去努力,那麼最終結果是希望共贏,大家都走上正道,這是最好的結果,因為這樣的結果是企業也好了,資產管理公司資產也不是壞帳了,這是最好的,所以這是雙方的事情;你要看好形勢,你是利用這種形勢,資產管理公司也要看準形勢,也要把信息准確無誤地告訴它給它有壓力,這是國有資產,你不能說你想不還就不還,沒有這事。
劉教授你覺得呢?
我倒同意他這個看法,這件事情不能光講一面,我來了就幫你搞活的,這容易片面,就是沒有免費的午餐,我主張還要兩面,首先在全社會要樹立嚴格的欠債要還的法制觀念,討債為什麼不對,你欠債就應該還,你這個問題的提出,就代表了一種錯誤觀念,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必須態度明朗。我們去討債的人不能軟,當然國家要給予法律的支持,法律有規定,當然要執法,我覺得這一條非常教育,教育大家有嚴格的法制觀念,必須樹立欠債要還這個信用觀念,就是第一條。
第二條,我們一定要配合取得雙贏,把企業搞活了,我們收上錢了,或者我們增值了你日子也好過了,大家共同實現我們的心願,這一條是屬於大家所不理解的,把我們工作簡單化了。我覺得這兩面都要給大家做工作,使大家要了解,第一要有欠債要還的明確嚴格的法制觀念;
第二,我們現在做工作,不是簡單地討債,我們是要和你共同合作互相配合,把企業搞活,把死錢變活錢,把壞資產變成好資產,能變多少變多少,盡量地多變好,盡量地減少損失;我覺得這兩面都要有一個明確的態度。
因為我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很多工作要做,那麼,它在開展工作過程當中,可能得有一定的保障,那麼這可能是政策的保障,還有法律的保障,我們就感受到可能在這方面我們國家已經在努力做。但是還是有一些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
這是非常重要的,要用法律保證,大家依法辦事,以法為准繩,
不然大家說話沒有共同語言,我覺得這個非常重要。
那麼柏女士你們在實際的工作當中,這方面帶給你們有困難嗎?
我們還是有困難的,比如說現在我們雖然在我們運行的過程當中,國家在不斷地來完善有關的法律;但是在我們的工作當中,有一些政策,雖然制定了,但是真正到落實的時候,還是遇到一定的困難的。我舉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就是稅費的政策,雖然是國家稅務總局,或者是財政部有關的部門,應該說是比較明確的一點,就是我們資產管理公司在接收處置不良資產的時候,可以享受一些稅和費的減免;這個是國家給我們的一些政策,但是我們在實際執行的過程當中,有的地方不執行,不執行;它說還是不明確,我們遇到過。我們為了處理一筆不良資產,這個資產是一個抵債的物質,那各種稅 費各種名字我都記了很多,土地出讓金,營業稅,交易稅,我們從中國銀行拿進來過戶要收我們的錢,然後我們再處置給別人的時候又要收我們的費,還有稅,還有管理費,還有土地費還有地方上的一些稅,加起來這些費和稅,我們處置回來的現金,不夠抵補,還賠了。比如有些費和稅它是地方收的,像地方財政收入和中央財政收入是兩塊,你最後處理完了錢是要拿到資產管理公司交中央財政;我這兒呢,你把東西拿走,我這沒有收入,但是這些費稅也是國家有明文規定的,你該不該交,你交了才能走人,你才能把東西拿走,這是我的收入;這有一個地方收入和中央收入的互相之間也是利益處理的利益關繫上。
從經營理論上講所有的行為都建立在一種利益關繫上,只要對自己有利,都往自己最有利的方向去做,當然我們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往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最大化;那麼地方財政想:我的財政收入最大化,目標不一致。
