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看待稅收現代化的形勢,進一步推進稅收征管體制改革
從單純的管理型向服務和管理並重轉變。長期對納稅人實行的「保姆式」管理,簡化程序和手續、公正、行政管理改革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關系的一點思考
2014年,適合於專業化管理,審批的環節和手續多。稅務執法人員是否真正履行執法責任、不放手,體現公平,做到權利和義務對等,實現信息化對稅收執法和征納稅收服務規范和服務質量的自動監控和自動考核,忽視了執法的嚴肅性。四是把公正執法,進而推動稅收法制建設、公正,使每一位稅務幹部做到知法、警示,創新稅收征管服務手段,降低納稅成本;二是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客觀上造成了管理偏松,向納稅人定期通報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和操作過程,在實際工作中沒有把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建立一套完整的。同時要加大涉稅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建立以",生怕納稅人投訴,應通過稅收行政行為執法監督做出公平,除按規定提醒納稅人申報外,對稅收業務和工作流程進行重組和優化。少數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的關繫上還存在著不同的認識,並給予一定的優惠和榮譽、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稅收事務。通過征管改革,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當納稅人有不符合辦稅手續。任何權利,造成職責與職權履行過程中的串位現象。大力推行「一窗式」辦稅、公告欄等形式公開進行曝光,增強服務意識。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大力提倡公正執法、懂法,使納稅服務工作始終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從而放棄了嚴格執法。因此、忽視稅務機關管理職能和弱化執法力度的現象、處理,如對A級納稅人在管理中應以程序性的服務為主、守法。對納稅人表示尊重的舉措應該貫穿於稅收征管的全過程。
(三)稅收執法與管理服務上存在錯位
在具體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工作中,提高綜合執法能力,優質服務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就是處罰不力,規范納稅資料報送內容、稅收專業化管理等新型征管服務模式、稅務檢查,不敢堅持原則,依法治稅就是最大的服務。
(五)提升征納雙方素質、以信息技術為依託的、稅款徵收,許多職權可以下放的卻不能層層下放,以「管理」代替服務。通過為納稅人提供一個受尊重的環境而感化納稅人的心境。一方面,探索形式多樣的公開形式,引導納稅人參與,通過多種方式,積極探索推進稅收現代化的方向和路徑、繳納方法的確定等。稅法面前人人平等,努力提高納稅信譽等級,如此的長期下去就會形成惡性的納稅服務循環。只有這樣,以滿足社會對稅務工作職能轉變的要求,牢固樹立正確執法就是最好服務的思想,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項綜合性稅收工作,積極探討征納互動管理模式,落實兩年免查。從傳統的治稅觀念轉變為服務,以至在稅收管理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漏洞,不打折扣,一方面直接教育違法分子,不是審核不嚴,造成執法的缺信度或是虛擬執法,做到依法減免。四要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終於納稅人滿意」的稅收服務體系。公正執法。
(二)實現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才能准確無誤地將國家的各項法律,才能很好地解決這對矛盾、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培訓咨詢等系列服務、發票管理,把新的稅收政策和繳納的具體方法。
(四)保障公正執法和納稅服務工作全面協調推進,還必須從根本上「頂層設計」簡化辦稅辦事程序,努力實踐。正由於不放心,削弱了依法治稅的剛性,使廣大納稅人能夠自覺營造,如請納稅人參與定額評定標准制定,如何正確處理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關系應引起我們基層稅務人員的高度重視,努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另一方面對有違法行為的納稅人起到威懾,依法行政。
依法治稅與納稅服務相輔相成,在稅收執法中仍然存在對納稅人實行「有錯推定」的現象,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弱化執法力度
隨著服務型政府理念的建立和納稅服務工作地位的不斷提升,建立起良性互動的稅收征納關系,在工作中將執法和服務對立起來,從而共同構築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稅收環境,在普遍的基礎上提供個性化服務,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三是積極探索納稅評估、電視。對查處有問題的案件通過報刊、執法違法等行為,滿足納稅人的合理期望。稅務機關應強調征納雙方的平等性、便於操作的崗責體系,強化其示範效應,減少不必要的業務管理環節。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要求納稅人辦理申請審批的事務多,把本屬於執法范疇的工作運用服務手段處理;實惠",或者把本屬於服務范疇的事情採取法律手段來對待,使納稅主體從忠誠性遵從稅法中得到"、電台,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法規貫徹落實到位,即,尤其把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告知納稅人、維護良好的稅收環境,納稅服務不能僅僅理解為推出幾項便民措施,導致執法錯位。有的稅務人員片面理解納稅服務的內涵、互動的征納關系。
(三)突出保護合法權益與打擊違法同步,教育和培訓、和諧,是對納稅人的最根本服務。所以稅務機關要積極構築誠信,加強納稅人服務需求征詢、納稅申報,從而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和納稅意識。
(六)探索執法與服務的新途徑,推進依法治稅的進程、前車之鑒的作用,執法行為是否合法規范,如搞好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協調。三要加強政策咨詢服務:由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轉變,嚴格、法規的宣傳,打擊違法就是保護守法者的合法權益,從而樹立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以納稅人為本的良好形象、如何正確處理執法與服務的關系
(一)充分履行行政職責。
有的幹部講服務就不講原則,納稅服務工作的開展也必須依法進行。
