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關聯交易關聯交易有哪些種類
關聯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規定,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四)代理;(五)租賃;(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七)擔保;(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Ⅱ 關聯交易是什麼意思
關聯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專又易於發生不公屬平結果的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
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易導致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
(2)提供服務的關聯交易擴展閱讀:
關聯方交易通常包括下列各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擔保。
(五)提供資金(貸款或股權投資)。
(六)租賃。
(七)代理。
(八)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九)許可協議。
(十)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
(十一)關鍵管理人員薪酬。
Ⅲ 關聯交易類型包括哪些
在經濟活動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關聯方關系,也經常發生多種多樣的關聯方交易。在會計准則中列舉了十一種常見的關聯交易類型:
(1)購買或銷售商品
購買或銷售商品是關聯方交易最常見的交易事項。例如,企業集團成員之間相互購買或銷售商品,從而形成關聯方交易。這種交易由於將市場交易轉變為公司集團的內部交易,可以節約交易成本,減少交易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確保供給和需求,並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產品的質量和標准化。
(2)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也是關聯交易的主要形式。比如,母公司銷售給其子公司的設備或建築物等。
(3)提供或接受勞務
關聯方之間相互提供或接受勞務,也是關聯交易的主要形式。例如:甲企業是乙企業的聯營企業,甲企業專門從事設備維修服務,乙企業的所有設備均由乙企業負責維修,乙企業每年支付設備維修費用20萬元。作為企業外部的報表使用者來說,需要了解這種提供或接受勞務的定價標准,以及關聯方之間是否在正常的交易情況下進行。
(4)擔保
擔保有很多形式,以貸款擔保為例,某企業生產經營中需要資金,往往會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了保證所貸資金的安全,需要企業在貸款時由第三方提供擔保。擔保是有風險的,一旦被擔保企業沒有按期履行還款協議,則擔保企業就成了還款的責任人。
(5)提供資金(貸款或股權投資)
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的貸款或股權投資。例如:母公司利用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向子公司提供貸款,母公司向子公司投入資金、購入股份等等。
(6)租賃
租賃通常包括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等。關聯方之間的租賃合同也是主要的交易事項。
(7)代理
代理主要是依據合同條款,一方可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務,如代理銷售貨物、或代理簽訂合同等。
(8)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在存在關聯方關系時,有時某一企業所研究與開發的項目會由於另一方的要求而放棄或轉移給其他企業。例如: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停止對某一新產品的研究與試制,並將B公司研究的現有成果轉給A公司最近購買的、研究和開發能力超過B公司的C公司繼續研製,從而形成關聯方交易。
(9)許可協議
當存在關聯方關系時,關聯方之間可能達成某種協議,允許一方使用另一方的商標等,從而形成關聯方交易。
(10)債務結算
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這也是關聯方企業之間比較普遍存在的一種關聯交易形式,比如,母公司為子公司支付廣告費用,或者為子公司償還已逾期的長期借款等。
(11)關鍵管理人員薪酬
支付給關鍵管理人員的薪酬也是一種主要的關聯交易形式。因為企業關鍵管理人員之間構成了關聯方關系。例如:企業支付給董事長、總經理等人員的薪酬,這屬於關聯交易,也應該適當的予以披露。
Ⅳ 什麼是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就復是企業關聯方之制間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
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易導致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
(4)提供服務的關聯交易擴展閱讀:
正是由於關聯交易使關聯者之間在定價過程中具有一定程度的靈活性,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影響者可能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益。因此,全面規范關聯交易及其信息披露便成為保障關聯交易公平與公正的關鍵。
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在於使之具備相同於無關聯交易的公開與公平性質,確保關聯者沒有獲得在無關聯狀態下無法獲得的不當利益,以確保該項交易對公司及股東是公平和合理的。同時為投資者對該項交易行使表決權提供信息基礎,使投資者在了解關聯交易真實內容的基礎上作出投資決策,增強對證券市場透明度的信心。