我覺得從本質上講,當時在構造資產管理公司的時候,對這個資產管理公司,它性質的理解,以及根據這個對性質的理解,給它構造的法律和政策的規則,不是很清楚。因為這個資產管理公司,它本質上它是一種在市場經濟過程中間處理一些特殊的問題,是這么一個機構,按照嚴格的商業原則,很難處理的問題。然後它採取一種變通的辦法,來解決這種特殊問題,一般國家都是要給它一個很完整的一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什麼費不能交,什麼稅可以免;我們國家就沒有,所以你在做一個特殊的工具,特殊的資產管理公司,在進入資產運作的時候,也把它按照通常的那種交易行為,它可不就是要收稅;你買賣之間,我稅務局來收稅,它也沒錯,它也有規定,你佔用了土地,要收土地管理費,這也沒有錯,甚至你們兩個簽訂一個協議、合同,還要收個印花稅,這個都是可能的,它都合理。問題就在於對這個資產管理公司,它是一個市場經濟中一個特殊手段,它解決一個特殊問題。所以你應該給它一個比較特殊的法律和政策的環境和工具,讓它去運作去;這也是因為這個公司在運行的過程中間,不可能馬上就很完善,這些問題都是在慢慢地實踐過程中間才發現的問題,我覺得如果資產管理公司要繼續運行下去的話,國家在立法上在政策上應該逐漸地完善,要明確資產管理公司和企業之間的哪些交易,是不可以不需要,需要收稅的要明確的。
其實這個問題,還有更進一步的問題,就是還會延伸這個問題。就是現在是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拿過來,它要交稅,那麼將來資產公司把它賣出去還要交稅這樣一來,別人還來不來買,別人買的時候也會考慮,買進來我還有這么大一堆費稅或許將來這個資產的產權是怎麼回事?明不明確?說不定過去是國有的,就比方說土地,還沒有土地證,還沒有產權證。
到了搞了三年了,有一定經驗了我主張應該用法律的形勢,這樣來保護國有資產保全國有資產這個工作,才能夠順利進行。
我們最近還遇到一些問題,就是國外的一些投資者他們很有興趣,對中國有這么大的一個龐大的一個不良資產的處置,他們很積極,很希望來參與這項工作。很多的國外的這些中介機構或者是投資者也都來跟我們接觸,我們接觸的也很多。但是其中有一條他們就給我們提出來了,如果說他們買了參與我們的處置不良資產,他們能不能享受中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家所賦予我們的一些優惠政策?這個就是很現實的問題,我們就很難回答的了。這是一個很具體的問題,如果像這些具體的問題得不到解決,他們也來沒有辦法怎麼做。
所以這又是劉教授說的這個問題,其實是最關鍵的,最終應該建立健全的這種法律制度。大家都依法可循,都按照這個游戲規則來做,就沒有什麼話好說了。我有一個疑惑,柏女士,就是你們的資產管理公司一直在討這種不良的資產,你說它盤活也好,或者幫助也好,當然你也在清討。那麼你們也要生存,或者說你們也有一個正常公司的運作,你們沒有一定的這個投資或者沒有一定的這樣的一種手段,去支持你們。
因為現在在我們這四家資產管理運作的過程當中,都碰到一個同樣的一個問題;譬如說我們現在人家抵債給我們一棟樓,這個樓現在整個的框架都有了,它現在就沒有錢來進行內部的裝修,結果沒辦法,那如果我們再能給一點投資,讓它的這個裝修能夠做好,我們將來以後再處置它這個價值的提升是遠遠遠遠地高於我們現在賣出去的價格。現在誰要你一個破的樓破的框架子,人家還要花很多的錢。如果我們有這么一點點的話,我們就會提升這個資產的價值。所以我們現在,我們也在呼籲,我們也在請我們的有關的部門能夠研究是不是可以在特定的范圍之內,能夠給予支持。使得我們的資產的處置,能夠提升它處置的價值,能夠得到回收最大化。
劉教授你覺得呢?
如果政府要資產管理公司單純地討債,不是盤活。那你就這樣,收上錢全交給我,沒有收上來接著收。如果根據我們現在的經驗證明,不能單純地去要錢討債,還要把企業或者現有的資產死的變活,壞企業變好,那就要給它一定的機動許可權,當然政府主管部門是擔心把錢再用壞了,再出壞資產。如果是擔心這個問題的話呢,那就是有一些條件的限制,我是主張這樣要給點機動許可權,這個要法律程序把它定下來,這樣的話,就是實現雙向的任務;一個是討債,就剛剛我說的,欠債一定要還,另外一方面我們大量的工作呢,要把資產死的盤活,要把企業壞的變好,那就要給點機動許可權。這樣的話,就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更大限度地,更大范圍活動餘地,它使得它一萬四千億,可能就是說,多保全一些;就有些確實收不回來算了,但是確實有條件能把它搞活的,甚至是增值的呢,那你為什麼不放手讓它去做呢。
就像剛才柏女士舉的那個例子,一個很好的大廈,結構什麼都有,就像一個姑娘一樣,就沒身好衣服,給她置辦一身好衣服,可能就能嫁個好人家。所以其實道理就這么簡單但是做起來有時候可能是很困難,但是柏女士我們探討問題的時候,有時候會遇到理論和現實總是有一定的脫節,在你們實際的這種工作當中,有哪些在環節上讓你感覺到非常非常疼?
