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民營企業融資現狀
農村民營企業融資現狀:
1.貸款難;
2.可抵押的資產少;
3.擔保難;
4.普遍信用不良;
5.經營風險高.
㈡ 農業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有哪些
農產品加工企業多來數自是鄉鎮企業,規模較小,龍頭企業少;初級加工農產品多,精細農產加工產品少;大多數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生產設備和技術水平偏低,生產工藝比較落後,生產加工能力與水平整體上還不能得到較快的提高,品牌多,知名品牌少;自營資金多,融資貸款少;自身的資金持有量不足,多數是通過租賃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沒有足夠的不動產作為銀行貸款的抵押擔保,也很難找有具有足夠實力的大型企業為其擔保。
㈢ 甘肅如何解決農村融資難貸款難
改革開放以來,甘肅重建了農村金融體系,特別是近年來,在廣大農村地區已初步形成了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包括擔保、小額貸款公司、「雙聯惠農貸款」、「農耕文明」貸款以及保險、證券等在內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不斷加大信貸支農力度,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為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繁榮注入了活力。然而從近幾年「三農」工作的實際來看,農村金融市場資金投入不足,貸款難、難貸款、融資貴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農業和農民仍然處於金融服務的邊緣和末梢,得不到金融資金的有效支持,直接制約著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 甘肅是一個欠發達省份,到2020年與全國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會,是擺在全省面前的中心任務,是我們必須實現的宏偉目標。為此,我們提出要在2017年基本消除貧困,這就意味著廣大農村地區也必須實現跨越式發展,這對自然條件嚴酷、發展基礎較差、貧困人口相對較多的甘肅來說,任務十分艱巨。從這個意義上講,大力發展現代農村金融、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比過去任何時候都顯得更為迫切。眼下最要緊的就是下功夫突破農村融資貴、貸款難這一主要瓶頸,為農村引入充裕的、穩定的、優惠的金融資金,從而為農村發展、農民增收提供資金保障。 要圍繞2017年消除貧困和2020年與全國同步實現小康的目標,著眼於滿足農村融資需求,堅持金融支持與政府扶持並重、市場化取向與政策性支持並重、加強服務與防範風險並重,著力擴大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著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努力構建和完善以合作金融為基礎、政策性金融為保障、商業性金融為補充、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引導各類資金和經濟資源投向農村,讓農民獲得貸款更容易、辦理業務更便捷、服務費用更優惠,從而推進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1.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拓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培育和發展具有多樣性、競爭性和高效率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是解決農村發展資金不足的基礎性措施。當前要考慮適度放開農村金融市場,放寬對農村金融市場准入的限制,加快形成以政策性金融機構和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為主體,以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保險機構和多種類型的農村金融組織直接參與的農村金融體系,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的農村金融服務。一是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在做好小額農戶信貸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對農戶規模種養業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等業務,同時加大對農產品加工企業扶持力度;二是政策性銀行在繼續推進倉儲貸款、龍頭加工企業貸款等業務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對農村基層建設方面的信貸支持新思路、新模式;三是適當放寬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民授信額度及信用等級評價條件,大力推行貸款營銷辦法,力爭農業貸款增量與農業增加值的同步發展;四是探索建立農產品期貨市場,積極發展農村證券市場,不斷拓展農村金融供給的新渠道。 