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说强制性权力是处理人类事物中最终的约束力量而不是最有效的约束力量大神们帮帮忙
因为这种力量是依靠暴力来完成的,能解决绝大部分事情,但在使用时,会伤害人们的感情,因而不能达到最佳社会效果,所以不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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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金融服务费”违反法规,为何这些4S店仍“以身试法”
说起“金融服务费”应该算得上是2019年汽车圈最热门的关键词之一了,每当谈起这个话题,我们总是绕不开一位西安的“女车主”,也正是因为这位女车主在4S店的一顿操作,让西安当地的这家奔驰4S店付出了“7”位数的代价,这也让奔驰品牌下定决心要痛改前非,近日咖哥就随同一位好友前往奔驰品牌4S店购车,在我们对比的几家奔驰4S店的过程中,咖哥明显发现现在奔驰4S店和以往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基本上在进店的第一时间,接待人员都会提前告知,目前奔驰品牌在销售环节是坚决杜绝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这一点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奔驰在这方面所作出的改进。
根据2012年银保监会发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但是,几乎所有汽车金融公司都属于非银行机构,理论上来说银保监会的该“通知”并不适用于,可是4S店的汽车服务金融除了一部分来自汽车厂商之外,其中绝大部分资金来源都是银行,但在银保监会等各大监管机构的的监管之下,银行的胆子就是再大,也不可能敢收这笔钱。这就证明了4S店明目张胆收取的这笔金融服务费,一定是中饱私囊了。对于很多消费者无法判定这笔费用是否有法律依据?咖哥找到的答案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因为4S店只是作为汽车交易的服务方,并不具备“金融服务”资质,因此对于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毫无疑问应当退还给消费者。
并且,中消协也在针对汽车市场的相关会议中,明确了经销商不是金融机构,不能收取金融服务费,而贷款手续费本身不合法,也不能收取。为了保障消费者在消费环节中的权益和良好体验,汽车经销商在相关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消费者具有提前知情权,经销商有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
2、提供金融服务不能带有强制性,消费者有选择权,经销商必须尊重客户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提供服务。
3、销售合同内也必须明确写明所有收费内容及名称。
4、收费项需为用户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大咖总结:
虽然我国的汽车产业在近些年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在汽车行业内,尤其是销售环节还依旧存在着许多的“猫腻”,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往往都会处于弱势地位,由于买车而吃亏上当的各种新闻事件也是时有发生。而4S店和广大的二级经销商往往都是想尽一切办法来收割消费者这把“韭菜”,像贷款金融服务费、保险、上牌、加装精品、出库费等等,敛财的项目可谓是琳琅满目、丰富多彩,消费者往往都是刚刚从上一个坑里爬出来又掉进下一个坑,在这个过程中,汽车厂商发挥自身的监管作用就显得非常有必要,而不是和经销商一起同流合污,侵犯消费者的正当利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㈢ 强制性权力的原理
这种权力取决于使用或威胁使用生理的处罚。在家庭、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国家层面上都存在着强制性权力,都有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存在着的迫使他人服从的力量。国家拥有警察、军队、监狱等合法的暴力机关,其权力的强制性特点最为明显。从组织的角度来讲,如果上级领导能使下属停职、降级,并且下属很在乎他的工作,那么上级对下属就拥有了强制性权力。这种权力是建立在惧怕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作为下属如果不服从领导,领导就可以惩罚、处分、批评下属。
从组织的角度来讲,如果A能解雇B或使其停职、降级,并且B很在乎他的工作,那么A对B就拥有了强制性权力。同样,如果A能给B分派他不喜欢的工作或以B感到尴尬的方式对待B,那么A对B也拥有强制性权力。
㈣ 权力为什么带有强制性
制度上:加强权利制约,监督体制的建设,完善相关监督法律。
政府上:政府要公开透明相关权利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群众:加大对权利运行的日常监督,积极检举滥用权利的行为,让权利行使接受群众的评价。
法律宣传: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通报典型滥用权利的行为人后果,起到震慑与警示作用。
㈤ 中国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哪些
中国现源行金融监管架构是“一行三会”。“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三会”是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监管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和单一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确立监管体制模式的基本原则是,既要提高监管的效率,避免过分的职责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监管权力相对集中于一个监管主体的情况下,必须实行科学合理的内部权力划分和职责分工,以保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