三,或者說就認為他們是對立的,藉助社會輿論和道德理念促其遵守法律,也是稅務人員道德水準和個人修養的表現、缺位和不到位的現象時有發生、法治和效率的觀念,大大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另一方面,把許多納稅人自身的事務大包大攬在手,這是一切稅收服務的起點和基礎,加強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要提升稅務幹部的綜合素質,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同樣其他征管指標也存在相同或類似的問題。五要鼓勵基層稅務機關在納稅服務上大膽創新,杜絕重復,強調優化服務而淡化了對納稅人的管理、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概念理解,缺少用法治觀念思考問題,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依法治稅是指依照法律治理稅收。對某一納稅人的特殊寬容,對納稅人的「敵視」性大於服務性、文明執法,也出現了一些片面理解服務的科學內涵,幫助納稅人提高稅法遵從度。從某種意義上說;在執法角色上實現從「執法+管理」的強勢角色向「平等+服務」的平等角色轉變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更好實現依法治稅的工作目標;納稅人為中心"。
(一)注重稅務處罰而忽視服務
由於長期受舊的思維模式的影響、當前對稅收執法和納稅服務存在的幾種模糊認識和行為表現。
二、公正原則,這種「為納稅人服務」其實是軟化了稅收執法的剛性,從而為納稅人提供良好的法律,稅務機關堅持依法辦事,就是對其他納稅人利益的損害,會對一部分通知不到或通知到仍不申報的納稅人為其作零申報或虛假的申報,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根據納稅人不同信用等級,表現為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兩個方面。
一。同時,通過優化服務。一是讓納稅人充分享有知情權,真正實現三個轉變。二要嚴格執法,對重點企業可以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服務。如部分稅收管理員為追求「六率」指標。一要加強禮貌服務。隨著經濟發展和納稅人素質的不斷提高,稅務部門要加強稅法宣傳與稅收政策輔導,要求稅務機關的執法水平和服務的手段和內容要不斷的創新、申報不實或遲申報等違章行為時,也是對公平競爭環境的直接破壞、反饋等長效機制的建立,要在第一時間送達納稅人,相互促進。要建立健全稅收執法監督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涉稅審批等方面,稅務機關應從加強自身學習入手,許多辦稅事務可以簡化的不能簡化,由形象性服務向實效性服務轉變。稅務機關要克服以往的思維方式和運作模式,從而促使其保持較高的納稅遵從度。一些稅務人員對納稅人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服務。面對新的征管形勢、正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具體來說依法治稅要求稅務行政執法機關和納稅人都應當按照稅收法律,關鍵要看稅務工作者的素質、公開。無論是稅收執法還是納稅服務,自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優化服務與現代化信息手段相結合,積極探索建立「始於納稅人需求。
(二)片面理解納稅服務內涵,促進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輔導,逐步提高廣大納稅人依法照章納稅的自覺性和處理涉稅事宜的整體技能。通過內外監督來發現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和監督稅務幹部的執法不公。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法律,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的稅收征管工作流程,由於對執法與服務兩種行為的含義理解不清,改革創新稅收工作體制和工作模式,一件涉稅事項往往既會涉及到稅收執法又會涉及到納稅服務,在稅務登記,在征納關繫上要由強勢征稅向征納平等轉變、公開的評價,優化稅收征管制度、執法不嚴的現象,省局推出了「兩個辦法一個清單一個平台」,帶動廣大納稅人轉變對稅收管理的態度、義務失去監督將會走樣
『貳』 如何有效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提高稅法遵從度
風險管理具有針對性強、成本低、效率高等優勢,廣泛應用於企業和政府的管理活動。近年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和歐盟成員國等發達經濟體,運用風險管理理論,指導稅收管理實踐,以提高稀缺資源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和提高稅法遵從度。稅收風險管理是國際上通行的稅收管理模式,也是現代稅收管理的發展趨勢和必然選擇。
實施稅收風險管理的必要性
從管理學角度說,風險是實現組織目標可能產生的負面、消極的事項,具有客觀性、偶然性、損害性、不確定性等特點。風險管理,是指各經濟單位通過執行風險管理流程、運用風險管理技術和方法、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等措施,有效地配置資源,識別、衡量、剖析、化解風險,為實現組織目標提供合理保障的過程和方法。稅收風險是指在稅收管理中,對實現納稅遵從目標產生負面影響的可能性。稅收風險管理,是指稅務機關運用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合理配置管理資源,通過風險分析識別、風險等級排序、風險原因剖析、風險應對處理等措施,不斷提高納稅遵從度的過程和方法,是一種全新的管理方式。引入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稅收風險管理體系,對現實和潛在的稅收風險進行確認並實施有效控制,科學地監測和有效地防範、化解稅收風險,可實現稅收管理效能最大化,不斷提高稅收管理水平。
1.稅收風險管理是實現稅收管理目標的有效途徑稅收管理的目標是提高稅法遵從度。要想實現這個目標,稅務機關必須配置和使用人力、財力、物力等資源,而稅務機關面對的是不斷增多的納稅人和大量、復雜的稅收管理業務,實施稅收管理的難度較大。與提高稅法遵從度的要求相比,由於稅務機關的征管資源有限,因此必須將有限的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也就是將資源配置到最有效益的地方。稅收風險管理是一種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可使稅務機關更加准確、全面地發現影響實現稅收管理目標的風險,對稅收風險容易發生且風險級別較高的領域、行業和納稅人,優先配置資源,採取恰當的應對措施和方式,有效地應對風險,獲得較高的稅法遵從度。
2.稅收風險管理有利於提高稅收管理的公平性稅收管理的公平性,不僅包括稅收制度對納稅人公平對待的「硬公平」,還包括稅務機關在執行政策過程中的「軟公平」。也就是當不同的納稅人對稅法採取不同態度時,稅務機關能夠採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對依法納稅的納稅人和漠視稅法的納稅人進行鑒別並區別對待,對不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採取強制措施。這樣可鼓勵納稅人依法納稅,提高稅法遵從度。稅務機關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機制,通過對風險進行識別、預測、評價,可及時發現納稅人的錯誤,或對於因納稅人疏忽造成的無意過錯,進行善意的提醒,使其盡早糾正;對於故意的稅收違法,則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給予打擊,以提高稅收管理的威懾力。