2.要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各金融機構要從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出發,創新金融產品、提升服務質量。一是使用好已有的金融產品。婦女小額擔保貸款、「雙聯惠農貸款」、「中和農信」貸款和「農耕文明」貸款要不斷完善貸款方式,實現更加便捷高效,最大限度地惠及廣大農戶。實施好已簽約的國開行800億元扶貧開發貸款項目,為加快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創造條件。二是創新多樣化的金融產品。要從農村實際出發,針對農牧業發展的特點和規律,採取大中小、長短期相結合的組團式信貸。鼓勵開發小額信用貸款、小額擔保貸款、抵押擔保貸款等多種農村金融產品。建議對5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可直接授信發放,最大限度減少審貸程序。三是構建貼近「三農」的多樣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體系,繼續鼓勵在縣域發展新型金融機構,支持農民資金互助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的發展。 3.要實現財政與金融的有效配合。要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首先,在不斷增加各級財政涉農貸款貼息資金的同時,要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從整合的資金中切出一部分專項用於貸款貼息,不斷提高財政資金引導信貸投入的能力,支持所有金融機構擴大對農戶生產性貸款的規模。其次,要完善對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業績的獎勵制度,對投放大、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給予表彰和獎勵。進一步制定和健全對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財政貼息、稅收優惠、風險補償、費用補助等政策,形成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激勵機制。 4.要完善貸款擔保抵押辦法。擔保抵押難是當前制約農村金融發展的一個突出問題,必須著力解決好。一是對政策性擔保機構要不斷增加財政資金注入,建立擔保費用補助制度,明確擔保費用補助標准,不斷提高擔保信用等級,增強政策性擔保的能力。同時,支持創辦民營擔保機構,為涉農貸款提供多層次擔保服務。二是探索擴大農村抵押擔保物范圍。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的登記、頒證、確權工作,建立物權評估交易處置的中介機構,為「四權」抵押貸款創造條件。三是推行多種有效擔保模式。大力發展農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鼓勵其對社員和訂單農戶的信貸予以擔保。同時,積極推廣聯戶擔保,充分發揮農村熟人信用的作用。四是建立涉農貸款風險分攤機制。由於農牧業自身的脆弱性和不穩定性,涉農貸款相對風險較大,這是影響涉農信貸持續投放的主要障礙。要安排一定數量的涉農貸款風險准備資金,在市場激烈變動、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時對金融機構的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另外,要大力推行對農牧業生產開展的保險業務,支持保險公司開辦設施種養、林果產業等保險業務,加大對涉農商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力度,以此來減弱農業生產的貸款風險。同時,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對重點涉農項目進行聯合授信、分工貸款的模式,來分散貸款風險。總之,就是要通過政府、銀行、保險、擔保、貸款主體等多個方面來分攤貸款風險,防止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給借貸造成重大損失。 5.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一是廣泛開展金融知識教育,讓廣大農戶學會和金融機構打交道,避免捲入到一些非法或違規的金融活動之中,使本來不多的收入遭受損失。二是採取農民群眾易於接受的、實實在在的宣傳方式,繼續深入開展日常或專項宣傳,提高涉農企業及農民的誠實守信意識。三是切實推進社會信用環境建設和金融法制環境建設,出台保護農村信用社合法權益、降低農村信用社維權成本的相關辦法,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四是各職能部門之間要加強協作,相互交流政策信息、監管信息,實現農村區域信用信息共享,促進和改善農村信用環境。五是在科學設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通過監測分析,有重點、有目的地對信用體系建設薄弱的鄉鎮開展整治活動。 6.加強民間借貸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利用民間資本。從現實發展情況看,民間借貸發展迅速、靈活的優勢與正規金融有很強的互補效應。因此,要進一步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充分調動民間金融、民間資本的積極性,發展多種類型的小額信貸組織,來滿足農村經濟主體多樣化的經濟需求,使之成為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補充。 (歐陽堅 作者為甘肅省委副書記)