實際的操作過程當中,我們現在還是要回到我們三大任務的這個方面來談這個問題。因為我們自身承擔的這個任務,譬如說,我們又要資產回收最大化、又要支持國企改革,我們現在在處理這個過程當中怎麼把握好,現在我們遇到的很多問題。就是現在在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當中,有一個職工的下崗的問題。所以現在在我們這個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由於三大的任務擺在我們面前的那真是一種新的挑戰,你又要把握好這個政策,又要考慮到眼前我們的收現,還要考慮以後產生的後果會是怎麼樣的,你又要考慮到我們現在的回收的最大化,你還要考慮到這個社會的安定這個問題,現在我們的大局是要發展,還要穩定,改革、發展、穩定這是我們的大局。所以作為資產管理公司來說,在我們的實際的運作的過程當中,真正是對我們的領導對我們的全體的員工是一種新的挑戰、新的考驗。你的政策水平怎麼樣?你的管理水平怎麼樣?你的知識水平怎麼樣?能不能把握好?我們的同志說,資產管理公司好像目前像走鋼絲一樣,這個很難,又要維護廣大人民的最大利益,我們要多收一分錢,那國家的財政就會減少一分負擔,所以,我覺得我們的任務還是很艱巨,但是也是很光榮的;在這樣的一個發展國家進一步對外開放這樣一個政策下,我們扮演的角色應該說很重要的。
我們國家四大AMC公司呢,它們始終都是在拿捏一種分寸。因為它們運行的這種外部環境也好、內部環境也好,都不是說特別地完善,這三年了,三年運作下來我們談了這么多困難,不能說困難更多的是說我們工作當中的一種心得,或者說一種體會,那麼我們三年工作下來,確確實實大家可能關心的這一萬四千億的不良資產,我們最後解決了多少?或者說我們有什麼成效?可能不光光是帳面上的數字了。
我們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到(2002年)的6月底,6月30號,我們四家共同現在已經處置了帳面的資產是兩千一百億,不包括債轉股,就是債權的處置,是兩千一百多億;我們回收的現金是四百五十四億,四百五十四億現金,非現金資產不算;我們還有幾百億的非現金資產,就是實物資產,這個還沒有變現。如果將來變現,肯定要會有一些收入的,平均我們現在的回收率是達到了21%多一點,將近22%一個水平,那我們覺得現在這個水平我們認為還是不是很低的。
我問三位專家,從剛才數字上來講,這三年的工作,你們覺得呢,就單純從數字上來講。應該說以國際經驗來看,資產回收21%的回收率,不應該算低的。舉個例子,比如說日本的不良資產回收一般都是從5%開始,100塊錢資產能夠5%—10%回收。這就是一個過去二、三年,過去幾年,日本處理不良資產常常是這樣。按照這個水平,那麼現在能夠處理到21%應該是不錯的,當然我們也以另外一個角度講可能現在處理是比較容易的。因為按照順序是先易後難,所以這個也要充分估計到為什麼現在相對好一些,可能也有點這個因素在裡面。當然經過我們努力,我們盡量地把它做得好一點。我覺得他們和外國的這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相比,他們工作難度要大得多,所以說百分之二十幾已經是非常不容易了,還是非常不容易了,我們在座的都應該是我們業界的人士,真的應該為自己的這種工作鼓鼓掌,我怎麼聽不到。你們非常不容易,當然我們從簡單的這種數字上來看,它可能還不能夠完全地來反映我們這種工作的成效,就三位專家你們有沒有感覺到,因為你們在研究金融業界,你們在研究他們的工作給我們這種金融業,或者帶來的哪些好的變化也好,或者有些作用,你們能不能給我們講一講。
首先一條就是說它成立的那天接受資產開始,首先它就是對四大商業銀行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一萬四千億已經劃過來了,這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貢獻;後這個所得資產理論上說,在國外也是這樣,你實際上是說你能收回多少,是盡可能收回多少,也不可能都收回,如果你都收回的話,那就跟變戲法一樣了,那就是好像只要成立四個公司,就可以把這么國有多壞帳就解決了。所以不能給柏女士她們壓力太大,壓力是另外一回事,就是說它能收回多少,就收回多少,這是國際上通行的要求;你本來收不回來的,你收回來一點,就是得了一點,這個覺得是一個很好的好處。
第三個成績,我覺得多少就是說對涉及這些資產的這些企業,由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專門一個公司,去跟它們去處理債權債務關系,在這個過程當中間,我想多多少少會讓這些企業能夠意識到,還是必須要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來進行處理這些事情;而且對這些企業肯定會在不同的程度上,促使這些企業去改善自己的經營,改善自己的管理,改善自己的機制,這個我覺得這也是而且我認為這個是很重要的。就是壞帳有人管了,管的過程中間,咱還得按照規矩來,不能說一個政策,或者領導人一個說法就免了、就算了,不是這樣;再一個就是說確實使一些企業,所涉及的一些企業,它起死回生,甚至是扭虧為盈。還有一項比較重要的,就是說,確實是把國家所要實施的債轉股的這項政策給它實行了,如果沒有這四家管理公司,債轉股在中國現行的法律框架下是解決不的,不能讓銀行去持股,你只能夠讓資產管理公司去持股,所以它把債轉股的程序上能夠給它解決,本身也是一個貢獻。那麼劉教授剛才金先生提到的債轉股這項工作是不是對我們國家來講意義非常重大?
債轉股就是其他國家處理債務問題上也有這個做法,我們是因為法律上不允許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法律規定它,不許在企業直接投資的問題,所以它有個通過資產管理公司,就解決了這個難點。一方面銀行的不良資產率下降了;另一方面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下來了,就是利率,負擔減少,它可以有條件地進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的或者是改制的工作了,打下個基礎了。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應該說,它是有積極作用的,它現在這兩方面都得到好處,一個是商業銀行把包袱拿掉,壞帳率、不良資產率、貸款率下來了,那麼它可以研究股份制改制怎麼樣地進一步改造商業化經營管理,它就有條件了,國有企業有了這個條件,有了債轉股以後,資產負債率下來了,利息負擔也減少了,它也有條件自己的改造,自己的改革往前推進了,走股份化的道路,包裝上市,這都可以,就是對這兩面的,都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條件。