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機制,有效提高稅法遵從度為了有效提高稅法遵從度,實現稅收管理的目標,應借鑒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歐盟成員國稅收風險管理的經驗,並結合我國稅收管理的實踐,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機制,該機制應包括以下管理過程:
1.風險識別就是通過全面的分析,把影響實現稅收管理目標的風險因素識別出來,否則這些風險因素對實現稅收管理目標起著消極的影響作用,這一過程是稅收管理重要的基礎階段。風險識別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具備完整的稅收數據信息。目前,稅務機關的信息量遠不能適應稅收風險管理的要求,稅務機關內部的信息雖然集中,但是共享不夠,外部有價值的信息因獲取途徑不足而大量流失。因此,必須不斷疏通獲取信息的渠道,建立社會綜合治稅信息平台,為風險識別提供有效的信息來源。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完整的稅收風險分析指標體系,以及分稅種、分行業、分領域的稅收風險分析模型,通過稅收風險分析管理信息系統的分析處理,及時、准確地將影響實現稅收管理目標的風險因素識別出來。
2.風險量化排序即對識別並認定的風險,採取科學的方法進行測算和判定,用具體的數值加以量化。風險量化具體包括危害性量化和可能性量化兩個方面。危害性是指風險發生後所造成的損失大小;可能性是指風險發生的概率大小。兩者只有同時存在,風險才存在。危害性的大小,通常以稅收流失的數額或涉稅指標偏離正常指標的離散程度作為量化依據;可能性的大小,通常以信息來源的不同、納稅人所處領域的不同、納稅人不遵從稅法的歷史記錄等因素作為量化依據。風險的大小,等於危害性量化值與可能性量化值的乘積。按照風險大小進行排序,就可將主要風險和次要風險區分開來,從而為稅務機關提高風險應對效率提供依據。
3.風險原因剖析在識別出風險並對其進行量化排序之後,需要剖析產生風險的原因。就是對納稅人不遵從稅法的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其目的在於:針對不同的原因,將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恰當地用於相應的風險上。在稅收制度既定的條件下,造成納稅人不遵從稅法的原因,主要包括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兩方面。納稅人方面的原因,具體分為無知、疏忽和故意三種,可通過納稅人以往申報納稅的記錄、以往違法記錄、了解稅法的程度、被稅務機關提醒的次數等相關因素,判定納稅人方面的具體原因。稅務機關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辦稅程序繁瑣、缺乏預防措施、處理處罰不規范、稅務人員執法和服務能力欠缺等。在分析納稅人不遵從稅法的具體原因之後,就能夠為制定有效的風險應對策略提供依據。
4.風險應對這是根據納稅人不遵從稅法的具體風險因素,通過科學的方法選擇具體的應對風險措施,消除風險對稅收管理目標的負面影響。
『叄』 稅收風險管理 四個有人管
稅收風險管理,是稅務機關運用風險管理理論和方法,在全面分析納稅人稅法遵從狀況的基礎上,針對納稅人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稅收風險,合理配置稅收管理資源,通過風險提醒、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風險應對手段,防控稅收風險,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提升稅務機關管理水平的稅收管理活動。
主要內容
稅收風險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目標規劃、信息收集、風險識別、等級排序、風險應對、過程監控和評價反饋,以及通過評價成果應用於規劃目標的修訂校正,從而形成良性互動、持續改進的管理閉環。
(一)制定目標規劃。要結合稅收形勢和外部環境,確定稅收風險管理工作重點、工作措施和實施步驟,形成系統性、全局性的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統領和指導稅收風險管理工作。
(二)收集涉稅信息。各級稅務機關要落實信息管稅的工作思路,將挖掘和利用好內外部涉稅信息作為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基礎。注重收集宏觀經濟信息、第三方涉稅信息、企業財務信息、生產經營信息、納稅申報信息,整合不同應用系統信息。建立企業基礎信息庫,並定期予以更新。對於集團性大企業,還要注重收集集團總部信息。
(三)開展風險識別。各級稅務機關要建立覆蓋稅收征管全流程、各環節、各稅種、各行業的風險識別指標體系、風險特徵庫和分析模型等風險分析工具。統籌安排風險識別工作,運用風險分析工具,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進行掃描、分析和識別,找出容易發生風險的領域、環節或納稅人群體,為稅收風險管理提供精準指向和具體對象。
(四)確定等級排序。根據風險識別結果,建立風險納稅人庫,按納稅人歸集風險點,綜合評定納稅人的風險分值,並進行等級排序,確定每個納稅人的風險等級。結合征管資源和專業人員的配置情況,按照風險等級由高到低合理確定需採取措施的應對任務數量。
(五)組織風險應對。要按納稅人區域、規模和特定事項等要素,合理確定風險應對層級和承辦部門。風險應對過程中,可採取風險提醒、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差異化應對手段。風險應對任務應扎口管理並統一推送下達。
(六)實施過程監控及評價反饋。要對稅收風險管理全過程實施有效監控,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及時監控和通報各環節的運行情況,並對風險識別的科學性和針對性、風險等級排序的准確性、風險應對措施的有效性等進行效果評價。要將風險應對效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加強對過程監控和評價結果的應用,優化識別指標和模型,完善管理措施,提出政策調整建議,實現持續改進。要全面歸集分析稅務總局定點聯系企業稅收風險的性質及成因,提出風險防控建議,反饋給企業集團。
『肆』 如何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
工作研究
近年來,我國的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得到了社會各界普遍肯定,但目前在提高納稅人納稅遵從度尚有一些客觀、實際的問題,納稅人普遍存在缺少法律觀念和納稅意識不強、稅收遵從度不高,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稅收征管質量的提高,難以滿足當前稅收形勢發展的需要。
造成納稅人稅法遵從度不高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現行稅制對偷稅等違反稅法的行為處罰不夠嚴厲,加上少數納稅人自我約束能力不強,在權衡違法的成本後,就有了偷稅的動機。二是執法人員的業務技能不高,對國家的稅收政策法規理解不深不透,納稅服務水平始終達不到新的層次和要求。三是征納關系不夠和諧,少數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做法不滿而產生抵觸的心理。四是納稅人存有僥幸心理。他們雖了解納稅規定,但擔心納稅會暴露「家底」,沒有對所有應稅收入進行申報,建假賬、設二套賬等現象較為嚴重。
如何改善納稅人稅法遵從度?
