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实体经济发展
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实体经济发展
2017年,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逐渐兴起会给大、中型实体企业的生产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同时也会给这些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这正是所谓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随着碳市场形成并深化发展,碳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地位也将逐步稳固。在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碳市场过程中,控排企业在管理方面并未遇到很大挑战,主要是由于90年代起这些企业就已经有了系统的环境、能源管理体系。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除了挑战,碳市场更是一次迅速提升系统管理能力、融资能力的机遇。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服务经济。金融业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离开了实体经济,金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最终目的是为了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目前低碳实体经济发展的障碍,仍然是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可以说,金融服务低碳经济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突破融资的“瓶颈”约束,也就是要千方百计地扩大融资规模,满足实体经济建设的合理资金需求。
对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实体经济发展的思考
1
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实体经济的发展愿望和现实困境
碳金融是推动和繁荣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什么在试点阶段碳交易金额上不去,碳交易品种上不去,就是因为碳金融品种太少,碳金融背后的交易频次太少,仅仅靠少量以履约为目的现货交易,是无法支撑整个市场的流动性的。
从宏观经济层面上看,推进和加快低碳经济的发展,更要依靠大力发展碳金融为引领手段,这包括加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大力开发碳金融产品和业务,并且推动商业银行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从目前来看,A股市场中具有低碳经济概念的上市公司占比很小,而节能减排企业发行企业债的筹资活动限制也亟待突破。这表明, 当下我国以直接融资手段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显得更为“滞后”。与低碳经济所占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相比,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
碳金融概念出现后,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的呼声日渐高涨。在碳交易试点运行期间,各交易所均推出了若干碳金融产品,例如:碳配额托管、碳配额回购、配额质押贷款与CCER置换、碳期权、碳排放权现货远期合约、碳债券、场外掉期合约等等,然而这些产品普遍存在着体量小、频次低、结构比较简单等缺点,基本上都处于试水阶段,且可复制性差。其中,配额质押贷款这种被认为是对企业开拓产业融资渠道最具影响力的一种碳金融服务却因为监管和合规性等原因,未能得到推广。在试点期间,配额质押贷款业务成果廖廖,频次远低于托管、回购等简单金融服务。
我们来看一个配额质押案例:某碳资产公司与天津某国企的配额质押融资方案。
某中型控排企业,年配额量400万吨,以控排企业50%配额(200万吨)作为质押标的,以当年市场价值的50%(15元/吨)作为质押率,通过金融机构为企业融资3千万元并收取资金利息。控排企业利用碳融资实施一项节能技改工程,在次年解押配额并支付本金及利息,同时碳资产公司对质押配额数量的的5%进行配额-CCER置换,通过买入CCER卖出配额的方式获取价差收益。
待方案进入实施阶段,却遇到了以下障碍而被搁置。第一,该企业实施的技改工程投资规模较大,配额质押融资利率虽不高,但其款项数额远不能满足需要;第二,配额质押融资期限较短,不能很好的起到引领作用;最终导致企业还是依赖于传统的渠道进行进一步融资,以弥补资金缺口。而大型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此类贷款需求也缺乏兴趣,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仍然未能解决。
由此可见,对产业融资需求较强烈的中小型企业,因融资额度、配套措施不足等问题,碳金融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近期出现的一些新概念,如“集团碳配额融资”、“园区碳配额融资”等,由于体制、规则等限制,只停留在概念阶段。欲使碳金融对实体经济真正发挥作用,须拓宽思路,全面设计,综合发展。
2
有效利用碳金融,要结合传统金融、绿色金融等多种金融手段
现阶段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形式先天不足,难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低碳发展需求。对政府和碳市从业人士而言,只是一味强调发展碳金融本身的“造血”功能是不够的。在全国碳市场形成后,要大力发展碳金融,并有效推动低碳实体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综合推动,“输血”与“造血”机制并用。
第一,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结合国内碳减排机制,积极创新贷款管理机制以适应低碳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是否敢于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这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至关重要。尽管现在大家都在打“绿色信贷”这张牌,但从节能减排贷款所占贷款总额比重明显偏低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对低碳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
鉴于低碳经济发展不仅可以拓宽商业银行的贷款产品范围和金融服务内容,还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这包括碳基金机制创新、碳金融产品创新、推进贷款管理机制的创新 (如制订和开发适合我国节能减排项目的新贷款管理办法等),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加大对低碳经济的“绿色”金融支持力度,这对银行本身而言也是个新的业务增长点。
第二,跨行业合作。既然国内碳市场建成和深化发展已成大趋势,应鼓励专业的碳资产管理者联合金融机构及企业,推出和碳交易活动紧密联系的较大规模碳金融服务,真正能够影响到企业的低碳发展进程,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数额小、频次低,结构简单的“试水碳金融”产品。
第三,除银行信贷支持之外,充分利用政府、行业及商业渠道,通过积极推广先进低碳技术,实施低碳工程与碳金融紧密结合的低碳综合规划,进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这也是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国传统高能耗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比较高,节能减排压力大,对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旺盛,潜力巨大。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货币政策,根据政策力度、重点和节奏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综合运用传统金融、绿色金融和碳金融等多种融资工具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支持低碳实体经济的发展。
㈡ 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是创新什么要素
。10月30日,银监会党委会在传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已就全力以赴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做出部署。
银监会党委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找准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探索制定反映五大发展新理念的银行业发展指标体系,强化硬性约束,切实引导银行业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益。