㈣ 當前農村居民融資(借錢)的渠道有哪些試比較各渠道的優缺點
一、普通的融資方式是個人間借款如果自己有個好項目想經營
首先想到的是向親屬、朋友借款。這種融資方式最好是資金少風險不大的項目,它適合簡單生產經營和資本積累的初期。但不足是一旦經營發生虧損,將無臉面對親朋好友。
二、股東「融資」
親屬朋友有錢的畢竟是少數,而且考慮有些情況下熟人反而不好辦事,故可以考慮尋找合適的投資合夥人。以前找投資合夥人主要是在本區域,現在交通、通訊工具很方便,國內外都有可能找到投資合夥人。確定好一個經營項目後,若無資金,你可考慮犧牲一部分利益給別人,以換取一定資金,達到能開始經營和獲利的目的。在不失去控股權的情況下,這種融資是可行的。但你必須做好充分的准備工作。首先要包裝你的經營項目,讓它吸引人。其次還要包裝你自己,讓人跟你一接觸,就願與你合作,不要讓人感到你是個騙子或無能力經營的人。最後你要起草一份很好的合同,有效地規范你和合夥人的行為和權利義務。這樣先把生意做起來,為吸引投資者,你可採取股東置換的方式,留住經營資金。你投資的目的是為了開業和贏利而合夥人並不想長久在此經營項目上停留,只想通過「融資」式的投資,賺取利潤。當經營情況不好時,合夥人可能會退出或減少應投資金。而經營情況好時,你賺夠了自己獨自經營的資金,就可能讓合夥人退出。不論何種情況,你都可採取股東置換的方式,當不好時,你可找另一個合夥人替換原合夥人;經營好時,你用自己替換原合夥人以達到經營資金充足,保證經營的目的。
三、會員制
當你有獨特的項目卻無資金開發,而又不願與人合夥或向親朋好友借錢,則可考慮這種方式,比如你是個較有名氣的鋼琴演奏家,想較大范圍地招學生。這時你一無場地二無資金,但你有信心把你的學生培養出來,你便可採取會員制。學生們先交錢(不同於現在先學琴再交費或學一次,交一次)你用這些錢去租場地,購樂器等。能採取會員制融資的人一般有較好的無形資產(如名人)或較特殊的實際資產(如很獨特的園林景觀)。以上幾種融資方式,大多是在自己無實際資產的前提下進行融資,這是比較艱難的,全靠智力獨特和個人風格,而且是以個人信用為基礎。從這點上說,人在融資中是第一位的,你有很好的人格和出色的智力就不愁融不到錢。應該先做人,後掙錢。
四、租賃
這是目前比較流行的一種融資方式,經營時,考慮初期投入資金購置設備風險太大或根本無太多資金購置設備,你可考慮租。比如:可以租房子、租汽車、租生產設備。租賃不僅在融資上有優越性,它還可促進企業提高設備利用率,降低固定成本,減少投資風險。我國目前租賃方式中主要有直接融資租賃和回租租賃兩種方式。直接融資租賃是租賃公司籌措資金,購買設備,再租賃給用戶。回租租賃是指承租人將自製或外購的機器設備先按賬面價格或重估價格賣給租賃公司,然後再從租賃公司租回使用。使用何種租賃方式應根據個人不同情況。與租賃相對應的還有流動資金的「租」用。比如在采購原材料時,你通過各種方式可先使用這些原材料,然後再付錢。而你所採取的各種方式便是你所付的「租金」。如此種種,只要你肯動腦筋,不論是固定資產還是流動資金,你都可採取「租賃」方式。
五、向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有一個通「病」便是貸富不貸貧,你越有資產,越有錢銀行越願意貸給你。銀行從自身利益出發,採取這種方式,無可厚非,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銀行也會改變其貸款原則及方式,國外已開始有專門銀行為高新技術產業(即風險較大產業)貸款,也有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銀行,在我國,目前只是政府重視,商業銀行還沒具體實施,所以從目前情況看,小企業及個人從銀行貸款較難。現在各銀行實施的都是小額抵押貸款,以未到期的定期存單為抵押(人民幣、外幣存單均可),從儲蓄機構取出一定金額,到期一次性歸還。小額抵押貸款的起點為人民幣1000元,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每筆貸款數額不得超過抵押存單面額的80%,期限不得超過抵押存單的到期日,要想從銀行拿到貸款,你首先要有資產包括不動產(必須在市區)和存單,這對大多數剛下海的人,顯然是不適宜的,但隨著金融體制的改革,各式各樣的貸款會逐步面向小企業和個人的,如信用卡透支融資,股票債券抵押貸款等都會和我們見面。
六、典當
當你在經營過程中急需資金時,可到典當行把自己的資產抵押,從典當行拿出資金。它的特點是資產種類不受限制,大到房產、汽車,小到珠寶、首飾、服裝等等,只要典當行認為還值些錢的均可典當。而且手續便捷,很快拿到資金。但典當也有不足,只能救急,如果典當物成為死當,你的損失將會很大。
㈤ 農業投融資存在問題都有哪些
一、當前財政對農業投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財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對農業的投入也有較快增長。2006年,我國財政農業投資總額達到3172.97億元,比 1978年的150.66億元增長了 20.06倍,比1990年增長了9.31倍。財政農業投資增加不僅直接促進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也間接地帶動了銀行信貸資金、企業農業投資、農村集體以及農戶農業投資的不斷增加,形成了我國農業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的新格局。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國政府財政農業投資存在著缺乏平穩增長機制、投資結構不合理、投資管理體制有缺陷等諸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一)財政對農業投資體制不健全