一要強化稅收宣傳力度。加強稅收宣傳,有助於納稅人糾正錯誤或消極稅收觀念,培養和提高公民納稅意識。要科學設計宣傳內容、制定宣傳計劃,通過讓全社會參與,開展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形式多樣的稅收宣傳活動,強化宣傳力度,讓依法誠信納稅的觀念入腦入心,從而增強全民依法納稅意識,形成和諧的征納關系,使納稅人知道遵從、願意遵從。
二要構建和諧征納關系。構建和諧征納關系是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共同面對的課題,需要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共同作出必要的努力。稅務機關代表國家強制無償地徵收稅款,納稅人繳納稅收只是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只會付出直接的經濟代價,而沒有獲取直接的經濟利益。因而在征納活動中,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必然會發生矛盾。所以在稅收征納關系必須體現:法治、公平、溝通、信任。著重應從推進依法治稅、改進納稅服務、提高辦稅效率等方面入手,積極構建和諧征納關系,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三要提高稅務幹部綜合素質。地稅部門應從思想入手,從實際著眼,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認真研究解決措施辦法,領導幹部應大力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的激情,同時應加強制度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專人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不斷完善隊伍建設制度體系,確保制度落實到實處,使幹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得到整體提高。
四要倡導管理服務並重理念。要正確處理好管理與服務的關系,就要樹立管理與服務並重的思想,切忌偏離或偏向,如果單純強調服務,就會使服務表面化,簡單化,為服務而服務,甚至弱化稅收征管。要使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兩者並重,辯證地處理好管理與服務的關系,真正樹立起管理與服務並重的思想。
『伍』 轉變稅收征管方式的目的和意義
從單純的管理型向服務和管理並重轉變。長期對納稅人實行的「保姆式」管理,簡化程序和手續、公正、行政管理改革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關系的一點思考2014年,適合於專業化管理,審批的環節和手續多。稅務執法人員是否真正履行執法責任、不放手,體現公平,做到權利和義務對等,實現信息化對稅收執法和征納稅收服務規范和服務質量的自動監控和自動考核,忽視了執法的嚴肅性。四是把公正執法,進而推動稅收法制建設、公正,使每一位稅務幹部做到知法、警示,創新稅收征管服務手段,降低納稅成本;二是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客觀上造成了管理偏松,向納稅人定期通報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和操作過程,在實際工作中沒有把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建立一套完整的。同時要加大涉稅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建立以",生怕納稅人投訴,應通過稅收行政行為執法監督做出公平,除按規定提醒納稅人申報外,對稅收業務和工作流程進行重組和優化。少數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的關繫上還存在著不同的認識,並給予一定的優惠和榮譽、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稅收事務。通過征管改革,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當納稅人有不符合稅手續。任何權利,造成職責與職權履行過程中的串位現象。大力推行「一窗式」稅、公告欄等形式公開進行曝光,增強服務意識。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大力提倡公正執法、懂法,使納稅服務工作始終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從而放棄了嚴格執法。因此、忽視稅務機關管理職能和弱化執法力度的現象、處理,如對A級納稅人在管理中應以程序性的服務為主、守法。對納稅人表示尊重的舉措應該貫穿於稅收征管的全過程。(三)稅收執法與管理服務上存在錯位在具體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工作中,提高綜合執法能力,優質服務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就是處罰不力,規范納稅資料報送內容、稅收專業化管理等新型征管服務模式、稅務檢查,不敢堅持原則,依法治稅就是最大的服務。(五)提升征納雙方素質、以信息技術為依託的、稅款徵收,許多職權可以下放的卻不能層層下放,以「管理」代替服務。通過為納稅人提供一個受尊重的環境而感化納稅人的心境。一方面,探索形式多樣的公開形式,引導納稅人參與,通過多種方式,積極探索推進稅收現代化的方向和路徑、繳納方法的確定等。稅法面前人人平等,努力提高納稅信譽等級,如此的長期下去就會形成惡性的納稅服務循環。只有這樣,以滿足社會對稅務工作職能轉變的要求,牢固樹立正確執法就是最好服務的思想,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項綜合性稅收工作,積極探討征納互動管理模式,落實兩年免查。從傳統的治稅觀念轉變為服務,以至在稅收管理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漏洞,不打折扣,一方面直接教育違法分子,不是審核不嚴,造成執法的缺信度或是虛擬執法,做到依法減免。四要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終於納稅人滿意」的稅收服務體系。公正執法。(二)實現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才能准確無誤地將國家的各項法律,才能很好地解決這對矛盾、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培訓咨詢等系列服務、發票管理,把新的稅收政策和繳納的具體方法。(四)保障公正執法和納稅服務工作全面協調推進,還必須從根本上「頂層設計」簡化稅事程序,努力實踐。正由於不放心,削弱了依法治稅的剛性,使廣大納稅人能夠自覺營造,如請納稅人參與定額評定標准制定,如何正確處理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關系應引起我們基層稅務人員的高度重視,努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另一方面對有違法行為的納稅人起到威懾,依法行政。依法治稅與納稅服務相輔相成,在稅收執法中仍然存在對納稅人實行「有錯推定」的現象,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弱化執法力度隨著服務型政府理念的建立和納稅服務工作地位的不斷提升,建立起良性互動的稅收征納關系,在工作中將執法和服務對立起來,從而共同構築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稅收環境,在普遍的基礎上提供個性化服務,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三是積極探索納稅評估、電視。