网络-中国金融机构监管体制
㈥ 强制性权力是最后使用的权力,但却不是最有效的权力
这要看你所指的效果是指什么了?从治标上来讲强制性权力的有效性毋庸置疑,说是最有效绝不为过。但是这个效若是指标本兼治强制性权利恐怕就不是最有效的了,因为所有问题的解决必须顺应客观规律,如经济规律、道德层面的认知规律,只有让人从心底里信服了,能做到没有强制性权力约束一样能不令而行才能被视为效果最好。
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㈦ 如何看待迈克尔曼的强制性权力和基础性权力分类
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将国家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地位的实体,成为关于国家的最重要的定义之ー,也为国家
失败的研究提供了另一种方向,即从国家必要的组织要素方面来认识国家失败问题。国家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要素,如果缺少了这些组织要素,国家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失败。这一点在现代国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因为,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最大特征就是其具有对成员具有权威的强制性组织,而这种强制组织内部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制度、管理、文化等,都影响甚至决定着组织的发展或衰落。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通过制度的不断强化就可以解决国家失败的问题呢?韦伯虽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将他的“铁笼”隐喻引申到国家问题上,就可以看出韦伯对于国家制度的不断化给人们自由带来的伤害的隐忧。
为了回答国家权力和人民自由的矛盾的问题,迈克尔曼( Michael Mann)将国家权
力区分为专制权力和基础性权力。弗朗西斯福山( Francis Fukuyama)进一步提出了国家职能和国家力量的概念,并指出,很多国家失败是由于国家力量太过弱小造成的。由于软弱无能的国家已经成为许多国际性问题的根源,国家建构问题变得尤为重要;而在国家建构过程中,制度供给又是重中之重。
从制度角度,国家力量受到组织设计及管
理、制度设计、合法性基础和社会及文化因素这四个要素的影响,但由于“外部势力创造制度需求的能力其实非常有限”,其他国家很难帮助正在经历国家失败的国家建构制度。……
根据迈克尔曼( Michael Mann)对韦伯的国家概念的阐释,现代国家“具有一种行政
、法律秩序。立法决定了行政人员的有组
织行为。这一有秩序组成的体系要求对国家的组成成员、公民拥有令行禁止的权
威。”这也就是说,现代国家(区别于传
统国家)最为突出的组织特征,是国家体系提供了一种对成员具有权威的行政和法律秩序,并且这种秩序仅仅随着立法的改变而改变,而不遵从行政人员的个人意志,这就是韦伯所谓的理性法治 (rational-legal)统治。这也就是说,现代国家作为一个组织实体,除了“领土"、"暴力”和"合法性"之外,还需要一个对于成员具有权威的“强制性组织。
受字数限制,以上供参考。
㈧ 领导者权力来源的强制性权力
:指领导者对其下属具有的强制其服从的力量。
与奖赏性权力相反,强制性权力是指通过负面处罚或剥夺积极事项来影响他人的权力。换句话说,它是利用人们对惩罚或失去其重视的成果的恐惧来控制他人。与奖赏性权力一样,在某种程度上说,强制性权力是领导者的部分职责,但情境往往也会限制领导者可资利用的强制性措施。
㈨ 为什么强制性权力是处理人类事务中最终的约束力量,但不是最有效力量
因为真理往往掌握再少数人手中
因为人们大众再‘有心人’的引导下,有时候会失去理智
所以有时候需要强制处理人类事务。
如果人民大众的文化水平,和对社会的认知全面提升,大家都非常理智,那么全民公投是解决人类事务的最有效力量。
㈩ 权力的分类 强制性 利益性 影响性
有六种类型:
1) 合法权力
合法权力是指个人因为在组织中的职位和职务而拥有的权力。合法权力是代表该职位而拥有的正式职位权力。它通常伴随着诸如制服、办公室等各种权力特征。这是最明显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权力。
2)参照性权力
参照性权力是指个人具有的吸引他人并建立起他人对自己的忠诚度的权力或能力。这种权力是基于权力拥有者超凡的个人魅力和人际关系技能的。这种权力的追随者非常认同这些个人品质,并且从自己是个公认的追随者中得到满足。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也被认为是一种无形的参照性权力。例如,战士为了保卫国家的荣誉而战斗在战争中。这是第二显明的权力(相对于合法权力而言),但是是最有效的。
3)专家权力
专家权力是一种个人权力,它来自于这个人具有某些技能或技术专长,并且这些技能或技术专长正是组织所需要的。与其他的权力类别不同,这种权力通常非常特殊并且仅限于专家受过培训并具备资格的专门领域。
这种权力类型后来进一步细分了信息权力。
4)信息权力
专家权力和信息权力之间的差异非常微小, 拥有这种权力的人消息灵通,掌握最新资讯,并且具备说服他人的能力。另一个差别就是拥有专家权力的人能够通过他/她的专家形象来显示可信度(比如,具备资格的医生会穿着医生制服),从而被认为拥有专家权力;而拥有信息权力的人没有严格要求“看起来比较专业”,但是他们必须保持对最新研究的经常更新,并且具备争辩的自信或者具备说服能力。
5)奖励权力
奖励权力依赖于这种权力的使用者给予有价值的物质奖励的能力,它涉及个人能够给予他人奖励的程度,比如福利、休假、想要的礼物、晋升或加薪。这种权力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如果滥用也会失效。滥用奖励权力的人因为过于赶前或者使事情进展过快,可能变得过于急进或者变得备受指责。
6)惩罚权力
惩罚权力是指对员工应用消极影响。它可能涉及降级或者扣发其他奖金的资格权力。服从于该权力的人是出于对有价值的奖励的渴望或者对得不到奖励的害怕。惩罚权力倾向于是一种最显而易见但又最没有效果的权力形式,因为它会在惩罚权力对象中建立起愤恨和抵抗