1.財政農業投資體制存在多頭管理問題
目前,政府農業投資渠道比較多,其中僅屬於建設性財政撥款投入的就有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含國債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扶貧以工代賑資金、專項財政扶貧資金和財政部門直接安排支援農村生產、扶持農業產業化、農村小型公益設施建設等。由於這些不同渠道的投資分屬不同部門管理,存在著多頭審批和條塊分割、相互之間協調不夠等問題,不僅造成資源分散、難以形成合力,而且在使用方向、實施范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復建設問題。
2.財政對農業投資資金管理效率低下
一是預算管理弱化。一方面,法定預算常常因某些人為因素而未經法定程序進行調整、變更;另一方面,預算項目資金被隨意進行再分配、再調整,導致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影響了財政資金導向作用的發揮,也不能很好地實現政府的農業發展規劃。
二是追蹤監管反饋差。財政支農工作的主要內容往往是分資金、下指標,但財政農業投資資金追蹤監管反饋工作始終不能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財政對農業投資資金到位率低。在現行體制下普遍存在著中間環節多、資金在途時間長的問題。財政農業投資資金預算執行緩慢且年度內支農資金支出不平衡等問題相當突出。
四是財政對農業投資資金經常被擠占、挪用。財政困難資金調度無力的地方政府通常擠占財政農業投資資金發放工資、彌補公用經費不足等。此外,由於某些農業專項工程多頭管理,多頭組織所帶來的財政農業投資資金分散、管理職能肢解等問題也十分嚴重。
(二)財政對農業投資力度不足、波動性強
目前,雖然國家財政用於農業的支出總量不斷增長,但增速波動性較大,且財政農業投資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呈徘徊下降趨勢。
從財政農業投資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看,從1978年的13.43%,逐漸下降至2006年的7.85%。其間,雖然某些年份這一比重有所反彈,但30年來的變化總體上呈現下降趨勢。
從政府財政對農業投資增長的波動來看,高速增長的年份為 2004年,達33.24%,但1999年財政農業投資比上年下降了5.98%。其他不同年份財政農業投資的增長率差異也較大,反映了財政農業投資增長的穩定性比較差,不利於農業的發展。
不僅如此,農業投資的增長也並未達到《農業法》規定的「政府財政農業支出的增長要高於同期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的要求,即使達到了《農業法》所規定的每年用於農業的支出不得低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的要求,國家對農業的支持總量仍是低水平的。
(三)財政對農業投資結構不合理
一是財政對農業投資主要用於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和主要用於農林水氣象部門事業費,而用於農業基本建設、農業科技和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比重低。2006年,支農支出達到2161.35億元,所佔比重為68.12%;而農業基本建設支出、農業科技三項費用分別只有 504.28億元、21.42億元,所佔比重僅為15.89%和0.68%。農業科研投入下降,使得農業科技貢獻率低,不利於農業長遠發展;農業基本建設投入不足,使得農業基礎設施脆弱,抵禦自然災害能力不強;土壤質量越來越差,綜合肥力下降,水土流失面積越來越大。
二是在財政對農業基本建設投資中,用於大中型帶有社會性的水利建設比重較大。農民可以直接受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較小,從而對農業經濟增長貢獻弱。
三是財政對農業投資的地區投向不平衡。由於財政對農業投資中地方政府所佔比重在80%以上,地方政府財力差異直接影響財政農業投資的地區結構。一般來說,東部沿海地區由於經濟發達,財政實力比較強,因此,在我國農業投資總量中佔了「大頭」。廣大西部地區由於經濟落後、財力不濟,農業得不到財政的多大支持,從而使之.與東部地區農業發展的差距越拉越大。
四是財政對農業發展的間接支持多於直接支持。一般來說,發達國家在動用財政資金支持農業發展的過程中,主要是對農業投資者進行直接收入補貼,以提高農業投資微觀主體的投資效益,激勵農業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但是,我國長期以來卻實行的是對農業間接支持的財政投資方式。如,政府通過撥款,支持農業事業單位為農民提供科技示範、病蟲疫病防治服務;通過修路引水、培訓指導等開發式扶貧,為貧困地區創造最基本的生產和生活條件,幫助脫貧致富等,對農戶等農業投資主體的直接收入補貼比較少,從而影響農戶的農業投資積極性,財政農業投資的效率也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