具体来说,围绕支持创新发展发力,银行业要创新金融配套服务等体制机制,注重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科学集成,积极探索“投贷联动”等新模式,动态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特色金融需求,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发展动力转换。
同时要围绕支持重点领域下功夫,通过优化信贷投向、科学利率定价等市场化方式,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提高绿色信贷服务水平。督促银行业金融加强对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持续拓展发展新空间。
银监会继续要求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继续保持好服务小微的战略定力,有针对性地创新政策措施,增加金融的有效供给,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持续采取清理规范银行收费等措施,降低融资成本,着力解决“融资贵”问题。要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资金渠道,着重解决边远山村和残障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问题。
银监会党委会还明确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银行业创新方式方法,充分盘活沉淀在僵尸、困顿于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研究完善逆周期资本、动态拨备等制度,释放更多信贷资金,确保金融资源真实高效进入实体经济。
㈢ 如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10月30日,银监会党委会在传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已就全力以赴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做出部署。
银监会党委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找准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探索制定反映五大发展新理念的银行业发展指标体系,强化硬性约束,切实引导银行业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益。
具体来说,围绕支持创新发展发力,银行业要创新金融配套服务等体制机制,注重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科学集成,积极探索“投贷联动”等新模式,动态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特色金融需求,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发展动力转换。
同时要围绕支持重点领域下功夫,通过优化信贷投向、科学利率定价等市场化方式,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提高绿色信贷服务水平。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持续拓展发展新空间。
银监会继续要求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继续保持好服务小微的战略定力,有针对性地创新政策措施,增加金融的有效供给,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持续采取清理规范银行收费等措施,降低融资成本,着力解决“融资贵”问题。要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资金渠道,着重解决边远山村和残障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问题。
银监会党委会还明确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银行业创新方式方法,充分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困顿于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研究完善逆周期资本、动态拨备等制度,释放更多信贷资金,确保金融资源真实高效进入实体经济。
㈣ 什么是绿色金融,它包括哪些方面
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其核心就是利用各种政策倾斜,来降低绿色企业及环保项目的融资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内容来源仲量联行绿色金融投资成风口 打开长租公寓融资新思路。
(4)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扩展阅读:
现状:
就现阶段发展而言,人们对于“绿色金融”的关注点仍主要集中在银行业,尤其是银行的信贷业务方面,即“绿色信贷”。而从这个角度出发,“绿色金融”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70年代。
早在1974年,当时的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而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了一项企业贷款准则。
这就是国际银行业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现“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而那些采纳了“赤道原则”的银行又被称为“赤道银行”。
㈤ 搞绿色金融参与者都能获得哪些好处和作用
互联网来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自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从金融经济学角度看,互联网金融主要关注的是金融资源配置、支付清算、风险管理和信息发掘等金融体系基础性功能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其核心优势主要在于庞大的用户群、大数据、尊重客户体验和技术,变革的是金融的服务方式。
虽然目前互联网金融有诸多形态,如P2P、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银行等,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其金融的本质属性并没有改变,即:让资金从盈余者手里到需求者手里,然后在约定的条件下收回资金、获得收益,同时利用各种手段将风险降到最低。因此,互联网金融首先是金融,是互联网在金融全产业链的渗透和创新运用
㈥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应遵循怎样的思路
正加快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是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是筹措环保资金的专重要渠道,也是减轻财属政环保支出压力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全社会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绿色金融发展滞后。解决绿色转型发展过程中突出的资金瓶颈,亟须发挥引导作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㈦ 绿色金融是如何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政治回答