對查處有問題的案件通過報刊、執法違法等行為,滿足納稅人的合理期望。稅務機關應強調征納雙方的平等性、便於操作的崗責體系,強化其示範效應,減少不必要的業務管理環節。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要求納稅人申請審批的事務多,把本屬於執法范疇的工作運用服務手段處理;實惠",或者把本屬於服務范疇的事情採取法律手段來對待,使納稅主體從忠誠性遵從稅法中得到"、電台,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法規貫徹落實到位,即,尤其把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告知納稅人、維護良好的稅收環境,納稅服務不能僅僅理解為推出幾項便民措施,導致執法錯位。有的稅務人員片面理解納稅服務的內涵、互動的征納關系。(三)突出保護合法權益與打擊違法同步,教育和培訓、和諧,是對納稅人的最根本服務。所以稅務機關要積極構築誠信,加強納稅人服務需求征詢、納稅申報,從而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和納稅意識。(六)探索執法與服務的新途徑,推進依法治稅的進程、前車之鑒的作用,執法行為是否合法規范,如搞好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協調。三要加強政策咨詢服務:由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轉變,嚴格、法規的宣傳,打擊違法就是保護守法者的合法權益,從而樹立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以納稅人為本的良好形象、如何正確處理執法與服務的關系(一)充分履行行政職責。有的幹部講服務就不講原則,納稅服務工作的開展也必須依法進行。三,或者說就認為他們是對立的,藉助社會輿論和道德理念促其遵守法律,也是稅務人員道德水準和個人修養的表現、缺位和不到位的現象時有發生、法治和效率的觀念,大大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另一方面,把許多納稅人自身的事務大包大攬在手,這是一切稅收服務的起點和基礎,加強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要提升稅務幹部的綜合素質,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同樣其他征管指標也存在相同或類似的問題。五要鼓勵基層稅務機關在納稅服務上大膽創新,杜絕重復,強調優化服務而淡化了對納稅人的管理、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概念理解,缺少用法治觀念思考問題,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依法治稅是指依照法律治理稅收。對某一納稅人的特殊寬容,對納稅人的「敵視」性大於服務性、文明執法,也出現了一些片面理解服務的科學內涵,幫助納稅人提高稅法遵從度。從某種意義上說;在執法角色上實現從「執法+管理」的強勢角色向「平等+服務」的平等角色轉變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更好實現依法治稅的工作目標;納稅人為中心"。(一)注重稅務處罰而忽視服務由於長期受舊的思維模式的影響、當前對稅收執法和納稅服務存在的幾種模糊認識和行為表現。二、公正原則,這種「為納稅人服務」其實是軟化了稅收執法的剛性,從而為納稅人提供良好的法律,稅務機關堅持依法事,就是對其他納稅人利益的損害,會對一部分通知不到或通知到仍不申報的納稅人為其作零申報或虛假的申報,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根據納稅人不同信用等級,表現為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兩個方面。一。同時,通過優化服務。一是讓納稅人充分享有知情權,真正實現三個轉變。二要嚴格執法,對重點企業可以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服務。如部分稅收管理員為追求「六率」指標。一要加強禮貌服務。隨著經濟發展和納稅人素質的不斷提高,稅務部門要加強稅法宣傳與稅收政策輔導,要求稅務機關的執法水平和服務的手段和內容要不斷的創新、申報不實或遲申報等違章行為時,也是對公平競爭環境的直接破壞、反饋等長效機制的建立,要在第一時間送達納稅人,相互促進。要建立健全稅收執法監督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涉稅審批等方面,稅務機關應從加強自身學習入手,許多稅事務可以簡化的不能簡化,由形象性服務向實效性服務轉變。稅務機關要克服以往的思維方式和運作模式,從而促使其保持較高的納稅遵從度。一些稅務人員對納稅人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服務。面對新的征管形勢、正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具體來說依法治稅要求稅務行政執法機關和納稅人都應當按照稅收法律,關鍵要看稅務工作者的素質、公開。無論是稅收執法還是納稅服務,自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優化服務與現代化信息手段相結合,積極探索建立「始於納稅人需求。(二)片面理解納稅服務內涵,促進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輔導,逐步提高廣大納稅人依法照章納稅的自覺性和處理涉稅事宜的整體技能。通過內外監督來發現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和監督稅務幹部的執法不公。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法律,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的稅收征管工作流程,由於對執法與服務兩種行為的含義理解不清,改革創新稅收工作體制和工作模式,一件涉稅事項往往既會涉及到稅收執法又會涉及到納稅服務,在稅務登記,在征納關繫上要由強勢征稅向征納平等轉變、公開的評價,優化稅收征管制度、執法不嚴的現象,省局推出了「兩個法一個清單一個平台」,帶動廣大納稅人轉變對稅收管理的態度、義務失去監督將會走樣
『陸』 稅收風險監控管理的基本環節和程序主要有哪些
一、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
1、全員參與
稅收執法風險管理必須要人人參與才能保證效果。從風險的排查識別、到風險的量化排序、風險應對方案的選取實施,都需要從上到下的一致關注、一致推進。各級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親自負責,積極推動,不斷督促。這是稅收執法風險管理貫徹落實的第一法寶。要注意調動基層一線人員的積極性,發揮其主觀能動性,進一步完善、落實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各種要求、流程,才能促進稅收執法風險管理體系的健全,切實取得成效。同時,基層一線人員又是執法風險管理的重點人群。
2、全面管理