那當然我們除了這個以外,另外幫助一批企業搞活了,剛才柏總說了很多故事,那當然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呢,又搞活了一批企業對國有企業改變面貌,當然起了很大作用;那麼再一個呢就是剛才金所長講過的,就是我們工作堅持下去以後,給大家一個依法還貸,這個叫建立嚴格的規范的信用觀念,確實起個促進作用,這個方面是有好處的;另外我們現在下力量去有個專門的機構,剛才說四大公司一萬多人,下力量去搞活不良資產,這個對財政減輕壓力來說,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否則的話這都是得財政背下來的,對減輕財政負擔確實也起了很大作用。所以應該說我們這個環境下,能有走這么一步相當不容易,因為我們不容易在哪兒呢?因為大家沒有這個法制觀念,沒有這個信用觀念;另外呢,地方政府各個利益主體都在干預你,那麼你又沒有經驗,外國這些經驗拿過來以後好多它一下子行不通。就得靠去闖,挨家挨戶去要,挨家挨戶去幫,三年來我覺得最大的收獲還不只前面說的,我認為兩點:第一條,闖出一條路,積累了經驗,殺開一條路,這個不容易的,沒干過的,我是干銀行這么多年了,這個事沒干過,很不容易,殺開一條路,積累了經驗,趟出一條路來,探索一條道路;第二個,培養了一個很好的隊伍,這個隊伍經過三年的鍛煉,新的經驗、新的知識、新的環境,新的問題、困難,我們的品格、我們的修養,都在提高。所以我覺得,不要看單純看這個數,這個數本身就不簡單,就不容易,但是如果你把這個全面看下來,那這個成績是巨大的。從成立到現在僅僅三年的獨資非銀行機構,它我國的金融業改革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正像柏女士說的,他們現在是摸著石頭過河,也許起初的真誠會比較困難,但是就讓我們一起關注它,一起幫助他們完善一個更好的工作環境,這樣我們相信他們的路會越走越順。同時呢,對我國的金融業會有很大的幫助,好感謝您收看我們今天的《百家講壇》,再次用掌聲感謝我們四位嘉賓,謝謝四位嘉賓再見。
❼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定義
2000年11月1日,我國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二條對該類型公司做出明確定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同時第三條規定了其經營目標:「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我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由來、現狀和發展方向
一、我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由來 九十年代以來,特別是亞洲金融危機後,各國政府普遍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問題給予了極大關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是籌措、融通和配置社會資金的主渠道之一,長期以來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在1995年《銀行法》出台之前,國有銀行是以專業銀行模式運作的,信貸業務具有濃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九十年代初期經濟過熱的影響,以及處於經濟轉軌過程中,在控制貸款質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內部機制和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產生了一定規模的不良貸款。此外,在1993年之前,銀行從未提取過呆賬准備金,沒有核銷過呆壞帳損失。這樣,不良貸款不斷累積,金融風險逐漸孕育,成為經濟運行中一個重大隱患,如果久拖不決,有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和社會安定,影響我國下一步發展和改革進程。 鑒於上述情況,在認真分析國內金融問題和汲取國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我國政府審時度勢,決定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處置從商業銀行收購的不良貸款,並由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先行試點。 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依法處置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推動國有銀行輕裝上陣,促進國有企業扭虧脫困和改制發展,以及實現國有經濟的戰略重組都具有重要意義。
1999年,東方、信達、華融、長城四大AMC在國務院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相繼成立,並規定存續期為10年,分別負責收購、管理、處置相對應的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所剝離的不良資產。成立之初,除信達的人員較為整齊之外,其餘三家均臨時從對應的國有銀行抽調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職能定位、性質、和運作模式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專門用於清理銀行不良資產的金融中介機構。由於銀行自行清理不良資產會遇到法規限制、專業技術知識不足、管理能力不夠和信息來源不充分等困難,需要成立由有關方面人員組成的、擁有一定行政權力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專門清理不良資產。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通常是在銀行出現危機時由政府設立的,並且不以盈利為目的。通過審慎地收購資產,有效地管理資產和處置不良資產,向銀行系統注入資金等以挽救金融行業,重建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通過運用有效的資產管理及資產變現戰略,盡可能從破產倒閉銀行的不良資產中多收回價值;在盡量減少動用政府資金的前提下,使金融行業能夠實現資本重整,減輕銀行重組對社會整體的震盪以及負面影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部門:公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涉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范圍以外的金融業務,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監管,財政部負責財務監管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運營模式:
1、政策性保障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前提由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主要來源於國有企業,設立初衷是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收購范圍和額度均由國務院批准,資本金由財政部統一劃撥,其運營目標則是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由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時期,因此,不良資產的收購採取了政策性方式,在處置中,國家賦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業務活動中享有減免稅等一系列優惠政策。這種強有力的政策性保障措施,成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揮運營功能與資源配置機制的一種有效前提。
2、市場化運營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手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具體處置不良資產的方式包括:收購並經營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債務追償,資產置換、轉讓與銷售;債務重組及企業重組;債權轉股權及階段性持股,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范圍內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資產管理范圍內的擔保;直接投資;發行債券,商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和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投資、財務及法律咨詢與顧問;資產及項目評估;企業審計與破產清算;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3、政策性保障與市場化運營的悖論政策性保障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前提,作為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尤其面臨處置不良貸款過程中牽涉的利益相關者的利害關系時,在化解金融風險、關注社會穩定及國有資產盡可能保值增值的多重目標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要協調多方的利益共同點。因此,一定程度上享有政策性保障只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運作時處理多元利益體均衡的需要,但不能也不應該以此束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實際運營中自身市場化機制的展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該充分發揮在綜合協調社會資源方面起主導的獨立中介機構作用,並以自身市場化的運營方式盡可能平衡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但是,政策性保障是在幫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起步設立、過程監管與延續方向上提供中國市場經濟尚不完善背景下應有的制度安排,國家對這一創新機構的組織形式與經營許可權給予了相當寬松的發展空間。從這一角度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身在實際運營中必須積極把握如何將業務創新與制度創新相結合,將企業的發展模式與持續經營能力共同考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只有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形成符合自身發展的運營模式與經營風格,才能真正在市場化的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自然,目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的最大挑戰主要來自實際運作中法律制度環境的不完善,諸如相關事項的法人獨立處置權力的規定、股權轉讓與資本合作方式、資產處置中的評估、稅收優惠等方面都亟待進一步加強實施細則的制訂,有關對外資開放合作的具體舉措也應該有明確的細則可循。從根本上說,政策性保障的目的在於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市場化運營創造一種相對寬松的環境,並以完善的制度措施,確保企業真正置身於有效的市場競爭氛圍中。顯然,這兩者存有一定悖論。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狀況和發展方向 2004年初,國家明確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和發展的方向,即建立政策性收購不良資產處置目標責任制,允許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商業化收購和接受委託代理處置不良資產業務,走市場化、商業化的路子。2004年4月,財政部關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收購業務、委託代理業務、投資業務等三項新業務市場准入政策的出台,是資產管理公司從事商業化業務有了政策依據。2004年9月,華融公司率先獲准開辦商業化收購不良資產、接受委託代理處置不良資產、對部分不良資產追加投資等三項業務。商業化業務正在全面鋪開。