Ⅳ 請問關聯交易包括哪些類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專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屬第四條規定,關聯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四)資金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勞務交易。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Ⅵ 關聯交易類型包括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版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規定:權「四、關聯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四)資金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勞務交易。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Ⅶ 什麼是關聯申報,關聯交易,有具體的例子嗎
關聯申報是指實行查賬徵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並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的報表。
(一)A公司關聯申報
1、企業基本情況
A企業93年成立,外商獨資企業,注冊資本18000萬美元,經營期50年。主要從事冰淇淋的生產和銷售,自2012年起,開始從事母公司B企業在華製造企業生產的家庭和個人護理類產品和食品類產品在中國北部的銷售。2015年主營業務收入49.2億元,製造業務和分銷業務分別佔A企業中國營業收入總額的33.14%和66.86%。2015年交易總額88.5億元,關聯交易總額25.4億元,其中境內關聯交易額22.4億元,境外關聯交易額3億元。A企業在冰淇淋生產和銷售業務上承擔綜合性生產廠商,在家庭和個人護理類產品和食品類產品的分銷業務定位為銷售商。
2、案例審核過程
在審核該企業關聯資料時,我們發現該企業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勞務費和企業利潤率方面存在疑點。一是關於企業產品品牌我們認為A企業的母公司除了提供品牌名稱外,關於品牌的推廣、營銷、宣傳等品牌貢獻度主要由A企業負責,支付給母公司的商標使用費比例過高。二是企業支付給母公司的技術服務費、勞務費的計價依據、受益對象、服務方式等范圍、標准和分配辦法沒有按照獨立企業交易原則支付。三是A企業境外關聯利潤率0.91%,境內關聯企業整體利潤率2.23%,遠遠低於同行業平均利潤率7.45%水平。
3、處理結果
我們和國際稅收管理科共同約談了納稅人,提出我們在審核中發現的疑點,講明了稅收政策。納稅人對我們提出的疑點給予了數字、文字方面的解釋和說明,但整體上表示接受,同意進行納稅調整。本案例尚未結案,我們還將持續關注,預計補稅和加收銀行利息6000萬元以上。
4、案例啟示
特許權使用費、技術服務費都是經常發生在關聯公司之間的業務,通過對外支付商標使用費、服務費、勞務費等方式達到避稅的目的,也是關聯交易侵蝕國家利益的主要方式。企業在可比公司篩選、功能和風險分析、轉讓定價方法的選擇這些司空見慣的事項往往使用障眼法,模糊我們的雙眼,表面上是按照獨立交易原則支付貨款、提供服務,實際上達到轉移利潤的目的,造成稅款的流失。無論是稅務機關還是納稅人,都要切實提高關聯交易的重視程度,降低涉稅風險。
Ⅷ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什麼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四)資金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勞務交易。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8)提供服務的關聯交易擴展閱讀
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應全 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個亮點,是首次對公司關聯交易進行規制。
新公司法第21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這一強制性規定,體現了法律對關聯交 易的基本態度,即對不公正關聯交易給予禁止。
新公司法對關聯交易做如此規定,是在充分衡量關聯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與危害性後,特別是在我國當前不公正關聯交易日漸增多的社情況下,做出的一種切合實際的制度選擇。
Ⅸ 什麼是關聯交易,關聯人的范圍有哪些
一、什麼是關聯交易
(一)關聯交易的定義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所謂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被視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 按市場經濟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於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關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扯,交易並不是在完全公 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 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正是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全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二)關聯人的范圍
我國在《准則》中也有類似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所以,關聯人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關聯人,主要指因佔有一定比例的出資額或持有一定比例的表決權股份,或是因契約關系、一致行動等對上市公司具有控制權或重大影響力的股東;
第二類關聯人,主要指上市公司及附屬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聯系人。
以上便是什麼是關聯交易,關聯人的范圍有哪些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有更多關於這的問題,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進行專業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