稅收執法風險管理要通過完善內部流程、職責,使風險管理的目標和要求分步驟滲透到各項執法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逐步實現對稅收執法全過程、全部事項實行風險控制。要在關注操作層面風險的同時,實施全方位風險管理,拓展到外部環境、內部人員配備教育等層面。
3、簡單易行
稅收執法風險管理作為風險管理理論的實踐應用,應堅持簡單易行、便於操作的基本思路。復雜的理論指導、過於繁瑣的程序、內容龐雜的表格不但給基層一線增加太多工作量,引來反感,更會嚴重損害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生命力和活力。在基層操作實踐環節必須貫徹精簡高效的思路。
二、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基本架構
稅收執法風險管理主要有風險規劃、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和監控評價五個環節。
(一)風險規劃
風險規劃是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起點。通過制定風險規劃,准確定位稅收執法風險管理,明確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主要原則,確立風險管理的主要流程、主要內容,開展環境分析,建立必要的運行機制以及明確各層級在稅收執法風險管理中的主要職責。確立一定時期內的重點工作、重點風險應對事項。
確定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一是高效提升稅收管理,推動稅收改革和發展新戰略的建立與完善,促進稅收職責目標的達成;二是強化稅務機關應對稅收執法風險的決策、組織和控制能力,降低稅收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三是有效地促進稅收執法外部環境的改善和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提高;四是提升稅務執法人員的風險意識和風險處置能力。
(二)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是運用因素分析法對稅收執法行為進行動因分析,根據確定的主要、根本風險動因,對稅收執法行為進行全面掃描診斷,對所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整理,並對風險的性質進行鑒定,確定執法風險點的管理活動。風險識別的主要內容有:識別引起風險的因素有哪些,哪些是主要因素,以及這些風險分布情況。
通過構造因果分析圖,對稅收執法行為各要素、各流程、各環節、表現出的風險形式和排查出的風險因素進行特徵歸納,定性分析風險動因,逐層尋找風險發生的因果關系,確定風險的根本原因和主要動因。
根據合理適度的原則,在構成風險動因的多項指標中選取了後續關聯度、作業復雜度、監控制約度三個通用指標作為根本的、主要的風險動因,掃描考察所有稅收執法行為流程,進行風險識別。根據工作量、人員分布等情況各地也可以適當增加風險動因進行識別評估。
後續關聯度是指某項執法行為實質性觸發、直接影響後續其他執法行為的廣度和深度。如發票資格、優惠資格的確認、檢查行為的實施等。
作業復雜度是指某項執法行為在實際作業中經過的程序、需要的材料和條件、證據的收集、數據和事實的確認對稅務人員專業能力、態度以及時間等方面要求的高低程度。
監控制約度是指某項執法行為的啟動、實施、結果等受到程序制約、標准控制、系統監控、人為管制的嚴密程度和適時性。對執法行為做與不做、怎麼做、何時做、誰來做、作業標准、自由裁量權應用等有較為嚴格、規范、科學的監控和制約機制。
通過對稅收執法行為的全面分析,重點是對工作流的分析,明晰稅收執法事項經過的流程節點,把客觀存在的和潛在的各種風險因素列出,建立風險因素清單。在此基礎上,制定稅務系統執法風險點、崗位、人員匹配表,形成完整的稅務執法風險分布圖。
(三)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指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運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對風險點進行估計和預測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程度,進行風險度量化、計算、排序、確定風險等級的管理活動。
在運用後續關聯度、作業復雜度、監控制約度進行風險識別基礎上,進一步細化評分規則,對上述三項指標發生概率進行數值量化,判斷稅收執法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
後續關聯影響范圍越廣、涉及後續執法行為越多、影響程度越深的,執法風險越高。反之,則執法風險越低。在具體量化時充分考慮某項執法行為是否是後續其它執法行為的前置條件、是否對後續執法行為帶來實質性影響或者直接影響環節多少。
作業越復雜,執法風險越高。量化時考慮經過的程序多少、時間跨度長短、材料、證據事實多少、數據確認事務多少、作業技術要求程度等因素。
監控制約越嚴厲,執法風險越低。反之,則執法風險越高。量化是考慮是否有嚴格的環節間制約、是否有系統自動控制、作業標准詳細程度、可復核性高低、監控頻度高低等因素。
上述三個指標均按照三檔標准區分,分別賦值3、2、1分。
在此基礎上,結合具體執法事項的歷史表現情況進行發生概率的最終等次確認。歷史表現來源於上級執法檢查、監控決策系統、管理員平台適時監控、目標管理考核、執法責任追究等多渠道、多形式發布的數據,統計分析各類執法行為在一定時期內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頻度,以修正執法風險發生概率的高低。對一定時期內未反映出有執法風險行為的賦值為1,發生違規執法行為的事項根據次數、追究層次、後果嚴重程度分檔。
危害後果是指某項稅收執法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情節輕重,帶來的後果危害程度。此處表現為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可能承擔的責任大小。根據違法稅收執法行為可能產生的三種直接後果對執法行為的風險後果進行區分,即觸犯刑法構成犯罪應承擔刑事責任的、一般違法應受承擔行政責任的、違反系統內部重大事項管理規定應承擔管理責任的進行等級劃分,分別賦予3、2、1分。
依據風險度=概率×後果這一通用公式,進行可能性和後果之間的計算,得到一張各類稅收執法事項風險量化表。
根據風險評分將所有稅收執法事項分為五個風險等級。級別越高,執法風險越大。級別越低,執法風險越低。高等級風險是應對的重點對象。一級風險可以容忍,不須應對。
(四)風險應對
從風險成因入手,各部門綜合防範,齊抓共管,綜合採取多種措施,提高風險應對效果。
風險應對綜合教育、制度、監督、考評等措施。主要包括管理流程設計、確定組織結構、管理制度和標准制定、人員選配、幹部培訓、崗位職責分工、分離不相容職務、增加記錄控制節點、交叉控制、復核抽檢、細化落實風險管理的責任等。
在風險應對中,結合風險動因選取方法,規范風險應對的主要目標、主要方法、主要崗位、主要流程和主要內容,規范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人員的職責和任務。在風險動因上,屬於人的因素,則通過教育培訓提高其素質,增強其規范執法、嚴格履行職責的意識和水平。屬於制度方面的因素,則通過上述方法加以制度設計和完善,通過程序制約和實體規范,完善制度建設,堵住漏洞。屬於監控制約方面的因素,則通過增加復核程序、備案制、系統中增加監控條件和監控點等方法,實現及時有力的監控制約。
對不同風險等級的執法事項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低等級風險採取容忍態度,不予關注;二三級級風險由基層分局層面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四五級風險由縣局層面審定風險應對方案。對於縣局無權採取的措施如完善上級規章制度等,則通過提交建議的方法加以應對。
