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吸收存款科目
(1)针对银行(或有权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来说,贷款属于资产类科目,因为银行向版企业发放贷款权,贷款是银行的债权,是企业的债务,而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是要收取利息和交易费用的,贷款--本金核算的是贷款的合同本金,即你贷给别人多少钱。
(2.3)“吸收存款”是个贷方科目,银行吸收了客户的存款,对银行自身来说是种负债,该存款的所有权是属于客户的; 第一个业务分录少做了一笔,完整的应该是:借:贷款-本金 1亿 贷:货币资金 1亿;同时该1亿元贷款客户由于并未提走,先存放在放贷行,故有了第二笔分录,借:货币资金 1亿元 贷:吸收存款 1亿;把这两笔分录的货币资金科目合并后就变成了借:贷款-本金 1亿 贷:吸收存款 1亿 (货币资金的1亿借贷方抵消) 第二个业务的分录,应该是银行在收取利息的时候,直接从客户的存款户头扣取的,表现的是资产和负债的同时减少
Ⅱ 请问金融企业的贷款如何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
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Ⅲ 吸收存款科目是个什么类型的科目他和存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有什么不同
吸收存款是金融企业的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内业存放款项以外容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类似于一般企业的短期借款科目。
存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资产类科目,存放同业是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相当于一般企业的银行存款。
Ⅳ 吸收存款的会计处理,借方贷方
资产类科目不是借方增加、贷方减少吗?那负债类科目就是借方减少、贷方增加,那这样做不就是对的
Ⅳ 银行放贷款时 借 : 贷款——本金, 贷 : 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不是负债类科目吗
放贷实际上也是存在本行的存款账户,也是本行存款的增加,除非企业将贷款转出。这就是金融理论上说的派生存款的来源。
Ⅵ 银行贷款的:吸收存款属于什么类会计科目,是不是相当于银行存款
因为贷款是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借方是银行贷款科目,贷方是客户账户(单位活期存款科目)。所以是负债增加。
Ⅶ 金融企业不良贷款的会计核算怎么处理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其实楼上同志的意思是对的,但是他没有深入给你解释,导致你还是无法理解,虽然回答了,等于没有回答!
贷款的减值的计提与转回的问题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处理原理是一样的,下面我就给你做出详细的解释!
金融机构发放一笔贷款时: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
在“贷款-本金”科目中反映的贷款是表示为一种正常预期的贷款,也就表示是一笔良性贷款,非恶性的贷款。
那么当这笔贷款发生减值时,金融机构就会计提该笔贷款的损失准备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这一科目就相当于应收账款减值中的坏账准备)
那么此时后,这笔贷款就会被金融机构认为是一种非正常的贷款了,就是认定为一种非良性的贷款了,为了将该笔贷款区分与其他良性贷款,便于管理与追收,必须要将这笔贷款“换个地”,将其从“贷款-本金”中换到“贷款-已减值”中,表示为一种不良贷款,以便于后期的管理,故有: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这笔处理表示为,正常的良性贷款减少了,即贷方记入正常的“贷款--本金”,以表示其减少,转换成为一笔不良贷款的增加,即为借方记入“贷款-已减值”,这样就会方便管理这些不良贷款,同时就是对这些相应的客户降低了信用等级之用。
那么当其最终收回了这笔不良贷款时:
不仅要以贷款收回,冲减当初计提的损失准备,同时还得通过科目中的转换来恢复原来客户的信用等级,再从不良信用户中消除掉。
那么,这个流程又是如下的:
由于当时确认为收不回来了,注销时,全额确认了损失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确认)
贷:贷款损失准备(全额)
注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全额)
贷:贷款-已减值(全额)
到此时,如果这笔款项再收不回来,就不会再有处理了,全部终结了。
但是到后来,这笔款项又收回来了,那必须得给人家恢复信用度。
按原注销时相反的处理还原回来:
借:贷款-已减值(全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全额)
然后再以实际收回的部分,正常做收回结转处理: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提问!!!
Ⅷ 请问“贷款” “吸收存款”分别是什么性质的科目
会计科目中“贷款”是指“银行借款” 。
当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版时
借:银行权存款
贷:短期借款-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一年以内)或长期借款-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一年以上)
吸收存款: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 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
Ⅸ 吸收存款和贷款是什么类科目
吸收存款是储户放在银行里的钱,对于银行是一个类似于应付的负债类专科目。贷款是银行发属放给其他组织的,实际上是一个类似于应收的资产科目。银行发放贷款实际上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了。
所以 企业或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贷款(资产)
贷:吸收存款(负债)。
这样理解不知道对不对。
Ⅹ 为什么银行企业发贷款收到的利息计入吸收存款科目
你好!
吸收存款这个科目就是核算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之外的其他各种存款的,包括企业的存款、个人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