(一)加快處置:「冰棍效應」的客觀要求和拋物線規律的可能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存續期暫定為十年,但由於不良資產存在「冰棍效應」,即不良資產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加速貶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從1999年成立,僅有五年時間,而國家又明確了2006年前必須處置完畢債權資產的要求,因此,如果最大限度回收資產、減少損失,就必須在近三年內加快處置。 從資產處置規律看,現金流的回收數量將隨著時間的推移,呈現出一條拋物線的形狀。也就是說,在開始處置的前幾年,隨著業務人員經驗的增加,現金流回收的數量將逐漸上升;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容易處置和處置價值較高的資產將逐漸減少,資產處置的難度將逐漸加大;當現金流回收的數量上升到最高點之後,拋物線將掉頭向下,並呈現出急劇減少的特徵。
(二)發展方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路徑選擇 從實踐來看,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僅在短時間內完成了機構設立、不良資產收購等工作,資產處置進度也比公司方案設計時考慮的進度要快,並且由於加快處置的要求,面臨著一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未來怎樣發展的問題。關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未來發展方向存在三種看法:
1、清算注銷 認為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使命是化解金融風險,必須盡快處置接收的不良資產,因而業務運作的重點應是採取各種有效手段迅速變現,優先使用拍賣、折扣變現、打包出售等手段,爭取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完成資產處置任務,然後清算注銷。
2、長期存在 認為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保全資產、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為目標,因而業務運作的戰略選擇應該是商業銀行資產保全功能的專業化延伸,對公司存續期不應有硬性規定,經營計劃管理上不應有年度現金流的設置,避免行為短期化。
3、區別對待認為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著特殊使命,即在化解金融風險的同時要逐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因而業務戰略的選擇上不應該簡單行事,應該是在對不良資產進行科學分析分類的基礎上,區分不同性質的資產,分別採取相應的止損戰略和提升戰略。 上述觀點從不同角度看均有一定道理,並有相應的理論、實踐和政策依據,而第三種觀點是對前兩種觀點的綜合。本文認為,將不良債權盡快處置變現,的確是從根本上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措施,在戰略上不失為一種正確選擇。但由於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管理基礎比較薄弱,加上銀行不良資產的剝離採取了一些特殊的方式,使得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資產在質上存在很大差異。如果採取簡單處置變現措施,難以達到最大限度回收資產價值的目標。當然,如果只考慮避免即期資產損失,只採取當前不發生損失的保全和正常清收措施,實質上是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當成銀行來辦,不僅有悖於宏觀決策的初衷,可能最終損失會更大。由此看來,第三種選擇是一種更加積極而且現實可行的選擇。 綜合考慮國內外經濟和金融形勢、市場狀況,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具有的資源優勢、政策手段和長遠發展需要,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作與發展的核心業務定位是:以資產處置為主線,以提高經濟效益為出發點,以最大限度回收資金、提升資產價值、減少損失為根本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債務重組、資產管理為重點,不斷培育市場和聚集人才,確立資產重組和資產管理的市場專家地位,逐步發展成為以處置銀行不良資產為主業、具備投資銀行功能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功能的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向商業化轉型 2006年底是財政部規定的完成政策性債權處置業務的最後時限,對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而言,將是不尋常的一年。如何在時限將至之前成功轉型可以說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關鍵。據了解,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都在積極的商業化收購不良資產,如此轉型是否切實可行,有待研究和探討。 (一)、商業化收購、處置不良資產的轉型模式存在隱憂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大規模收購不良資產必須考慮「十一五」期間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改變經濟增長方式是中國經濟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的選擇。當前控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貿易摩擦、人民幣升值令人擔憂;內需也一直沒有快速增長。在這樣的宏觀經濟條件下,資產管理公司利用自有資本金大規模的商業化收購不良資產需要慎重;更不能讓「冰棍效應」蔓延,否則國家關於不良資產處置的政策就失去初衷。我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東方、信達、華融、長城。
❽ 怎樣提高金融意識
論文,給10分,太低了哈,
呵呵,
論文題目就是《 怎樣提高金融意識》嗎?你點歌啊,還是我們隨意唱 啊?