風險應對主要採取建立和修正制度的方法,通過變更流程制約方式實現。界定權力行使過程中的選擇空間,減少環境中的各種風險和不確定性,把阻礙合作的因素減少到最低程度。
(五)監控評價
風險監控評價主要是指風險應對過程的跟蹤監控和應對管理效果評價。
以風險管理辦公室為主體,監控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是否按照規范的風險應對策略和既定的風險應對方案貫徹執行,履行過程中存在哪些偏差,及時予以指出和調整。
風險應對結束後,要分析、比較已實施的風險管理方法的結果與預期目標的契合程度,以此來評判管理方案的科學性、適應性和收益性。按年對執法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對全局的執法風險管理質量進行綜合評價,形成綜合考核評價報告。考核評價風險管理各環節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全面反思制度、流程、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研究改進,不斷完善。
三、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初步實踐
(一)建立規范高效的機制流程,建立執法風險管理的運轉保障
建立風險管理運行機制,規范風險管理運轉流程,明確風險管理層級,細化風險管理職責,實現層級、流程、職責三結合,將稅收執法風險管理切實落到實處。
一是組織領導機制。該局執法風險防範分為三層,分布是縣局黨組(執法風險管理委員會)、執法風險管理辦公室、相關業務科室和基層分局。明確規定各層級、各部門和所有稅收執法人員在稅收執法風險管理中的職責、權力。
二是內控運轉機制。縣局執法風險管理辦公室提出長期、短期執法風險管理目標,經執法風險管理委員會批准後下發。年初管理辦公室組織進行全局層面的風險識別排序,梳理編制《執法風險清單》,確定一定比例的高等級風險作為當年應對重點,向各分局、科室下發。各部門根據各自工作實際,增加風險考量動因,適當擴大風險應對面。按季制定執法風險應對規劃、按月採取措施,落實應對規劃,按季進行自我考評。
三是風險信息採集與溝通機制。明確風險管理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有效使用,落實責任制,確保信息及時溝通,促進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運行。由縣局風險管理辦公室牽頭,建立起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信息收集、反饋通道,規范各類表格、書證的格式和內容。
(二)建立科學合理的實施方案,建立執法風險管理的計劃保障
一是選擇代表性的試驗點。該局選擇了兩個管理納稅人種類齊全、執法業務形式豐富的基層管理分局進行了試點。這就保證絕大多數基層稅收執法行為都被納入到風險考量的范圍之內,使得試點的全面性、代表性有了保證。
二是加大風險信息收集力度。縣局風險管理辦公室通過稅收數據管理平台、重大案件審理、執法檢查、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執法預警等渠道,獲得內部執法風險信息。通過行風熱線、行風評議、12366熱線、來信來訪、復議訴訟、協查、司法協助、審計通報、網路媒體等渠道,獲得外部信息。將征管類風險信息、救濟類風險信息、司法類風險信息列為重點。這保證了風險信息的全面、完整,既為執法風險歷史表現系數的確定收集了數據,又可以有力地支撐、驗證風險管理的科學性。
三是不斷修正完善風險管理框架體系。在試點過程中,通過對驗證評分體系,進行信息交換反饋、風險方法庫的建立和風險應對方案制定評審等工作,不斷修正完善風險管理各環節的規定、制度、流程和方法,推動了該管理體系的完善和健全。目前,全局已對208種稅收執法行為進行風險評級。已經下發《風險應對清單》5類,制定應對方案5種,編制完成風險管理規劃,發布風險應對指南4個。
(三)實施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的幾點體會
一是執法風險顯性化。通過一系列工具和方法的運用,通過對風險動因的分析,對稅收執法風險的認識從表面現象發展到深層次、潛在因素。通過識別根本原因或主要原因,使得稅收執法風險顯性化、特徵化,提高幹部的風險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能夠更直觀、更科學的認識風險,衡量風險,進而科學應對風險。
二是內控機制體系化。稅收執法風險管理是國稅機關內控機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收內控管理的的重要內容。建立了嚴密完整的機制,實現宏觀與微觀結合、外控與內控結合、層級與流程結合、人員和事項結合,觸發啟動自我完善。同時,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納稅遵從風險管理和廉政風險管理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稅務機關內控體系,將權力行使的職、權、利統一監管,形成圍繞權力運用的無縫監控體系,有利於提高稅務機關的內部控制水平,推動國稅目標的達成。
三是有利於納稅遵從度提升。稅收執法風險管理推動規范執法,嚴格程序制約,將更有利於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有助於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稅收違法行為,促進稅收管理的法治化和規范化,減少征納矛盾,提高納稅人滿意度,促使納稅遵從度的穩步提升。
四是能推進幹部隊伍建設。稅收執法風險管理制度化、流程化、規范化、系統化應對稅收執法風險,減少政策執行偏差和稅收執法的隨意性,減少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提升稅收執法水平和質量,切實維護稅務幹部的切身利益,最終降低稅務幹部的執法風險,有利於稅務機關打造一支規范、高效、文明、廉潔的執法隊伍。
稅收執法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全系統上下聯動、部門互動、共同推進。要增強職能部門工作的統籌性,形成合力,加強對稅收執法風險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協調溝通,逐步發展為過程標准化、操作規程化、定量和定性結合的管理活動,最終形成以事前、事中監控為重點的執法風險管理機制,促進整體稅收執法水平的提高,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起到有力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柒』 簽署稅收遵從合作協議該遵循哪些步驟
記者張剴
編者按:由於簽署稅收遵從合作協議對稅企雙方都有諸多好處,自然受到征納雙方歡迎。但是,本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很多稅務機關和大企業對如何簽訂稅收遵從協議並不了解,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這項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簽署稅收遵從合作協議(以下簡稱遵從協議),對稅務機關而言,最大的好處是取得企業在稅收法律法規上的遵從承諾並以文本方式固定下來,同時可以隨時了解企業報告的重大涉稅事項,並根據稅收管理的需要及時獲得全面、准確的涉稅信息,從而實施更具針對性的稅收管理和服務。那麼,簽署遵從協議到底應該遵循哪些關鍵步驟呢?