近年来,我国日益重视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及规划建议中,对发展绿色金融进行了阐述;在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如此,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在政策环境、规模体量和市场建设等方面也成绩斐然。一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逐步建立。1995年,央行颁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了《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绿色金融正式在中国诞生。随后央行、环保部、银监局、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绿色金融相关制度文件,绿色金融制度进一步完善。2016年,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准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标志着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二是金融机构积极实践绿色金融。各银行机构纷纷开展绿色金融业务,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成为中国首个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2012年浦发银行推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2.0”。各保险公司则设立了环境责任险。三是绿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在政策支持下,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序推进。截至2016年年末,交易商协会支持绿色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已超1500亿元。2016年,中国发行绿色债券23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绿债发行量40%左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2013 年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和重庆两省五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四是绿色金融示范区启动试点。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绿色金融虽然发展成就显著,但由于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首先是相关法律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表现为:首先是立法层次较低。在国家层面没有正式法律出台,仅是一些部门规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效力;现有的制度体系操作性不强,未将绿色项目的正外部性和污染项目的负外部性体现在市场价格上,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等政策未有效跟进,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盈利性不强。其次是基础性工作不牢固。绿色金融的概念不明确,各方对绿色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一致,口径的不一致导致了数据缺乏可比性。绿色金融各项标准不完善,各方主体的责任与权利不够具体明确。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再次是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足。各相关机构“绿化”程度不够,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多数银行金融机构没有深入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中。绿色金融总体体量较小,名义上许多银行机构公布的绿色贷款占比远超90%,但实际真正用于绿色发展的资金占比较低。绿色金融产品种类有限,以绿色信贷为主,其他直接融资业务发展相对滞后,覆盖范围有限。最后是中介机构、人才等配套支持不足。国内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级、第三方认证、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性服务机构涉足绿色金融业务较少。
探本溯源,绿色金融是在相关政策指引下,通过贷款、债券、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应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金融对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的支持,为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六大体系的建设: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重点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制度、绿色金融监管制度等绿色金融制度。二是加强引导,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推进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引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特别是要强化市场手段,实施差别信贷政策,通过享受一定的政策利差补贴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三是强化考核硬约束,完善监管体系。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主体分别开展绿色绩效考评。金融监管当局应联合有关部门,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四是完善市场机制,构建全面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绿色金融参与的市场主体,重点是调动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创建专门的政策性绿色金融机构,对现有政策性银行信贷进一步“绿化”;加快绿色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服务。五是创新业务模式,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创新,把绿色环保理念引入信贷政策,切实增加盈利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发展绿色债券,推广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业务;开展绿色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建立健全绿色金融衍生品市场,完善配套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快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六是建立健全环境成本信息系统,加快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企业数据库,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将大气污染排放、水污染、垃圾等造成的环境成本尽可能量化,在此基础上对企业、产业开展绿色评级试点,开展排污费收取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和价格补贴、资源税收取及企业环评等;引导投资人基于绿色要求进行投资决策。
㈧ 为何说绿色金融能有效"赋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绿色金融不仅可“赋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引导实体经济步入绿色转型通道,而且能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的发展。目前,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力量仍主要停留在政府层面,需要动员和激励广大社会资本提供更多绿色资金,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和市场参与主体建设,培育和开发更多的绿色金融工具,拓展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
其次,在微观层面,引导更多地方政府设立绿色基金,积极开发绿色指数与相关产品,引入更多民间资金进入绿色金融领域。同时,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地方出台适合本地的绿色金融实施方案,建立地方绿色项目库,为地方项目对接国内绿色资金。
再次,不能“关起门”发展绿色金融,要在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基础上,积极吸引绿色外资,发展碳金融市场、环境权益抵质押体系,真正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绿色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国内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
㈨ 如何服务实体经济怎么防控金融风险
金融与实体经济密不可分,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根基,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回职责和使答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是当前中国金融发展中的两大重要任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是支持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同时,也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