2006.11.7日:開玩笑,給你找了一份,閱閱如何,合適否?
對提高全民金融意識的思考
鮑靜海
對提高全民金融意識的思考鮑靜海順應時代潮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論斷的提出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的發展方向。這不僅要求金融業積極發揮核心作用,同時還要求公眾的金融意識能夠進一步得到提高。只有公眾具備了良好的金融意識,金融市場乃至全社會的發展才能是有序的、安全的和穩健的。金融意識屬於經濟范疇,是集理財意識、投資意識、風險意識及信用意識為一體的統一意識流。其特徵是人們的意識與貨幣相聯系。它的形成源於人們通過金融市場進行資產交換而取得的利潤。
一、理財意識的增強有利於公眾真正從金融行業受益
近年來,「個人理財」或「個人財務策劃」等逐漸成為我國銀行業流行的概念。新名詞的誕生有其適當的金融環境。個人理財服務是由專業理財人員通過明確個人客戶的理財目標,分析客戶的生活、財務現狀,幫助客戶制定出可以實現理財目標的方案或建議的一種綜合金融服務,是全方位、分層次、個性化的服務。優秀的理財服務能使公眾增強理財意識,加強對金融行業的認知度和忠誠度。過去,公眾缺乏理財意識,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理財成為必要。2004年9月光大銀行首家推出人民幣理財產品「陽光理財B 計劃」,隨後,其他各家銀行也相繼推出了自己的人民幣理財業務。合理享受理財服務成為公眾需求。老百姓可以利用個人理財服務,使錢生錢,增加收入來源,充分利用自有資金,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寬裕,還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制定不同的理財方案,達到自己的理想目標。但對於不斷進入銀行間市場的理財資金來說,可供投資的金融產品還太少,而且,目前國內大部分銀行把理財業務作為儲蓄業務的替代品放在表內管理的業務模式和定位上,長此以往,將會隱藏很大的風險。一是同儲蓄產品密切相關帶有一定的高息攬儲傾向;二是表內管理不利於風險控制和信息披露;三是不利於把理財業務發展為商業銀行獨立的主流業務。比照國際成功經驗,正確進行產品定位是人民幣理財業務發展過程中要首先解決的問題。因此,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風險應引起人們的高度警惕,公眾提高識別能力成為提高理財意識的關鍵所在。
二、投資意識是公眾金融意識的核心基礎
在金融意識中,投資意識處於核心地位,這是因為發展市場經濟需要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只有公眾踴躍投資,使其資本社會化,市場經濟才可能發達。同時,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是直接融資。它既不是政府融資,也非銀行融資,而是通過金融市場從企業特別是社會公眾那裡融資。如果沒有公眾的積極投資,直接融資將是一句空話。另外,居民的儲蓄傾向、消費傾向、投資傾向等變化會決定投資結構的合理化程度。只有公眾具有較強的投資意識,才能營造出正常、合理的投資氛圍,真正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並隨時向高效率部門和企業轉移。它與理財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理財是戰略,所注重的是資產的布局。投資是戰術,是理財規劃的具體執行,是戰略的運用,它僅僅只是理財的一個部門而已,其各項運作都要服從於理財的總體戰略。我國居民對金融投資的選擇還是存在嚴重的單一性的。比如,對銀行存款、證券投資、保險理財、持有現金的比率調查中,銀行存款一項佔比在60% 以上,其次是保險28% 左右,證券10% 左右,現金2% 左右。這說明我國居民的投資形式很集中,主要是選擇銀行存款這一傳統理財方式。我國居民對證券市場認知不足,風險偏好不強是制約居民不願選擇證券投資等其它投資工具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在長期的國有機制下生存,許多的企業家已習慣於政府公務員式的思維與待遇。無論是考核、升遷、還是薪酬獎金,自己的實際貢獻往往得不到合理的回報,企業家們的能力與創新沒能合理的轉化為企業的資本,投資意識淡薄。企業的投資意識作為金融意識的最高境界,在企業上市、並購、證券交易與買賣以及資產管理方面發揮著巨大的威力⋯⋯諸此種種。一個企業家或是一個普通公眾不可能像訓練有素的投資家那樣了解企業的價值,但是具有一定的投資意識,將會使得企業家知道如何得心應手的去區別、利用投資家的服務。
三、風險意識關系著金融意識的前進方向