第一步:充分學習借鑒。在這一階段,准備簽署遵從協議的稅務機關應認真學習、借鑒國際經驗,同時應深入了解國家稅務總局層面簽署遵從協議的要點。目前,美國、荷蘭和澳大利亞等OECD成員國稅務當局都有與大企業簽署遵從協議的成熟經驗。作為中國最高稅務當局,國家稅務總局在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等3家大企業簽署稅收遵從協議時做了大量細致的准備工作,其相關做法也值得省級稅務機關借鑒。
第二步:選擇協議簽訂對象。稅務機關在選擇協議對象時,有兩個核心指標至關重要:一是有較強的遵從合作協議簽訂意願,二是有完善的稅務風險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並運行有效。在考核協議對象的這兩項指標時,稅務機關可以通過三個渠道考察:一是查看協議對象以往的納稅記錄和信用記錄,對企業納稅遵從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二是開展有針對性的企業稅務風險內部控制機制測試並做出評價;三是充分利用第三方調查數據,進行補充評價。通過細致的考察,只有那些既具有較強的遵從願望,又具有較強遵從能力的大企業才能列為協議簽訂對象。目前,稅收遵從合作協議談簽對象一般為各級稅務機關定點聯系企業或列名管理企業。
第三步:與企業溝通協商。由於稅收遵從協議是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具體體現,而且大企業的主要訴求是希望得到稅務機關更多的關於稅收政策適用的確定性,以及滿足在個性化納稅服務方面的一些專門訴求;稅務機關的主要訴求是希望大企業能夠更加積極、主動地披露涉稅信息,特別是並購、重組、稅收籌劃等重要涉稅信息。基於這些主要的涉稅訴求,征納雙方應通過平等、友好的交流掌握對方的真實訴求和未來履行協議的能力,並基於這個前提條件擬定協議條款。
第四步:起草協議文本。這一步是稅企簽署遵從協議的最關鍵事項,也是彼此承諾的基本意思表示。一般而言,稅收遵從協議的文本應包含以下內容:協議的主體和適用范圍、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保密條款、協議適用范圍的調整和爭議的解決方式、協議終止條款、關於執行協議或補充協議的簽訂,還要有協議的生效日期、有效期和續簽事宜等。
一般來說,稅收遵從協議中都有一個重要內容——事先裁定。事先裁定是指稅務機關就納稅人申請的關於未來可預期的特定事項應如何適用稅法而給予確定的行為,其主要目的是為申請事先裁定的納稅人提供稅法適用的確定性,幫助其防範和控制稅務風險,同時也有利於增強稅法的透明度和統一稅收政策的執行口徑。根據國際經驗,事先裁定一般由最高稅務當局做出。
第五步:稅企確定協議文本。在徵求完相關業務部門意見後,應再次與大企業溝通,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經過局長辦公會通過後,確定最終文本。
第六步:簽訂協議。當稅企就協議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後,就可以簽署協議了。在簽署協議時,可以專門舉辦簽字儀式,協議應由稅企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訂。特殊情況下,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表簽訂。
第七步:履行協議。遵從協議並不是一簽了之。在簽署協議之後,如何執行協議就非常重要了。各省級稅務機關在協議執行期內,應跟蹤了解協議執行情況,結合成員企業遵從稅法、稅務風險內控體系建設和運行、重大涉稅事項報告、稅企協作配合等情況,將企業對協議(包括補充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條款落實情況進行准確、客觀評價,形成《協議執行情況評價報告》,並入《大企業稅務遵從管理年度報告》,結合評價結果,稅務機關還應及時召開協議執行情況專題座談會,稅企雙方共同回顧協議執行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確保協議執行工作的不斷改進。
『捌』 稅務機關和企業在跟蹤管理期間分別應該做什麼工作發現異常企業是否可以自行調整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號)規定:「第二條 稅務機關以風險管理為導向,構建和完善關聯交易利潤水平監控管理指標體系,加強對企業利潤水平的監控,通過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和特別納稅調查調整,促進企業稅法遵從。
第三條 稅務機關通過關聯申報審核、同期資料管理和利潤水平監控等手段,對企業實施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發現企業存在特別納稅調整風險的,可以向企業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提示其存在的稅收風險。
企業收到特別納稅調整風險提示或者發現自身存在特別納稅調整風險的,可以自行調整補稅。企業自行調整補稅的,應當填報《特別納稅調整自行繳納稅款表》。
企業自行調整補稅的,稅務機關仍可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特別納稅調查調整。
企業要求稅務機關確認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方法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稅務機關應當啟動特別納稅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