風險意識在整個金融意識體系中既有挑戰的特徵,又有防禦的特徵。金融資產特別是其中的權益工具其最大特點就是收益的不確定性。預期收益越高,其風險就越大。沒有挑戰未知的膽量,也就根本做不出冒風險投資。在主客觀方面風險意識的防禦能力差表現在:1.企業防禦能力差,金融詐騙活動猖獗。近年來,高科技、電子化在金融業的導入,使銀行結算效率成倍提高,但是企業在享受銀行現代化結算工具諸多好處的同時,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也在時刻窺視著企業財產,利用高科技手段,偽造各種銀行結算憑證,大肆進行詐騙活動,企業稍不留意就會蒙受巨大經濟損失。當前犯罪分子的慣用手段,主要有利用簽發空頭支票和要素不全支票進行誘導詐騙、利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詐騙、利用假銀行匯票和假銀行本票進行詐騙等。應當看到,當前一些社會不法之徒的犯罪氣焰非常囂張,犯罪手段也更加專業化、科技化,這些犯罪分子偽造的銀行票據,足以達到亂真的程度,企業在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識和沒有及時進行銀行咨詢的情況下,很難辨別真偽。2.金融風險意識差,決策失誤頻繁發生。國家審計署審計報告表明:2002年1月至11月共查處違法違規問題金額達2000億元,其中大都因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嚴重。2002年審計機關審計查出由於違規擔保、投資和借款等,已給國家造成72.3億元損失。另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壞賬率在5% 左右,2002年至少有150億美元海關欠款的風險和成本。根據中國的入世承諾,2004年底國內所有企業都將自動擁有進出口權,屆時,外貿經營權的完全放開,國際貿易的地域將由以前集中在沿海、大城市和特區轉向內地,轉向地市級下面的公司和企業,轉向缺乏外資經驗的地區和企業,損失有擴大的趨勢。如欲少受騙、不受騙,就應當認清騙子的欺詐手段,增強金融意識。這在客觀上也要求投資者從穩健性出發,對經濟走向、市場走勢做出明晰的洞察,進而形成比較合理的投資決策、投資組合和投資結構,以避免其投資被風險吞沒。只有具備了風險意識,金融市場的投資者才有可能既如願以償的取得理想的投資收益,又最大限度地及時規避金融風險。
四、信用意識增強可以為金融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支持
金融活動的正常開展,需要以良好的社會信用為基礎。誠實守信是金融生存發展的生命。當前,社會信用環境問題已對我國現代化建設產生了諸多危害。如信用喪失嚴重影響投資和消費,表現在欺詐、賴賬等失信行為泛濫,特別是企業和個人信用意識淡薄,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十分嚴重,導致銀企關系扭曲,各類經濟主體難以形成以契約為基礎的信用關系,阻礙了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因此,加強全社會的信用文化建設刻不容緩。要發揮好金融文化的導向作用,促進全社會廣泛參與信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查詢功能防範金融風險,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和個人誠信制度,逐步促進社會信用體系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五、強化公眾的金融意識有助於中國金融平穩發展
發揮政府在培育居民金融意識方面的職能作用,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居民抵抗金融風險的能力。政府是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的管理者和調節者,要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對不同人群進行必要的金融知識教育。電台、電視台及各種報刊均可以開設金融知識講座,也可以通過網際網路,提高民眾的金融意識,可以為居民金融意識的培育創造必要的體制條件和良好的社會條件。繼續推進經濟體制的深層次改革,減少行政干預,為培育居民的金融意識提供最佳的市場環境;擴大民間投資范圍,為民間資本提供足夠的行業信息,以便其做出正確的投資判斷。只有民間資本准入領域擴大了,居民更多的參與市場競爭,擴大活力空間,居民金融意識才有其成長的沃土。另一方面,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人,不可能不接觸金融及金融工具,因此,每一個人都要認真學習,培養自己的金融意識。
(作者單位:河北大學)發表於《河北金融》 2006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